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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尘 ...

  •   关于百顺这家人,最经典的故事便是从老九百安开始。这往事啊,要追溯到二十几以前了。
      百安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子,小时候连一只蝌蚪都不舍得捞,倘若一只蚂蚁从脚下爬过,她就很自然地绕着走。她七八岁的时候就学会了烧香、拜佛的仪规,每个姿势看起来都是妥妥的佛门中人。巧的是,儿时唯一的玩具就是个小木鱼,那是一位远方化缘而来的老和尚送给她的。只要母亲敲起小木鱼“帮帮帮”地响,她就会“咯咯咯”地笑。

      十九岁那年她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剑眉朗目,长长的睫毛,笑起来露出八颗晶莹剔透的牙齿,宛若年轻时候的林青霞。那个时候她处了一个对象,是她的高中同学。小伙子生得浓眉大眼,身材魁梧,乍一眼看去还真有点周润发的模样。

      一九七七年恢复了高考,小伙子坚持复读到一九八零年,二十三岁才考上了北京的一所高校,百安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进了市里的一所卫生学校。男方在北京读大学的四年,两人经历了飞鸽传书的日思夜盼。这可真是盼过冬天盼春天,盼了寒假盼暑假,这好不容易盼着男朋友大学毕业荣归故里了,老大不小的俩人在一起缠绵了一个月不到,北京那边就追来了另一个女人。

      原来这小子不踏实,在大学里还处了一个女友,瞧这齐人之福享的!偏偏这女的一进门就给男方的母亲包了一个一千块钱的大红包。同志们,一九八四年啊!一千块什么概念?那时候事业单位食堂还是用饭票的,一碗西红柿汤可是只需要花一毛钱的饭票啊!顿时,老太太就被钱砸懵了,私下里就给定了局:必须和高中同学分手,娶大学同学,否则必然断绝母子关系。

      被爱冲昏了头的百安对心目中才华横溢的恋人充满了信心。认为他很快就会向她求婚的。不料,这小伙子却是犹豫一番做出了个始乱终弃的决定。他心想:母亲既然放出狠话了,那么顺水推舟这事儿谁干不了呢?反正该占的便宜也占了……就这样,百安知晓后悲痛欲绝,一口气吞了院子里的半瓶农药,所幸被姐姐们发觉送到医所里,抢救及时,挽回一条命。

      接下来却发现了一个不幸的事实:小妹怀孕了。在当时的农村这叫啥?应该是件羞辱门楣的大丑事吧?总之,年过半百的寡母雷霆震怒,甩了小女一个大耳光之后,关上家门,抄起一根粗大的擀面杖,指着小女的鼻梁骨破口大骂了半天后高声质问:“你今天必须给我说清楚,这是谁留下的野种?!你不说老娘今天就打死你!看我不把你打死才怪!”

      可这百安偏就打死也不说,于是问不出所以然的母亲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定要逼着她打掉这个孩子。邪了门,这个闺女竟发疯般地哭喊着说:“娘!你别打了……我就是死也要留下这个孩子的!佛祖说,杀生是最大的恶,这是我的孩子!这是生命!该来的始终要来,我不管是缘还是劫,如果是我该还的业障,就让我去还!我一定要生下我的孩子!”

      裹着小脚的老母亲第一次痛苦地发觉:自己的命令再也不像以往那样被全家人奉为圣旨了,最小的女儿居然学会了挑战她在家中的权威。这未婚生子,传出去以后,自己这张老脸要往哪里搁才好?盛怒之下,母亲卧床不起,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

      百安算是铁了心:反正母亲病也病了,无论如何都要生下这个孩子!后来的事情可想而知,老母亲怎么可能会让自己的孩子挺着大肚子待字闺中?这小女也已经二十六岁了,再不找个人家恐怕也没有人愿意要了。她打听着邻村有个三十五岁的光棍,会点算命的本事,还懂点推拿术。不行就趁着肚子不显,把闺女嫁给他!到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让这家伙来个老来得子算了!这也未必不是件好事。

      说干就干!老母亲也顾不上自己的心脏了,找了几个要好的老婆婆,第二天就开始撮合这件事情。当然,大家也都不太理解,说安子这么好的一个姑娘,你非得让她嫁给那么一根老光棍……

