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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家之死(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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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写作之所以痛苦,是因为这是一个自我剖析的过程,我只有对自己保持绝对的坦诚才能写出真情实感的文字。所以我就用手术刀解剖自身。刀刃切开我的皮肤,划开皮下脂肪层,让浸泡在血液里的五脏六腑坦露在外,这里是心脏,这里是胃。我把肋骨上的肉一刀一刀刮下来,把肠子一寸一寸抽出,器官和碎肉鲜血淋漓,我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己的血肉模糊的躯体,用血淋淋的手指敲键盘。
我真坦诚。
坦诚到令我自己战栗。银白色的的手术刀倒映出我的眼睛,倒映出黑漆漆的瞳仁,沾着血,浑浊又肮脏。
我明白了我为什么那么热衷于写悲剧故事。
我对悲剧总有种执念,以前以为那只是一种审美——灰黑色的天,迷蒙的雨,枯萎的花,一切的美在凋零的时候总是最惹人怜爱的。后来自作聪明地认为,悲剧只是比喜剧多走了一步,在快乐的最高峰戛然而止便是喜剧,而高峰过后的每一步都是下坡路,直到走向死亡。
今天我才明白,同过亲手解剖自己才明白,我不太善良。
是太不善良了。从一开始我就没打算给那些角色一个美满的结局,我像个邪恶的上帝一样,通过让角色背负痛苦来寻找快感。
我曾经以为自己执着于描绘现实阴暗面,是因为看透了现实的残酷,但事实上,小说就是作者的倒影,不管我怎么极力掩饰,悲观都会伴随着我。就像不论我怎么忘却童年,那些记忆都会盘旋在我脑海里,它们被纂刻在回忆里,直到死,都不会离开。
它们会一直陪着我,每分每秒,时时刻刻。”
——摘自友人的博客
四年后,友人勉强毕了业。再次见面时,又是一场高中同学聚会,大家都被时间磨平了棱角,而他与过去早已判若两人,尽管那天他衣着得体,踩着没沾灰的皮鞋,但是从他的眼神里流露出深深的疲惫,总让人误以为他刚刚出席完一场葬礼。
“你有对象了吗?”有位老同学随口一问。
“有。”他说。
“什么时候结婚?”
“不知道。”他盯着高脚杯上渐渐消失的指纹,出奇地认真。
“男人都是这样,”一个姑娘嗔怪道,她这几年的变化太大,我已经完全认不出眼前这个时髦高挑的office lady就是高中时那个黄毛丫头,“逢场作戏的偷心贼,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逃得比谁都快。”
他依然盯着高脚杯,不置可否的态度。
“对女友,只是为了获得美,”后来,他私下里这么说,“只是为了从她们身上的美来获取灵感,但我也不得不承认和女人同居是出于一己私利,想要有人帮忙收拾房子,顺便有个免费性伴侣。”
“我对她们和对朋友不一样,”他漫无目的地走在杨树下,“其实女人很好哄,有很多心地善良的女孩不会打扮所以被忽略,其实她们既天真又死心塌地,我只要不劈腿,她们就不会瞎折腾,我是说大部分好女孩都是这样。
“我还不至于像毕加索那样无止境地在无数个女人身上找灵感,不过她们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是小鸟依人,通情达理的,可惜一旦碰上什么时候结婚这种问题就会退化成一个原始动物,嘴脸扭曲起来,间歇性的暴躁,不美了。
“我承认我不能算是真的爱她们,尽管那种热恋时内心的悸动是以真实存在的。
“虽然我认为自己现在是渴求R小姐的,是真心实意地贪恋她的rou|ti和爱抚,但我所有的热爱归根结底都是一时兴起,确切来讲,我根本不曾热爱任何事情,包括写作。我甚至不能算是热爱生活。
“话说回来,如果一个诗人为一个女人写了一首诗,那他一定是爱这个女人,但如果他为很多歌女人写了很多首诗,那只能说明他爱写诗。”
他兀自说着话,风吹拂杨树,杨絮漫天飞舞。
“其实比起美,人大部分时候都是丑陋的,但如果你爱她,那她的一切就都是美的。”
其实本来就没有什么美,所谓“你觉得美”,只是因为“你觉得”,所以美。
七
“我为什么要写这本书,或者说我想表达什么?答案一直在变。
