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9、芙蓉似面(一) ...

  •   梧桐城的码头近一个月来一直很热闹,不断地有各地歌舞团的船只靠岸,在码头讨生活的挑夫这个月可以让家人不愁吃穿了。
      梧桐城的大小客栈也很热闹,各地的歌舞团来到梧桐城,自然是要找住处的,这样的生意自然让客栈的老板们笑的合不拢嘴。
      最后梧桐城的城主府也很热闹,每个歌舞团来到梧桐城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城主府报到登记,否则是没有资格参加百团大赛的。百团大赛作为半官方半民间的盛大活动,又已经连续举行了多届,自然有着规范的条例。
      青凤团的船一到码头,夏璃就跟他们告别了。他到梧桐城自然有自己的事情要做,石宣也不便强留,仍是眉开眼笑地将他送走。而青凤团年轻的舞娘们,自然都是依依不舍,望着夏璃的背影,个个都是失魂落魄,像丢了魂一样。
      这个天下所有女人的梦中情人,早就俘虏了她们的心。
      石宣从船上下来,舒服地“啊”了一声道:“终于到梧桐城了。这几天的天气也真是奇怪,竟然一连下了好几场大雨,反常啊。”
      他挺直身体站在码头上,风吹动头发和腰带,颇有种玉树临风的姿态。
      菊歌走上来,伸出两个手指夹住他腰间软肉狠狠一旋。
      “啊——”石宣惨叫起来像是鸭子。
      “你做这种风情万种的样子给谁看呢?”
      菊歌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听在石宣的耳朵里,只觉得冷风飕飕地飘。
      子菱笑了一下,提着行李从他们旁边走过。
      连支和金戈早就牵了玫瑰和乌蹄在树下等候,石宣和菊歌的这一幕自然也落入了他们眼中。
      金戈皱了皱眉,菊歌这个女人,不仅妖媚,还很厉害啊。
      连支早就发现码头上有几个长相美艳的年轻女子,石宣故意做出一副英俊潇洒的模样,自然是为了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却不像犯到了菊歌的手上。
      见金戈流露出不赞同的神色,她笑道:“怎么,金戈不喜欢菊歌这样的做法?”
      金戈摇头道:“太粗暴。”
      连支学菊歌拧了他胳膊一下,笑骂道:“你怎么不说石宣好色无厌。”
      金戈抿嘴摇了摇头。
      连支早就发觉,从草原出来以后,金戈渐渐变得惜字如金,话越来越少。但她觉得这样子反而更显得他酷酷的,所以也没有在意。
      看来金戈喜欢温柔的女人,连支在心里暗暗记下。
      这时候,码头上又是一阵喧哗,有另一个歌舞团的船靠岸了。
      船夫们搭起跳板,一个个舞娘从船上走了下来。
      当一个三角脸、肤色黝黑的中年男人走下船的时候,石宣突然间像斗鸡一样竖起了眼睛。
      中年男人也看到了石宣,他远远地冲石宣哼了一声,背过身去,一副不屑的样子。
      石宣登时满脸怒容。
      “怎么回事?”
      连支问旁边的子菱,而子菱在开口的时候也身体一震,神色严肃起来。
      顺着子菱的目光,连支看到那个中年男人身后又走下来一个年轻的女郎。
      女郎穿着浅紫色的裙子,身份明显比其他舞娘要高一些。
      当连支看到她的脸的时候,脑子里轰得一声炸开,满世界只剩下一个声音——
      天底下居然有这么美的女人!
