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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生病的公子 ...

  •   庙里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经过了眼神交流,薄唇男站起来走了出去,而刀疤男则将连支纳入了严密的眼神监视之下。
      “砰”——“哗啦啦”
      第一下是非常突兀的声音,而后面的哗啦声则是挂在梁上的一面破幡滑落下来。
      这个变故非常突然,处于人体的自然条件反射,刀疤男当然忍不住向梁上看去。
      就在这一刻,连支手一抬,一道银芒划过,刀疤男惨叫一声后仰扑在地上,右胸上一个森森的血洞。
      连支没有功夫理会他的哀嚎,迅速地找了一个隐蔽的位置。
      果然,庙里发生动静后,外出察看的薄唇男很快就跑了回来。
      他一进门就看见刀疤男躺在地上,刚要张口,左肩如遭重击,震得整个身子都仆倒在地,低头一看,竟是跟同伴一样的森森血洞,伴随着一种撕裂肌肉的痛楚。
      连支从吃东西开始就观察这两个人,虽然他们都有意识地保持沉默,但心细如发的她还是发现了一些现象,比如刀疤男似乎是主事的人,薄唇男偶尔用眼神向他请示;又比如薄唇男是个左撇子。连支猜想刀疤男的武功在薄唇男之上,所以对他射击的是胸口,而对薄唇男射击的是左肩。这还是她尊重生命,不愿意杀生,因而只是让他们暂时失去行动力。不过她也不敢冒险,这两人之所以暂时都没有跳起来动手,是因为对连支的武器的未知和突然遭到重伤的恐惧,相信等他们适应了痛楚,发现并没有立刻致命的时候,一定会出手将她拿下的。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连支也不敢追问他们绑架她的目的,只能先逃跑。不过逃跑之前,她还是对两人交代了一点事。
      “你们的伤口必须立刻处理,用匕首将伤口内的物体挑出,如此才不会致命;至于伤口的后续处理,也许你们比我还精通,我就不多说了,但必须提醒你们,千万不要让伤口感染,否则神仙难救,切记切记。”
      说完这些话,她将武器藏回身上,跑出庙门。
      出了庙,她先是跑到刚才解手的地方,从草丛中拾起一个白底绣蔷薇的荷包,将还在响的音乐掐掉。幸亏她这个宝贝有定时的功能,刚才就是这个它传出的笛子声音成了调虎离山的关键。
      连支珍重地收好荷包,向四周一望,竟是不辨方向。不过好歹能认出一条路来,只要有路,就一定会通向有人的地方;人多的地方总是比较安全的。
      她决定好方向,撒开腿飞奔。

      这一跑,也不知道跑了几里路,直到没力气了,连支才停了下来,这个时候也才发现,天色竟已经黑了下来。
      好在前方数点星火,让她看到了希望。
      连支给自己加了一下油,提起沉重的双腿,再次跑了起来。
      灯火越来越多,越来越亮,近了才发现,竟是个大庄子。连支将目光放远,努力地辨认,竟不只一个庄子,远远近近的灯火,倒有十几个,少则一两里,多则数里,各自隔着一段距离,一路蔓延到夜色深处。
      不像村落,也不像城镇,倒像是个别墅区,一座座别墅庄园,错落有致地分布着。
      连支想起以前看小说时,特别喜欢看唐朝背景的,长安的贵族士家基本上都在南山置办有别墅,相互连成一片。莫非这里也是像南山那样的别墅区不成?
      一边想,一边走到最近的一处庄子前,大门口两盏大大的灯笼照得地下亮如白昼,暗红色的门楣上架着一块大匾,上书“清境别墅”四个金字。
      连支此时已是筋疲力尽,一屁股坐倒在门前的台阶上,身体松懈下来才感觉到脚踝隐隐作痛,且渐渐清晰,竟是难以忍受起来。
      莫非是方才慌不择路,扭到了脚。连支不懂医术,摸了摸脚踝,肿得球一般。
      千万别是骨折了!
      连支一颗心提到了半空中。
      这时,身后的大门发出沉重的声音,打开了一条缝,一个小厮探出脑袋来,看到连支的背影,自言自语道:“我就说好像门外有人,果然如此。”
      他走到连支身边,道:“你是什么人?怎么敢随便乱坐?”
