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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家之死(上) ...

  •   “我写的故事,从头到尾都是假的,从里到外都是真的。”

      一
      友人死了,死于租的公寓,死于夏日的傍晚,以一个作家的身份死去。
      我与友人相识于高中,那时他与现在一样,相当爱看书,但只是偶尔写作,不像后来,拼了命地写。
      高中时期,他最常干的事就是安静地坐在教室里,手里捧着一本书,穿着白衬衫和黑色校服裤,尽管个子很高,但是没见过他打篮球,所以他的帆布鞋总是很干净,脸也很白。
      像他这样仿佛从漫画书里走出来的男生,一向讨女生喜欢,他也的确收到过巧克力、钢笔、埃菲尔铁塔模型这样的礼物。他向每个对他暗送秋波的姑娘报以友好的拒绝,理由是为了心无杂念地学习,于是,他的追求者愈加痴迷于他,而他依然漫不经心地看书,漫不经心地解答女生递来的数学题,漫不经心地撩起少女心头的涟漪。
      “他最令人着迷的地方就在于他不知道自己令人着迷。”她们这样评价他。

      至于我是怎么跟他认识的,我是他高中三年的同班同学。开始军训的那会儿,帮他买早餐,结果还钱的时候,我没零钱找他,然后就换他给我买,一来二去的就这么熟了。
      男生的友谊其实很简单,要么一起打游戏,要么一块儿打篮球,要么凑在宿舍里开“夜聊大会”的时候侃班上的女生,互相买早餐这么腻歪的事还是比较少见的。
      值得一提的是,他成绩不错,毕竟他一贯坚持“心无杂念地学习”,所以后来考上了本市最好的大学也在意料之内。
      一切都顺风顺水,直到后来他开始决定当作家。
      “我想当作家,”高中毕业后的同学聚会上,他这样说,“我以前也会写写东西,但是最近萌生出当作家的想法,而且很强烈,好像这就是我人生的目的之一。”
      “那就写呗,既然你有想法,把它们写成故事也蛮好。”某个暗恋过他的女生说。
      “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样的文章,那么短,情节也简单,我也能写出来。”他靠着椅背,翘起二郎腿。
      “不是这样,”我插嘴道,“首先这本书是奥地利人写的,欧洲人的文学作品更容易被传播到世界各地,文学影响力更大。其次,虽然它篇幅很短,但这是真情实感的表露,而且你也不懂德语,些许它在语言表达上有过人之处。最重要的是,你压根没写出过这样的作品,一切的烦恼都是你自己的假设,而假设源于你的羡慕,为什么不静下心来写东西呢?”
      他大概是不满于我这么直白地否定他,撇了撇嘴,道:“你说话倒是坦然,还像以前一样。”
      人总是在变的,说不清是变得好还是不好,性情倒是很难改,也不晓得该不该改。

      他的确算得上是文采斐然,写了许多文章,有一些被刊登在杂志上。一次去拜访他家,他的父亲见到我便骄傲地拿出一摞杂志,纸张的边缘被揉地皱巴巴,页脚一层一层地卷起,老人翻到某一页,摊开来,乐呵呵地说:“这是我儿子写的!”
      他实在嫌烦,便大声嚷着:“这是好久以前写的了,有什么可显摆的。”
      他的父亲听罢,像是做错事那样,连忙把杂志藏到背后,嘴里嘟嘟囔囔。
      我便看不下去了,把他拽到一旁,劝道:“他只是老糊涂了,你怎么能这样凶他。”
      他立即变得非常羞愧又后悔,低着头,不吭声。

