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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不舍不得(一) ...

  •   良久良久,无人出声。
      老人、欣欣、连支、墨瞳、绿衣女郎、丫鬟,无不被故事里的悲壮所感染,每个人心中都是沉甸甸的。
      老人幽远平静,连支流连感叹,墨瞳迷离微笑,绿衣女郎心有戚戚,丫鬟茫然神往。每个人都被这故事触动了自己的心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欣欣似乎已经承受不起眼皮的重量,微微合着眼,眼角是晶莹的泪珠。以她的年纪,她还不明白故事里沉重的感情,但她自然有她的理解方式,她流泪自然也有她流泪的原因。
      连支开口唱歌,并不突兀,这个传说的结局让她想起《霸王别姬》。
      “我站在猎猎风中
      恨不能荡尽绵绵心痛
      望苍天四方云动
      剑在手问天下谁是英雄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
      我独爱爱你那一种
      伤心处别时路有谁不同
      多少年恩爱匆匆葬送
      我心中你最重
      悲欢共生死同
      你用柔情刻骨换我豪情天纵
      我心中你最重
      我的泪向天冲
      来世也当称雄
      归去斜阳正浓”
      那绿衣女郎听到这首歌,竟是浑身震了一下,转向连支的方向,面纱后的眼睛紧紧盯着她。
      连支浑然未觉,只是尽情地抒发心中的感慨。
      歌声袅袅而散,大家似乎都已从传说的情绪中摆脱出来。
      “欣欣!欣欣!”
      老人突然惊慌地叫起来,不停地摇晃欣欣的身体。
      他暗恨自己大意,竟然忽略了欣欣的身体状况。
      连支看到他啊着急的模样,也忍不住担心起来。
      幸而欣欣并没有真的睡过去,她艰难地睁开眼,低低地说了声:“爷爷。”
      虽然她的声音轻微得几乎听不见,老人还是大大松了一口气。
      他掏出一粒药丸放入欣欣口中,说道:“好孩子,放心睡吧,爷爷在这。”
      连支终于忍不住好奇,问道:“老人家,欣欣她得了什么病?”
      老人没有直接回答,反而问道:“老朽还不知道姑娘的名字。”
      “我叫连支,这是我的朋友墨瞳,老人家怎么称呼?”
      “老朽百里。”
      连支点点头,如果她是桃花码头的人,就会知道百里这个名字有多么的不寻常。
      “欣欣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心疾,从她出生之时我就知道,这是绝症。”
      “绝症!?难道没有办法医治吗?”
      百里老人摇头道:“连我都没有办法,何况其他人。”
      连支一怔:“百里爷爷原来是个大夫?”
      百里点点头,心里觉得有点可笑。大夫?这个名词形容他恐怕还不够分量。可是他的医术再高明,他救的人再多,自己孙女的绝症却是束手无策。
      他平生活人无数,膝下只有一子,娶妻生女之后,儿子媳妇均死于一场天灾,只留下一个年幼的孙女欣欣。欣欣越是长大,心疾便越是折磨着她。她现在已经十二岁了,本来应该是个漂亮的小姑娘,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可是发作次数越来越密的心疾却预示着她短暂的生命很快便要走向尽头。中年丧子,老年丧孙,叫百里老人如何不心痛。
      连支自然没有想到百里的医术是如何的高明,她只想天下之大,定有神医圣手存在,也许欣欣的绝症并非无药可治呢。
      可是如果她知道眼前这位老人被人称为神医,尤自无法可医,想必她就会改变现在的想法了。
      欣欣吃过药以后就睡着了,呼吸虽然微弱,却很安稳,老人抱着她孱弱的身体,慢慢地向房间走去。
      看着他萧瑟的背影,连支默默地和墨瞳对视一眼。
      绿衣女郎听得“绝症”两个字,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腿。虽然情形严重不同,但她的腿,不也已经被无数名医判定无法可治么?她的情形,跟欣欣岂非也很相似。
      她幽幽叹了一口气,扶着丫鬟的手也离开了这个后院。
      连支伸手抚摩墨瞳优雅的脖子,说道:“幸而你这个并非绝症,只要找到高明的大夫,总是可以医治的。”
      墨瞳握住她的手,在手背上啄了一下。

      连支和墨瞳决定离开这个城市到下一个城市去,因为他们还是没有找到能够治愈墨瞳喉伤的大夫。
      清晨离开旅店时,他们发现,不仅百里老人和欣欣不见了,连那绿衣女郎和她的两个丫鬟也已经早就离开。
      看来他们起的还算晚了。
      结帐后,连支和墨瞳手牵手走出旅店。
      走不多远,就又到了护城河。
      远远的看见柳树下坐着一个瘦削的身影,走近的时候才发现竟是百里老人,他怀中抱着欣欣纤小的身体。
      连支大吃一惊,不是为这巧合的偶遇,而是为了百里老人的神色。
      他仿佛瞬间苍老了十几岁。
      他本来就已经是个垂垂老者,头发胡子都已经白了。
      但是,他本来精神很好,脸色也很红润健康,可现在,他脸上透出一种看破红尘的沧桑,连支一瞬间以为他生无可恋。
      是什么使他一夜之间变成这个样子?
