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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   (一)柳筝的自白
      唔,在这里和大家说声好。已经开始写这篇文章的我知道这篇文章不会短短几百字。它大概会很长,我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补充它。

      上次看到我的妻子糯糯写了一篇超长的关于我的文字,她写了我的口头禅、我的习惯、我的喜好等等,包括非常小细节的地方。她这次的文笔非惯用的忧郁,而是暖暖的,让人沐浴着日光。深情很容易地就从文章里流出来。我想,我又一不小心更爱她了。

      和她在一起的日子不得不说是非常快地过去,但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又都是新的一天,天气预报为晴,按她说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呢”。她出于与生俱来的浪漫常常带给我惊喜。和她在一起是一件很充实,很快乐的事。

      算起来,和妻子在一起已经有十个年头了。其实我确实该写点什么来纪念我们一起走过的岁月。以文字记录爱意,希望这份爱意光芒闪耀、永不凋零。

      我比我的小妻子要大七岁呢。我常常担心我会比她早走。妻子于是劝我不必想那么多。她说现在科技、医疗发达,并且有她这个开心果在身边,想要衰老都有点难呢。而且她很享受这个七岁的年龄差带给她的安全感,她说她的老公是世界上最温柔的、最帅气、最适合和她在一起的人了。我窃喜。妻子的认可是绝对听不够的。
      说说我们的初遇吧。说起来,应该是我先注意到她的。哈哈。

      那时候我因为无法继续忍受一直坐在办公室里的沉闷感觉与巨大压力而辞去工作,正和两三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创业。说是创业,是比不上我的那些同窗的。他们好像很轻松地就经营起一些好网站,并很快速地成为人们知名的一些。我告诉自己别羡慕了,乖乖地去开辟一条自己的道路出来,努力就可以了。

      离家比较近的地方有一间我很喜欢的咖啡馆,那时候它刚换下了“犬”主题,新主题是“诗与民谣”。我经常会去那里给朋友和自己点杯咖啡。因为装修,四个星期没去。后来我又踏入咖啡馆,正正是九月,夏日的闷热还未来得及散去,路旁的香樟树在地面投下大片阴影,蝉鸣不断,馆中的空调温度给人扑面而来、迅速裹挟全身的凉爽。我好奇于与新主题一同到来的浓郁的文艺气息。墙上的书法作品、油画与复古时钟都让人眼前一亮。在我边等咖啡边欣赏时,小姑娘走了进来,一头齐肩的小卷卷,上身着巧克力色的露肩小背心,穿了一条黑色灯笼裤,都有镂空设计。她的脚上还挂了一串银色的小铃铛,走路带风,踩下一串铃铃的音符,轻而易举地一下攫去所有人的目光。我心想,小姑娘真是好看。我默默望着,见她娴熟地拿起正中央小高台上的吉他,一转身,就这么坐了下来,抬起细白的胳膊,开始弹着唱起《阿拉善》:
      突然想起你笑了笑自己
      每个人心中都有个秘密
      …
      正巧我的咖啡也来了,我顿生了在这里喝完咖啡再走的念头。听她继续哼道:
      na na li la en la lei
      na na li la en lei

      我看看自己手中的咖啡,再看向帮朋友点的“蓝莲花”、“兄弟”,再看看小姑娘,无比庆幸到自己点了“玫瑰”,我低头轻轻笑着。

      小姑娘的脸庞带着青年人的稚嫩与朝气,歌声却透着忧郁冰凉,我还惊了一惊。也心觉她唱得很棒。

      那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很好,朋友问我怎么去了这么久,我笑而不语。心里有些事,还是先藏一藏好。

      我去咖啡店也变得频繁,本来是两个星期三次,现在是一个星期三次。或许是我去的凑巧,很多时候能遇见小姑娘,上次听她唱了《越过山丘》,上上次是《安和桥》。她的声音有一种能让人沉下心来去欣赏的魅力。小姑娘唱歌极用心,常常闭着眼,有时睁开,里面泛着泪花。我毫无意外地被小姑娘打动。

      能够让她真正注意到我,己经过去两个星期。开始了一阵秋雨一场凉的脚步。那天天阴阴的,我照例在咖啡馆听完她的一首《忠贞》,准备回去,天却蒙蒙下着雨。

      我停住了脚步,当时脑子里空空的,就这么愣在那。四五秒后我回过神来时一截白嫩嫩的手臂已伸在了我面前,轻轻地提着一把长柄白色雨伞。我看向那人,绿色小碎花收腰连衣裙,果然是她。“借你。”我向她感激一笑。小姑娘红着脸快步回到咖啡馆里,白色小高跟鞋哒哒地响。我费了很大力气才说服自己从小姑娘离开的方向收回目光。那时很自作多情地以为自己竟然引得小姑娘注意。后来才听她说她刚好要走时看到一人两手空空、孤零零地在雨前呆住,出于好心,把自己在咖啡店中多余的伞给了他。小姑娘缺乏安全感,日常用品一般来说都会准备备份。至于脸红,她和漂亮的女生在一起讲话甚至也会脸红……我姑且乐观地把它看作是赞美了。不过小姑娘脸皮薄这一点我后来深有体会。

