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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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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的河里还是春暖花开的时候,栀子花遍布校园的各个角落,甚至还有一些学生会摘一些花瓣夹在书里。
沧水在没人的时候会在地上捡掉落下来的花瓣,一直以来她都善良得不像个和世俗搭界的人。
李斯达遇见沧水的时候正好去操场上体育课,一长片围绕着操场的灌木后面有影子被映射出来。他好奇地走过去看,女生过腰的长发披在背上几乎可以当做衣服了。
“你在找东西吗?”男生正处在变声期的声音有些嘶哑。
沧水抬起头,眼睛弯弯的抿嘴笑着,“没,我在捡花瓣。”她把左边遮住脸的头发别到耳后,露出了扎在耳垂上的红玛瑙耳钉。
阳光照在她身上,耳钉折射出的光似乎有魔力一样,他看得有些呆了。
之后,李斯达总能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左耳戴着红色玛瑙耳钉的女生。
他学着电视里那些稚嫩的少年暗恋的戏码,陪着自己心爱的女生坐着和自己家相反方向的公交车,然后在她身后偷偷看她。
俗话说,越俗套的东西越容易让人陷入俗套。
沧水在他跟踪她上车下车一个月后,她在空荡的公交车上,离开了自己常用的“卡座”,转移到了李斯达身边的位置。
跟他们初遇一样,眼睛弯弯的抿着嘴笑,问他:“你是不是喜欢我呀?”
也许是她耳钉的魔力,让他原本颤颤巍巍的小心脏不那么影响自己,能够镇定地说:“对啊,我喜欢你啊。”
第一眼见你,我便觉得你这样不同,所以我像书里描写的一样,用了几天的时间来确认这是否是书里说的——心动。
有时候一个戏码从第一步开始便是俗套的,那么接下去就不会有多少的与众不同。
从李斯达告诉他,她爱上了一个比她大好多的男人开始,就是他离开他喜爱的人的时候。
自己的姐姐和一个几乎可以做自己爸爸的人在一起了。
当他在每个阳光刚透出云层的清晨一样等着沧水和自己一起上学时,她带着决绝地眼神告诉他“这份不该到来的早恋结束了”。
他们之间就再不能有任何交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