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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 2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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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听说分手经常争执不休、声嘶力竭、泪雨纷纷的,可是她和沈臻还真是卓然不同,这手分下来,平静斯文如此。
连分手后的心绪也格外平和。
赖父母支持,她很快地在C市落脚下来。
无论无意还是有意,已经分开了,那就只能是彻彻底底的分开。
她说服自己坚持这点。
所以在最后告知沈臻自己将离开以后,她们便断了音讯。
分手的时候是初夏,转眼年底,又老一岁,再过几月,又是一年杨柳依依的春天。
她的生日就在春天里。没有沈臻的生日,不算不开心。
那个周末,母亲来看她,借着她生日的由头把外公外婆那边的亲戚都招呼过来聚餐。
平时忙于工作难得见面的舅舅们都出现了。至亲相聚,略去以往分歧,这次聚得还算开心。
从聚餐的酒店远眺,城市灯火辉煌,映着远处粼粼江面,江景别致,身后是正在小赌怡情的亲人喧闹声音。
明明很是欢快,可她心头忽然一阵惆怅,像少了什么。
晚上凌晨时分回到家,睡前看到床头柜上放着的那张沈臻的照片。
照片里,树荫砸地的道上,日光斜斜,透过细碎的缝隙,斑驳在她身上,她脸上微微笑意。
那还是在她们读书那会儿她偷拍的照片。效果很好,所以同住以后这张照片被她洗出来装框放在书房。再后来离开时,她带走了它,一直放在她房间,有时候看着,心里一片淡,竟也不觉得悲伤。
可这情绪波动的夜晚,她惊觉那被她刻意压制的思念似乎无可遏制。
她死死看着眼前的照片,心生无边悔意,极想再联系她。
但还有几分理智牵扯,再深入一想,这念头着实过分,如今已经到此地步,再难挽回,何必何必!
忽又有种万念俱灰的绝望。
为何同这个人竟至如此下场?
这无人夜晚,伤怀之际,很想放纵一下自己,起身到客厅里开了瓶酒,再去冰箱里拿冰块柠檬等等。
切柠檬时,恍恍惚惚地不小心一刀切在手指上。
坐在沙发上,看着殷红的血滴在脚下的白色地毯上,心里隐隐有着变态的快感。
其实忙于装修适应新工作等杂事,她一直不觉得过于痛苦,可是离开这个相处多年、长那么大第一次喜欢上的人,怎会不伤痛?
她“应该”为沈臻伤心难过一下的是不是?她“不应该是”那样无情无义的人。
这一下不是痛了么?
也许,还可以更痛,很恍惚地,她又在掌心划了一下,水果刀很锋利,血溢出来,掌心一片红。
这一下痛意如此深刻。
心里冒出了变态的快感:看,我也不是那么无情无义,偶尔我还是蛮痛苦的。
茫茫然地想着,直到掌心满是血、脚下地毯被染红,她头晕目眩,隐隐感觉要晕过去,这才觉得害怕。
手指掌心疼得厉害,其实又最怕疼,旋即便去了附近医院处理伤口。
白天明晃晃的太阳照在身上,这才觉得昨晚的行为有些扭曲。
可是无人倾诉,也无法对人倾诉,她不想在没有沈臻同意的情况下把属于两个人的事情告知他人。
好在有了这诡异的前车之鉴,她刻意地不让自己一个人经常宅在家里。
一切又回复正常起来,失态的也只是某些时分。
据说时间和新欢是遗忘旧爱的最佳方式。
目前她还没有合适的新欢,只有依靠时间这最恶毒的良药将这偶尔还能扰乱她心绪的旧爱遗忘。
49、
认识林颂是因为周柏初的介绍。
对周柏初“出柜”后很久的某天,他邀请她吃饭,说是有个朋友要介绍一下,就是林颂。
第一次见面,林颂便对她坦诚了目的:他是gay,希望能和她交个朋友,将来考虑形婚的事情,他正和对象很周密认真地筹划这件事。
沈臻拒绝了他,说,认识一下可以,但是她目前尚没形婚的想法。
林颂看起来有些失望,但也没有继续要求下去。
这让沈臻稍微有了些好感。
而后是不咸不淡地间断交流,渐渐熟悉起来。