      尽管偶有文章刊载,但他仍旧抱怨怀才不遇。
      “我写的书没人看。”一日,我去他们学校参加一个考试,考完后,在食堂和他打了个照面,他那时像是失眠了很久,疲惫地打着哈气,认出我后,这样抱怨。
      “万事开头难,而且也不至于一个读者也没有。”我安慰道。
      “没有糟糕到那个地步,”他用手支颐着下巴,脸上写满了困倦,“但是创作者难免会幻想自己的作品很受欢迎,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他用手捋了捋乱糟糟的刘海,又开口道:“最讽刺的是,我费尽心思写出来的书没人看,倒是心血来潮随手写的烂俗同人文看的人多。”
      “毕竟大多数人看小说只是图个乐,泛娱乐化时代,迎合反智主义总是能吃香。”
      “你真这样想?”他挑了下眉毛。
      “我以为你会这样想。”
      “我嘛,”他用手按按后颈,“我总觉得当今的文化现况就像《1984》那样束缚人的思想,又像《美好新世界》那样用很多感官刺激麻痹人的神经,所以当代社会就是一场关在监狱里的滑稽戏。我之前都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刚刚听你那么一说,觉得我不该那样想,我是说,我不该有那么强的优越感。”
      “啥意思?”
      “我不认为我之前的想法是错的,可我没资格说这种话,我向来是瞧不上优越感这种自命不凡的态度,你也知道,我总不该怨天尤人,只是我的才华支撑不起我的野心,所以总是失落。”
      “最近看了什么小说?”我有意转移话题。
      “暑假耐着性子看完《基督山伯爵》,之前一直没时间,好不容易腾出时间去看,但是没有想象中的精彩,”他叹了口气,“以为看到结局会觉得荡气回肠,结果看到最后那句‘人类一切的智慧凝结成两个字——等待与希望’的时候毫无感触,所以非常失望。”
      “你错过了读它的年龄,或者只是单纯的和它没缘分。”
      “对,你懂我,”他笑了笑,“要读很多很多书,才有可能偶然遇到一本和心灵相契合的书,不过这也是看书的乐趣所在——一个陌生人,他把你的心里话都说出来了,而且神奇的是,他压根不认识你,你们不是一个民族,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作者有可能已经死了好几个世纪了,但是他就能一语道破你的所思所想,那一瞬间感觉心灵特别通透明镜,好像擦干净结了雾气的镜子一样。”
      “听音乐也是。”
      “对,看电影也是,”他赞同道,“艺术创作最大的享受就在此,我的感悟也许能和几百年之后的人有共鸣,我也因为这部作品而永生。”
      “你有时间写吗?”
      “有还是有的,写作对我而言意义很特别,它和我的专业课毫不相干,写的时候像是在消遣,但实际上我获得了很多感情,也花费了很多感情,我总得把它写完的。”
      那天晴空万里,我们经过学校的操场时,远处一栋施工大楼起火了,浓浓的黑烟弥漫开来,当我绕到操场另一边时,黑烟已经染黑了大半个蓝天,而天空之下,操场依然绿草如茵,打棒垒球的同学照常训练着,该跑步的跑步,没受影响。
      这就是象牙塔啊。

      二
      “昨天喝了咖啡,结果没睡着,辗转反侧,五点多便下楼,食堂没开门,吃不成早饭,于是绕到食堂后面一个玫瑰花铺闲逛,曾经看到有女生在那拍照,但理工男走进去怪别扭的,所以从没去过,今天拜失眠所赐,在宁静无人的清晨,看见那些未经修剪,开得大大咧咧的玫瑰,只觉得美得粗野又张扬。
      不是花店里卖的那种扭捏的摆饰品,那是完全绽放的鲜花,我第一次知道玫瑰的花蕊是这样纠缠在一块儿的,花瓣总有瑕疵,花枝上有细细的毛刺,粘着蜘蛛网。花开得这般不知收敛,像西班牙舞娘的裙摆那样风情万种,颜色也是多种多样,红玫瑰显得艳俗,黄色的昂着脑袋怒放,粉色娇艳欲滴,白色也并不圣洁,花瓣上落了灰,还有细小的虫子,毫无精致可言。
      但它们都是美的,无所顾忌地在清晨绽放,无所谓有没有人欣赏,不在意会不会被人忽略,又或许其中有一朵玫瑰在等我呢,也许我也一直在等它,以前路过那么多次都错过了,还好昨晚失眠了,才能留意到它们,真是谢天谢地。
      语言总有局限性,我形容不出玫瑰的好,也形容不出战争的不好。
      别说我是跳跃性思维,作家的想象力总是天马行空。
      总是说战争是惨绝人寰,但没见过血肉横飞的场面还是不能感同身受。所以需要影视作品来呈现。枪林弹雨,残肢断臂,染红的军装,伤口的特写,尘土飞扬的沙场,还有音乐声效的气氛渲染,让观众大概能够明白,这就叫‘惨绝人寰’。
      但实际上还是不明白的,语言也好,影视作品也好,在现实面前总是出乎意料的苍白无力,所以有些作家才会那样看中经历,为的就是那一点点‘感同身受’。
      我是一个没有经历的人,也是一个没有勇气去经历的人,我总怕我在把灵感榨取得一干二净之后,不得不承认自己江郎才尽。
      最怕会有那么一天,怕得不得了!”
      ——摘自友人的博客

