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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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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我幸运还是怎的,入校第一个礼拜就再次见到了李斯达。
他还是原来的样子,架着一副黑框眼镜,高瘦的身板上校服松松垮垮地套着,细碎的发被风揉得有些凌乱,却不显邋遢,面上依旧带着温和的笑。
我抱着要交的语文作业站在对面,踌躇着要不要打招呼,又怕他记不起我是谁,只得呆呆站着。
直到他“嘿”了一声我才反应过来。
“小学妹?”
我眨巴着眼睛,深深地感到脸热的都可以烤鱿鱼了。
“你记得我?”
“当然啊,我做了你一个礼拜的车夫诶。”他笑得很灿烂,映得并不张扬的脸很是明亮。
“你要去交作业吗?”他扫了一眼我怀里的本子道。
我脑袋一热,差点忘了还有这档子事儿,红着脸跟他道别。往反方向跑去。
傍晚沧水给我带晚饭来时我跟她说了这事儿,她只说我是走了狗屎运,刚进来就碰见了男神。她很失落地叹了口气,察觉到我不解的目光,带着点解释的味道说:“我怎么就没你这狗屎运呢?”
那时我并没有在意。冲她抛了个媚眼,“那是,老天爷终于知道姑娘我生活不如意,还不让我好好开心一把?哼哼哈哈……”
我们靠着操场边的座椅笑得花枝乱颤。
沧水在我们学校隔壁的中医学院念书,也大我两届。
说“也”,是因为李斯达大我两届。
和李斯达的交集应该从我那辆破自行车开始延伸。
是初一的下半学期,那天下着大雨,我那辆破车在半路突然掉链了。大雨冲刷得让我很难睁开眼,全身湿透,狼狈得很。
我狠狠踩了那破车两脚,仍不解气,却别无他法。
李斯达把伞递给我的时候,我正蹲在车边哭得不知所措。
那时他也还住在河里镇上,已经初三,穿着黑白相间的校服,跨着自行车,书包懒懒地搭在肩上,有些被淋湿了。明明不是很深刻的五官,却莫名让人觉得温暖。
后来他载我回家,说:“看在是同校的小学妹,而且也还顺路的份儿上,在你买新车前我都可以载你上下学哦。”当时的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突然高大了,并且在后来的日子里总会想起他。
可彼时的我对暗恋这种事还是避之不及的,即使觉得每天可以见到他很好,但却怕他人的闲话,和带着探究的眼光。
所以我心一横,一咬牙,花了我所有的积蓄买了一辆自行车,而且是最便宜的那种。这对于生活过得很拮据的我来说已经是大手笔了。
一个礼拜后我在路口等到他,嬉笑着告诉他自己买了车让他以后不用再每天来接我时,心口像是被人撒了一捧沙般堵得难受。
我跟着他骑了一路,到学校后他从包里拿出纸笔记了号码给我。
我心里登时开满了蒲公英,带着欣喜,美不胜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