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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刀剑引向的 ...

  •   刀剑引向的是纷争,是流血,可是没有刀剑,最终引向的只有隐忍与压制。人们在压制的世界里徘徊,试探,冲击,受伤,最后头破血流,利刃切过脖颈。心底的孤独又从何宣泄,仅有死亡,以明为人之志向。玩弄世人或许是莫大的欢乐,支配与驱使使得众生忙碌。在茫茫的夜色里,孤独的行走,这便是为人的常态。也许,化剑为犁也不过是纷争后短暂的梦幻,而后便是人心的攻伐。残忍的从来都不是刀剑,而是肌肉最强壮的心与最涣散的脑。无论多么繁华的世间,只要一次末世就能将之全部摧毁。直到只剩下残芜,另外的野心家掌控世界。
      八月二十五,昼渐短,夜渐长。运河之上,花船红红,客满离岸。一鬈发大汉左拥右抱,偎着几个姑娘,喝着喂在嘴边的酒,神情猥琐下流。一旁候着一尖嘴小吏,对面坐着一位锦袍大汉。这锦袍大汉甚是豪气,身穿青蟒大黑袍,指戴红玉大扳指。
      “今晚夜色甚美,能与王子您小聚,真是在下的荣幸啊!”
      阿史那承庆招了招一旁的尖嘴小吏,说了一通胡毅听不懂的话。
      “我们王子说,胡节度使是巨阕的好朋友,王子非常非常感谢胡节度使的热情款待。听说胡节度使胸怀大志,有问鼎之志,愿闻其详!”
      胡毅笑了笑,牛饮了一杯。
      “王子说笑了,为人臣子,谁不想匡君辅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恐怕是些别有用心之人对在下的诽谤,王子不宜信之啊。况且,皇上对我有再造之恩,我岂能没有良心!”
      阿史那承庆笑了笑,看了看胡毅。
      “胡....兄,真乃英雄也!”
      这时,三名歌姬掀开舱帘,跳舞助兴。阿史那承庆竟然已经剥掉怀中女子的衣衫,众人看呆。声乐既起,女人们也舞起。胡毅看得入神,心猿意马,打开小箱金银,踢倒在台前,径直地走向领舞,直接撕开她们的衣衫裙摆,露出一具具胴体。
      此时,这些女人却又毫无表情,像是见怪不怪。欲望总是裸露的,就是熟肉。一旦赤条条,没有人不心动,君子也好,小人也罢,皆是如此。放之于权利,名声,利益,如果有人做出了赤条条的示范,想必就更加真实。赤条条的一身干净,却危险。野兽最喜欢吃赤条条的人,就不用设置圈套。
      客舱内的一切是俗人难以想象的,他们的青春谓之淫烂。当然,这样的青春令人所欣羡,却又糜烂之极。形容为青春,想必也是别有用心者的巧言。
      烟波浩渺,千里柔肠,却连着污秽。秋水沼沼,白杨森森,鸿雁孤鸣。
      翌日,秋高气爽,日照长河。阿飞等一行人已在易家呆了九天,只觉真是豪华无度。林雪也直言,这就是讲究的人生该过的日子。有这样的生活,诗与远方似乎也不再重要。大鱼大肉并不能彰显富贵,但极致的简餐却是风雅至极。
      这样的日子会让人腐化?住在这金玉满堂的房子里究竟是怎样一群人?也许,贫穷的人会在金玉中迷失,找不到去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想必这也是迷失的原因吧。即使不想被别人塑造,却也无可奈何。
      这易家小姐倒是十分和善,虽然调皮,却也天资极高。诗词歌赋已超出常人许多,剑术也学得有模有样。几位名师共同相教,想必也不会如何差。这易侍郎一周前就已前往长安面圣,说是皇帝有事急宣,顺便也想为杜任之讨个职。
      阿飞等人皆可自由走动,受到了贵宾般的待遇。这易家书房极大,汗牛充栋,阿飞常在杜任之讲诗的时候坐在一边,看着有关地质的古籍。林雪坐在阿飞身旁,手卷着武侠小说。黄兴则又拿起木头雕刻了起来,还是那个女人。沈欣则坐在黄兴旁,听着诗。不一会儿,杜任之就半卧喝起酒来,因为他已经讲完了。
      沈欣想起了自己的哥哥,亲哥哥。从前,她最喜欢他哥哥给她讲从前那些大诗人。什么曹子建,什么谢安,还有阮籍之类的,没想到,真的有那样一天,物是人非,天人相隔。现在她只有一个亲人,这世界永远的亲人。阿飞就是他哥,唯一的,亲爱的哥哥。
      “哥,能不能你来讲一首?”
      阿飞抬起头,看来看沈欣。沈欣满脸笑容,眼角闪过一丝落寞。
      “好啊,两个小鬼头,我就来作一首诗,自卖自夸。寂寞兰丘晚,独上沁皋陵。春风已吹尽,西风摧高台。”
      “哼,谁是小鬼头?我们都是大鬼头,大哥哥,想不到你的诗这酸!”
      沈欣摸了摸易挽儿的头,大笑起来。
      “我哥就是这样,就写不出豪放的诗。不过,写婉约倒是一把好手。”
      “我可是你哥呀,再怎么也要夸夸咱的吧!”
