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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第四十三杀:夜市 ...

  •   拾柒的话语阴阳怪气,惹得夜猫眸色稍寒,他不动声色地拂过袖子,离这个二货远了一些。
      而这个二货呢,正抬首望着自家大人的眼睛、以及他那泛青的黑眼圈。
      夜色之中,他的神态有些惫色,但慵懒多于这些惫色,他似是懒得言语,但凡能说的话,都用一个眼神代劳了。目下,他一个眼神都懒得给,横竖就一张远离人世烟火的面容,惯于行走于人群边缘的存在。
      不消说,当她望着他时,他的眼睛就仿若一种无量容器,能够承载举世所有沉默的重量。
      哦对了,他说过“禁止废话”。
      其实,深处市井的此情此景之中,拾柒切身觉得,人的一生就是由数不清的废话构成,寒暄是废话,打招呼是废话,问安是废话,斗嘴是废话,吵架是废话,哭喊是废话,说笑是废话,责骂是废话,一切的一切似乎除了废话——真正有意义的话,少之又少——如若删却这些废话,那人生就貌似无话可说了。
      拾柒身旁行过一位托钵僧,看到其他人往他的钵里施舍了点铜钱,拾柒也跟着给了五个铜板。托钵僧躬着身,对拾柒微鞠一功道:“小施主,你积下了一块福田,善缘便将永存。”拾柒回以鞠礼,笑了一笑道:“虽然我不信佛,但还是谢谢您老的祝福。”
      “信或不信,一切自有天意。小施主身份殊异,初入江湖不免会为险事厄事所困,但老衲深信,我佛自会祐你。”说罢,其面上是意味莫测的笑容,拾柒尚未来得及思量托钵僧话中的深奥含义,他便如墨点融入大海了一般,杳然无踪了。
      暂且不提托钵僧的话中深意,不得不说,拾柒和她的夜猫大人这身装扮行当,实在是,挺不符合时下宽松的游市气氛。难怪会被托钵僧说是“身份殊异”,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实吗——随时将诸如长剑一般的武器、名贵的鬃马随携诸身,就这般招摇过市·······
      二人行未一盏茶的功夫,前方涌来了二十多个男童、女童,男童绾着双边角的辫儿,着一身藕色绿镶边荷花衣,负一筐竹篾编制的百花筐;女童着一身七彩鲜明的绫罗衣裙,腰系长彩带,单肘挑精湛花篮。背筐与花篮里头皆是色泽缤纷的春花,折翠簪红,香轮暖绽,卉葩如茵,繁盛可观,他们所经之处,阵阵馥氛盈鼻不褪。
      拾柒当下总结:原来这些娃儿是在卖花的啊。
      当是时,拾柒瞧见一位采花女童,她小小的脑袋上罩着一块半透明色织的绿纱,绿纱与墨色长发交相辉映,拾柒望得竟一时有些呆,连掉队了也不知道。
      待她好不容易回过神,夜猫已经行到半丈开外的地方去了。拾柒急急追上去,朝着夜猫道:
      “大人、大人,你看,你看那个小姑娘,像不像亟待出嫁的新娘子?”
      男子目光顺着少女的手势看去。
      “盖头应是红色。”须臾,他提醒她常识性之谬误。
      拾柒自诩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自动略过夜猫那煞风景的斧正,自顾自地说着,“不知道我将来会不会盖红盖头?”
      夜猫揽缰绳的手微微停顿,他步履没停,也没答,接着,听到身旁那人儿再度自问自答道:“应该、绝对不可能,像我这种执剑的女刺客,理应仗剑行江湖才对——那种红猩猩、软嫩嫩、肉麻麻,根本就让人起鸡皮疙瘩的东西,我根本看不上好吗?只有那些深闺女郎,才会向往这种幼稚玩意儿。”
      夜猫:“······”
      这话该怎么接?
      拾柒与夜猫的话兴谓之抵达山穷水尽的地步了,两人行在大街之上,拾柒用极为闲兴的目光四处扫荡着,以免撞上夜猫那清冷而暗的视线。
      不过,他面上一直没有出现拾柒料想的不耐,他只是一直未对她言语。
      不知行至何处地段,拾柒的鼻翅倏地鼓了鼓,空气之中有股异香!
      她朝夜猫抛掷了一句“大人,等我一下哈,去去就回”,未来得及见他作何反应,就任性的寻香索引,末了,香味止于一处排起了长龙队伍的贩摊前。
      摊贩前用一张大红纸与五个斗大的小楷黑字书写了香味的终级来源:槐花蒸麦饭。
      未见其物,但闻其香!
      按,每岁春至,后半个月,槐树生槐花,槐花别两类:大宋槐花与异域槐花,顾名思义,前者槐花生于本土,后者产自异域。在拾柒的记忆之中,前一种槐花含毒,切忌食;后一种无毒可食,且其吃法纷繁。最简易的一种吃法即是以沸水焯,拌盐少许,浇三滴小磨香油,以成沙拉。
      当然啦,还有另一种吃法,即是队伍中好不容易排到前面的拾柒面前笼屉上蒸着的——槐花蒸麦饭!