      可是当她回过神来,再仔细观察的时候,却发现女郎那倾国倾城的脸上,是冷漠到极点高傲到极点的神情,这种神情立刻让连支对她的评价跌落谷底。
      现在看来,这女人也没有刚才觉得的那样美,眼角太往上吊了一些,嘴唇太薄了一些,下巴也太尖了一些,最关键的是她太冷傲了,好象在她眼里,全天下的女人都不配与她站在一起。
      柳如眉,芙蓉似面,可惜,风霜太重。
      这是连支最终给她下的评语。
      这个歌舞团的人似乎也像那中年男人和女郎一样,个个脸上都是了不起的模样,趾高气扬地从青凤团面前经过,眼角和嘴角还不时露出一丝嘲笑。
      连支充满了疑惑,看向子菱,希望她给一个解释。
      “那是天华团的人。”
      子菱叹了口气,向她诉说起原委来。
      就像青凤团一样,天华团也是金乌帝国有名气的歌舞团,不过与青凤团相反的是,他们的大本营在北方。一南一北,注定是冤家。天华团和青凤团数度在百团大赛上狭路相逢,以前青凤团凭着金婷这个台柱子,数次击败了天华团,夺得大赛第一名。直到上一次,天华团的团长高槐,就是刚才那个中年男人,找到了一个色艺双绝的舞娘,也就是那个美丽冷傲的女郎,青薇。青薇第一次登上百团大赛的舞台,就击败了金婷,天华团也凭借她从青凤团手中夺过第一名的桂冠。
      如果只是这样,青凤团的人还不至于仇视天华团。
      但是当时的情形时,比赛进行到最后的决赛,两个歌舞团所得的分数本来是一样的,评审团无法当场判决,就将结果延后一天公布,结果第二天所有歌舞团一聚齐,评审团就宣布,冠军是天华团。有流言称,是天华团的青薇出卖色相,陪了当时作为评审团主审官的二王子楚星一夜,才让评审团将第一名判给了他们。
      所以,青凤团对天华团既充满了仇视又充满了鄙视。在他们看来,像天华团这样背后搞小动作,像青薇这样以色谋利的人,都是卑鄙无耻的小人,是歌舞艺人中的败类。
      听了子菱的解释,连支吓了一跳,楚星竟然是上届百团大赛的主审官?
      她跟金戈杀了两名黑金卫,鲁士违背楚星的意思放走了他们,若是被楚星知道这件事,鲁士会怎么样她不知道,但她跟金戈肯定没有第二次逃脱的运气。
      好在,子菱接下来的话让她松了一口气,因为她说这次楚星不可能再做主审官。
      “为什么?”
      子菱笑道:“难道你不知道,大王子伯尧和二王子楚星已经开始他们的历练了吗?”
      “历练?”
      看到她一脸迷惑,子菱就知道她确实是不知情。
      “金乌帝国每一位王子成年后都要到外城历练两年,在这两年中,他们会代替城主管理辖下的城市,原来的城主则暂时作为他们的助手,而两年后他们管理城市所取得的绩效将会成为将来是否继承皇位的一个考核依据。大王子伯尧和二王子楚星在上个月就已经分别去了两个城市,开始他们的历练了。”
      连支这才明白她说不可能的意思。
      没想到,金乌帝国的储君选择竟然如此公开如此实际。
      连支笑了笑,这种事情,她向来不感兴趣。

      青凤团住在一个名叫“神仙居”的旅店里,他们包下了旅店的一座小跨院。
      百团大赛,顾名思义,就是有一百个歌舞团的比赛,虽然实际的数字并没有这么多,但确实这是一场万众瞩目的歌舞盛会。比赛将分三个环节,初赛、复赛和决赛。每个歌舞团都是一支参赛队伍,初赛的时候所有队伍将分成八个小组,每个小组淘汰掉六个名额,余下两支队伍进入复赛;复赛的十六支队伍,分成四个小组,每组决出第一名直接进入决赛,而其他十二支队伍根据排名,前面的两名也会进入决赛;也就是说,最后的决赛将由六支参赛队伍进行,决出冠军、亚军和季军。因为参加比赛的歌舞团数目庞大,初赛、复赛加决赛,再加上中间的休息时间,整个百团大赛的赛事将持续半个月左右。
      半月个啊!
      连支忍不住感叹,真是一场盛大的比赛,再多几天都能赶得上奥运会了。
      现在离初赛还有两天时间,石宣在子菱的建议下,决定给所有团员放一天假,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以最放松的状态进行比赛。
      连支很兴奋,她现在可是有钱人,所有人包括子菱在内都不知道她有个小金库。
      她可以好好挥霍一番。
      她决定带着金戈去逛街。
      哈哈哈,有移动的取款机,还有免费的搬运工,若是不幸地碰上狂蜂浪蝶,还可以作为绝佳的挡箭牌,这种逛街方式大概是所有女孩子都梦寐以求的那种。
      “咱是有钱人!”
      连支一边抱着这样的想法,一边直接挑最大气最豪华的店面往里面迈腿。
      刚从一家昂贵的成衣店出来,她又走进了一家首饰行。
      一走进这家首饰行的大门,连支就觉得眼前一亮。
      “这店的老板品位很高啊!”