一开始纯粹只是把胡思乱想的情节写下来。朋友之间聊天总是刻意回避一些太过严肃的话题,偶尔碰到观点上的分歧,也会立即退一步,不再争论,以免伤了和气。
成年人大概都会下意识地逃避亲密关系,聊天一开始,两人之间隔着一张纸,但只要有一方企图向前跨一步,另一方就会本能地竖起一面高墙。
其实这不能称之为聊天,尽管我们说再多的话,笑得再怎么开怀,喝再多的酒,我们也只是在寒暄。
所以我就写小说。小说里的每一个角色都是我分裂出的人格,他们一直在我身边,不离不弃。
但是后来我的想法变了,因为我创造了一个宏大的世界观,有政权更替,时代颠覆,也有英雄末路,家道中落。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充满希望的开始,和一个必然走向没落的结局。
‘眼见他楼高起,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所有的人,家族,还有王朝,都逃脱不了气数已尽的命运。
这也不能称得上是绝对悲观,这只是必然。
但是后来我的想法又变了,我开始厌倦这种无止境的悲剧深渊,试图逃出这个牢笼。我开始设想所有的悲剧终结后的故事——几十年后,爱人终有一日会面临生离死别;几百年后,社会秩序总有一天会被重新洗牌;也许到人类灭绝的那一天,海没干枯,太阳也照常升起,但是几亿年之后,海枯石烂,天也不蓝了;接下来的数亿年,地球也毁灭了,太阳系也消失了,谁知道多少年之后,宇宙都被黑洞吞噬了,好像什么都必然会消亡湮没一样。
但是,唯有一样东西可以与时间抗衡,那就是‘爱’。
那些在家国大事面前,显得多么卑微又碍事的儿女情长,在时间洪流里,从来没有变过,因为‘爱’不依赖于物质载体,只要存在过一瞬间,即是永恒。
回过头才明白,世事变幻,斗转星移,一场大梦罢了。
这就是我想表达的。
谢谢大家!”
——作家无名氏 XX大学演讲摘要
“我需要取一个笔名。”某天,他在微信上问我,当时我正在准备硕士毕业论文,因而没工夫回他,他便一个劲儿地发来消息。
“我之前换过很多笔名,没一个满意的,感觉那些名字听上去都很陌生,仿佛不是在指我,而我又嫌弃我的本名,所以想在新书出版的时候取一个新的。
“编辑让我取一个吸引眼球的,他说名字里带数字的作家都挺受欢迎,像是南派三叔、唐家三少、九把刀之类的,这又困扰到了我,我本身就很不擅长给小说人物取名字,现在实在想不出自己该叫什么。”
“干脆就叫‘无名氏’得了。”我回复他。
“这也太敷衍了。”他埋怨道。
“那就翻翻古诗词里有什么文艺的字眼,挑几个凑成一个名字。”
“行吧,我再想想。”
他发完最后这几个字后,我们有好几天没再联系,后来有一天我路过一家书店,看到门口招牌上罗列着畅销小说,销量排行榜之首的书名为《来自斯德哥尔摩的最后一份信》,我刚想吐槽是那个作家取了这么一个矫情的书名,就看到此书的作者是“无名氏”。
我走进书店,最显眼的位置摆着他的书,腰封上写着“工科学霸历时六年书写旷世虐恋 出版一个月后销量破百万令人灵魂震颤的爱情绝响”
他写出了畅销小说,这是好事啊。当时我这么想。
八
出版商开始包装友人,把他的头发染成深棕色,胡茬清理干净,换上时髦的衣服,衬衫熨得服帖。他本就是高个长腿,这样一捯饬后让人眼前一亮。其实他上高中的时候就是这样。
他去别的城市参与宣传活动。在机场,有很多少女来接机,像是国庆节的景区那样,人山人海,他被夹在人群中间木讷地前行,忽然,他一回头,看了一眼上方,有个姑娘拍下了那一幕。后来他在采访中说:“我的灵魂在那一刻游离出了躯体之外,他在高处俯视我,我回头,我的灵魂看到了我,而我在迷茫地看着他。”
他的粉丝觉得他孤独的气质很美。
少女们爱他领口的那一粒纽扣,爱他白衬衫的肩线,爱他长睫毛下忧郁的神情,爱他的一切。
他成了红极一时的偶像作家,无数的媒体来相继采访,他也坦诚相待,激动地向主持人讲述自己爱看的电影。
“尊龙的《蝴蝶君》,您看过吗?”
主持人摇摇头。
“有一个桥段,尊龙在帘子后拜托男主为他点一根烟,当他抬眸的那一刻,美得让我感到无地自容。”
“还有《圣诞快乐劳伦斯先生》中的最后有一幕,北野武用蹩脚的英文说Merry Christmas的时候,配上坂本龙一的音乐,有那么一瞬间我听见了灵魂的回响。”
“看来您很喜欢小众电影,那么身为一个作家,您能谈谈您喜欢的书吗?”主持人问道。
“书的好坏是不可量化,而喜欢一本书纯属偶然。上大学时我跪在书架下找书,从来没有那么虔诚。邂逅一本书,一首音乐,打动人心的也许只是几句话,几个音符,但你不觉得那种不期而遇的幸福是最幸运的事吗?”