      这小厮少不更事,言语间不太客气,连支却没力气计较这些,只说自己路遇强盗,逃跑至此,崴了脚,走不动了。
      小厮见她虽风尘仆仆,颇有凌乱之象,但眉目姣好,说话间楚楚可怜,又是一个孤身弱女子,便心软了起来。
      “你等下,我去问问管家。”
      连支等了一会,小厮带着两个人走出来,一个是中年男子,大约就是管家了,另一个是个年轻女子,看穿着打扮应该是主人家器重的大丫鬟。
      “陶方叔,红绫姐,就是这位姑娘。”
      陶方管家自然是问了连支的来历,连支趁刚才的间隙也早想好了,就像刚才跟小厮说的一样,只是说的更完整了些。她说自己是某个歌舞团的舞娘,随团前往琉璃城,半路遇到剪径的强盗,与团员失散,一路逃到这里,崴了脚,实在走不动了。
      她说的这些话本来就是半真半假,又是平常可能发生的事情,况且琉璃城荷花盛会的事情也是众所周知,许多歌舞团都汇聚到那里,因此陶方也没有怀疑她说的话。
      不过管家深知清境别墅以及别墅主人的特殊性,贸然收留一个陌生人这种事,必须得谨慎才行。
      倒是旁边的大丫鬟红绫,似乎是个能做决断的人,她说道:“公子向来与人为善,若是知道了,必定会帮助这位姑娘。而且我们帮助别人,是做善事,也等于在为公子积福。这事我做主了,陶方叔,你安排这位姑娘住进来,请咱家的医生给看看伤,明天早上公子醒来,我自会向他禀报。”
      陶方见红绫都这么说了,看连支又不像恶人,便答应了下来。
      红绫招呼小厮扶起连支走进门去,连支自然是一叠声地道谢,而红绫也才问了她的名字。

      第二天一大早,空气清新,惠风和畅。
      红绫带着几个小丫头抄着游廊,穿过一重又一重院落,一路上花木越来越繁密,林木森森,一重院落就在花木掩映处。
      这座院落明显与众不同,院墙高厚,院门沉重,倒像是别墅里的又一个小别墅。
      红绫等人进了院子,因为院墙过高,树木又密,阳光竟是丝毫射不进来,整个院子显得有些阴森。
      对门三间正房,两个小厮正坐在廊下打盹,红绫走近推了一把,小厮惊醒。
      “公子昨晚如何?”
      小厮轻声道:“昨晚倒是睡得安稳,不曾醒夜发脾气。”
      红绫点了点头,也是松了一口气,带着几个小丫头推门而入。
      浓重的药味扑面而来,隐隐约约还有一点腐朽的味道。各个窗户都闭得紧紧的,窗纸也特别地厚实,即使是早晨,也没有光亮透进来,全靠四周的蜡烛照明。
      屏风后面,帘幔低垂,红绫轻巧地挽起床幔,用金钩挂住,嘴里唤了几声“公子”。
      床上的人儿低吟一声,悠悠醒转。
      几个小丫头立刻上前,放水盆,绞毛巾,递青盐,捧衣裳,红绫亲手服侍公子洗漱更衣。
      不一会,小丫头们捧着盥洗用品都退了出去,红绫扶着公子从屏风后走出来,坐到桌上,桌上已经摆放好早点。
      早点看起来极为精致可口,但公子默默地吃了几口,便放下了筷子。
      “公子,再多吃几口吧。”
      公子摇头,淡淡道:“吃再多又有什么用,这个身子,早晚要去的。”语气中竟是说不出的萧索。
      红绫听得也是黯然。
      “公子,昨晚红绫自作主张收留了一个人。”
      红绫将昨晚收留了连支的事情告诉了公子。
      公子似乎很有兴趣,问道:“你说她是个舞娘?”