熟悉归熟悉,沈臻对于他的建议还是不置可否。在当时的她看来,这是万不得已才选择的备用方式。彼时还是很乐观地认为,以她父母和陆希父母的人生阅历,应该最终会接受她们的。
直到和陆希分手以后的某天,林颂升职,被同事督促请客吃饭聚会,拜托她务必到场。
说是有个纠缠不休令他男友很吃醋的领导千金,屡次拒绝不成,只能出此下策,请她当一回“传说中”的女友忽悠过去。
深爱的不合适展现人前,爱自己的却怎样也无法说服自己接受。
大家都是同病相怜之人。
她没有拒绝。
虽然觉得这种“欺骗”行为不太合适,亦不够彻底。
她建议林颂直接对那女孩说清楚自己的性取向。
林颂嚷嚷着,哪敢儿,毕竟是领导千金,要是让她知道,岂不是全部同事都会知道?不是他没勇气,实在是现在社会大环境对他们的这种取向没那容忍度,他只想安稳地生活工作和男票过自己的日子。反正好友那已经成功出柜了。
的确是。
有时候她很佩服林颂,这个男人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当然,她觉得她一直也挺清楚自己到底想要怎样的生活的,不清楚的是陆希。
哦,陆希也不是不清楚,她有她想要过的生活,她只是不喜欢同性,不是这条路上的人。
惯例是聚餐唱歌的流程。林颂同事当中有个年纪略长的姐姐,唱起了许美静的歌。
这首歌她曾在陆希的车上听过很多遍很多遍,多得她能一字不漏地背下歌词。
陆希表达对某物的喜欢的方式很是偏执。
比如说很喜欢的衣服,穿到很旧还认为应该保留。
比如说喜欢某道菜,便会每天坚持做,她记得同居那会儿某个月的晚餐里必有西芹虾仁——后来她问她,这家伙很理直气壮地说你不是喜欢嘛?她无力,再喜欢也经不住连续吃上一个月吧?
比如喜欢一首歌,那便会将它单曲循环,反复听之,不厌其烦。
可惜可怜地很,这个人对很多事情坚持喜欢到了偏执的地步,唯独对自己这活生生的人看得那么无所谓,是不是有没有都无所谓?
耳边响着熟悉歌词。
这悲伤情绪,纵使已经过了一年之久,在听到这熟悉旋律歌词后还是突然无法克制地被无限制激发出来。
她泪雨纷纷,难以控制,在人前失态之极。
原来真有些细节可以令自己伤心至此。
林颂很快明白过来,解释了几句,把她拉出了包厢。
他递给她一块手帕,安慰说:“唉,哭吧,哭过了就好了,谁没个失恋的时候,我也是被甩了好几次才和老张在一起的。还好被甩啊,否则怎么会遇上更合适的人。”
此刻她哪有闲心纠结他怎样猜中她失恋。
有这样一个人,在她伤心时刻递过一方安慰的手帕,算是人生之幸吧。
“快把脸擦一下,我送你回去慢慢哭。”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吧,你同事都还在!今天不好意思,我太失态了。”
反应过来,她阻止他,在这种场合下失态,已经够不好意思,怎好再麻烦他。
“虽然我是gay,但毕竟是个男的,看到女孩子哭得这么伤心,心里会有英雄主义,你不要剥夺我充当护花使者的机会。”
被他这话说得哑然失笑,“真不用。”
“你要再废话我让柏初来送你了!柏初看你哭得梨花带雨,肯定会唠叨你喜欢女的多少多少不对,还不如怜取他这眼前人……”
沈臻便不再多说。林颂当然是胡扯的,那时候周柏初已经订婚了。他们是有事聊天的普通朋友关系。
林颂说是送她回去,但是开车很慢,绕了很大一圈,算是兜风。
一路上,他没多问,她亦未说。
这是分开后她记忆中最深刻、最失态的一次,仅仅是因为陆希最钟爱的女歌手的一首歌。
要为这个人落几次泪、失眠多少个晚夜、甚至婉拒多少人,才能真正平静地劫后重生。
还不知道。
至少目前还不算成功遗忘。
虽没有预想中地那么伤痛绝望,却也没有那么轻松好过。
不过,总是会逐渐好起来的,无论怎样的伤口,总归是会结疤复合的。
只是还有恋爱后遗症:再也没法好好地平心静气听许美静的歌曲;再也没有买过栗子饼戒掉了咖啡;再也不曾走过呆了七年的母校和陆希的学校;曾按照她的笔迹练过千百遍她的名字,工作中写到这两个字时依然惯性地模仿她的写法,看起来如此“不合群”……
这些琐碎,大抵并非爱意之明证,仅是依稀残余。
终有一日会散在时光洪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