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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想种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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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14章
是的,如果原朗离开落水村一段时间,就会消失在徐乐支的记忆里。虽然不会彻底忘记,但记忆一定会逐渐模糊。失去回忆里的情绪,气味,感情,最后剩下干巴巴的信息,如同印在小说扉页的一行字。
换句话说,徐乐支也许会记得自己曾经认识一个出手阔卓的房客,却不记得自己喜欢过这个人了。
这个认知令徐乐支难过,他站在桌子前,只觉得手足无措。可这是现实啊,原朗迟早会离开落水村,离开他的。他必须做好心理准备。
“没事”似乎是想安慰徐乐支,原朗语气的声音温柔了些,不再冷冰冰的“好不容易来趟里洲,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徐乐支愣了,这……这是要带他出去玩的意思?
“嗯……”徐乐支想了想,还真有。
原朗站在里洲市最大的一个花卉虫鸟市场的入口招牌前,看着徐乐支在面前带路,脚步欢快得要蹦起来了。
“我老早就想来这里买种子了!”徐乐支说话的语气和嘴角一起上扬“听说这里有好多进口的种子,我想在院子里种花想很久了!”
原朗看着人头攒动,生气勃勃,到处植物,鲜花。充满这鸟叫,猫叫,狗叫的市场,面无表情。
徐乐支可开心了,兴奋地看花挑种子。
玫瑰是要的,月季也是要的。月季比玫瑰好养活。向日葵尽量买多一点,能活一棵都是他赚,毕竟有瓜子可以吃嘛。
还有葡萄!他想搭葡萄架子很久了,不过葡萄喝水特别多,要种成挺费力的。要不要也买点紫藤呢?如果葡萄种不成了,搭架子也不至于浪费?
徐乐支脑子里快速盘算着,不一会就买了很多,但他还嫌不够,在他的计划里,他得种满院子的花,就连田埂和菜地里都开着五颜六色的花朵,那才叫好看。
他拿起一包莲花种子,又看上了凤仙花,原朗终于伸手制止了,“照料这些花是有方法的,你得花心力学习,你以前没养过花,可以先挑一些好养活的。”
徐乐支亮晶晶的眸子望向他,一副期待指教的样子。
没想到原朗对这方面还真有些研究,首先就让徐乐支放弃莲花,莲花养活难度高,暂时不尝试,玫瑰也算了。月季花需要全光照环境,适合种在菜地里,倒是可以多种一点。
与其买好看但难养活的,不如买点飘香藤,铁线莲,旱金莲这些容易养活的藤类植物。
“你好厉害”徐乐支真诚地夸奖“你好像什么都知道”
原朗似乎想到了什么,微微笑了,语气柔和地说:“我母亲很喜欢养花,家里有一座花房。”
徐乐支很开心跟原朗有共同话题,就问:\"那你妈妈现在还养吧”
原朗神色未变,但声音明显低沉一些,说:“她过世十几年了。”
徐乐支愣住了,望着原朗俊朗的侧脸,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
“没关系,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原朗低头拿了包铁线莲的种子放在徐乐支怀里。
原朗记得,自己是和徐乐支说过父母的事情,看来遗忘的速度加快了。
鬼使神差般徐乐支又追问了另一个问题:“那你爸爸呢?”
原朗神色不变:“也过世了,他和我母亲同一天走的。”
“是……意外吗?”
原朗面无表情地挑种子,语气平淡地就像在讨论今晚吃什么:“不是意外,被人杀害了,家里几个心腹把我带上了去东南亚的船,我逃过一劫。”
徐乐支心里已经开始为原朗难过了,声音发抖地问:“你那个时候几岁?”
原朗的眼神避过徐乐支,落在身后攒动的人流,似乎是在回忆,又像是不愿意直视眼前人,“15、16岁吧,太久了,记不清了。”
东西买完了,他们离开花鸟市场。快乐的情绪已经消失,心里沉甸甸地。他猜到原朗的生活境况比较复杂,但他没猜到原朗父母都被害了,原朗在少年时期就身背血债。
然后他心里又有些隐隐共通的欢喜——原朗跟他一样,都是孤儿。他们不是毫无相同点的两条平行线了。
快要到花鸟市场出口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狗叫,徐乐支下意识望过去。只见一个农民模样的伯伯,脚边放着一个竹片编成的粗糙笼子,笼子里关着一只黑色奶狗,看不出是什么品种,奶狗明显刚出生不久,毛发稀疏,眼睛都没完全睁开,蔫蔫蜷缩着唔咽,很虚弱的样子。
徐乐支也不知哪根神经被触动了,盯着那小狗,双脚就挪不动路了。原朗见人没跟上,折返回来问了句:“怎么了?”跟着徐乐支的眼神,也注意到了买狗的老汉。
原朗上前问:“您好,这只狗买吗?”老汉见有人询问,殷勤起来:“卖的,200块钱。”
徐乐支也跟上来,蹲在地上盯着小奶黑狗,伸出手指戳戳小奶狗的粉色鼻尖,小奶狗只是虚弱地哼哼了两声,眼睛都没睁开,鼻头也不像其他狗狗那样湿漉漉的,反而很干。
老汉没有支付码,就在原朗掏钱包拿现金的时候。徐乐支突然开口问:“你这狗是病狗吧”
老汉愣了:“啊?”