      “是。”
      “舞娘跟着歌舞团,一定去过很多地方。”
      红绫想到公子的身体,不能出门,长年累月都待在这个囚笼一般的别墅里,而他心里一直都很向往外面的世界。
      “我想去见见那位姑娘。”
      公子抬着头,目光希冀。
      红绫为难地道:“可是公子你的身体……”
      公子的目光顿时又黯淡下来,默默地看着眼前的盘盏,突然将碗筷扫在了地上。
      碗落在地上摔成碎片,发生刺耳的声音,红绫一点也没有吃惊,只是叹了一口气,叫人进来收拾。
      公子趴在桌子上,将头埋进臂弯中,缩着肩膀,如同一只默默舔舐伤口的幼兽。
      红绫流露出极度同情的神色,咬着嘴唇想了想,说道:“公子若想见连支姑娘,不如请她到这里来。”
      公子慢慢抬起头来,道:“可以吗?”
      他的神情让触动了红绫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女性特有的母爱让她忍不住升起要保护他的念头。她轻轻抚了抚公子肩背上的头发,微笑着点头。
      公子有些高兴起来,但又犹豫道:“我这样子,会不会吓到人家?”
      红绫柔声道:“不会的,公子不知道自己长得多俊呢!况且,连支姑娘也是个好姑娘,她不会对你失礼的。”
      公子这才点头道:“好,那你去请她来。我想听她讲讲外面的故事。”
      红绫道:“那么请公子先吃药,吃了药我再去请连支姑娘。”
      她将一碗药放到桌上,公子闷闷地看着药碗,神情说不出的阴郁,却又只能端起来喝了下去。
      作为一个长年累月拖着病体的人,他对药物已经到了敏感甚至厌恶的地步,今天能够乖乖地把药喝掉,也实在是托了连支的福,否则还不知道又会怎么闹呢。
      红绫见他已喝了药,欢喜地收了碗,见下人也已经把地上收拾干净,便跟他们一起走出门去。

      连支休息了一个晚上,体力和精神都恢复了许多,脚也已经请医生看过,并没有骨折,只是扭到了,医生做了处理,已经消肿,再过一两天就能痊愈。
      这会,她刚刚吃了早饭,别墅里的人对她很客气也很周到。
      门外的空气真是清新啊,连支做了几个深呼吸,将浊气都送了出去,顿时身心清爽。
      “连支姑娘,早。”
      连支见是红绫,也笑着道了一个早。
      红绫道:“姑娘的脚怎样了?”
      “多谢你们请的医生,现在已经没有大碍了。”
      红绫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姑娘可以走动的话,我家公子请姑娘过去一叙。”
      连支道:“我也应该谢谢主人。”
      “姑娘请跟我来。”
      红绫领着连支,顾及到她的伤势,走得很慢,一路上与连支交谈,并提醒她公子是个病人,情绪比较反复,同他说话时要小心。
      走到公子的住处时,连支便立刻觉得奇怪。这样的院落,对一个病人来说,会不会太阴森了呢。
      她说出疑问,红绫回答这是医生的嘱咐,公子的病不能见光,也不能见风。
      连支虽然没有追问,但心里却更加疑惑,不知这位公子得的什么怪病,竟然不能见光也不能见风。
      正房的门已经开了,这是红绫细心的地方,她知道公子房中药味浓重,自己已是习惯成自然,但连支初来乍到,一时间定难以承受,所以特意吩咐提前开门,好让房中的药味散去一些。
      饶是如此,连支刚进门的时候,还是差点被药味给熏晕过去。
      红绫道:“公子,连支姑娘来了。”随后又对连支道,“这就是我家公子。”
      连支随着她的目光看去,只见软榻上坐着一位男子,看年纪应该还只是少年,相貌倒是颇为俊秀,脸色似乎过分苍白,眉淡如烟,骨架纤细,身材瘦弱,坐在那里,倒是比深闺少女还要弱不禁风的模样。
      连支行了个礼,道:“见过公子。”
      公子似乎有点兴奋,说道:“无须多礼。红绫跟我说过,你叫连支。”
      “是。”
      “你是我们的客人,不用像她们一样叫我公子。我叫尘落,我们互相称呼名字便是。”
      “好,尘落。”
      连支落落大方地一叫,尘落似乎就颇为高兴。
      连支暗暗浮起一丝同情,这样一个缠绵病榻的少年,一定很少接触外面的世界,难得见到她这个外人,竟是如此地高兴。尘落,这个名字倒也贴切,在连支看来,他虚弱轻盈得倒真像一片飘落的尘埃,随时都可能被风吹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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