      一撑开伞,伞内竟印有两个毛笔写的大字“风起”,还有两个小字,没太注意。我原以为这仅仅代表着“风起”,之后才知这是一张意义极大的专辑。还有一个她爱了很多年很多年的男神。

      于是我终于有了一个理由,开始千方百计地弄到小姑娘的电话号码,想要还她伞。其实小姑娘完全没有要让我还伞的意思。她心大,很多时候又带着他人不必理解的善意和永远相信光明的纯真。我太爱她这一点了。

      那天是星期日,秋日的金光洒下,暖暖的,在深秋的肃杀感到来之前极力显示出毫无保留的无尽光明。我打听到小姑娘今天会来的很早,便带着伞,在八点一刻成为了星期日咖啡店最早的一位客人。我静静地等待着,心跳在想到小姑娘时跳得很快,脸似乎也发烫起来。

      门旁的三个小铃铛一响,我便急急朝门口看去,见是陌生人,又垂下眼紧张地揉了揉手,深吸一口气,盼望着小姑娘的到来。

      第十三次查看手表时,我终于等到了她,正正九点。她依旧披散着小卷发,身穿一条白色针织毛线连衣裙,脚踏棕色小皮鞋,还有同色的棕色小腿袜,脚步欢快轻盈,走向吧台。她笑着与朋友打了招呼后,将身上的单肩黑色皮质方包收好,小心翼翼地拿出了存放在吧台下的吉他。我终于鼓胆上前:“你好,我想把伞还给你。”小姑娘有些惊讶地看着我,点点头,“好”。

      今天的是《北方女王》:
      这里的秋天开始变得寒冷
      孤独了忙绿的人
      小姑娘声音沙哑,带着些许鼻音。
      这里的秋天忽然下起雨
      打湿了我的头发
      …

      我于是又想到那次借伞的画面,觉得心中温暖,听着歌也不悲伤。一种强烈的感觉在我心头下不去:她会成为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人。我呼吸急促起来,紧张地咽了口水,心跳则早超出正常范围。

      当天我以借伞的理由请小姑娘喝咖啡时,小姑娘淡淡地以三个字“对不起”拒绝了我,将后来的拒绝次数计算进去,一共七次,回答从“对不起”到微笑着无奈地摇头。我把小姑娘的情绪流露当作动力,绝不放弃。下个星期我出现在咖啡店,再次想请小姑娘喝咖啡,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弯弯的眼睛将温柔的目光投向我。我想,大概秋日里将尽的所有明媚日光都照进她的眼睛里,让我无法不沉溺。那天是10月27日,她的穿着我仍然记得十分清楚:头戴一顶黑色贝雷帽,格子拼接卫衣搭卡其色半身长裙、踏脚黑色皮鞋,右肩挂下白色半圆小皮包。

      当时我的整个世界只剩下怦怦的心跳与面前的这个女孩。

      2019年的10月27日,我们坐在一起的最后一刻以我向女孩的告白结尾。

      心上人告诉我,她愿意尝试爱情。

      当晚的我微笑入眠,在我们的一周年纪念日上,糯糯告诉我那个晚上她也如此。

      那时的我在理智回笼后也很纳闷,就这样确定了吗?对对方的了解根本不深,甚至一无所知。仅凭直觉开始一段神圣的关系似乎罪无可恕。而在送糯糯第一束由七朵红玫瑰组成的花束时,我发现了我的愚蠢。Mrs./Mr. Right一出场,一切都会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样,你身边的氛围、你心的悸动、你的目光以及不安、羞涩又慌乱,而所有这些最后都将通通化作虚无,只余下棉花糖的香甜、柔软和梦幻。打个比方,其他人的出场是偶然遇上的花开,富有生机、耀眼、繁多却一眼后忘记,而她/他的出场则是你最期待的、拼了命奔赴的一场盛大的花事,是震撼、惊艳与珍惜。糯糯喜欢马尔克斯,那次我捧上花束时,耍了些小心思,说到“玫瑰和我的生命,献给您”。她惊讶地睁大眼,几乎立刻落下泪来,我上前将她拥入怀中,轻轻吻她的眼睛,希望啄去泪珠。

      我欣赏气质独特的莲。在江南,柳女士的花店里也少见莲花。而糯糯对于我来说是夏日风过湖,潮湿带着一丝凉意,湖中莲花接天映日,微微摇曳,在心头一片一片盛放开来。见过我的形容,她肯定会想到她喜爱的周邦彦的“一一风荷举”。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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