      当看到欣欣时,连支就明白了。
      “欣欣……”连支蹲到百里老人身边,哽咽着流下了眼泪。
      欣欣,可爱可怜的欣欣,此刻正安详地躺在她爷爷的怀抱里,素来苍白的脸色竟是前所未有的红润,跟百里老人正是一个反差。她的嘴角甚至还带着一抹微笑。
      “欣欣走了,她解脱了,再也不用为心疾而痛苦了。”
      百里老人蠕动着嘴唇像是说给连支听,也像是告诉自己这个事实。
      “百里爷爷……”连支竟是一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
      一个早已失去儿女的老人,如今又失去了唯一的孙女,从今往后他将孤独地度过余生。这种伤痛,怎么可能用言语来淡化。
      欣欣花一样的生命,竟是这样短暂;百里老人的一生,竟是这样的孤独凄凉。
      “哭什么呢?这是好事啊。欣欣终于看到她的爹爹妈妈了,她一直都羡慕别的孩子的,因为人家有爹有娘,而她只有我这个糟老头爷爷。现在她可以跟她的爹爹妈妈在一起,一定是很开心的,比跟我这个爷爷在一起更开心。”
      “不是的,不是的……”连支哭着摇头,“欣欣一定很喜欢爷爷,也一定很舍不得爷爷。”
      百里老人出神地望着远方,不知道焦距在哪里。
      “欣欣一直都很喜欢听我讲故事的,她最喜欢的就是政皇帝和蔓戈小姐的故事。昨天还跟你一起听过的。她是那么地喜欢这个故事,所以也是那么地喜欢跟这个故事有关的一切东西。她尤其喜欢蔷薇花。你看,这不是你送给她的簪子吗?就因为这是一朵蔷薇,所以她才这么喜欢,每天都要戴着。这是她这辈子唯一的首饰,我这个爷爷混帐啊,只知道治病治病,竟然从来没有给她买过任何她喜欢的东西!”
      百里老人一边说着,一边终于流下了眼泪。
      “不是的,欣欣一定知道,爷爷没有给她买东西,是因为爷爷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为她治病上了。”
      “是啊……是啊……欣欣是个最体贴的孩子,她肯定不会怪我的,她只会默默地趴在窗台上,看外面的孩子们嬉笑玩耍,而她却只能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哪也不能去。”
      百里老人嘴里说着话,神志却早已迷迷糊糊,眼里透着茫然,看得连支更加心痛。
      “百里爷爷,欣欣她……什么时候走的?”
      百里茫然地喃喃自语:“什么时候走的?”
      连支看着他魂不守舍的模样,又是伤心又是着急。
      墨瞳一直在旁边安静地听着看着,这个时候却突然伸手从百里老人怀里把欣欣抢了过来。
      “你干什么!?”百里老人终于回神了,他勃然大怒,暴跳而起,动作之敏捷完全不像是七八十岁的老人。
      “把欣欣还给我!”
      他大叫着向墨瞳扑去,准确地说,是向墨瞳手里的欣欣扑去。
      墨瞳毕竟是年轻的小伙子,身手灵活非百里老人可比。他往旁边一躲,便轻易地躲过了百里老人的抢夺。
      连支却已经有点明白墨瞳的意思了。
      她一把拉住百里,道:“百里爷爷,墨瞳没有恶意的!你要清醒啊!难道你要让欣欣死后都得不到安宁吗?”