      “别怕,”我递给他一听冰可乐,“你才多大年纪,就担心江郎才尽这种事。”
      他拧开,喝了一口,说:“每次想到我大概再怎么呕心沥血也写不出《百年孤独》这样的书,还是怪遗憾的。”
      “别这么说,你才二十出头的年纪。”
      “曹禺二十一岁写了《雷雨》,小仲马二十三岁写了《茶花女》,张爱玲最出挑的作品也都是二十出头的年纪写的,我没几年时间了。”
      “但是老舍、沈从文他们的写了一辈子书,中年时期才写出代表作,你怎么知道你不会像他们那样?”
      “我能感觉到我的灵感在流失,”他伸出手,握住一把空气,“它们每一天都在遗失,我抓不住它们,它们都溜走了,不会等我。”
      “那就抓紧时间写啊。”
      “可我还要上专业课。”
      “对哦。”他学的是这个学校的挺不错的专业,一学期有十几门功课。
      “我学的是工科,这就意味着我看的所有的课外书,不管是文学经典还是科普类读物,都属于不务正业,写作也只能算是业余爱好。我把前途寄托在念书这条路上,却倾注了太多感情给写作,不仅仅是情感寄托,它像是一个使命一样,我这样说你会不会觉得很可笑?”
      “不,”我摇摇头,“既然你那么喜欢写作,干脆就转行当职业作家呗。”
      “这样更难,”他把可乐瓶抛在空中,再接住,“靠写小说养活不了我,我写的书没人看。”
      我沉默,他亦不语。
      “前两天看一个年长的文人评价现在的畅销书,”半晌,他终于开口道:“他说现在的这些文人没有教养,他很反感那种极力推销自己的行径,然后他用了‘下三滥’这个词去评价功利主义,我下意识地对号入座,当然我还不能称得上是‘下三滥’,我想他也不是针对我,当然他也不屑于评价我这样的小人物,只是当他提到‘下三滥’这个词的时候,我想到以前看过的武侠小说,里面有一出,反派使的三脚猫功夫斗不过大侠,于是扔下一烟雾弹趁机溜之大吉,大侠轻蔑地用鼻子哼了一声,撂下一句:‘下三滥。’大概是深知自己没本事,因而对这个词印象深刻。”
      “那就踏踏实实写,写出让自己瞧得起的书。”我说道。
      “我以前看书,总是觉得,这个我也能写,那个我也能写,等到真正动笔写了,才发现以前的自己太不自量力。比如余华的书,我就一辈子都写不出来,那样笔力,让人感觉所有的苦难和背负都根植于土壤之中,而我就真的只会无病呻吟。”
      “时代不同,当然文学主题也不同,乡土文学固然有它的好,你写的书也说不上是不好。”
      “你看了?”他侧过头问。
      “什么?”
      “你看了我写的书?”
      “不,没有,”过了一会儿我又觉得这样回答不合适,解释道,“你没有告诉过我你写的是什么书。”
      “算了算了,反正总归是没人看的,你太了解我,如果你看的话我会觉得别扭。”他把目光望向别处。
      “你的书是什么类型主题?科幻类?刑侦类?还是修仙文?”
      “我怎么可能写修仙文,”他干笑了两下,“意识流吧,那种最不受人待见的,扭曲的时间,残破的梦境,没什么剧情,也没什么意思。”
      “那为什么还要写?”
      “因为这是我想说的话,”他用手擦去冰镇可乐易拉罐上的水露,水滴汇聚在一起,滴在水泥地上,“尽管没人看,但我还是很任性地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写作是为了写作本身,不是为了给谁看,没人看就没人看吧,我总是不想妥协。”
      他那样笃定地说着,就像人人都笃定地认为天就是蓝的,云是白的,影子永远是黑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三
      “我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死。
      不能死在狭小的病房里,不能戴着氧气面罩,不能让死亡太突如其来。我想自由自在地死去,在没有人能找得到我的地方,在浩瀚天地之下坦坦荡荡地死去,在那一天我会收到死神的请帖,然后我会开开心心地去死,无牵无挂地离开。
      但是现在我还不能停,因为书还没有写完。”
      ——摘自友人的博客

