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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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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见过椋川的日出,那你一定会很快对它失去兴趣的。因为天空从来都是雾蒙蒙的,就像被它笼罩的这座小城一样,常年染着一层黄沙。
这样的日出我看了整整五年。
天将亮的时候,我就得把酿好的酒搬出来给客栈的邹老板送去,赶着老驴哼着小曲儿,看着灰蒙蒙的太阳挂在空中,虽然枯燥但日子也还算过得去。
得空想想,我觉得大抵归功于年少时候对“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游侠般生活的憧憬吧。
街上熙熙攘攘,客栈跑堂的小其早已等在店口。
“魏娘子,你可算来了!掌柜的一早就让我在门口等着你来送酒”,小其把酒坛从车上卸下,转头和嘉树唠嗑:“最近南边局势不好,往北的商队多了起来,这不店里的酒都快见底了,过几日还得烦你再送一些……”
小其优点很多,手脚快、脑子机灵、嘴巴甜,唯一的毛病就是爱唠叨,每每见到都让我有种阿姆在世的恍惚。
当然阿姆声音好听多了,一边数着掌柜递来的酒钱,一边盘算着去朱婶子那里买些刚出炉的桂花糕。
然而下一秒铜板就洒了一地。
一身黑色劲装的青年持佩剑缓步走下楼,目若朗朗明星,姿如萧萧松风。
江三郎,江奕。时隔五年,我又见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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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以前,我随双亲和阿姆住在上京的平里巷,如果你有机会去,记得院落长着高大槐花树的那一户便是我家。
那棵槐花树是我阿父亲手栽的,据说是为了纪念他和阿娘的初遇,这个故事我听了不下十来遍,简单来讲就是富家公子知慕少艾,偶遇佳人一见钟情,结果发现两家交恶已久被棒打鸳鸯,双双私奔历经万苦才有了我这个爱的结晶。
许是太狗血了,我没忍住驳了几个故事里的漏洞,阿父便被气的吹胡子瞪眼赌咒我迟早栽跟头。
然后江奕的鹰就掉在了我家院子里。
这场景太过惊悚,吓得我生生将绣花针戳进了食指,还毁了完成了大半的绣品。十个铜板,我的心抽了一下。
半个多月后,这长喙大鹰在我家院子里耀武扬威的“巡视领地”。是的,我没有丧心病狂的把它炖了吃,当然除了我心地善良外,也着实是因为受了伤的鹰依然凶悍的紧。
不过不得不说,自从有了这个“门神”护院,安全度委实高了不少,因此阿姆和阿娘对它也颇为喜爱。是以它后来的不辞而别,让我们全家都难过了许久。
而故事真正的开始,是半年后长风带着信回来的那一刻。
长风,哦,就是那只长喙大鹰,它是入夜后在我窗外打转的,见我不理还伏低做小的展展翅膀讨水喝。取了它脚上的信我才知道,这只鹰是有主的。
他自称琢玉,家中行三,打猎时长风受了伤走丢了,没想到阴差阳错被我救了。后来因着长风的关系,我们断断续续联系着。
我那时候很愿意与他聊天,因为困于方寸之地,因为他无意里透露出的抱负和鸿志,也因为他字里行间溢出的“萧萧肃肃,爽朗清举”的君子之姿。
每每收到信,我心头都似有千万头小鹿欢快蹦跶,我想我对他应当是有好感的。对一个没见过面,不知道家底,甚至连名字都不确定的陌生男子产生好感,我一定是完美继承了阿父的多情。
现在想来我只能扼腕叹息,情窦初开的小姑娘脑袋瓜里全都塞了桂花糖糕,连对方语气里的客气疏离都听不出。不过在我拐着弯儿打听出他的身份后,我认为这份感情无疾而终江三郎还是需要负一部分责任的。
尽管知道能用得起知墨堂的纸写信,养得起塞外大鹰的人非富即贵,但在云社献艺见面前,我根本没想过对方会是那个江三郎。
江三郎其人,在上京郎君榜里绝对排得上前十,有着高贵身世风度翩翩的少年郎,是上至皇家公主下至豆腐西施心里的第一夫君人选,这样都没有挤进前三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据说江三郎冷淡又暴力,大胆示爱的姑娘小姐们无一不扑街。
云社献艺那天的会面着实很戏剧性。那天约了巳时见面,其实我去早了的,日头有些大就站在了柳树背面,因为这个举动,恰巧听到了江三郎和另一位锦衣郎君的闲聊。
“琢玉,你不去前面看明月献艺吗?听说这丫头请了甄大家编舞教习,你不去她可又要哭鼻子的……”
从我的角度看不真切,但江三郎的声音却是难得的柔和:“来见一个朋友,明月她知道的。”
“就是之前救了你那雪鹰的人?”
“嗯。”
……
诚然,我没有甚高的家世,却有十几岁少男少女的通病——甚高的心气。所以那天我狼狈的逃走了。
后来我听隔壁的小翠讲,那日献艺的魁首给了一舞惊绝的明月郡主;小翠还说那一日,羽林郎们护送着魁首游花市热闹得很,听说江三郎也在……
后来,江奕来信过一次,但彼时我已经决定结束通信往来了,也没有去信解释那天的失约,再后来,长风也消失在我的生活里了。
十五岁那年留在我回忆里的,只剩下西迁时落在家中的那叠信纸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