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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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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人要了杯Blanc De Blanc,扫兴的是,我发现自己的杯中居然有沉渣,一定是酒保它妈的没注意把酒底的沉渣倒给了我,因为我酒水不干净的缘故,阿里也仔细地检查起来,她的杯中有几粒木头碎末,哼哼,一定是酒保开新酒时,拔出木塞后没有磕酒瓶甩出钻瓶盖时留下的木头碎末。
和往常一样,我们换着喝,最后以苦Rose作为结束。我看着杯中的透明红色液体,毫无创意地想到了血液。
简,一定是流干了血液死的。整整的一夜连脑垂体都流出来,她趴在地上早上才被人发现,她的面目完好,只是流干了血,验尸后法医说开颅后简的头就像个四分五裂的西瓜。
颅骨在耳后遭到强烈的橦击后当时就死亡了,也就是说没有任何来得及的反应。
官司打了很久,交通事故被判简有责任,最后活着的一方赔偿简8000元人民币。
22岁的生命=8000元
真的精彩。
简对我说过,除了20元稿费外,她还没有挣过钱。
我突然想起了这些,突如其来的哀伤让我喘不过气来。我马上到卫生间吐光了胃里所有的液体,我回到桌前,看着眼前阿里的让我怦然心碎的脸,潸然泪下。
在和阿里刚分别的日子里,我突然变得现在看来那样的玩世不恭,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戒除不掉酒瘾,我觉得只有在喝的几乎要让酒精燃烧我的五脏六腑才感到愉快。我辞掉了工作,靠自己的积蓄和不劳而获的来自家庭的金钱维持,我也迷上了飙车。
我经常在男性化的黑皮衣下面穿着紧身的各种自我欣赏的纯女性化衣服。和我交往的t起初都不认为我是p,直到我把他们带回家脱下衣服后他们才相信,我的这样的行为我称之为“惊喜”。
并且我开始偶尔的接触男人,我接触的第一个男人居然是个白人,这在以前是我没有想到的。世界上有太多太多人不相信的偶然,它们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不相信就会不存在。相反它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只是并不都发生在你的身边而已。
和威力拜的邂逅是很偶然的,当然背景是在酒吧,只是在那个大城市的那个街道的酒吧我总是路过,我只喜欢离它不远的印度人开的印度Haus,我长时间只是吃85号那道素菜。
见到他的那天他喝的东倒西歪,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大声问老板我是不是老板的女儿,问的我和老板一头雾水,我到今天也不明白为什么。
喜欢他的唯一原因是我看到他敞开的领口下的大胸毛,其实他是个十足的猪狗。有人将白人称为“鬼”,是鬼就很色的,不过可悲的是,我发现自己的许多本性是很放荡的,尽管我很讨厌别人比我更下流。倒是和鬼相处我比较放的开,他可以让我感到很随便。
威力拜身高186厘米,细长的手指和细长的双腿,蓝绿色的眼睛在醉酒后变得水汪汪,一头黄红的毛,我们一同出行,在火车站他帮我拉着我的大皮箱,被无数同龄同胞美眉白眼,真他妈的。我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卷毛”,他不懂什么叫做卷毛,他的发音是“选猫”。
和外国人混的和到外国的本国经济发达的鬼,许多都是真正的滥鬼。没有骗你。
鬼佬在有求于你时,脸皮很厚,厚的有时都替他害羞。当然不是每个鬼都这样。比如有的小鬼崽就很可爱。
选猫有时的举止是很讨厌,比如他要接吻的要求被拒绝,他会厚颜无耻的说,那就亲一下,没有舌头的。我会当着其他的人的面骂他恶心。
然后他就会不停的假装抽泣,不停地说伤心,最后听到喜欢的曲子再在桌子前假装演奏神情无比陶醉。选猫最当真的玩笑就是我量了他的食指长短照着尺寸撕了纸围成圆圈告诉他他那个东西就这么大,说完我哈哈大笑,他居然急了,拿了皮尺当场量给我看。
选猫的劲很大,尽管看上去瘦巴巴的。
他有顶黑色的礼帽,带上后配上他几天不刮的红胡子,看上去居然有点像凡高。
也许是对异种极度的好奇,我和选猫终于走到了一起一段时间,应该说是比较放松的日子,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利益干系,也互相不嫌弃,只是单纯的性的快乐。
在他高大瘦长长满浓密卷曲胸毛的身体上,我找到了疯狂的快感和暂时的解脱。从此我对男人是否有胸毛非常在意,而在自己同胞身上经常的失望,有的男人自以为是的那几撮毛看了不如不看,长了不如不长,还不如光光小小的小鸡胸。我的胸虽然没有苏联女人那样的夸张的性感,但是形状和质地是很好的。用选猫的话讲就是“像两个球,so 圆”。
有时我真有个冲动生一个孩子,很有可能是个漂亮的混血儿,可是我知道自己根本做不到做个母亲,何必将它随便地带到这个世界上呢?
我对男人从没有心理上的动过真感情的依恋和关心之类的情感,也许真正的激情一生只有一次,否则就一生没有。
一旦突破和男人的界限,我就像个无所谓的滥鬼,间断性的更换着他们的身体,我对女人从不这样做,好像天生和女人游戏不起来。
毁坏东西也是我的一大快乐,小时候我是多么的文良,我继承了我父母的一切优点缺点,并且夸张地将后者的隐性和表面同时发扬。
虐待自己可以从中找到巨大的乐趣,比如急剧地反季节穿衣服,简曾经这样说,我现在颇为认同,有时某个人说的话并没有刻意的深度,可是给人的启示却是出乎意料的。
我明明知道自己这样下去是条什么样的路,于是我痛苦地同自己的潜在恶性因子做着斗争。有的人说疯狂的人有时是因为年轻,疯几年后厌倦了就不疯了,我自认为不属于这样的类型,在疯狂后带来的短暂欢乐后紧接着出现的症状对我来说就是空荡荡的说不清任何感觉的茫茫然。我的疯狂我预言将伴随我一生,在不同时期间断地出现。
庄子说过,骈于拇者,决之则泣。
天生我比别人多个手指,丑不丑只是他妈的别人的感觉。
孟子说过....
孔子说过....
佛说过.....
耶稣说过....
再走别人已经走过的路,并且为之筋疲力竭还有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