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有眼泪痣的少年 ...
-
南方的九月,不似北方,连风也夹杂着些许萧瑟和落拓的味道。
南方的九月,是婉约的。如李清照的词,如敦煌的壁画,如肖邦的《幻想曲》。
这里的阳光,如溪水般清澈见底,软绵绵,凉丝丝,伸手在空气中乱挥,也能抓住一些水汽。
刚开始,适应不了这样的潮湿。恍若全身浸在水中,如海底的人鱼。几个月以前,在梦中也会落泪,想着大碗的混沌,以及生猛的烤羊肉串,觉得那都是前世的光景了。自己这一走,仿佛是死掉后重新投胎做人。同学都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那里经济发达着呢,什么都买得到。你还愁吃不好?敢情你一年半载后回来,还嫌弃这里的东西难吃。”
他承认这里的美食诱人,可仍有一些东西不适应。比如听惯了大大咧咧的家乡话,突然换成了绵软的口音,一开始会让人背后起一层鸡皮疙瘩。
若是女生说话倒也罢了,可男生也这样温柔,真有点受不了。
娘娘腔。
不是他有强烈的地域偏见,而是那似含着蜜糖的口音,会把人的骨头都说得酥软。
“那里盛产美女,你小子享福去吧。”
“记得多拍些照片,传到群里共享啊!”
说得他好像要去天堂一样。
拉着箱子在机场的时候,他给自己限定了最后十分钟的伤感时间。看了看手机,屏幕上是他与最好的哥们儿林毕飞的合影。林毕飞是《无间道》的忠实粉丝,台词都能顺溜的背得八九不离十。
领了登机牌,妈妈在前面催他。
“小付,走吧,还愣在那里干嘛?”
他点点头。转身朝安检处走去。
生活了十六年的城市,马上,就要离开了。
深夜从家里溜出来去大街上吃烤羊肉串。和邻居家的哥哥一起捉蛐蛐,放在小笼子里养大,和别人养的蛐蛐打擂。后来,光是侧耳倾听,便能以蛐蛐的叫声辨别其战斗力。和一群哥们儿放学后,绕到偏街小巷打街机,一直到夕阳西下,暮色降临,直到被怒发冲冠的妈妈从里面揪出来,暴打一顿。和一群小家伙去偷别人院子里的橘子,被发现后,死命的逃跑,可手里还是捏着两个偷来的橘子。
那个时候,家境并不宽裕,住在旧的平房里,爸爸骑一辆改装过的摩托,突突突,突突突,马达的噪音在一光年远的地方就能听见,仿佛下一秒钟就要散架。他坐在后面,抱着爸爸粗壮的腰,觉得自己像个将军一样威风。平时,爸爸就用这辆破摩托接送他上学,放学。摩托车停在路边,他一眼就能认出来。
很多年以后,爸爸买了一辆本田车,他却再也没有过去那种幸福的感觉了。
夏夜暴雨来临,屋子里漏雨,听见滴滴答答的水声,他觉得像过节一样好玩。
小学时,他一直拖着鼻涕,袖子脏兮兮的,常常玩得忘记了时间。回家时脸都黑得看不清楚五官,妈妈于是骂他:“你去挖了煤矿么?”恨不得把他扔洗衣机里。
那时连班上最雷人的女生也要冲到他面前说:“付辛源,鼻涕虫,厄----”然后吐舌头,用食指在脸上抹几下,是“羞死人”的含义。
他倒觉得没什么。在十二岁以前,他的词典里都没有“自尊心”这个名词。他照样傻乎乎的玩街机,没有零花钱的时候,就站在别人面前看,还指点那些比自己大的孩子,告诉他应该用什么招数打怪兽。他照样以矿工造型出入,照样三天两头的被妈妈揍一顿。仿佛身上的皮太厚,不被揍就难受。
每次去亲戚家,就蹲在客厅的茶几旁边,一直把摆在茶几上的果盘和花生米,酥麻糖等难以消化的零食全部吃光。有一次吃得太多,一张小脸涨得通红,全身冒汗,不能移动。妈妈过来问:“怎么了?”他猛摇头,只是用手捂住肚子,眼泪都要迸出来。妈妈低头看他的肚子,像已有三个月身孕的孕妇,便知道他吃多了。