      待揭开笼盖之时,嘶——那槐香味没法形容,淘净过的槐花,撒上精盐,拌了些棒子面儿,经过高温推拿,借一种有力道而傻乎乎的香四处扩张泛漫,恰好被麦饭之清气适时规劝了一下下,槐花的香气抑就不复如此铺张霸道,算是稍微往自内里收敛了那么一点点。如此,二者的结合,就简淡多了。
      “小公子,这块蒸麦饭香吧?要不要叫你爹买一个给你?”小贩技法娴熟地抄起一笼准备好的蒸麦饭,捎着浓重的开封口音,道,“看你长得俊,就算你十个铜板啊!”
      拾柒听后,蓦觉这位同时开封出来的老乡极为亲切,索性多跟他唠嗑了几句,“大伯,我······我爹在不远处等我,他给了我银两,叫我多买几块。”
      说话时,她心下就道:夜猫大人,实在对不住了,反正您老的年纪姑妄推之也就二十多岁,我今岁算过了生辰之后也就金钗之年,你与我之间可约略相抵了一个十二生肖,按说寻常照您这般的年纪,大都早就成了家、当了个奶爸吧?嗯,大体上观之,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意义上看,您老当我的爹也不算不合情理之中呀,哈哈。
      此际,夜猫大人那端。
      行客如织如缕,逛兴遄飞,呈现沸潮一般的汹涌之势,归返而往复。
      市声聒聒的喧嚷之下,他仍是谢庭玉树之姿,戯桑在他身旁干吐着气儿,长睫毛儿蔽掩之下那点漆般的眼睛,似蘸饱了墨,顷刻之间尤可淌出淋漓的夜色似的。它那超逸的气质承袭了豢养自己十多载的主人,虽身处乎人境,但周遭种种车马阗拥之喧,它与主人视其并不存在,可不正是有这句话: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市井的时间状态,在戯桑与它主人的眼中,似乎都纷纷停止了,一切人与物均成为了或极缓极慢、或静穆枯立之行止。诸事诸物猝而被褪去了颜彩,徒胜黑白二色,只不过,戯桑确信,在主人的视域之中,拾柒应该是一抹亮色——瞧,这不,他的目光跟着拾柒的身影,一副斜睨的架式,直至她被那排长龙的人流淹没,方才往内收敛而来。这样不自觉的眼神注目,主人自己到底察觉到了没有?这样的场景,应该给黑丫来剖析剖析,怎奈它今儿亦同自己一样吃得胃囊胀鼓鼓,主人遂索性任它在客栈内呼呼大睡了。
      唉,扫视自己目下的境况,戯桑郁闷:马、猫二者本不同根生,果然待遇真真大相径庭啊······
      正郁闷间,戯桑突地察觉主人气息不对,它自个儿也敏感的感知到了。方圆半里之内,不知为何,隐隐浮动着一股锋芒般、惹人不舒服的气息,这股气息桀介而跋扈,旷扬而恣肆,颇具侵略之性。但它若即若离,狡黠似的围着主人周身,既不靠近也不退去,仅纯粹逗弄着,惹人看不出其真实目的之所在。
      不过,戯桑唯一可判定的是,在上一回调查香船一案,主人便是遭歹人暗算,以致被这股气息重创的!
      来者无比嚣张。
      夜猫眉心微蹙,但察见戯桑那惕凛的眼睛时,不由疏解而开,他单手负于背后,另一手顺了顺它的鬃毛:“看来是有位故友来谒。戯桑,看着拾柒。”话至末句,他已然自穿过滚滚骈列的人潮,杳影无踪。戯桑静呼一气,挂忧地望着主人遁迹的方向,思起主人的交代——那个拾柒,这会儿了还想着吃,唉!
      视角拨回拾柒此端。
      她兴致盎然地与老板唠嗑,对身后之事无所察觉。
      这一会儿,夜色下路过的行客之中,有一少年,看上去年岁十六七左右,他双目捉见有一蓬面男童,着一件灰麻色短衫,脚下没着鞋,跣着双脚,磕跺磕跺,在蒸麦饭的摊铺旁的一个米色束杉的少年身旁贴来贴去。男童举止很可疑、很鬼祟、很欠揍。
      一看就是要顺钱包的那种。
      少年摇摇头,不假思索的,顺势几个箭步抬腿过去,伸手晒出一招锁骨擒拿法,便将这个欲行扒窃之徒一只手扭到了背后去。
      讵料,男童也是个鬼精,立即觉察到,连忙欲打人群脚缝之中插过去,但被少年抢先一步,他施重了力道,另一只手抽去男童手中微鼓厚实的荷包,低笑道:“臭小子,又在这干嘛?前几日你保证过什么?昨日你发誓过什么?今日你在这干什么?言行不一,赶紧掌自己嘴巴子!”说着,将男童拎到半尺开外地方,往在男童脖子狠狠一捏,男童痛得直叫哎哟,但不敢十分声张,用口型一连讨了二十个饶。
      少年适才放开他,却见下一瞬男童干了一件不利己又损了人的事——他那贼手竟往束杉少年的屁股上掐了掐,力道不轻不重,刚好是能让人发现的力度。
      干完兹事,男童瞬即遁入人流走了——
      这头,拾柒与那摊贩唠嗑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后,刚要拎起摊贩递给她的蒸麦饭,倏觉自己屁股上被某位滑头轻薄了一下,整个人一刹地愠怒着面色,急急旋过身,乍看到一位着海松色劲服的少年,手中正拿着的东西——咦,那不是自己的荷包吗!
