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章 ...
-
大海波澜壮阔,一艘大船从远方缓缓驶来。船头尖形劈开浪花,尾巴高高地扬起,像一只元宝。
林钏坐在船尾的高屋里,听着外面的浪涛声,有些恍惚。
数天前,她从未某过面的父亲忽然良心发现,要接她回金陵认祖归宗。林钏重生醒来后没多久,便见到了父亲,跟他坐上了这艘大船。
海面上波浪起伏,水光浮空。白色的风帆鼓成饱满的弧度,行驶的又快又稳。
她推开窗户向远处眺望,大海茫茫,早已看不见自己家乡的海岛了。
上辈子死的时候,林钏才二十九岁,算得上英年早逝。几大修仙门派一起杀上门来,把她的沧海阁轰得灰飞烟灭。
她虽然本领高强,毕竟以一敌百太过吃力,最终耗尽了力气。林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横剑自刎,为自己的门派殉了葬。
她虽然是女子,性格却十分刚强,从来没为做出的选择后悔过,却没想到自己居然死而复生了。
对于为何重生这件事,林钏没有任何头绪,只是心中充满了怆然,以及对敌人的恨意。
她的门派叫做沧海阁,坐落在东海中的一个小岛上。这里终年云雾弥漫,很少有外人到来。五百年前,族长在此处成立了诡月宗,带领族人修仙求道,日子过得十分平静。
林钏身为沧海阁的少主,不负众望,生来就拥有极高的灵力和用剑的天赋。无论是外功还是内功,她修炼的速度都比别人更快。然而她没有因此而满足,学完了自家的功法之余,还会抢夺别人的功法和机缘。
她一向感情淡漠,觉得这种行为就像捕猎,符合最原始的生存法则。
但是对于被她夺走了机缘、抢了法宝的同道来说,她的所作所为不但破坏道义,还践踏了他们的自尊心。
一提起她,修真者们就忿忿不平。更何况,她不光本事高强,还有一副好容貌。
她的母亲当年就是修真界的第一美人,林钏比她的母亲更多了几分飒沓英气。
她的肤色雪白,骨相生的极好,阴柔与坚硬的质地感相融合,气质清冷而又动人。她的眼神沉静,就像冬天的海,安静中蕴含着澎湃的力量。这样的存在,印证了造化对某些人格外钟情。
早年间林钏到处闯荡,结识了不少人。很多年轻才俊都对这个姑娘念念不忘,只是慑于她的厉害,不敢靠近。
星河派的掌门孟怀昔曾经向她求亲。他的家世虽然不错,身体却不太好。林钏没心思应付男人,更不想一嫁过去就守寡。
她客气地回绝道:“多谢孟掌门抬爱。我要专注修炼,无心于这些儿女情长。”
孟怀昔虽然失望,还是很有风度地回了一句:“没关系,我可以再等你五年。”
孟怀昔正值壮年,却因为先天不足,生就一副病容。他的气度儒雅,模样也颇英俊,却毕竟是个病秧子,说几句话就要咳一声,被人背地里称作病西施。
大家本来觉得这样的男人,性子应该很软,娶妻也会娶个温柔婉约的姑娘。没想到他的脾气出人意料的刚毅,不但年纪轻轻就当家挑起了重担,还敢于追求这朵高岭之花。
孟怀昔向她提亲,倒也不算突兀。先前林钏行走江湖时,跟孟怀昔打过几次交道,觉得这人的品行不错,但是距离嫁给他还差太多。
孟怀昔向她表白时,眼神很认真,有种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专注和痴心。
这种没来由的深情让林钏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是心动了,又可能只是她的错觉。
当时正值隆冬,那天的月亮很美,雪很大,天地间一片茫茫的素白,任何一样都足以让人产生柔情,未必因他而起。
他们两人之间的缘分太短,如风中的飞絮,来不及细想就散了。林钏对于他还能活多久都颇存疑,却鬼使神差地记住了那句话。