      “好好好,我哥可是很有男子气概的哟!”
      沈欣跑过去,摸了摸阿飞的头。阿飞满脸崩溃,却又无可奈何。谁让她是自己的妹妹呢?而且陪伴了这么久,还这么贴心,能怎么样,当然继续疼爱下去咯。所有人都大笑起来,继而,阿飞也跟着笑起来,是那么幸福。跟自己的家人都不会有的场景,居然能够那么自然。
      于是,易挽儿这个小丫头也跑过来,摸了下阿飞的头。大家都还是笑的那么开心,自然阿飞也没什么好计较。
      吃过午饭后,几人觉得无聊,便带上易挽,去外边游玩。大街上,胡毅等人穿过闹市区,走进一家“晚停枫”的酒楼。几人跟店家对过暗号后,走出店门,腰间多了块红蛇纹玛瑙牌。
      阿飞牵着林雪,林雪牵着易挽,易挽拉着沈欣。几人在大运河岸上边走边说笑,说什么这是年轻人的友谊。杜任之,黄兴二人则只能陪在一边,喝着酒。
      至夜,华灯初上,沿河两岸捣衣声不绝如缕。阿飞等人坐在河边小亭子里吃着糕点,秋风微凉,琵琶声残。江渚清沙处停着一舟,舟前亮着一红灯,舟尾亮着一白灯,舟前坐一红衣女子,舟尾坐一白衣女子。
      “大哥哥,你看那条舟好生奇怪,竟停在河凹之处!”
      黄兴偏过头,朝沙渚一瞥,满脸震惊,愣住不动。
      “黄兄,怎么了吗?”
      杜任之也转过头看了起来,手趴在栏杆上。
      “真是佳人啊,好一对红白美人!”
      “红白倒是没错,却不是人,说是鬼还差不!”
      黄兴从腰间取下酒葫芦牛饮了一口,谈了口气。
      “看来,江湖又要多生事端了!”
      阿飞也转过头,瞧了瞧那二人。只见一白色罗裙,另一红色罗裙,似乎等着什么人。
      “黄兄,这二人又什么来头?”
      “阿飞,可曾听过红白二鬼?”
      林雪等人也偏过头,看着黄兴,等他道出这二人。
      “未曾听过!这二人有何来头?”
      “这二人,红的名为喜红,白的名为终白,单从名字来看还算可爱。但是,从杀人手段来说,却是极其残忍。红的剑法诡异,死者脖颈动脉斩断,直至血尽而亡,故名喜红。白的内力深厚,能够化气成冰,善于点穴,中招者寒冷致死,故名终白。这二人,是境谷的死使。”
      “还真是不寒而栗,也实在太恐怖了!”
      不一会,一个男人登上船,钻进船舱。不一会,小舟就消失在闪烁的灯火之中。
      阿飞自斟了一杯,倒进喉咙。这的确是良辰美景,真是人间的风华。从来都没有想过竟然会有这么多伙伴,真是稀奇。毕竟自小就缺少伙伴,一直都是一个人。易挽或许比他幸运的多,毕竟自小就能受到长辈的迁就。除此之外,这小女孩情感也拿捏的极好。从小物质的贫乏让他总是迁就,即便如此,这也算不得什么磨难。然而,个人温柔的心却被放在磨盘上轮回,直至硬得像块石头。倘若回到幼年,或许只能被锁在那逼仄的小房间,听着“从小看大”,亦或是“玩物丧志”的斥责之中。这阑珊的灯火也不知什么意味,或是万家灯火,或是玩味人生,也许只是阴影。不过,也是很感谢,倘若没有他们,仅有自己走自己的路,想必也没有丁点活着的感觉。有的只是冰凉的心与不断挣扎的命运,没有半点人样。这世界会有害怕幸福的人吗?大概有吧,幸福重得像泰山,将人的脊梁压断。大家都看着阿飞那神秘的微笑,却又都傻笑起来。
      “大哥哥,你又憨了!”
      “反正大家都习以为常了,见谅!见谅!自罚三杯,谢罪!谢罪!”
      阿飞端一盏茶一饮而尽,然后喝了三杯酒。
      “诶,怎么了吗?”
      杜任之微醺的转过头,望着阿飞,接着又断了一杯酒,递到阿飞手上。
      “酒是穿肠毒,一醉解千愁!”
      沈欣接过酒,撒在河中,牵起阿飞的手,交到林雪手上。
      “哥,别听那个酒鬼胡说!哈哈,我们早看出来了,你们.....!
      那么,我哥就交给你啦,雪姐姐,不过,我还是要永远陪着我哥,直到我们所有人都老得掉牙了,也是一家人!”
      阿飞沈欣林雪三人抱在一起,只有阿飞哭了。果然,不管怎么样,都还没有长大,却也成了大人。倒是这小屁孩也抱了上来,让杜任之,黄兴大笑起来。
      “那个,那个,虽然跟大哥哥,小姐姐比起来,还差个好几岁,跟师傅们比起来,还差好多,可是我也想跟你们在一起啊!跟你们在一起真开心!”
      沈欣和林雪都知道此刻,最好的永远是拥抱,别无他法。温柔的人呐,确实只能温柔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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