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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 32 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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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夫人姓杜,杜仲是谢夫人母族的远房亲眷,与谢绥之沾亲带故。
杜谢两家本是连襟,杜家一直依附于谢家。虽然,谢绥之与谢夫人矛盾颇深,但他并未迁怒于杜家,升任于尚书令后,将比较有才能的杜仲提拔为礼部尚书。
至于,原来的礼部尚书本就是裴家的走狗,早就死在了岐王叛军刀下。
是以,两人私下里关系比起其他同僚更为随性一些。
“酒?”谢绥之蜷起手指掩入袖中,嘴角缓缓噙出一抹笑意,“好啊。”
杜仲喉结一滚。
混迹官场的都是人精,杜仲眼力何等老辣,瞬间就察觉到谢绥之的情绪非常不对,人虽是笑着,看他的眼神也相当平静,但那种平静的眼神更像是毒蛇在吐信前最后的梭巡。
“下官突然想起来,还需仔细盘查礼单。等下回,下官定陪您喝个尽兴。”
杜仲抱着酒坛子转身,想跟林落一样溜之大吉。
谢绥之蓦地沉声:“倒酒。”
杜仲只好缩回脚步,将酒坛放在桌上,他眼尖地扫见桌上散落的纸粉末,暗道,莫不是京中出了何事?
杜仲打开酒坛,正要给各自倒酒,谢绥之似是不满他温吞的动作,抬手从他手上夺过酒坛,亲手斟酒。
谢绥之端起酒盏,杯中酒映出眼底的暗流汹涌:“本朝以礼孝治天下,这杯当敬杜大人,助我稳礼部四司。”
杜仲双手接过酒盏,仰头饮尽,烈酒顺着喉咙一路烧下去:“下官……”
“来,这第二杯。”谢绥之又给他斟满,不容杜仲说话的余地,开始一问,“我近日读《礼记》,思忖若‘礼法规章’与‘心中情义’相悖,比如……心中所求之物,早已归属他人,我又实在舍不下。杜大人掌天下礼法,不妨替我解忧一二,我当如何?”
杜仲谨慎地问道:“敢问谢大人拥有此物之人,可愿割让成人之美?又或金银换之,可行得通?”
问完立觉不妥,当真能以金银易物,双方你情我愿的事,又怎会涉及礼法?
必然是对方,同样难以割舍。
谢绥之指尖摩挲着杯盏边缘,尾音上扬,似嘲似笑:“金银钱财,皆不可取。”
杜仲盯着杯中酒液,暗忖,何等珍贵之物能涉‘情’与‘礼’之争?以谢绥之今时权势,当真看上了什么东西,旁人巴不得双手奉上,谄媚讨好。
太阳穴突地一跳,杜仲隐晦地觉察出应该不是某个物什玩意,而是某个人,某个女子,某个属于他人的女子,才会情义与礼法难两全。
是了,这就说得通了。
自己有未婚妻的情况下,还看上了有夫之妇……外人眼中清冷自持、不近女色的尚书令,骨子里竟是个狂悖之徒!
杜仲只觉胆战心惊,肠子都快悔青了,真不该找谢绥之喝酒,自己也真不该这么的聪明。
杜仲斟酌着道:“下官年少时曾有一不可得之物,念念不忘了好几年,后来长大了,下官用了一些不太体面的手段将它抢夺回来。可它回到下官手里,还是以前的模样,但我拥有之后的心境变了。那一刻,下官竟觉得索然无味,好像也就那样,之所以忘不掉,不过是执着于‘得不到’。下官想,如果年少时便得到了,下官也不会珍惜。”
“看似一样,实则我们所求不同。你只是弥补年少时未曾得到过的遗憾,得到了,遗憾便消了,而我是……”
谢绥之仰头饮尽自己那杯酒,喉结滚动,咽下所有的嫉妒不甘与疯魔。
那是他亲手养大的姑娘,是他悉心养育了十二年的姑娘,不是一眼看上就喜欢却没有得到的死物。
曾经,她对他是有情的,只是,如今她的情安放错了地方,束在礼法所定的名分中,即使被所有人唾弃,他也要撕破一切礼法体面,将她的情她的人夺回来,扎根于原本正确的地方。
唯有他,才能真正滋养她。
开花,结果。
“谢大人……”杜仲骇然,“您手流血了。”
谢绥之低头,这才发现掌中杯盏已然碎成瓷片扎入皮肉,血顺着掌纹滴在地上:“杜仲,今日之事若传出去半个字。”
风雨如晦的夜色中,他顿了顿,飘忽的目光犹如实质落在杜仲身上,声音依旧是清清冷冷的调子,“你就去京城的护城河底,替我找找……年少时可有丢过什么东西。”
夜风吹开窗子灌了进来,吹熄了油灯。
杜仲在黑暗中抱住双臂,透骨寒意从尾椎骨升起。