      她感叹着,然后走到柜台前浏览里面的首饰。
      每一件首饰都特别精美,金的,玉的,宝石的,琳琅满目,流光溢彩。
      连支只觉得眼睛都要花了,每一件首饰都那么中意,难以抉择。
      这时,一对发簪跃入了眼帘。
      簪身光滑均匀,十分细致,簪头是一朵小小的蔷薇花,花蕊处镶了一颗夺目的红宝石。如果是这样也就罢了,最难得的是,两只簪子一只是纯金打造,另一只却是纯银的,金色蔷薇花的花瓣边缘镶着细细的一圈银丝,而银色的蔷薇花则用金丝镶嵌。两只簪子既可分开佩带,又可作为一个整体佩带。
      连支看得直了眼,她太喜欢这对簪子了。
      店里的伙计最会察言观色,见连支的模样,哪里还有不上来说客的。
      “小姐真是好眼光,这是我们店里最名贵的一对簪子,叫做雌雄蔷薇簪。这对簪子的寓意,取自政皇帝凭蔷薇花娶得蔓戈小姐的典故,寓示着情人之间的恩爱和谐。这支金簪是雄簪,银簪是雌簪。这对簪子除了作首饰佩带在头发上,还可以作为情人间的信物。……”
      伙计滔滔不绝,口沫横飞。
      事实上,不用他说,连支就已经决定买下这对簪子了。
      “好了,不用再说了,告诉我价钱吧。”
      “承惠十五金铢。”
      “恩!帮我把这对簪子包起来吧。”
      伙计立刻眉开眼笑,连声答应。
      连支转身对金戈摊开手。
      金戈暗暗摇头,从怀里取出一张银票交给她。
      真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女人啊!
      连支回过头,伙计正拿出一只细长的精美木盒,里面垫着红色的软布,他将簪子放进去,轻轻盖上了盖子。
      一只洁白细腻的手突然按在了木盒,同时连支耳边响起一个清冷的声音。
      “这对簪子,我要了!”
      连支既惊且怒,谁这么无礼这么霸道?
      她扭过头去,惊讶地发现,这个霸道的人她竟然还认识。
      芙蓉似面,柳如眉。
      她记得这个女人。
      青薇。
      天华团的台柱子,青凤团的死对头。
      “不好意思,这对簪子是我先看上的。”
      连支冷冷说道。
      青薇看也不看她一眼,对伙计说道:“十五金铢,簪子我要了。”
      随着她话音落下,旁边一只手将一串金铢放到了柜台上。
      连支顿时头顶冒烟,这个女人分明是看到她买下这对簪子的,否则怎么可能这么巧知道它的价钱。
      青薇一副眼睛长在头顶上,神气得不得了的模样,让她觉得非常刺眼。
      当我连支是好欺负的么!
      “哼!”
      连支冷哼一声,一掌推在青薇肩膀上,劈手夺过她手中的木盒。
      青薇自然没想到对方竟会如此“粗鲁”,她身体一歪,差点摔个踉跄。
      连支将银票往她脸上一丢,扔下一句:“你的簪子,我买下了。”
      她故意将下巴抬得高高的,用眼角冷冷一扫青薇惊怒的脸,抬腿便往店门口走去。
      “站住!”
      连支回转身体,这才发现青薇还带了两个魁梧的男人,而这个时候,这两个男人正向她走来,眼睛里闪烁着冷漠的光芒。
      金戈身体一闪,站到了连支前面。
      两个男人自然也看出金戈不是等闲之辈。
      双方形成对峙。
      青薇抬着尖翘的下巴,冷傲地道:“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吗?”
      连支眉头一挑。
      这妞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我还真不知道,那么请教,这位小姐是哪根葱哪根蒜啊?”
      青薇竖着眼睛怒道:“你敢这样对我说话?”
      连支笑眯眯道:“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有什么不对吗?”
      “你!”青薇虽然高傲,却似乎并不是牙尖嘴利之人,在她看来,自从攀上二王子楚星这个参天大树,还从来没有人敢对她如此放肆。
      “你难道不知道,我跟楚星王子的关系?”
      她沉着声音发出警告。
      连支呼出一口气,这家伙果然跟楚星有一腿。
      可是那又怎样,反正她跟楚星早就结下深仇大恨,不在乎多得罪他一次。
      “啊!”
      她尖叫一声。
      青薇以为对方被她的话吓到了,又露出得意的神情。
      “原来你就是楚星王子那个见不得光的地下情妇!”
      连支伸长手臂,指尖几乎戳到青薇的脸上。
      这张倾国倾城、祸国殃民的面孔之下,竟是这样肮脏卑贱的灵魂。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