我可以再等你五年。
后来几大门派围攻沧海阁的时候,她想起了这个曾经的追求者。为了大局,她放下颜面派人送出了一封信,请他施以援手。
她在重重包围中熬了数日,期望着会出现奇迹。然而直到她死,孟怀昔的人也没露面。
林钏总算明白了,男人的嘴都是骗人的鬼。原来他说等自己五年,只不过是想等着看她倒台罢了。
想来自己死的消息传到他耳中时,他终于能舒心一笑,感慨大仇得报了。
多数人只知道林钏是沧海阁的主人,却很少有人知道,这个魔教妖女的身上也有一半名门正派的血统。她的母亲是天下第一美人林月昙,父亲则是金陵凤鸣台的主人,苏皓天。
当年苏皓天倜傥风流,有不少红颜知己,其中最特别的一个就是林月昙。这位美人灵修的天赋很高,而且性情淡泊,却不知为何看上了他。
苏皓天在沧海阁住了半年,苏家派人来催儿子回去。苏皓天临走之前信誓旦旦,许诺很快就会派人来提亲,林月昙却没有嫁给他的意思。
她是沧海阁的主人,要成亲也得是苏皓天入赘。但苏家也只有他一个独子,舍不下他。这么一来,两人的婚事就成了一场泡影。林月昙倒是不怎么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因为对她来说,这个男人只不过是她选中的一个工具而已。
男人可以娶妻延续香火,女人自然也可以挑男人生个继承人。苏皓天在当时,无论是相貌还是先天灵力,都出类拔萃,因此林月昙选中了他。
临别时,林月昙的腹中已有了孩儿。苏皓天给了她一只金臂钏做信物,说无论男女都叫钏儿。林月昙说:“若是男孩儿,便给你送过去。女儿我自己养。”
苏皓天彼时以为林月昙还爱着自己,安慰道:“别说任性的话。等我回去安排好了,就把你和孩子一起接过去,咱们好好生活。”
船停在海边,海浪唰唰地冲着沙滩。林月昙没有回答他,只是微微一笑,说:“要开船了,去吧。”
苏皓天对她本来有三分真心,却又觉得她冷淡从容的不近人情,或许她从来就没对自己动过感情。
林钏生在海岛上,自幼在母亲身边长大。她虽然贵为沧海阁的少主,可从父亲这边论起来,她也不过是一个私生女。
林钏一直觉得,自己对于苏家来说,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可当她醒来之后,听到的头一个消息就是“苏皓天来了”。这让她很意外,也十分厌恶。
上辈子害死她的罪魁祸首,就是苏皓天。
临终前的一幕幕烙在她的脑海里,咆哮的火海占据了她的记忆。
她站在流云殿前的台阶上,手里拿着一本绢册,高高地举了起来。
台阶下的人们流露出渴望的眼神,盯着那本书。有人意识到了她要做什么,大声喊道:“把书给我,我让他们饶你一命!”
说话的人正是苏皓天。这位道貌岸然的大宗主,为了得到她手中的那本册子,不惜带人杀到了这里。
苏皓天熟悉这里的机关消息。若不是有他亲自带路,沧海阁也不会这么快就被人攻破。
林钏穿着一身白衣,裙角在风里猎猎飞扬。大火在废墟上肆意蔓延,灼热的气流扭曲了人们的视线,也扭曲了一张张贪婪的嘴脸。
林钏根本不信他的鬼话,却露出一丝嘲讽的笑,说:“这话当真?”
苏皓天立刻道:“当真,你快把书给我!”
“好,”林钏冷冷道,“那就给你吧。”
说话声中,她掌中发力,一本薄薄的卷册登时四分五裂,像蝴蝶一般飞散了。
众人发出一阵惊呼,登时向前扑去,要捡拾那些碎片。然而到处都是火,碎片飞进了火中,顿时烧成了灰烬。
林钏放声大笑,笑得悲壮,近乎癫狂。这些人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得到那本绢册。如今希望破灭了,所有人都失望透顶。有人喊道:“咱们活捉了她,总能有办法让她把内容写下来!”