徐乐支站起来,眼睛仍盯着小狗纠结道:“我们要是买了,得花大价钱看病不说,可能还活不了几天。”
“……这”老汉尴尬不已,一咬牙“得,这位小哥眼尖,我本来是挑了四只来卖的,好的都被挑走了,就剩这一只了。要不这样,这狗我10块钱就当送你了。”
老汉看了一眼原朗,又说:“这位帅哥一看就是有钱人,也不缺几个钱,这狗送去治治,说不定还有的救。”
徐乐支低着头,下意识地咬嘴唇纠结,最后还是一狠心拉着原朗走了。
老汉不放弃,对着两人的背影喊:“您要是不买,那这狗我待会儿就找地方埋了哈。”
徐乐支身形狠狠一顿,差一点就要转身回去了。最终还狠下心拉着原朗快步走出了花鸟市场。
似乎是怕自己反悔,徐乐支远走越快,越走越快,终于被原朗一把拉了回来,原朗把戴着黑色皮质手套的左手放在徐乐支的肩膀上,问他:“既然可怜那只狗,为什么不买?”
“有什么用”徐乐支苦笑着摇头,难过道“我在乡下见过很多这样生下来就有病的小狗,根本救不活,就侥幸救下来了,也活不过一年。”
迟早是留不住的,又何必徒增牵绊,生出无用的情感和依赖,让自己伤心。
“可你现在很伤心”原朗按着徐乐支的肩膀稍稍用了点力,劝说道“你会一直记得今天自己没救下一只小狗。而现在把小狗带走,即使最后小狗只能活一年,你也跟它渡过一段快乐的时光。”
徐乐支深深地看着原朗,带着哭腔道:“可是原朗,我是一个有失忆症的病人啊。”
原朗愣住了。
“我会慢慢地忘记,救下小狗时的开心高兴,然后在余下的每一天里,只能感受到它终有一天要离开的我的恐惧。”
徐乐支边说着,不知想到了什么,眼眶越来越红,声音越发哽咽:“直到它死的那天,我把它埋在院子里,或者池塘边,或者后山我父母的墓地。然后会我会彻底忘记与它有关的记忆,连难过都没有。”
“它最终会变成我日记本里的一句话,手机里备忘录的一条信息,提醒我每年什么时间要去扫墓。我爸妈就是这样的。我甚至都不记得他们是怎么死的了。”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久到正午偏西的阳光在洒落在他们的头发,肩膀,睫毛上。原朗微微低下头,让自己的视线和徐乐支的眼睛平行,双手都放在了徐乐支的肩上。
徐乐支的胸口有起伏着,情绪还没完全平静下来。
原朗喉头滚动了几下,他现在需要调整自己的声线和语气,让平和声音尽量温柔,现在是说服徐乐支接受治疗的最佳时机。
“乐支……”原朗靠近徐乐支,唤对方的名字,他的声线调整得很好,徐乐支听到这声轻唤身体有轻微颤抖。
原朗说道:“你既然那么害怕是自己的失忆症,那为什么要拒绝治疗呢?李教授还在里州,他是国内有名的脑专家,乐支,他能帮你。”
见徐乐支下意识咬嘴唇,原朗觉得他快被自己说动了,趁热打铁道:“我也会陪着你的,我们现在就去把小狗买下来,好吗?”
原朗觉得对方几乎要被自己说动了,戴着黑色皮质手套的左手牵起徐乐支的手,带着他就要回花鸟市场。可他只走了半步就拽不动了,徐乐支并没有同意他的建议,依旧在原地一动不动。
气氛安静了,原朗知道徐乐支一定有话要说,他等着。
徐乐支抬起头,正午偏西的日晖洒在他的睫毛上,像一只停落在窗柩上的金色蝴蝶。
他问原朗:“你刚才说,你会陪着我?”
原朗毫不迟疑“对”。
虽然徐乐支的失忆症不是原朗造成的,但停药一定与他有关,他有义务补偿对方。
徐乐支的嘴角微微上翘,含着期待问:“在哪里?在落水村吗?”
“我们可以去申海”原朗看着徐乐支眼睛,说:“那里有最好的医生,我的家也在那,就像在落水村你照顾我一样,到了申海我也会照顾你。”
在听到“申海”这两个字的时候,徐乐支的目光就已经黯淡下来,他静静听完原朗的话,然后摇了摇头,“原老板,在落水村我照顾你,是因为你付了钱,你是我的房客。你照顾我,又是因为什么呢?”
不出所料,这个问题让原朗沉默了,他没有办法回答。
徐乐支苦笑了声:“你又是我什么人呢?恢复记忆后会怎么样,我自己都不知道,就为了一个房客的善良心肠,我就冒这个险吗?”
原朗的手还牵着,徐乐支微微一挣,把手抽了出来。又是半饷沉默,偏西的余晖洒在他们的身上,暖色的阳光中两个剪影相对
徐乐支说了他一直没说出口的话:“原老板,我感谢您这段时间的帮助。明天,请您送我回落水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