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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镇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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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是存在神明的。
不过不遂人愿。十分可惜,所谓的神灵其实只是实力万分强大的异族。并不理会祈祷也不理会咒骂,他们只是统治着人间,甚至还会互相厮杀。
但一切终止于一场战乱。异族纷纷死去。而人类君临天下。时间的尘埃就这样掩埋曾经强大的君王,只留下或真或假的神话,被人类的想象冠以【神明】的名号。
但异族与人的混血,却仍辗转于人世——
………
以上的故事,是我编的。笑笑就好,当真什么的大可不必。
我只是感到了无聊——从各种意义上。一个开居酒屋人家的小女孩所能获得的游戏少得可怜,何况我家的情况实在令人感到万分迷茫。
我是被当做男孩教养的。对着小镇上的众人,我算是风间家唯一的男孩。四舍五入就是下一任居酒屋老板了,居酒屋的老板当然是学做饭酿酒的。然而我既然说了当然那么就一定有转折,我们家并不把这些放在主要学习的列表里,甚至说出了“你只要粗略了解就好啦”这样糟糕又敷衍的大人发言。
喂喂。这样真的是居酒屋老板吗?
我活的像是衣食无忧的大家少爷,那些培养简直是在培养一位下任大名。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发现这不是正经的居酒屋,但那时已经尘埃落定,我快乐的变成了鸭子里的乌鸦。
放过我吧,我实在不懂得怎么比喻为好。
人们总是会下意识地排斥与自己不同的人或事,这算是他们与众不同的天赋。下意识能够嗅到他人身上与自己不同的气味,然后加以排斥,若是弱者则再施以鄙夷,强者则施以敬仰。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可算不上什么强者。我经常能在一些地方听见他们的鄙夷声。那才是真正值得借鉴的修辞手法,相较与那些风雅的诗词,这才是真正形象的修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娱乐方式就是躲在角落窃听妇人们的谈话,她们打听情报的能力实在是令我大吃一惊心生钦佩。于是又在那么一段时间里,我用乡间俚语向父亲活灵活现地表演了乡间夫人们的语言功底,其中夹杂不少的乡土方言。充满了乡土气息。
父亲万分感动。拎起竹条抽了我一顿。
我想他大概是无法理解语言的美。但作为孝顺的孩子,我也随他的意愿继续使用古板又被称为风雅的语音。其差别大概就是从直抒胸意的“草”变成了借物抒情的“青青千里遥”。字数增多,意义不变,实在令人感到血本无归。
这么做到底有什么意义?可能是增加了奇妙的比喻吧。
父亲不止在用语上十分严格,他还是个热爱文学的人。在他抽了我一顿后,不知出于什么心态,让我为此事写上一篇文章。
我不知该如何在保留乡土气息的同时使用优雅的手法将妇人的聊天记录下来。只好将我刚刚乱写的异族故事上交老父亲。
他的表情带着诡异的平静:“谁给你说的故事?”
“禀父亲。在下自创。”
我又被抽了一顿。
这实在是不应该。所谓的文学就应该不限题材,凭什么纪实文学会得高分而志怪小说只能排到末流呢?我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因为父亲的思想觉悟不够。真正热爱文学的人敢于面对一切的题材,敢于直视书荒的恐惧,敢于放低自己对体裁的要求。我十分想与父亲开上那么一场以理服人的辩论赛,主题就叫做【不同体裁文学的同一地位】。
但我不行。
因为在第二天,这个初冬。我又病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