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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赫本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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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她也爱Hepburn赫本,这无疑是命运宽恕,赐予我们如此雷同的嗜好。尽管赫本拿过影后,但在我心中,她只是一个留着新潮发型的少女,浑身充溢着来自北欧的神秘与清新。Hepburn长了一张方脸,眉目深邃,鼻子高挺,是一位典型的西方番人,一举一动中却带着清丽的气质,东亚把这种花容玉貌叫做“观音面”。
看过一本传记:幼年被生父抛弃,与贵族母亲相依为命,童年正值乱世,饱受饥荒之苦。原本的志向是做一名舞者,因身高超标,不得不放弃孜孜以求的芭蕾梦。转战模特后,被剧作家发掘,走上舞台。第一次触电,对手便是少女的梦中情人--格里高利派克。20世纪五十年代,开始蜚声国际。
地中海气候营造了干燥的罗马,日照苦人。每一株作物的精魂都裂开一道伤口。难得顽皮的公主,瑀瑀独行在漆黑的罗马街头。脆弱而丰饶的清丽。背影伶仃,因醉酒,脸上红潮未褪。随后,她念出一首情诗,遇到了个中好手的美国人。一段狩猎游戏的开场。
看似是一个悲情童话,是一个穷小子和公主的美好的一天,实则无法掩盖其飞蛾扑火的本质。在车里,Princess Annie与穷记者的深情一吻,则构成了她钟情罗马的唯一理由。
爱情的本质便是飞蛾扑火,温存的过往与离别的清醒,构成了一个诡谲的反衬。有幸的是,还有Princess Annie答记者问的脱口而出。
公主,在欧洲中,您最喜欢的城市是哪一座?
罗马。
她脸上的红潮已褪去,也感受厄运般的相遇和离别,她并没有泰然自若,可是,她仍然落落大方,美得惊世骇俗,令人唏嘘。这个结尾,我曾一口气看了五遍,仍觉意犹未尽。
我和燕子搜集Hepburn赫本的所有影视作品。开始煲剧。搞怪的《甜姐儿》、宛如灰姑娘出头日的《龙凤配》、肃穆的《修女传》、妖娆却清纯的《蒂凡尼的早餐》……抱着我的笔记本电脑,和燕子在我租住的新村的房间里,边喝果珍,啃黄油排包,边细品影后的美艳,以及美丽背后的哀伤。不得不承认的是,赫本的端凝外貌与高贵气质确实惊为天人,即使在饰演一名修女时,她也能用惊艳的大眼睛,让荧幕前的人神魂颠倒。
爱慕赫本的人应该如恒河细沙,无法计数。那些人心里有创口,不愿再舔砥带血的伤痕,面对赫本湿漉漉的大眼睛,会觉得治愈。就似一座漆黑的话剧舞台。它并非缺少光明,而是缺少赏识。漆黑不是黑暗。与光明相对的另一端,漆黑是一种安全感。这样的安全感,多一分则媚俗,少一分则绝望,正如赫本的作品带给人的希冀感。不多不少,只是被美丽本身所征服,我和燕子就是济济众人中的一份子。
从我刚搬到星城起,我便不太出门。整日闷在出租屋的恶果是,我作息不规律,昼夜颠倒,若是鼠目寸光能够用来形容距离的话,我的生活半径可以称得上是“鼠目寸光”。因此,我的习惯是,凌晨出没在整日营业的港货小超市,买一包越南虾条,踩着清晨的尾巴去米粉店吃一碗猪油拌粉,中午在生果店里散步,嗅着昂贵的车厘子,照例是买不起,却使我暗下决心,为码字赚银子寻找动力。
没有实现的,不仅仅是水果自由,还有期待中的邂逅,以及随之而来的爱情关系。
有时写稿结束得晚,我下午才照例散步,生果店里会有一些老外,采买了巨量昂贵水果,看到我两手空空,投来善意的微笑,打量我的穿着,随后,随便给我一盒脆黄桃或三华李。
Nice dress(你的衣服真好看)。他们经常夸赞我的波西米亚长裙。
Thank you(蟹蟹)。出于礼貌。
For free(免费给你)。高大的西方男子递给我一小盒昂价热带水果。
此时,我便警觉起来,不愿再搭理,一言不发,出生果店,径直走回自己的出租小屋。
被戏谑,我心里不愤怒的话,就是虚假之言。免费个毛线,谁不知道这是一场引诱?轻佻的美国佬,余生都别让我瞧见你。
