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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回 ...

  •   我是拾,捡拾的拾,阿拾。
      在阿拾之前,我也曾有过漫长的一生。无趣又无望的生命,好似一眼望去了洪荒尽处。如此人生,合该舍了去。
      我也那般做了。抛掉从前的躯壳,为寻一段新鲜。却哪里能想到,再度睁眼时,最先瞧见的却是分离的下肢在眼前无意识地抽搐。
      疼痛随之铺天盖地。
      现今想来,当真可笑。我所期许的新生,竟是自一具被腰斩的婴尸上开始。
      当适时,倘若我足够聪明,便该速速断了那口气。运气好些,或许能转投去别家。再不济,化作花草蜉蝣,也总强过此般下场。
      可惜,那口气,却总也断不了。
      用那只家伙的话说,眼瞧那么一小点东西团在地上,还被硬生分作两半,任谁瞧了也觉就此死了才是造化。
      他也这般想,所以才捡了张破席将我两半身子拾起来。本打算好生挖个坑把我埋了,未想坑都挖好了,我却不肯断气。
      于是,他犹豫了。
      他说,那时瞧我一边吐血一边拼了命地喘着气,就再也放不了手。虽说因着地冻天寒,腰斩处生了层冰碴阻绝了泰半出血,可究竟能不能活,谁也说不准。
      他说,不晓得该找谁来救,也不晓得谁敢救。又狠不下心来就此把我埋了,犹豫许久,终还是带着我上了路。半路上拿一枚戒子跟农户换了些针线跟膏药,还有小半袋米粉,然后头也不回进了山。
      他说,他也不晓得要如何做,只能摸索着把我两半截身子缝成一块,缝得磕磕碰碰,骇得一塌糊涂。
      他说,缝的时候,他一个男人手都哆嗦个不停,人也吓个半死,我却一动不动,好似连痛都不觉了,只拿眼静静看着他,几度让他以为我已经断了气。
      他说,你就是不肯咽下那口气,可瞧着又明显不能活。我只能陪着你,陪你走最后一段,陪你到咽气。
      他说,那时只当你最多还能活个三两日。想着等你咽气了,我好好安葬了你,而后再离去。哪里能想到,你不仅熬过来,还活蹦乱跳地活到现在。
      说着说着,他笑了。
      他说,许是老天觉着我一个人有些孤单了,便将你送了来。
      这样讲时,他笑得异常深。虽然自他捡到我那日起,他再也没有回过家。
      我挣扎着活了下来,他被迫留了下来。我们活在了这深山中。
      山,叫周公山。我,是阿拾。
      他,在捡到我之前,有别的名字,我不知。捡到我之后,他叫焉知。
      我偏爱唤他那只。
      喂,那只。
      喂,那只。
      捡到我时,他大概十五六岁光景,半个少年初长成。而后,他成了我的父亲,师傅,兄长,朋友。
      这一世,我只有他。但这些个过往,我向来三缄其口不与他讲。他晓得我的古怪,却也默契一般从不乱问。记忆中为数不多的几次疑惑,也无非浅尝辄止。
      他说,阿拾,虽是我一手将你养大,有时却觉着是你在陪我成年呢。
      我自是权当未闻,专心捣鼓手中食物。跟在那只家伙身后一路长来,磕磕碰碰实属艰难。文人常讲,食色,性也。往粗俗里说,民以食为天。
      亘古不变的真理。
      而这真理,到了那只家伙这儿,却成了可有可无。有的吃,便吃。没得吃,那就不吃。随手扯把矮丛里的野果,地里挖两棵野菜。委实没有东西可吃了,掬一把泉水便做了果腹。堂堂八尺男儿,一身麻布衣,虽说穿出点仙风道骨的模样,实际上……
      活脱饿成副会动的骨架。
      饶是如此,喂足我却是他的首要大事。当初那半袋米粉被他和成米浆喂了我足三月。而后没了吃食,他便漫山遍野寻浆果找山菌,上树掏鸟窝下水捉溪鲤这种事也做了不少。周公山兽类尚且算富足,他却不曾伤过分毫。现今想来,他的善良,大抵是与生俱来的本能。
      这些个事,我都瞧在眼里,也记在心上。而在他眼中,我大约只是个拼命活下来的孩子,委委屈屈陪着他长于深山,自是不知这捡回的婴尸内装了只活了许久的神魄。
      我知他不知,自然也扮作无知,规规矩矩顺着这皮囊成长。觉着四肢有气力了,便踉跄着起身学步。觉着舌根硬挺了,便开始咿呀学语。他欣喜着这小小皮囊的成长,偶尔也生惑。
      他说,阿拾,你怎么从不见着病呢?
      反回身来,他又笑言,幸而你身子强壮,否则这荒山野岭,我要找什么来替你医治?
      言毕,开开心心将我抱紧怀中,满头满脸乱亲一气。
      对他这幼稚行径,我并非厌恶,只是如此紧贴教我有些不适。尤其夜里入眠,初进山几年,他总要死死困我于怀才能安眠,我却只觉吐纳艰难。堪堪挨了几番寒来暑往后,我终是另起了床榻,也一并接手了他这掌灶之职。初始自然惨不忍睹,咬牙坚持数月后,我煮的东西已经成功攥住了他。
      只是,他仍瘦得可怜。天气晴好时,他常倚靠石下补眠。单手支额,青丝散背,应该是幅好景致。我也常趁他浅眠时瞧他。他的眉像周公山的远嵐,斜斜入了鬓。眼睫倒是意外的长而密,总会在颊上投下些许阴影,我很不喜欢。他的鼻生得极好,像周公山背顶的落崖,一斩而就。上唇儿微卷,下唇稍丰,浅浅一点红晕,却衬得肤色愈发惨白,我非常不喜欢。所以,每每瞧着他,瞧久了,我那稍喜动起来的心便慢慢沉下去。
      在我那久远的记忆中,那人的五官虽早已模糊,可那种只要靠近他便想努力活下去的力量却如此鲜明。如今,在他身侧,却只教我觉着他脆弱难挨,轻易便会随风化去。
      这种感觉,让我很难过,心也跟着拧成一团。
      每每这时,他便似感应一般睁开眸子,且常笑我,阿拾又偷瞧我补眠,夜里你可小心我要报复回来。
      如此三言两语,竟也轻松将我逗笑,先前不快一扫而光,真真奇也怪也。我也问他,何以轻松几句就能教我开怀,他便做捧腹状,大言不惭自家乃神人转世。
      而后却又黯然,悄声碎念,可我从没见你笑过啊。
      我自是听到,自然也当未闻。傻子,就是因着不懂这些个七情六欲,我方入了这俗尘。草木本无情,我甚于。若开始便通透,何来这几多茫?
      不过,这些个事我决计不会讲与他听的。人生漫漫,我势必要陪他一道走下去,他慢慢讲,我慢慢学,此等好时光,我又有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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