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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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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他的女伴似乎很生气了,他急忙写好手续,推开门走出去,把那女孩拥进怀里安慰。
“她答应了,会给你做上次那个系列的其中一件。”
女孩搂着他的胳膊,“真的啊?我前面来,他们都不答应呢!”
“当然了,我都已经和他们说好了。”
“那家店的老板,真丑。”女孩说。
他笑起来,“不丑啊。”
“哼!你要是喜欢她,那你别跟着我了。”
“好了,好了,对不起。”他又去哄她开心,“去吃鹅肝?”
“不吃那个,会长胖。”
“那去吃鲦鱼烧?”
“我不喜欢那种味道。”
……
黎姿眷看到那印花纸面上端正的中国字,一动不动。
这人写字真好看,手也好看,只是手心里有茧子,看样子是弹钢琴练出来的茧子,和她从前见到的一个钢琴师身上的气息一样。
她喜欢会音乐的男人。
只可惜,是别人的。
程午肆推推她肩膀,“还看吗?”
“什么?”密斯黎回过神。
“他的名字。”
“谁说我看的是他的名字,我看的是……纸张!”
“那行,我把本子收起来了。”
他回过头,提醒一句,“他不是普通人。”
“你还不是普通人呢。”黎姿眷说。
“他手心里有玩枪弄出来的茧子,应该是个老手。”
黎姿眷扶眉反驳,“你没看他说话都轻声细语的,而且,我觉得那更像是弹琴练出来的,他不是亡命之徒。”
“谁说玩枪的就是亡命之徒呢?”
“好了,你别和我对着说,反正你是看不惯一个男人对女人那样服从,看他那样对她,你觉得他没有出息。”
程午肆无奈,“信不信随你。”
他自己就对她服从得要命,哪里会瞧不起那个男人。
章钺笛觉得自己除了一个优点,也没有别的可以搬上台面,专注力。
这也是后来他为什么可以成为墨西哥政府军中最优秀的狙击手之一。
说来可笑,他十二岁被贩毒集团收养,后来他的“家人”帮他洗干净身份,送入了军队训练,等他成为一名极富反监督经验的军人,他又回到了家族中接洽贩毒生意。
墨西哥国土上享有盛名的七大贩毒集团,其中以华金·古兹曼为首的“锡那罗亚集团,和拉兹卡诺领导的“洛斯哲塔斯集团”势力最大,而近年来疯狂扩张的“哈里斯科新生代集团”也不好惹。章钺笛就是哈利斯科集团的一员,而且未来几年很有可能进入核心管理层。
他从小就明白,这些人依靠贩毒得来的丰厚不义之财,组织起自己的武装,有的甚至直接雇佣墨西哥退役军警,还通过美国英国等大量采购枪支弹药,在与墨西哥军队交火时,平均强大的火力和充足的弹药,这些贩毒部队甚至能够压制前来清剿的军队。
在墨西哥,毒和□□是比政府和军队更加强大的存在。
十二岁前,他是一个弃儿,流落街头,身无分文,同乞丐争食,在天桥下夜晚安睡,听着汽车就在头顶过去,他心里会稍微有一些活着的感觉,他并不喜欢十分安静的地方,因为对他而言,安静,有时意味着,死亡。
就在各样的人中穿行,有时候他们会给他一脚,再不然就吐他一口唾沫,打他能记事起,没有一日是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生活,他要想活下去,总是要费尽心机。
而且,可怕的是,他的眼睛不好,有时候眼前会灰蒙蒙一片,他很怕总有一天会瞎了,那时候,如果有人要拿麻袋套住他,再给他一顿好打,他连杀他的仇人是谁都看不清。
就在这样的街头,他遇见了他父亲,阿弗里斯,那时候他一手创立的这个贩毒集团,尚且不能和几个龙头老大争生意,只能藏住剑锋,伺机挑起几个大集团的内部争斗,坐收渔翁之利。
他把他叫过去,问他,“叫什么?”
“章钺笛。”
“越南人?”
“中国人。”
“要不要跟着我?”
“好。”
“那你以后要喊我爸爸。”
“好。”
“我今天刚死了一个儿子,他不听话,所以手脚都被砍断了,你呢?”
“不知道。”
“你会按照我的吩咐做事吗?”