腹诽之后,又陷入悲伤,求爱而不得,出现的人不喜欢,喜欢的人迟迟不出现。也许,我注定在爱的漩涡里失去方向,彷徨徘徊,不过是因为知己难求,这种焦虑与孤单,让我希望,我的余生也不再延续几年了。
也许,我只是忘了承认,哥哥仍然住在我心底。失去了江皓成,相当于痛失我的专属天使。从他死亡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开始独自面对自己的命运。夜阑人静时,我经常痛哭流涕,为哥哥的英年早逝而伤怀。而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是一种孤独和愤怒,让我不愿直面生活,昼夜颠倒。每天白日,我昏睡在小床上,想起没有男女之防时,哥哥曾为我暖床。现在只有我躺在右边,左边没人,失去了平衡感的床,就昭示着我失重的人生。
世界对我来说是小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与世界相处的模式却分明得很。
他人即世界。不确定人际关系是否必须勤快维持,我与有些人迥异,我不酷爱扎堆,也不乐衷炫耀,相信好的朋友自然会心照不宣,心有灵犀一点通,这是大自然的法律,我们应当遵循。
不愿落单的人、唯恐孤独的人、追求时髦的人……有些人的乐趣即发展关系,抱团取暖。他们所忽略的真理是,即使匮乏身体的接触或味道的安慰,也可以达成共鸣。也许是我愚昧,一直不太相信心理学的程式化,我宁愿用针线缝补心口的创伤,也不愿屈从于心理导师的循循善诱。
我是个固执如牛的女孩,遵信的原则是,有些话适合用来谈天,有些话值得默默消化,而有些话最好深埋心底,不见天日。若是轻易模糊该说与不该说的界限,迎来的将是畸形的关系。虽然我已经忘了,我在哥哥面前口不择言,我爱他,爱得如此卑微而孤注一掷。
我住在某师范学院的后街,地利允许我自由穿梭在象牙塔与社会之间,刚落脚的那阵子,曾经迷恋融入校园生活,一周光临几次历史讲座、英语角还有商务英语正课。丰富的资讯给我码字的灵感,颇有种游戏人间的错觉。后来参加了几次学生Party派对,仍然认为自己是个自律上瘾的人,才发觉自己与时髦的脱节。我一直不适合疯玩。
Party的地点在校内,发起人不缺光鲜的职务,由科研经费或者班费买单。学生已经会为自己印发名片,当下的孩子都十分汲汲营营,从未拒绝来自现实的谄媚基因。他们占领整间课室,打扮招展,专业从数学系横跨国贸系。300平米的大教室,戴厨师帽的招待者手托水果拼盘,横贯人群,吉他社的乐手即兴弹奏民谣,穿成小大人模样的司仪口吐妙珠。每个人都在忙着遇见,寒暄,吻别。置身其中的人会怅然若失,大家都懂得,明天所要应对的叵测前途,跟眼前的繁弦急管对比,并非一样惬意。
我忙着和各式各样的女孩交谈,我们之间仿佛久别重逢的友人。我慢慢咂饮青葡萄汁,玩味眼前的靓女,只因她们是象牙塔里独特的风景。英语口语生涩,一双双眸子湿漉漉的,看不清未来,却划分得明白不值得浪费时间的人,与应该驻足珍惜的人。她们亭亭玉立,艳若桃李,倒春寒时穿赫本式小黑裙,只披一条刺绣丝巾,光脚穿红色一字高跟鞋。温驯纯良,呢喃阵阵。浓艳的妆与自信的微笑两相呼应。
形迹可疑。她们,凌晨消失于树林掩盖的小道上,有两种选择,要么朝九晚五地上课,要么跟某个宿命里的人放浪形骸。再晚也是要回宿舍的,因为没忘记自己是学生。女大学生乃纯粹的弄潮儿,沉溺物质,经营宿命,毫无悔色。恶果,也许是,在独处时,因乌托邦与现实渐行渐远,而产生的对自己的嗤笑。
派对上除了这些耀眼的女大学生,多余的便是百无聊赖的男同学,还会有蹭饭的讲师。后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他们能乐知天命,他们亦是提前散场的人。
男孩和老师的自觉,让我产生惺惺相惜的共鸣。别无二致,我们习惯于一杯接一杯地喝不解渴的饮料,对塑胶盘里的Party cake派对蛋糕来者不拒,大快朵颐,蜗居在课室的阴暗角落里。麻利的话锋并非我所热衷。我脸皮薄,极度慢热。若是没有天大的宽宥,不安感就会如影随形,无论在谁眼里,我都是个面瘫。
在潜意识里,我就是赫本饰演过的那位修女。我写的专栏里是琳琅满目的生活,我却是个不幸的面瘫者。换种说法,我的文字并非热闹,也许只是我的肃穆很有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