他满怀期待地看着主持人,主持人尴尬地笑了笑。
“您写作时有什么有趣的经历可以和书迷朋友们分享一下吗?”主持人又问。
“这本书写了六年,六年间我的想法、价值观一直在变,这本书对于我而言已经不再局限于文字上的意义,它伴随了我的成长。”
台下的观众们听得入迷。
“书里有一句话:‘我就像一座瞭望塔,抬头是宇宙星河,低头时蔚蓝大海,天地之间,唯有我的倒影陪伴着我’。当我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太自由了。
“写作太幸福了。”他两眼放光,兴奋地说。
而到了观众提问环节,粉丝们更关心的是他的星座,最想去哪里旅行,还有他喜欢什么样的女生。
他很失望,觉得所谓的读者也并不懂他。
比起他的才华,粉丝更喜欢他的长相。有才华和忧郁气质固然不错,不过首先要有长相。
他觉得太讽刺了,也许也正是因此,后来才选择了那样一个狼狈的死法。
但他又留恋那种光环加身的优越感,迷醉于被崇拜的成就感,虽然面对指数级增长的关注度,他变得愈来愈惘然无措。
“你们不要崇拜我,我不值得被崇拜。”他对粉丝喊道。
女人们在高潮。
“你们不要喜欢我,我没什么可喜欢的。”
她们尖叫着,满面潮红。
“我很悲观,很颓废。”
“没关系,我们还是爱你!”
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半晌,喃喃道:“谢谢。”
九
无数的作家因为读了《人间失格》就觉得自己也有足够的才华和抑郁情绪来写那样的书,但实际上,直到他们死,也只会无力的写下一句,生而为人,对不起。
那是因为他们总有一种孤芳自赏的习惯。他们让自己沉湎于忧郁中,并欣赏这份忧郁,尽管深陷抑郁症让他们痛不欲生,但是他们期待自己的抑郁能给自己带来太宰治那样的灵感。就像以为ke|yao就能成为Beatles那样的摇滚乐手,结果药劲儿过了之后发现自己只写了一句,
I am shit.
人都有这样的聚光灯效应,好像自己值这个世界的主角,实际上在别人眼里不过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您是不是觉得特别的孤独?”某次在他母校举办的座谈会上,一位穿小碎花长裙的女生问他。
“人的孤独是一种命运。”他的声音波澜不惊。
“你是不是觉得很少有人能理解你?”女生用双手握着麦克风,声音因为激动而打颤。
“曾经是,现在觉得我没有什么不好理解的,也没有什么好理解的。”
“您总是那么忧愁。”爱他的女人总是那么温柔地询问。
“因为我讨厌假笑。”他回答。
“那您现在的笑容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猜猜看。”他冲她笑着,迷乱了芳心。
十
“我又看了一遍《小王子》。
小时候只是把它当作普通的童话来看,直到如今这个年龄真正才看懂。
小王子在自己的星球上有一朵玫瑰,结果到了地球上,发现花圃里有几千多一模一样的玫瑰,他变得很失望,因为他意识到,原来自己的玫瑰不是独一无二的,它只是一朵普通的玫瑰。
但是小狐狸告诉他,你的玫瑰当然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那是你的玫瑰。
你的玫瑰当然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那是你的玫瑰。
我被这句话感动得一塌糊涂,庆幸于自己没有错过这句话,庆幸自己没有遗失这份感动。
放过太宰治的和服吧,成为一颗发亮的星星。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
——摘自友人的博客
再次见面的时候,他带着黑口罩,压低帽檐,为了避开跟踪他的狂热的粉丝。
“我不过是资本游戏的获益者。”他摘下口罩,以这句话作为开场白。
“那就享受这场游戏,享受当赢家的喜悦,反正多少年之后的回忆里,这些喜怒哀乐都回褪色,到时候你又会感慨一切都‘恍然如梦’。”
“你不当作家真是屈才,”他把头扭向一边,“你最近怎么样?”
“能怎么样?按部就班地工作呗,你怎么样?”