      拾柒下意识往腰兜处一摸,手掌扑了个空。
      岂有此理!一个窃钱小贼也就罢了,还居然是一个色胚子!
      少年见那个拾柒总算后知后觉自己的钱包被窃,于是上前把荷包递过去:“小兄弟,你下回买东西注意点儿,若是阮囊遭窃,否则会被店家吼你吃霸王餐——”
      “噗!”
      风声之中,少年的胸腹处莫名其妙挨了一脚。
      拾柒收回脚,扬起剑鞘就往直指他的面门,那示威之动作极为潇洒。趁少年不备,她速速在夺过荷包之后,钦点了银两无缺之后,她终算平舒了口气。
      “小兄弟,银两没少吧?”少年即使被无辜的施之以暴举,声色仍是温润关切,“我被你平白无故这一脚,可算是五脏六腑连着移位,劳烦你修理人的时候,弄清对象了再动手,可行?算我额间能跑马,虚怀若谷,今日你这冲动之举,我就不计较了。”
      拾柒闻罢,冷哼一声,道:“道貌岸然的小贼!”
      少年被这不分青红皂白的话语弄得眯了眯眼,这位小兄弟人挺小的,脾性却挺大的,而且,智商还有些让人捉急。
      这可不,他欲拿他那腰上的佩剑来削他。
      少年在拾柒的剑势之中,连蹿带避,他如一个不倒翁,每每身体即将与剑锋相触之时,又恰好完美闪避了过去。
      少年见招拆招四五个回合之后,情绪不由染了些愤意:“住手住手,我根本不是什么贼!”他理了理被剑锋扫乱的衣衫,捋平心绪,一副就事说事的口吻:“喂,我说,你讲点道理行不行?刚才那个小童蹭在你旁边,偷了你的钱袋你没注意,我好心帮你夺回来还给你,你倒好,给我乱扣污帽,这年头,做一个好人怎么这么难?”
      “你还振振有词起来了,”拾柒归剑入鞘,怒指着他,道,“请问有那个好人行了好事还会乱摸别人屁股的?”
      “这绝不是我所为,是那个窃你的小童干的。”
      “凡事皆要讲究证据,你有洗白的证据吗?”拾柒将肩前的几绺乱发拭到肩后去。
      “你看我长得像那种会小偷小摸的人?”
      “哼,反正你生得不是瘪三相就是流氓相,定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叫子路,‘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子,‘路上行人欲断魂’的路。”少年主动报上名号来,扬声道,“你随便上街问问一个挑饼阿爹,或者茶坊跑堂,问问他们,我子路是会行这种苟且事端的人吗?再说了,你一个男儿,被人摸了摸屁股而已,有必要如此大动肝火嘛?”
      “哼,管你叫什么鹿什么路,是麋鹿也好还是泥路也罢,”拾柒自动略过少年最后一句戳脊梁骨的话,一副不共戴天的口吻,“别让我看见你,下次你再来,我就削断你的手!”——
      与那个什么路的少年不欢而散之后,拾柒品味蒸麦饭的兴致也减损了一大半,试问哪位姑娘家遭人轻薄了之后,还能无所顾虑的敞开肚囊大快朵颐呢?
      不过,刚刚那位的少年自动报上来的名讳,她冥冥之中似乎听谁提起过,嘶,一时想不起来了,忘记是谁说的了。哎呀,忘了就忘了呗,那可能不重要。
      反正不容置疑的是,此位子路定非春秋时期的那位先贤子路。
      怀着百感交集的情绪,拾柒的视线拨开重重人潮,看到了数尺开外,戯桑那醒目而养神的模样,她吃宵夜的兴致又恢复了一大半。
      夜猫大人肯定等久了,她赶紧儿扑腾扑腾地左捱右搡,好容易钻出人群,碎步迈至戯桑身旁时,哪还有夜猫大人的身影?
      她与戯桑小眼瞪大眼,面面相觑。
      戯桑不悦的抽气:呵,这位爱吃的二货总算知道回来了。
      拾柒狐惑:大黑毛马,你知道大人去哪里了吗?该不会他也觉得原来世界是如此丰富多彩,索性抛下我,去“剁手”去了?
      戯桑的眼睑耷拉下来,两团圆不溜丢的黑眸变成了两个倒半圆形:······
      主人呐,您有这么一位影卫,戯桑为您默哀三秒,唉。

  •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新文,求评论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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