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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东乌江的水(二) ...

  •   下水的团员陆续地回到船上,金戈和石宣的脸色越来越沉。
      当最后一个团员归队时,他们终于接受了这个最坏的情况。
      子菱、菊歌等舞娘也都知道了连支和墨瞳落水的事情,见一个人都没有捞上来,也都很担心着急。
      石宣看了看天色,道:“先把船靠岸,等天亮以后,再组织人下江。如果还是找不到他们,我们就到下游去找。”
      子菱道:“这样会耽误去荷花会的时间的。”
      石宣眼睛一瞪道:“人都丢了,还参加什么荷花会?!连支是青凤团的人,墨瞳也是好朋友,不管怎么样,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难得做一次主,发起火来,子菱也不敢回嘴。
      她不是反对,毕竟荷花会再重要,也没有人命重要,何况没有连支,青凤团参加荷花会也没有底气。
      石宣说的对,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金戈望着黑夜下的东乌江,面沉如水。
      在瓦族时,他发过誓,终其一生保护连支不受伤害,如今他竟然眼睁睁地看着连支掉进茫茫大江。
      他表面平静,心里却像滚油在煎熬。
      不管是谁,伤害了连支,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他紧紧地捏住了拳头。

      “废物!”
      一盏雪白细腻的陶瓷茶碗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两个魁梧的男人的脸也像这茶碗一样苍白。
      扔出茶碗的是一只保养得细腻丰润、戴着宝石戒指的手,而这手的主人,也像手一样保养得当,虽然已经是个中年的妇女,皮肤看起来却像二十几岁的少妇一样光滑,精致的服饰在在显示这个女人尊贵的身份。
      “属下无能,请夫人责罚!”
      夫人冷冷地“哼”了一声。
      两个男人的脸更白了一些。
      夫人越是压抑着怒火,等待他们的就是越残酷的惩罚。
      “滚到刑房,自己领三十鞭子!”
      涂着香浸胭脂的嘴唇冷冷地说出一句严厉的话,两个男人却如蒙大赦,不敢多留片刻,逃命一般退了下去。
      夫人却并没有因为他们得到惩罚而消减怒气,她那本来还算美丽的面孔因着狰狞的神色而显得扭曲。
      “贱人!你就是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你找出来!就算是死,也只能死在我的手里!”
      她恨恨地说着,指尖在手掌上掐出青白的痕迹。
      “大公子回来了!”
      下人的禀报声从老远的地方传来,夫人从怨毒的情绪中觉醒,迅速收拾了表情。
      夏璃一身淡黄色的长衫,从大门口一路走进来,长衫底部几片翠绿色的竹叶随着腿部的摆动前后摇曳,煞是好看。
      夫人满意地点头,这个儿子一直是她的骄傲,人品才貌都是凤毛麟角,虽然对仕途经济均无兴趣,好在交友广阔,天下之大也尽可去得。
      她本打算笑脸相迎,但见到他脸上满是风尘愁绪,想到刚才令她发恨的那件事,大概也就猜到了几分缘故。
      夏璃走进来,唤一声:“娘!”
      夫人略略点头,四平八稳坐着,端起了茶,却是不看他一眼。
      夏璃也不着恼,只从她手里接过茶碗道:“娘又忘了大夫说的话,你的身体不适宜过多饮茶。”
      夫人见儿子并没有一开口就提不开心的事,只是关心她的身体,脸上的神色便缓了许多。
      夏璃自然有话要说,但他也知道自己母亲的脾气,若是来硬的,只能惹一场大闹,于事情毫无益处,只有慢慢哄着,等她态度软化下来才能真正说到重点上。
      因此他不打算一进门就开口,只等着过几日再说。
      夫人说道:“那容容小姐怎样了?”
      夏璃黯然道:“我到桃花码头寻了许多日,却不想那神医早已外出,运气实在是差到了极点。”
      夫人白他一眼道:“不管遇到什么事,你都是从容优雅、泰然处之,只有关乎容容的时候,才会乱了方寸,莫非她真是你的克星不成?”
      夏璃皱眉。
      夫人见了他的神色,叹气道:“你也别烦恼,你既然执意看上了容容,我也没有办法,儿孙自有儿孙福,你自个儿折腾去吧。”
      夏璃又惊又喜,没想到母亲终于放下成见,接受了他跟容容的感情。
      只是,就算没有了母亲的阻拦,他跟容容之间,仍是存在重重障碍。
      他夏璃名为金乌第一公子,谁又能想到,这样受到上天恩宠的男子,爱情道路的艰难险阻也像他的名气一样非常人可比。