      这根老光棍,就是潘福贵。无父无母,自己开个野摊子给人算命,偶尔哪家婆婆妈妈哪里不舒服了,他还有一手按摩的绝活,给她们拿捏拿捏,又不收费,因此村里也算有点人缘。这潘福贵不种地,靠瞎忽悠混过了半辈子。在当地人看来,无父无母的孩子命不好,就没有人愿意跟他,何况在那个年代算命按摩,听起来也不是正经人家干的事儿。这不,一听说邻村的村花要嫁给他,这家伙立马坐不住了,扔下左手的酒盅,丢掉右手的筷子,抄起前些天集市上偷来的大金鹿自行车,咧着刚吃完大蒜的嘴巴子,撇下几个狐朋狗友,灌着呼呼作响的凉风,直奔百安家里。

      当然,一进门就被百顺堵在门口了。百顺的身后站着郑馨兰母女俩。女儿都一周岁了,百顺还像个孩子一样,臭脾气一点都没改。

      “你?想娶俺姐?!”百顺怒目圆瞪,一字一顿地说,“门儿,也没有!俺娘同意了,可俺不会把姐送给你这种人的!做你娘的春秋白日大美梦去吧!”郑馨兰吓坏了,赶紧拽着百顺的袖子,让他回来。

      “闪开!不要碰我!打死我也不能让这老东西进咱家的门儿!”百顺怒吼着。
      郑馨兰被百顺狠狠地甩了出去,一个趔趄就摔倒地上。

      “妈妈!妈妈!不准你打我妈妈!呜呜呜……”一周岁的女儿百紫毓拽着父亲的裤腿脚哇哇大哭起来。

      “咋回事这是?紫毓,咋地了!我的这个顺儿啊!这可是你亲姐夫啊!你姐姐心仪的对象呀!福贵啊,快进来快进来!”老寡母从屋里小跑出来,见状一把将小儿子拽到里屋,眉开眼笑地把潘福贵请进了堂屋。

      “这小子,从小觉得自己的姐姐谁也配不上,这不叫你见笑啦!”老母亲陪着笑脸说,“福贵啊,你看,小安现在工作有着落了,分在了洪生市医院的药剂科!工作稳定,可老大不小了也不找婆家,我都听说了,福贵你手艺好,过日子又不用种地,小安跟了你一定是有福气了。”

      “婶子,不,娘!俺一定会对小安好的,你放心好了!俺从小没爹没娘,你就是俺再生爹娘!你就是俺的大福星!谢谢啊,谢谢娘!俺要不给你磕个头!”说着潘福贵就起身给未来的老丈母娘磕了几个准响头。

      “瞧这孩子,机灵的啊!快起来快起来!”老母亲满脸堆笑,额头上的皱纹将整个脸刻成一圈一圈的,像一张千年老树的皮那般。

      里屋的百顺嘬着嘴唇,攥着拳头,气冲冲地将火炕砸得咚咚响。郑馨兰不住地叹气,自从进了这个家,她还没有哪天舒服过,丈夫的脾气就像个炮筒,随时都会被点燃。也不知道进这家门有什么好的,那老小子还又是磕头又是作揖的,到时候要是知道小安生的孩子不是他的,哭都没地方哭!郑馨兰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真不知道这婆婆怎么就敢撒这么个弥天大谎!郑馨兰在这个家里是没什么地位的。虽然婆家底子薄,一分钱没花她就进了门,可是百顺工作单位好,感觉倒像是高攀了。婆婆又是个传统的小脚女人,公公死的早,她一个人带大了十个娃,村里人称“十全九美”,家里的权威自然是老太太的。罢了罢了,既然全家都已经决定将这个秘密埋到土里去了,再如何都没有用了,目前也只有这一个办法了,只有听婆婆的安排。

      一周后,老寡母就这样神速地嫁掉了怀了孕的小女儿。成婚那天百安一把鼻涕一把泪,面颊肿得像个猴屁股。洞房那天晚上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小瓶鸡血洒在了床单上,正儿八经装了一晚的童女,不过好歹蒙混过关。九个月后的一个清晨,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孩,取名潘玥玥,也就是百紫毓的表妹。现年三十五的潘福贵先是没花一分钱娶了小自己九岁的“处女村花”,后又晚得一爱女,自然每日心情无上美好,一家三口相安无事地在县城里住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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