      百里老人毕竟是有大见识的人。欣欣的死对他的打击虽然沉重,却并没有扭曲他的心志。这个时候一发怒,却是找回了冷静的理智。
      “现在要做的,不是怀念欣欣,不是埋怨自己,而且尽快安葬欣欣,让她得到安宁。”
      连支说得对,他抱着欣欣一味的缅怀又有什么用,欣欣到底是去了。既然生前不能让孙女快乐地活着,难道死后还要让她暴尸荒野不成。他要做的不是别的,而且尽快让欣欣入土为安。
      “你说的对。我不能让欣欣死后都得不到安宁。”

      百里老人决定把欣欣火化,这样他才能将欣欣带回家,跟她的爹爹妈妈葬在一起。
      欣欣小小的身体被架在柴垛上,看起来好象只是睡着了。
      连支和墨瞳站在百里老人身后,看着眼前熊熊燃烧的火,火蛇扭动,火光映得每个人的脸都红红的。
      欣欣的骨灰被装在一个精致的瓷罐里,上面有她最喜欢的蔷薇花纹。
      百里老人从怀里拿出一只簪子,递到连支面前。
      连支不解。
      这只蔷薇簪,正是她送给欣欣的那一只。
      “欣欣临终前要我把这只簪子还给她的连支姐姐。她知道,这簪子对你来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百里一脸肃穆,不容拒绝。
      连支接过簪子,暗自唏嘘。欣欣是多么善解人意的好孩子,老天怎么忍心这么快就将她带走!
      “这只蔷薇簪,在最后的日子里给欣欣带去了快乐。她一生的笑容,都没有这两天加起来的多。这份恩情,我会永远记得。”
      百里看向墨瞳,道:“你的喉咙受伤了,所以不能发声,是不是?”
      墨瞳点点头。
      “你的伤虽然麻烦,在我手上却还不算难事。”
      连支顿时眼睛一亮。
      “爷爷,你是说你能治好墨瞳的伤?”
      百里点点头,连支顿时欣喜若狂,墨瞳也露出了喜悦的神色。
      “你们虽然跟欣欣认识不过两天,却是她生平唯一的朋友。我这个做爷爷的,为她的朋友治病,也是理所应当。”
      百里这么说。
      连支知道,他还是看在当初她送蔷薇簪给欣欣的情分上。
      他们回到那个小旅店,又住了三天。
      三天后,墨瞳说话了,百里老人离开了。
      在治疗的过程中,连支终于知道,百里老人住在桃花码头,被那里的人称作神医。墨瞳虽然也来自桃花码头,却因为风月楼管教严厉,一直没有机会外出,因而也不知道这个老人就是当地人称颂的神医。
      百里老人用了很珍贵的药材来治疗墨瞳喉咙的伤。
      连支不知道这药材珍贵到什么地步,但只听到药引中有灵芝、雪莲等物,便已知道其不凡。这样珍贵的药材,百里老人却并没有所要任何报酬,连支知道是为什么。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不管是有心栽花,还是无心插柳,都是有舍才有得。

      墨瞳的喉咙恢复以后,他们就不必再到其他城市辗转了,一路打听着道路,向着琉璃城进发。
      这一路,倒成了游山玩水。
      美人相陪,无论什么风景,在连支眼里,都特别美丽。
      唯一烦恼的,就是不管到了哪里,墨瞳的惊人容貌总会引来许多的目光,幸亏金乌帝国民风淳朴,竟是没有遇到传说中有特殊癖好的恶霸凶徒。
      “哪凉快哪呆去,少在我面前照蜂引蝶!”
      连支撅高了嘴巴挥手赶人。要说她长得也不错,好歹算得上秀色可餐,但跟墨瞳一比,就好象鸭子跟天鹅的差别。问题是,这个美丽得不象话的人还是个男的,这就不能不让连支郁闷无比了。
      墨瞳早已习惯她的牢骚,这时淡淡一笑,靠在一竿竹子上,微微侧头,望着远方。
      修长匀称的身体,优雅流畅的线条,漆黑深邃的眸子,柔嫩湿润的嘴唇,还有那若有似无充满诱惑的猫儿麝香味。
      连支忍不住要呻吟,这明明就是在引人犯罪。
      为什么她遇到的,会是这样的极品男人呢?
      他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看看看,他竟然还向我抛了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媚眼——连支只觉得小心肝扑通扑通乱跳。
      正当她忍不住要化身为狼时,一辆马车从官道上驰过,扬了她一身的尘土。
      连支眯了眯眼,觉得这马车很是眼熟。
      一拍脑袋,想起来了,这不是那位绿衣女郎的马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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