      虽然已经进入盛夏,可在深夜中,东乌江的水还是冰冷刺骨。
      幸运的是,连支和墨瞳都会游泳,落水时因为事发突然不及反应,而被江水冲出一段路程,但很快两人便都反应过来,极力地往岸边游去。
      东乌江表面上看水流并不急,哪知底下暗流汹涌,连支和墨瞳游上岸以后才发现,他们距离楼船已经有相当远的距离,连一丝影子都看不见。
      夜凉如水,两人浑身湿透,都感到了寒冷,只好先找了个农家借宿,好心的农家妇女为他们烘干了衣服,还准备了食物。
      连支倒没有什么,可是墨瞳虽然伤势痊愈,但因不适应江上行程,元气一直未曾恢复,如今落水后被风一吹便着了凉,加上落水前脱身时喉珠遭到重创,两相一加便发起高烧来了。
      连支托农家妇女请来大夫,几帖药下去,烧退了,病也好了,可是喉咙的伤势在高烧时遭到恶化,大夫竟是无法治愈。
      为这缘故,连支耽误了行程,一连看了几个大夫,竟都对墨瞳的伤势束手无策。
      “什么破地方,连个象样的大夫都没有!”
      连支一脚踢飞地上的半只破碗。
      墨瞳喉珠受伤后不能说话,见到连支比他本人还着急难过,自己反而不担心了。
      从来没有人为他这样担心过,从来没有人对他这样好过。
      墨瞳突然抱住了连支。
      连支忙转过身来,连声道:“怎么了?喉咙又痛了?”
      摇头否定,墨瞳深深看着她的眼睛。
      连支察觉到他的异样,却不知道这种异样来自哪里。
      渐渐的,她听到擂鼓般的心跳,不知道是自己的,还是这个抱住她的男人的。
      连支感觉到环在身上的两只手臂加重了力道,她莫名地有点心慌。
      墨瞳突然俯下身去。
      连支只觉眼前一暗,嘴唇就被两片火热覆盖住,她闷哼一声,顿时软了身体。
      墨瞳抱得更紧,一只手托住她的后脑,一只手按住她的臀部,使两人的身体紧密相贴,不留一丝缝隙。
      连支的味道清新馥郁,比蜂蜜还要香甜,他辗转吮吸越吻越紧。
      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的猫儿麝香气比平时浓郁了几倍。
      他怀里的连支却意识到了,但在意识到的同时她早已经沉醉其中,猫儿麝的催情功效让他们陷入了美妙的情欲之中。
      他们急促地交换着彼此的气息和味道,像要把对方吞吃入腹。
      连支只觉得一阵可怕的快感从脚底窜上大脑,然后在脑海中轰然爆炸。
      良久良久,仿佛永生永世都要纠缠在一起的四片嘴唇终于恋恋不舍地分了开来。
      就算这样,夏璃也在最后一刻咬了一口连支的下唇。
      连支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无力地靠在墨瞳怀里,听到头顶上同样粗重的气息。
      她突然伸出了两个手指。
      墨瞳“啊”了一声,因为喉珠受伤的缘故听起来像被掐住脖子的公鸭。
      他一手按住腰间的软肉,那里被连支狠狠地拧了一把。
      连支拿食指戳他的额头,得意洋洋地道:“谁让你占我便宜的!”
      墨瞳委屈地扁扁嘴,明明她刚才也很享受的。
      连支当然看出他的腹诽,不自觉地脸红了一下。
      她用咳嗽掩饰尴尬,伸手揪住了墨瞳的领口。明明墨瞳比她高大半个头,但看起来却像个可怜的良家妇女,而连支则是那调戏妇女的恶霸。
      连支“吧唧”啄了他的嘴唇一下,瞪着眼睛道:“要亲也是我主动亲你,明白?”
      墨瞳无语。
      连支就是欺负他不能说话,不由暗自窃喜。墨瞳的嘴唇还真是又嫩又香。
      “这个小地方只有赤脚郎中,我们到大城市去,那里一定有医术高明的大夫,等治好了你的喉咙,我们再去找团长他们。”
      墨瞳点头。
      “咕噜噜……”
      连支摸了摸瘪瘪的肚皮,苦笑道:“还是先找个地方吃饭吧。”
      幸亏她习惯随身携带一些银铢,若非如此,她跟墨瞳两个不是沦为乞丐,就是成了强盗。

