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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忘 我感觉我遗 ...

  •   我感觉我遗忘了什么,可我拼命地想寻找到我丢失的东西,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那种感觉很迷茫。就像是在一丁点光都没有的迷宫里,你迷迷糊糊地感觉前方有光,在无数次碰壁之后,才发现那其实只是自己的幻想。
      如果找不到光,那就去找到我的光源。
      我是这么想的。
      “呵,你也配拥有光?”
      但他不是。
      他是我醒来后出现在我脑子里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身体,但至少我没有看见。
      而且目前不太想看见他。
      因为,有点性格不合。
      还有就是怕看到他一脸血。
      就他这垃圾性格,就算不是鬼,是人也能给打成鬼。
      “呵。是被你打成鬼吧。”
      “关你屁事。”我这么回答他。
      我讨厌他。
      好吧。
      其实我这么回答不仅仅是因为讨厌,还有抗拒。
      抗拒他对我过去的透露。
      我一点也不想回忆起过去。
      醒来后过了大概一个小时的时候,我就完完全全地放弃回忆了。
      我感觉我的心情不是难过,更多的是,
      庆幸。
      还好失忆了。
      那就干脆别记起来这样。
      “哈,胆小鬼,敢做不敢当。”
      哈,讨厌鬼,屁话真多。
      但是一个人的感觉真的不好。
      所以我逃离这间不知是陌生还是熟悉的狭小房间,想去这座城市里找找还有没有记得我的人。
      我身上有5000块钱。
      “那是5000块,够你活两周,如果你不黄赌毒。”
      嗯,其实我有这点常识。
      我不黄赌毒。
      我去了地铁站,我想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遇见熟人的概率更高。
      而且,我不太喜欢太空旷,没有人的地方。
      为什么呢?
      想不起来。
      “因为你是个胆小鬼。”
      我不是。
      好吧我是。
      我真的从心底里的害怕。
      很复杂地害怕。
      我没办法形容。
      但确确实实地不止有害怕。
      我站在地铁站门口那个拉二胡的瞎眼老伯那里,看着人潮汹涌,面色匆匆的上班族,朝气蓬勃的学生党,随后就是一波又一波的旅行团。
      真奇怪,我都记得这个社会的常识。
      对了,我还记得,这瞎眼老伯拉了一天的曲子,叫《二泉映月》。
      “我说小哥啊,你都搁着呆一天了,找人吗?”
      “我在等人找我。”
      “找你?”听大爷声音是来了兴致,“走丢了吗?”
      “算吧。”
      “你哪里人?旅游来的吗?”
      “不知道。”
      “你做什么的?家里人叫什么?”
      “不知道。”
      “有朋友家人在这里吗?”
      “不知道。”
      “那你找个屁!人家是过来找你还是拐你的你都不知道!”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闭嘴。
      虽然说是这么个理,但我还是想试试。
      好吧,其实是我不知道该干什么。
      我的这个样子,应该没那么容易被拐卖吧。比较还是个成年男人。
      说实话我醒来之后没照过镜子。
      说不定我是个绝世大美男。
      “不是。”
      闭嘴。
      那找我的应该不是人贩子,而是星探。
      刚刚路上也没什么人看我,大概。
      “有,看你傻逼。”
      求求你闭嘴。
      当下班的人潮涌向地铁站的时候,我打算顺着人潮离开。
      再呆下去,地铁站就冷清了。
      半夜出来的浪子,都喜欢兰博基尼。
      “我也喜欢。”
      一天了,我还是抗拒孤独。
      这不像是看到穿校服的知道他是学生,知道太阳东升西落一样的常识,这更像是小狗听到铃声会咽口水一样,是一种应激反应。
      但是现在我发现,我不是记不起这段回忆,好像更多是,抗拒去回忆。
      人类的大脑具有保护体系,会封锁你最不愿回顾的曾经。
      我不是个执着又自虐的人,所以我先把这种感觉放在一边,往瞎眼老伯碗里丢上100块,转身准备离开地铁站。
      “喂,小哥。去城东的星巴克最里头的那张桌子碰碰运气,有个常去那里的男人之前找过你。”
      我回头,发现老伯的眼直直地对着我的脸。
      “原来你不瞎啊。”
      星巴克。
      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决定去星巴克看看。
      一是为了找人,二也是因为星巴克人不少。
      我在最后一张桌子上坐下,点了一杯美式,加两包糖,一包奶。
      嗯,很合我的胃口。
      配方我记得很熟,但是动作却很陌生。
      或者说,陌生得熟悉。
      像是,我一直是叫着某个人“两包糖,一包奶”,然后等着他把温热的咖啡递给我。
      “你来了。”
      抬头,白色的医生大褂与记忆里的剪影重合。
      他的面前,是一杯美式咖啡,两包糖,一包奶。
      很熟悉,给人一种可以信任的感觉。
      “我劝你离他远一点。我控制不住他。”
      他?