“我能控制住我的行为,但我不能控制住我不难过。”
他大概是看出来了我欲言又止的难堪,又说道:“我状态挺稳定的,只是总是心慌,因为害怕自己又会变得难过。”
我依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亦察觉到与我之间的隔阂。
朋友就是这样,当年莫名其妙地结下交情,后来莫名其妙地渐行渐远,一切都是时间在背后捣鬼。
离别时,我以为他想通了,他也保证过自己在按时吃药,但他还是走了,而且走的那么轻率又潦草——他在自家阳台上上吊,大概是因为只有在阳台上的晾衣架能拴上绳子。
他在次日被打扫卫生的点时工发现,尸体早就僵硬了,一裤子屎尿。
书桌上放着一张纸,写着银行卡密码,积蓄全都留给了家里人,我知道他还是牵挂着家人的,他只是太累了。
他死了,粉丝们办了追悼会。他向来是讨厌人多的,如今坟前堆满花圈,是圣洁的白玫瑰。
她们是真的爱他。
他在访谈中提到过自己最喜欢白玫瑰,爱他的女孩们小心翼翼地记在心里。也许他曾经只想要两三朵代表离别的白玫瑰,但是葬礼上,粉丝们捧上的鲜花足以将他淹没,让他成了一个受人觊觎的白玫瑰先生。
他死了,像是早就预料会有这么一天到来一样,我一点都不惊讶。
十一 友人的遗书
做梦梦到很大的房子,以前一定也梦到过,是非常宽敞又明亮的房子,很漂亮的装修,很多房间,也有书房,我走进去,坐在椅子上,有个陌生人端上茶,我尽量彬彬有礼地笑着,他却板着脸,于是那里似乎又不是我家了,后来有个声音把我叫走了。
过去一定梦到过这个地方,同样的位置,那样明亮的房间,我用不上那么多卧室,却理所应当地觉得这就是我家,是哪里感到熟悉,是哪里感到是在家里,不得而知。
这几日想了很多,想了太多,多到混乱又难过,这本本子还没用到一半,已经破破烂烂,上大学后,浪费了太多时间在手机上,日记写得少了,时常后悔为何不多写一点,多把想象中的事记录下来,还能留个念想,但总在后悔,便只剩下了后悔。其实也说不准写下的东西就会有价值,八成也只有留给自己回忆的价值,但还是希望多写写,你看我这么唠叨,哪像一个有写作才能的作家呢。
说道写作,实在太痛苦了,太痛苦了。以前看别的作家写的回忆录,谈到写作之苦,只觉得不解,有何苦恼的,有何崩溃的,结果换作如今的我却是比他还要脆弱、敏感,又不堪一击的。我痛苦于太多事,有外界的压力,有自己的不够努力。将常看到谁谁谁又日更万字,谁谁谁连着十几年不断更,我和他们实在不可比,永远不可比,既不是我所追求的,也不是我能追求的。我烦恼于有灵感时没时间,有时间时没灵感。但最大的苦恼还是在于我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作品。
最讽刺的是我出名了。
我瞧不起我现在写的小说,瞧不起那些为了迎合主流价值观而撒的谎。我以为我可以说我想说的话,可以想哭就哭,想笑就笑,结果发现这都只是我以为。
我根本不是在卖小说,我在卖我自己,我就是资本游戏里的一件商品,摆在橱窗里,取悦那些来往的顾客。
现在是六月,可以看见窗外的香樟树叶子在阳光下被染成金色,像风吹过湖面那样波光粼粼,然后我回想起高中的时候,坐在前桌的女孩用手机拍窗外的晚霞,想到阳光透过塑料笔壳,在课本上折射出一圈一圈的彩虹。我把这些场景写在小说里,写给我笔下的角色看,现在说给看到这篇文章的你听,然后我就不怀念了。
写到这里,此时此刻,我也没有很难过,我只是太累了。
死在租的公寓里怪不厚道的,抱歉。
对了,不要干吃维生素B,很苦。
十二告白
我在十八九岁的年纪时,经常想到生和死,想到苦难和苍老,实际上我什么痛苦都没经历过,也什么痛苦都不想经历,可我依然不时地感慨死亡,不是因为死亡有多么近,而是死亡离我太远,远到令人着迷。
那时的我相信孤独蕴含在每个人体内,就像相信我终有一天将面临死亡那样。我待在安逸的象牙塔的里,绞尽脑汁挤出华丽辞藻拼凑成忧伤的诗歌,又将喜欢的句子抄在本子上:“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承受着命运施加于自己的一切,不粉饰,也不需要虚浮的怜悯。”
那时的我觉得心情压抑的时候,全世界都是黑白色调,而在如今的回忆里,夏日明媚的阳光给年轻时代的浮华虚设镶嵌上金边,蝉鸣给讲课声伴奏,风一吹,蒲公英轻轻地摇。
天空放肆的蓝,云朵耀眼的白。
果然还是最喜欢夏天。
(完)
2017年写于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