      另一头,青凤团在连支和墨瞳落水处打捞了一天,一无所获,便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沿着东乌江往下游寻找。
      他们顺着水陆往下,连支和墨瞳却顺着陆路往上,双方擦肩而过,背道而驰,竟是离得越来越远。

      连支和墨瞳沿着官道进了最近的大城市,逗留了三天,遍访城中名医,但墨瞳的病症丝毫不见气色。
      连支终于不能再维持乐观的表象,每次看着墨瞳,都是一脸愁容。
      身为当事人的墨瞳却反而比她更轻松,他不是不担心自己的伤势,而是更享受这一路来连支为他付出的关怀。
      他从未活得如此温暖。
      连支挑着碗里的面条,却是一根也吃不下去。
      墨瞳放下筷子,握住了她的手。
      连支抬头露出一丝勉强的笑容。
      墨瞳轻轻啄了一下她的嘴角,摇头示意她不要如此忧愁。
      连支撅嘴道:“还不是都是为了你!你自己倒好,没心没肺的。”
      墨瞳依旧笑眯眯,漆黑的眼睛明亮如星。
      在这样温暖如春的笑容下,连支的愁绪也不自觉地消退了。
      她用手指点了点墨瞳的额头,专心地吃起面条来。
      墨瞳满意地翘起嘴角。
      出了面馆,连支没有坚持去找其他大夫,她接受墨瞳的建议,沿着护城河慢慢地散步,欣赏着岸边青青的杨柳。
      墨瞳牵着连支的手,不时回头一笑。
      连支觉得仿佛回到了初恋,又是温馨又是甜蜜。
      她不禁开始猜测,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墨瞳。
      她见到过几个优秀的男人,金戈、阿大、夏璃,虽然这些人未必对她有意,但面对这些或英俊或优雅或健壮的男人,她也从来没有产生过什么想法。只有墨瞳,她第一眼看到他,就被这个男人击中了心房。
      她不认为是猫儿麝的缘故,当初她在门缝里看到墨瞳,并不能闻到他身上的体香,可那时候她就已经决定冲进去将人抢出来。现在回想,简直像着了魔。
      她下意识地看了墨瞳一眼。
      正好墨瞳回头看她,疑惑地眨了眨眼睛。
      连支道:“你这个妖精!”
      墨瞳一脸无辜。
      连支也觉得自己可笑又无聊。
      “爷爷,那位姐姐的簪子真漂亮。”
      听到这句话,连支和墨瞳都循声望去。
      一个白头发白胡子的老人牵着一个小姑娘,小姑娘大约十四五的光景,正是青春年少的好时光,却没有同龄人的活泼,身材纤细,脸色看起来有些苍白,嘴唇也缺少血色。
      连支和墨瞳对望了一眼,他们当然知道小姑娘说的是连支头上的蔷薇簪。因为四周除了他们并没有其他人,而连支头上除了蔷薇簪也并没有其他首饰。
      老人柔声问孙女:“真的漂亮?”
      “恩。”小姑娘点点头,目光没有离开过连支的头发。
      老人笑道:“欣欣喜欢那对簪子?”
      欣欣抿着嘴,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
      老人笑了笑,牵着她走到连支面前。
      “小姑娘,冒昧地问一句,你头上的簪子可否转让于老朽?”
      连支为难地皱了皱眉头。祖孙俩的对话她听得很清楚,虽然这对蔷薇簪并无特别贵重之处,却是她心爱之物,而且当初那个神秘的阿大让她有事可以拿金簪做信物找他帮忙。尽管她不知道阿大的真实身份,但隐约相信对方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这对蔷薇簪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成了救命的东西。老人无缘无故地向她讨要,她倒是有点不快起来。
      难道只因为你的孙女喜欢,我就得卖给你不成?
      “不好意思,这对簪子是我心爱之物,老人家的要求恕我不能答应。”
      老人道:“姑娘先别拒绝,老朽愿出二十金铢购买。”
      连支摇头道:“这不是钱的问题,君子不夺人所好,老人家何必为难。”
      她拉了拉墨瞳,准备转身回去。
      老人立刻跑到面前拦住去路,急切地道:“姑娘莫是嫌钱少,只管开价便是。”
      连支不悦地道:“我说过了,不是钱的问题,这对簪子对我有特别的意义,我是不会卖的。”
      老人还想说什么,他身边的欣欣拉住他的袖子,道:“爷爷,姐姐既然不愿意,我们就不要勉强人家,那簪子我不要了……”话未说完,她便一脸痛苦,剧烈地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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