      “没事,喝你的咖啡。”
      我听话了。
      但是心里还是空空的。
      像站在千米之上的玻璃台上,脚下有东西,却还是害怕坠落。
      还差一点东西在他身上,让我还是看不清他。
      这点东西混合了我复杂的情感,让我心绞痛。
      但是我的大脑告诉我,别试着去回忆。
      “会更痛。”
      你不是说我胆小鬼吗?
      “我也没说你不能当胆小鬼啊。”
      唔。
      好像没那么难过了。
      “你是谁?”我问。
      “失忆了吗?”他没有掩饰,确确实实的不惊讶。
      “我叫祁望,你叫兰伊,如果没地方住,今晚可以去我家。”
      我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去了祁望家里。
      他看上了我什么。
      这个长相对着镜子自、慰不香吗。
      额。
      谢谢。
      我确实怕去酒店或者一个人在街上。
      如果没有他,我大概回去酒吧熬一晚上。
      房子很大,是个别墅。
      我开始好奇祁望是在医院里做什么的了,在这个城市,就算位置偏,要买一栋别墅也不便宜了。
      我的印象里。
      “你印象没错。别乱走,会丢。”
      “除了地下室,这个屋子所有的地方你都可以去,都可以睡。”他抖了抖肩,走进了厨房。
      我也就自己在别墅里随便逛。
      我是害怕一个人。
      但他现在如果跟着我,我估计会更害怕。
      别墅装修很精致,简约却奢华。
      我走到一扇白色的铁门前,这扇门和其他的都不一样。
      感觉,透着哭声。
      再看两眼,感觉有血从门口透出来。
      夹杂着尖叫,后悔,和绝望。
      “离开那里,他要出来了。”
      谁?
      没有回应。
      但我也打算离开。
      我不打算一来就冒犯主人,更害怕到这个有点熟悉却透着恐惧的地方,所以我只是看了看,就转身离开。
      “下去。”
      ?
      “去地下室。”
      ?他这次怎么这么强硬。
      下面有什么?
      我的潜意识告诉我别下去。
      但是我的手不干。
      我下去了。
      地下室像医院的长走廊。
      我感觉比上面的别墅还大。
      非常安静。
      走路有长长的回音。
      灯光一闪一闪。
      非常。
      恐怖。
      喂,你还在吗?
      下来干嘛?
      没有回应、
      我走进我路过的第五间病房。
      没有人。
      整个地下室都没有人。
      但是走廊上响起了脚步声。
      可能是祁望。
      但我还是拿起手术台上的手术刀,藏进了袖子里。
      因为这里给我的感觉很不好。
      我头痛的快要炸掉。
      感觉很久以前。
      也有这么一个人。
      在长长的走廊里走向我。
      然后。
      “兰伊!”声音很急。
      我一拳打向他。
      “为什么不让我下来?”
