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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莫珣【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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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间有故事的旅店已经住了三天,我却仍像无头苍蝇一样摸不着头脑。书还在天宝那里,每次去柜台都看到他在翻,怪爱不释手的,害我也不好意思朝他要。其实那书我也只是大致浏览的,记不住多少内容。没了那书,我也不知道这探寻之旅该从何着手。本来想先从对面老板娘那儿打探点儿口风;可她从昨天开始就不大搭理我了。
还有个问题:终日只见天宝,老板和老板娘呢?
有点小懊恼,便赌气似的整天躲在房间读王朔。少有耐心啃大部头,于是选了他的短篇小说集《橡皮人》。前两天看了部2008年的老电影《一半海水一半火焰》,据说是根据王朔的原著改编的。因那电影伤感得一塌糊涂,便疯了似的找原著来看。不曾想看了原著后,我竟开始怀疑那电影了。王朔是嬉笑怒骂的,是戏谑的;他的伤他的痛,他的悲喜和恐惧,都堂而皇之地藏在文字背后,让人笑也不敢笑,哭也不能哭,只是一味揪心。可是那电影,且不说只采用了原著的一半,单说在表达上,也只是王朔的两面性的一面而已。当然,电影是足够优秀的,事实上,当时才拍了第二部电影的刘奋斗导演,现如今已经是各大国际影展的常客了。只是,那不能说是一部忠于原著的电影。
今天我看的这篇叫《我是“狼”》,是个很感伤的故事:虚构出的虚构故事,只有悲伤是实打实的。看过后只觉得心脏沉到了肚子底下,一下,一下地,狠狠地跳着,牵动胸腔的神经,喘气都费事。我就是有这样的毛病:或许读不出什么深刻的东西;但但凡看好的作品,总忍不住要随着笔者出生入死一会。就像张爱玲说的那种,死去了活过来又再死去的那种。每每看过能给我感动的文字,总是不敢抬笔写东西的——此时写出的东西,必然与刚刚读过的文字风格一致得惊人。生来就是剽窃的料。
其实,那些经典的书籍,更值得追寻吧。我又何苦耽搁在这个毫无看点的小镇,去追寻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子的过往,而这过往,恐怕全世界也只有我一个人在在意着。我准是疯了。要不,我还是走吧。去上海找寻张爱玲和胡兰成爱的痕迹。自从2009年张爱玲《小团圆》问世,三年来她的热潮还一直未退。
正想得出神的当儿,有人敲门。
是天宝——毫无悬念。刚想去跟他道别,正好送上门来。我忙请他进来。
天宝今天气色不佳,一进门就径直走到床边坐下,手里拿着我的那本《她的美丽与哀愁——梅丽莎》。
“是来还书的?这么快就看完了?”我递给他就一杯凉白开。
“是啊,谢谢你。”
“呵呵不客气。”说着我作势伸手接书,却不见他拿书的手抬起分毫。
罢了。反正我也要放弃这个旅程了,既然他这么喜欢,估计镇上那巴掌大的笑书店也不见得有卖,就送他好了:“你要是喜欢,就留做纪念吧,反正我也……”
“其实我来,是有别的事要和你商量的。”他一改从前微笑倾听的作风,打断了我的话。
我有种不大好的预感。
“是这样,”天宝像是突然想起了似的,抬头微笑看着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我们店里最近要装修,怕打扰到你,所以想来问下,你还要住多久?”
心蓦地一凉:原来是下逐客令来的。本小姐偏偏就有这倔脾气:你越是想我走,我就偏不走。这么在意我的书,又想我快走,傻子都能看出有猫腻。枉我还封他为小帅哥,还印象不错,居然这样对我耍心机,真让人伤心。于是,我心一横:不走了!
我也学天宝,龇牙咧嘴的冲他笑道:“这我也没定呢啊。我来这的目的就是想了解梅丽莎的故事,还没个头绪,怎么能走呢?”
天宝忙答:“其实她来这儿也没什么稀奇的,就是路过一下就走了。”
“这么说,你知道这段故事?”我眼睛一亮。
“那时我才十一岁,哪知道她是谁。”
“她不是来住过你家的旅馆吗,你都那么大了怎么会不记得。对了你姐姐姐夫呢?为什么来了三天都没见过他们?他们总该知道吧?”
“每天旅馆来来往往那么多人,我哪能谁都记得。他俩都出远门了。”
“去哪了,多久才能回来啊?”
“那可说不准,可能要十天半个月呢。你还是别浪费时间在这等了。你不才毕业,该很忙吧?”
“不忙不忙,一点儿都不忙,”我心里暗忖哪怕再忙看到他这态度也变不忙了,“十天半个月我还等得起,”我从钱包里掏出三百块递给他,“这钱先押着。”
他似下意识想推,又及时控制住了。那收钱时难掩的失望,让我小得逞。
都走到门口了,他又回头向我确认:“这两天真的要装修,你不怕吵?”
我心里暗自嘲笑这点骗人的小伎俩,堆了满面认真:“没关系!”
他彻底放弃,径直安静走掉。
事情开始变得有趣了。
我得意洋洋的回床边,囫囵塞自己进被窝,摸索出枕头下的遥控器按下开关。屁股硌到了什么,抽出一看,是那本《她的美丽与哀愁——梅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