      “写书这件事其实挺不纯粹的,”他坐在梧桐树横向生长的枝干上,我纳闷他是怎么爬上去的,“一本书的销量,完全不是取决这本书写得好或者不好,而是这个作者八卦,出版商的包装,还有广告宣传。”
      “所以你又困扰了。”我倚靠着树干,抬头仰视他。
      “我一直在困扰,”他摆弄着手上的一本装帧精美的书,自顾自说道,“我以前说写作是为了写作本身,但实际上我也很关注文章的点击率,这让我分心,也让我变得浮躁。我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文学创作上来,但是我那以避免外界声音的影响。”
      “你觉得作品的价值是由什么决定的?”我疑惑道,“是读者的打分,还是评论家贴的标签?”
      “我说不清。作品出版不出版,畅销不畅销,作品本身都没有变过,但它的价值变了,天差地别的变化。”
      “商业价值总是依赖于宣传的,多少创作者初衷也很单纯,但是最后还是为了养家糊口而去迎合市场,谁都没必要和钱过不去。”
      “也不是每个人都为了钱,”他反驳,“有些作者决定去死,只是希望通过自己的死引起社会关注,好让他的作品有更高的知名度。”
      “那倒是很有勇气。”
      “你真这样想?”他低头询问。
      “为什么不呢?”
      “我以为你很理性。”
      “还理性到不近人情的地步,况且决定去死的人也可以很理性。”我回答。
      “你想要怎么个死法?”他突兀地问道。
      “我怕死,我想长生不老。”
      “我也不想死,我的书还没写完。”
      “那就祝你能写出《百年孤独》这样的书。”
      “我要是能写出《百年孤独》,”他像是被我的话逗笑了,“我要是能写出那样有影响力的作品就死而无憾了。”
      “你何必那么悲观呢,你还可以写其他作品啊。”
      “写什么?写一堆废话,然后证明自己黔驴技穷吗?有多少作家年轻的时候就写出了代表作,很多都是他们的处女作,然后接下来好几年文思枯竭,靠把小说影视化来赚钱,卖的都是情怀。”
      “他们是文思枯竭,你不一定会那样。马尔克斯写了《百年孤独》之后又写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托尔斯泰写了《战争与和平》之后又写了《安娜卡列琳娜》,都是鸿篇巨著,既然他们可以为什么你不可以?”
      “张爱玲写了一辈子,晚年孤苦伶仃,警察撞开门时,她还在伏案写作,面前几页白纸,桌角一碟没嗑完的瓜子,人已经凉了好几天了。她写了一辈子,而如今人们只爱看她二十来岁写的风流韵事,往后数年的文字皆敷衍地用介绍中的‘等等’概括。”
      “你又不是她。”我安慰道。
      “对,我还不如她,我写的书没人看。”
      我一时语塞,不好再说什么。

      四
      “几年前,高一的时候,胡乱在图书馆借过一本书,封面是黑白的,没仔细读过,应该说压根没看几眼,连书名都忘了,可就是这匆匆瞟了的两眼,却在回忆里蒙上那样孤独的面纱,灰白的,水泥地的颜色。书里是索然无味的情爱桥段,腰封上还标榜着难以证实的巨大销量。这样的书,但凡是真的受欢迎,我早该再次见过了,可是一直没有。
      什么畅销小说,都是假的,那就是个没人看的,被撂在书架角落等着落灰的小说,被重新包装了一下罢了。
      我的文章也没人看,尽管不至于一个人都没有,但实在是少得可怜。我在感慨别人孤独的时候,我是最孤独的,我太孤独了,孤独到羡慕起了卡夫卡。
      那些畅销小说家,也许是幸运的,因为他们赚得盆满钵满,但他一定不快乐,甚至是愈来愈痛苦的,因为他们不得不与商业化妥协,不得不听那些编辑的“经验之谈”,写迎合读者心理的文字,写那些他根本不屑去写的东西,自己沉沦成了自己根本瞧不起的人。他们曾经想费尽心力写一部像《战争与和平》那样遒劲有力的作品,但是多年之后,还是成了堆砌超长篇废话的写作机器,那些文字,无疑一无是处的,只是为了让读者消遣,但它们是受人追捧的,是会被网站推荐的,然后小说会被影视化,它们的缔造者会穿上西装,在聚光灯下,读者众星捧月一般的瞻仰他,然后他接过奖杯,面带笑容地说下事先备好的谎言:‘我热爱写作,我的坚持是为了我的书迷!’
      一派胡言!
      他真实想说的是:‘我热爱钱,我的坚持是为了房子车子票子,那些白痴读者,请让我发财吧!’
      这种人根本不是作家,他是个商人。
      但是他赢了,而我不值一提。
      后来,也许我也赢了,写出了畅销书,像《马丁·伊登》一样,他的书出名了,他有钱了,他的未婚妻也回心转意了,但是当他还是个穷小子的时候,难道他没有才华吗?如果我不出版什我的作品,如果我的书没有被出版商那样的鼓吹,难道我就一文不值了吗?我有没有办税收入,我都没有变,书被人看或者没被人看,文字本身都没有变过,可为什么你们都变了,好像我也值钱了,书也变得价值连城了。
      所以他自杀了,我是指马丁伊登,还有他的作者——杰克伦敦。
      我不知道他是想开了还是没想开。”
      ——摘自友人的博客
      六月期末考试结束后,他约我出来喝酒,所谓喝酒就是他一个人自斟自酌,因为我不喜欢酒精,就像他不喜欢平庸。
      “写作这件事,比起快乐,更多的是痛苦,有时候太痛苦了,”他往透明塑料杯子里倒啤酒,泡沫溢出杯沿,“一开始觉得写作的时候特别幸福,像是找到了人生的意义,没想到现在却变成这样。”
      我看着他胡子拉碴的下巴和围了一圈阴霾的眼窝,想要开口,他却定定地说:“不要让我放弃写作,不可能,不让我写就等同于宣判了我的死刑。”
      于是我闭上了嘴。
      “前两天备考压力挺大的,今天状态好了很多,”他啜了一口泡沫说道,“因为已经没有那种崩溃的情绪失控感了,但我依然很浮躁,可能我真的很厌倦我念的这个专业,但又无能为力,我总没有勇气退学。每次写日记都假设是在写给一个虚拟的人,但是写着写着会突然意识到,只不过是自己在自言自语,虽然说能够审视自己,或者说宽慰自己并不是件坏事,但还是会觉得非常孤独。”
      我安静地听他独白,初夏的风灌进裤脚,一阵仓促的凉。
      “我觉得自己是可以真正理解孤独的,不是孤立无援,不是茕茕孑立,是一种隐藏于命运暗流中的必然,你能明白吗?我必然会在夜阑人静的时候觉得全世界都在失眠,必然会一个人在空荡荡的自习室里写作。而我又是沉湎于那种孤独的,甚至是享受它的,你不能理解吧。”
      我承认,不懂他,只是诧异于三年的时光竟能让一个人有这样大的变化。高中时他并不能算的上很活泼,但也是很开朗的,如今却是满脸失意怅然,尽管他的衬衫依旧洁白。
      “你没有自己想的那么不堪。”我听到自己这样说。
      “但总有一些缺点该纠正,譬如浮躁的心理状态,而我又实在是疲乏,以至于想到写作,想到学习就会觉得心慌,而这种过分顾虑的习惯又无法缓解我的浮躁,因此也显得毫无意义。”
      “你累了。”
      “不,我病了。”他仰头喝完最后一滴酒,说道。