      “杀了他。”
      他又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了。
      祁望用手拉开了我的拳头。
      修长白皙的手。
      手真漂亮。
      我一恍惚,仿佛看见这只空空如也的手上握上了注射器。
      手指摁动注射器,将液体输入我的颈部。黄色的液体洗掉了无边的黑暗。
      一扭头,那双手紧握着我的腕。
      我挣开他的手,打向他的腰腹。
      “杀了他。”
      脑中的他还在说话,滚烫的鲜血往我头上涌。
      我咽下杀意,继续发问。
      哪怕我还是想不起来问题的意义。
      “为什么不拉着我?”
      他后退,躲开了我的拳。
      后退,多熟悉的动作。
      那么多人曾在我面前后退过。
      人们尖叫着,嘶吼着,疯狂地躲着被鲜血染红的砍刀,可无论进与退,刀最终还是一下,一下,一下地砍在了他们身上。不致命,却让他们无法活动。于是红了整个世界。
      可是他怎么能在我面前退后!!!
      他不是说要保护我一辈子的吗!!!
      为什么他……
      我伸手扯过他的白大褂,将他拉到我面前。
      “杀了他。”
      我的指尖拧着他的衣领,发白了。
      双眼应该充满着鲜红的怒火。
      “为什么不救我?”
      白色的衣袍随气流飞舞。
      白大褂,好多白大褂在我身边。
      那是一双双裹着白色的手,抓住我的手脚,把各种颜色的药,塞进我的咽喉,输入我的血管。好难受,好热。充血的双眼望向窗外,那是独属他的白大褂。
      救救我。
      祁望。
      救救我。
      我不想拥有他。
      可是他没有!!!
      我一脚踹向他的躯干。
      “为什么要带我回来?”
      “杀了他。”
      我会的!
      擦得锃亮的皮鞋倒在我的面前。
      皮鞋。
      和那天。
      一样。
      白雪纷飞的地铁站,衣着破烂的小孩,卷缩着自己,想着放弃。一双漂亮的皮鞋出现在了他的眼底。
      “跟我回家吧。”
      那是他的光。
      我的光。
      我苟活一辈子的光。
      我躺着实验室里朝思暮想的光。
      我的光。
      记忆一点一点地涌入我的脑海,伤痕一片一片地绽在祁望身上。
      我跪坐到他的身上。
      “杀了他。”
      我要杀了他。
      杀死。
      我的光。
      举起拳头。
      他望向我。
      依旧没有说话。
      桃花眼真是太犯规了。
      怎么可能。
      那是我的光啊……
      “我爱你。”
      唇砸到了他的唇上。
      眼泪混着鲜血流到了唇齿之间。
      他的手磨过我的脊梁。
      没事了。
      没关系。
      我爱你。
      血腥味在口腔中蔓延。
      好熟悉。
      血。
      血色染红了整条走廊。
      人倒在被血淹没的走廊上。
      走一步都会带起粘稠的血液。
      像小学生作文的排比。
      有穿着制服的上班族,有穿着校服的学生狗,有穿着白大褂的医生。
      都死了。
      “还差一个。”
      他原来在那么早以前,已经在我的脑袋里了吗?
      他从身后走来。
      脚步声在整个走廊里回荡。
      他拥我入怀。
      我抬起手中的砍刀,却因为脱力而落下。
      刀落下了。
      袖中的刀落在了他的眉心。
      鲜血涌出包住了他握着刀柄的手。
      他的眼睛又睁大了,带着未洗干净的爱。
      “这次,我怎么可能放过你。”
      我眼中的红色褪去。
      我终于杀了他。
      我又杀人了,可这次没人会让我忘记痛苦。
      我好快乐。
      我张大嘴巴。
      我不停地在笑。
      我的眼泪不停地在流。
      我头上流血了。
      刀没入我头上同样的位置。
      用这种方式。
      我终于又把他忘记了。
      ——别了,小迩,小桑。
      我的副人格。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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