谢绥之何等敏锐,知道自己猜出了他心底无法言说的隐秘。
雨顺着窗飘进屋里,落在谢绥之手背上,他指尖蜷缩了一下:“这酒没滋没味的,拿下去吧。”
杜仲如蒙大赦般地抱起酒坛子,拔腿就走,关门时,就着屋檐下剧烈晃动的灯笼光亮,他隐约看见谢绥之走到窗边,将手伸出窗外,雨水混着掌心鲜血往下流淌。
谢绥之面无表情地拔掉手掌上的瓷片,近乎于凌虐般的粗暴动作,血水流淌得更汹涌了。
杜仲看得汗毛倒立,再也不敢逗留,快步离去。
雨又下了两日,在阳河道的拦水坝快要撑不住时,天空终于放晴,雨后彩虹,横亘在空中,散发着七色绚烂的光芒。
贺寿仪仗整戈启程,在成阳驿馆耽搁了将近十日行程,离太后的春秋只余九日,但车马队伍并未提速赶行程,不紧不慢地前往泰山。
——
十日前,叶蓁蓁冒雨离开京城。
原本她打算独自上路,但秋锦担心她落过水的身子吃不消,说什么都要陪她一道,她拗不过秋锦,只好将她带上了。
为避免不必要的危险,两人女扮男装,雇了一辆脚程快的马车,就上路了。
时间就是曲文景的生命,叶蓁蓁想尽快赶往泰山,除了夜晚露宿客栈,一路上都没怎么休息,饿了就在马车上简单吃一些干粮。即使遇到下雨天儿,只要不是暴雨,基本都不会停下来。
就算是铁打的身子也经受不住,疾行六七日后,她就难受得病倒了,连同落水留下的寒气一同发作出来。
病情来势汹汹。
马车也没能撑到下一个大镇,车轴断裂难以行路。
届时,洛州城连日的暴雨已经停了三日,但乡野路上是黄泥土,依旧泥泞不堪,秋锦带着生病的叶蓁蓁深一脚浅一脚,终于在入夜前,住进了离洛州城五十里地的小镇,一家客栈。
也就是,谢绥之离开成阳驿馆两日后,叶蓁蓁便到了临近洛州地界的雨霖镇。
客栈就在镇子口,里面相当简陋,即使住的是一间上房,实则跟大镇或城中的下等房无异,且狭小逼仄,一床一桌,三两把椅子,再无其他。
叶蓁蓁病得没有力气走路,头重脚轻,也没法寻找其它条件好的客栈,将就住了下来。
脑袋又沉又疼,耳边尽是嗡嗡的杂音,周围的寒意直往骨头缝里钻,本该盖薄被的时节,她竟冷得像置身冰天雪地,浑身发抖。
秋锦担忧地摸摸她滚烫的额头,又拿了银子,分别让掌柜加一床厚被褥,让伙计跑腿请大夫熬煮姜汤。
得益于经常调养身子,叶蓁蓁不像幼年时那样经常生病,底子不错,卧床躺了两日,病已好得七七八八。
本想立刻赶路,但秋锦说什么都让她多休息一日,必须将大夫开的汤药喝完才能走。
“已经耽搁了两日,也不差这一日。”秋锦将叶蓁蓁按回床上,“奴……我下去熬药,郎君再休息一会儿。”
叶蓁蓁无奈:“好,听你的。”
秋锦端药上楼,正在拨弄算盘的中年掌柜抬起头,随口问了一句:“你家郎君的病可好了?”
“快好了,明日便可动身。”
叶蓁蓁低头闻了闻药味,皱着黛眉,一口气将汤药全部喝光:“好苦。”
秋锦将提前准备的蜜饯塞入她嘴里:“去去苦味儿。”
叶蓁蓁犹觉苦涩,又连吃三四颗,才将口里那股子难闻的药味勉强压了下去,她哼声:“明日便不喝劳什子的苦药了。”
秋锦笑道:“不过,晚上还有一顿。”
“啊,你帮我喝吧。”叶蓁蓁苦着脸道。
秋锦打趣道:“我的小郎君,良药苦口啊。”
主仆两笑闹了一阵,吃过午饭,秋锦见时辰尚早,便去镇子上的集市采买吃食,以便明日路上吃。
叶蓁蓁叮嘱秋锦:“路上小心。”
秋锦交代叶蓁蓁:“郎君,我走后记得栓上门。”
叶蓁蓁点点头,秋锦一出门,就落下门栓。
叶蓁蓁站在木窗边看了一会儿天空,神思游离,发呆愣神,也不知在想什么。她本来不想睡觉的,但在午饭和汤药的双重加持之下,忍不住犯困打哈欠,她爬上床,脑袋沾上枕头,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一支吹管悄无声息地伸出来,浓腻的甜香瞬间弥漫。
门轴发出极轻微的‘吱呀’声,两道黑影从门外溜了进来。
真是世风日下,漂亮姑娘行走在外,不安全,好看的郎君也危险,容易被人惦记上。
“这小郎君细皮嫩肉的,随便往窗边一站,那身段模样真是绝了,品相上佳,有钱老爷最喜欢,肯定能卖一个好价……”
其中一人低声咂嘴,伸手去掀被子。
那人的手即将触碰到叶蓁蓁肩膀的刹那——
本该昏迷的人猛地睁眼,极快地挥手一扬,那是她专门调合的迷魂香,比一般的迷药效用更强。
香粉末洒在在半空中,那人来不及发出一声,就倒了下去。
另一人反应快,第一时间掩住口鼻,见同伴倒地不起,立刻扑上来捂她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