      五
      “我的孤独停驻在胡佛金字塔上,流浪于迪拜富翁区,再到边陲异乡人的平民窟,再到撒哈拉沙漠。
      沙漠之下掩埋我的失败,之上承载我的虚荣。
      我的惰性让我感到倦怠,更让我感到悲哀。
      只有失落的时候才能感觉到真切的存在感,而不努力的时候就像一个吃白饭的废人,什么都写不出来,什么都看不进去。
      糟糕的社交网络,让我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
      走在路上,行尸走肉一样,逆行在人潮中,谁知道每一个漠然的表情背后藏着什么样的故事。
      我要把自己封闭起来,关在那座瞭望塔里,抬头是银河,低头是大海,埋头研究自己的事。
      我宁愿死也不愿像现在这样活着。

      今天来到自习室,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可以待在教室里,不用听课,也不在手机上消磨时光,有很多书该看,却不知道该做什么,我总有疲倦的感觉,像是被焦虑压垮的大甲虫。其实身边发生了很多事情,但却不想写下来。药停了一段时间,依然觉得力不从心,我真的太累了。
      人总是要成长的,我很需要活力,实在太需要了,以至于我强迫自己想象出一个可以倾述心里话的日记来让自己不那么无助,可是想着想着又会非常悲观,没意义,又浪费时间。我令我自己失望,自卑又疲乏,抱怨着不存在的难事,而真正令我难受的还是我自己。
      曾经不喜欢写随笔,现在随随便便动笔写下这些絮叨,还真是一篇‘随笔’。”
      ——摘自友人的博客

      “朋友,”我把手搭在他肩膀上,“病了就看医生,为什么人要耻于承认自己有心理疾病呢?你没有做错什么,没有其他人因此受伤,你只是病了,就像感冒一样,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我觉得自己很懦弱。”他嗫嚅道。
      “你难过也好,悲伤也好,没必要因为排斥自己的消极情绪而去排斥自己,你还是你,你还是善良的,你依然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朋友,你没有错,只是在被抑郁症侵蚀而已。”

      虽然不喜欢刺眼的阳光,也很讨厌聒噪的蝉鸣,但是最快乐和难过的时光都发生这个季节,所以还是最喜欢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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