林钏不会成全这些蝼蚁的愿望。她已经耗尽了全部的力气,割舍下了最后一丝留恋,举起长剑向颈中刎去。
鲜血喷溅在台阶上,她倒了下去,像一朵飘零的花。
本以为那是终点,没想到却是一个新的开始。
无数声音从耳边呼啸而过,脑海中的画面迅速后退。她猛地睁开眼,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身体却小了一圈。
屋里的陈设很熟悉。床是紫檀的月洞架子床,垂着白色薄绡帐子。梳妆台上摆着她的首饰匣子,床头还放着她看到一半的搜神记。
她拿起了那本书,书蜷在干将莫邪那一页上。记忆中自己头一次看到这个故事,还是很小的时候。
她很渴望得到一把那样的神剑,还跟侍女青鸾说,将来要寻访天下,找一把配得上自己的兵刃。
门外啄啄地敲了几声,青鸾端着铜盆进来,笑着说:“今天起得好早。”
她兑了温水,一边说:“方才我站在庭子里,见两只喜鹊为了争一根树枝打起来了,叽叽喳喳的,是不是把你吵醒了?”
不光是自己,青鸾也变小了。
十多年前,青鸾每天就是这样陪着自己。没想到还有机会跟她朝夕相对,日常琐碎的小事,忽然也变得值得珍惜起来。
青鸾意识到林钏一直盯着自己看,有些奇怪,说:“少宫主,怎么啦?”
林钏的目光温柔,感慨道:“我很久没有见过你这个样子了。”
青鸾今天穿了一件石青色的裙子,以为她是夸自己穿这件衣裳好看,弯起眼笑了。
林钏起身站在梳妆台前,铜镜中映出她的模样。如今的她不过十一二岁,还是个孩子。
她的涵养功夫向来不错,虽然经历了这样大的变化,却没流露出心思。她接受着青鸾的服侍,一边寻思着接下来该怎么做。
青鸾习惯了少宫主的沉默寡言,笑吟吟地说:“宫主说,早饭让少宫主在屋里吃,不必练功,休息一天。”
林钏洗完脸,用青盐漱了口,一边说:“既然休息,等会儿陪我出去转转。”
青鸾有点慌了,说:“那不成,宫主说你今天只能待在幽篁居里,哪儿也不准去。”
“为什么?”林钏觉察到了异样,看着她道。
青鸾支吾了半天,终于还是说了实话:“听说你爹来了,要接你回金陵去。宫主不让他见你,也怕你出去乱逛被他见着了。”
林钏想起来了,她十二岁那年,苏皓天亲自来沧海阁,要接女儿回苏家。林月昙不肯答应,苏皓天在这里待了数日,一直没能见到女儿,只能无功而返。
当初她的心思简单,母亲不让她见父亲,她就听话不见。反正她自从生下来就没见过爹,对他没有任何感情。
后来她长大了,见过了勾心斗角,知道了夫妻之间也会有算计,这才明白了当初苏皓天为什么来接自己。
沧海阁屹立于修真界多年,虽然规模不大,却也积攒了一些修真的资源。林钏又是沧海阁唯一的继承人,对于苏家来说实在是一块诱人的肥肉。
苏皓天嘴上说要带女儿出去读书,尽父亲的责任,实际上只是想拿她当个跳板。先把她带回去养几年,等将来她继承了沧海阁,苏家凭借着对她有养育之恩,自然就能把手插到这里来。
到时候苏家想要什么东西,只消说句话就行了。她受了苏家的恩情,又岂能不应允?
青鸾以为把话说明白了,林钏就会闭门不出。依她冷淡的性子,肯定也不想跟那没见过面的爹说话。却没想到林钏的目光流转,露出了几分讥诮的神色,心里另有主意。
从前她对苏皓天示好的举动嗤之以鼻,轻视他鼓吹的骨肉亲情,认为那不过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东西。
如今重来一次,她忽然意识到,命运安排她回到这里并不是偶然——这确实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