“会。”
“行,跟我回家。”他说。
他把手里半截雪茄丢向街道的黑泥水中,溅起半圈涟漪。
那就是他第一次见他父亲。
他被交给一个绿色眼睛的女人抚养,那女人是他情人之一,一张开嘴巴,血红得像是吞吃了小孩子还没有擦嘴。章钺笛不喜欢大嘴巴的女人。
那女人也不喜欢他,除了阿弗里斯来的几天,她都不会给他好脸色看,她甚至有时候会叫他黄虫子,章钺笛十二岁的时候营养不良,所以各自也不高,像是个早衰的小老头。
那女人也刻薄,给他一点东西吃,叫他饿不死就好。
有一次,阿弗里斯再来,见他还是那么瘦弱,一巴掌把那绿眼睛女人打趴下,说,如果安赫利托(章钺笛)十四岁还长不到她那么高,他就把她的腿锯下来给他。
他把章钺笛叫来,告诉他,女人这种东西,就是不能由着她们来,不然会惹出乱子,当然,妻子要另当别论。
那女人从那后便催着保姆给他加营养,他十四岁长到了一米七,十六岁便超过了阿弗里斯,有一米八七。
等他长成了大人,有一次那女人偷偷摸进了他的房间,等他关上门,床上就躺着他那年轻美丽的养母,章钺笛正要再打开门走出去,那女人说,今天他要是不动她,她回头一定要阿弗里斯说他调戏她,章钺笛于是就把门关上了,回身拿出枪把她杀了。
连同床,一齐让人丢入了垃圾场。
等他父亲再来,也没有问起她,他想,这别墅里发生什么事,阿弗里斯都是一清二楚的。
他们坐在一起吃饭,他父亲会夸他,他比他亲生儿子更能办事,手法也不叫人恶心,总是简单干脆地就把和集团作对的仇家都给杀了。
他父亲用一个词表达对他的称赞,神的艺术。
仿佛,他只是在画画,而不是在杀人。
谈不上喜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他只是觉得,如果不这样活着,他还能怎么活着呢?
安米娅是父亲的亲生女儿,也是他三个女儿中最任性最愚蠢的一个,也是最漂亮的一个。
他去上学时,才能碰见她。
他十四岁第一次见到安米娅,那时候班上正在上自习,忽然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学生装的新学生,那就是章钺笛。校长做了个手势,要大家安静,然后低声对大家说,“这是新同学。”
章钺笛坐在门背后的角落里,门一开,谁也看不见他,个子比任何一个孩子都高。
他那时的头发顺着前额剪齐,像乡下教堂里的歌童,看起来又懂事,又不自在。
他写字时,露出了晒红的手腕,一看就知道是卷起袖子在太阳下晒久了。没人知道,那是因为他要捋起袖子打枪射靶。
大家背起书来。他竖起耳朵来听,专心得好像在教堂里听传道,连腿也不跷,胳膊也不放在书桌上。
课前的祷告做完之后,他把鸭舌帽放在膝盖上。
他的帽子像是一盘大杂烩,看不出到底是皮帽、军帽、还是睡帽,反说不出的难看,好像哑巴吃了黄连后的苦脸,末端吊着一个金线结成的小十字架作为坠子。
大家都觉得这顶帽子丑陋无比,总是借此笑话他,安米娅就在其中,她也有一双绿色的眼睛,不仔细看,会以为那是一双黑色的眼睛,阳光下,才可看见墨绿色的痕迹。
这帽子是阿弗里斯亲自做给他的,末端的十字架是他的教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要是说出去,估计也没有人信阿弗里斯这样一个人会给他做帽子。
可是他就是给他做了,而且还告诉他一定要戴着。
他也知道,这帽子稀奇古怪,但是他不想违逆阿弗里斯,依然把帽子带出来了。
有时候,他觉得阿弗里斯和别人说的不一样,他们说他是个狠毒的人,可他见过阿弗里斯一笔笔捐款,给儿童基金会的,给残疾人求助联盟的……
总之,他也说不好阿弗里斯到底是不是个好人。
他是杀了很多人,贩卖了毒品,但是,大家都在干这事,所以,他也就不觉得这是错误。
他还见过那些政府官员来家里见阿弗里斯,求他在选举时让集团能够出资帮助,给出了无数好处。
这样的政府官员不在少数。
反正,相比起这些表面上为了国民努力演讲的政客,他更喜欢父亲阿弗里斯,他以自己的方式保护家人和朋友。
阿弗里斯让他保护安米娅,是因为安米娅的男朋友是另外一个集团的成员,家里有个规矩,女孩子在十六岁前必须是处女,阿弗里斯说了必须,那就是必须,章钺笛只能接下这样奇怪的任务。
安米娅很讨厌他,讨厌到了极致,她甚至想要杀了他,反正父亲不会在意一个中国小孩,但是章钺笛实在太聪明,普通的杀手还没有近身就被他解决了。
他倒是不怎么讨厌安米娅,她有时候脾气很像阿弗里斯,所以,他能接受她那些小脾气,充其量也就是娇小姐的蛮横。
安米娅和他不一样,她从小是被娇惯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