“你真是吃饱了撑着啊!”妈妈一边骂,一边问亲戚家有没有消食片。他倒觉得无限遗憾。因为情愿被撑死,也不愿意被剥夺吃的权利。
给金鱼喂食不能喂太多,因为听说金鱼的记忆力为一秒钟。一秒钟后,它们会忘记自己已经吃了食物。于是,就会一直吃,直到自己被撑死。而他,就是那样一个傻小子。
以前,总有比他大的女生骂他:“阿付,你真是智商为负!”后来,他才明白,那个骂他智商为负的家伙,其实智商也不见得有多高。因为,智商根本就没有负数嘛。
童年时光就是那样晃晃荡荡的过去。仿佛无脊椎动物,从未思考过本能之外的任何事情。
“走啊,小付!”妈妈又开始催了。他不知道自己还在等什么。一切,都结束了。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了吧。正要进去的瞬间,突然听到有人大吼一声自己的名字。
“阿付------”
这个机场里,或许姓付的不止他一个,但能够以这种音量来大叫“阿付”的,就只有一个人。
林毕飞!
除了他,没有第二个人。如果学校的广播坏了,估计校长也会让林毕飞站在台上念通知。
他转身,惊喜的向林毕飞挥手。
“臭小子!”林毕飞飞奔过来,一拳打在他背上。
他以为林毕飞不会来了。所以看到林毕飞的时候,他激动得有点想哭了。
“你终于现身了!”他笑着说。
林毕飞一言不发的冲过来,朝他的肩膀重重的给了一拳。
“哎哟----你想谋杀我啊!”他一个下勾拳,回击在林毕飞手臂上。
如果不是在机场,估计两个人会大战三百回合。
林毕飞捏了捏他的肩膀,说:“阿付,保重啊!”
他笑了笑,说:“你再戴个帽子,穿件风衣,就像在演上海滩了。”
“你丫就没一句正经话。”林毕飞也笑。
“我正经着呢。你也保重。我妈又催我了,我先走了。”
“好。别忘了兄弟们啊!”
他最后挥了挥手。
“急死我了,再磨蹭几下就要误飞机了。”耳边是妈妈永恒的抱怨声。他自顾自的笑了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忍住快要掉下来的眼泪。
闹钟响起的时候,这个叫做付辛源,艺名为阿付(他所谓的艺名。。。-_-!!)的傻小子还在做美梦呢。梦中,他是一个古堡的主人,有一众安静高雅的仆人,管家当然是英国那种白发老爷爷,永远摆着一张像《死亡笔记》中L的管家那种值得信任的慈祥表情。在古堡外面,有一个大大的游泳池,还有白色的沙滩椅(原谅他的品味吧)。每日黄昏的时候,他就躺在沙滩椅上沐浴着阳光,呼吸着树林中的新鲜空气(原来古堡修建在山林中啊。。。-_-!!)。这时,迎面走来两个美女,都穿着比基尼泳装。其中一个身材火爆到让世界上所有的男人喷鼻血,而另一个则温柔得像只缅甸伯曼猫咪。这两个美女款款向他走来,他正想左拥右抱,突然厨房里传来盘子打碎的声音。而且不是一只盘子,而是很多很多盘子砸碎在地上。
怎么回事!他正郁闷着,却突然睁开了眼睛。美女不见了,古堡和游泳池也没有了。那瞬间,他才发现根本不是什么盘子打碎,而是床头柜上的闹钟在响个不停。
真是春梦了无痕啊。他为闹钟不合时宜的响起惋惜一番。看着蒙蒙亮的天空,想到今天是九月一号,应该去上学了。
暑假的时候,一直呆在这边。时间像看一部枯燥的电影一样,按着快进键不断往前。眨眼间,在这里也生活了两个月了。可是每天早上睁眼,看着冰蓝色的天花板,冰蓝色的墙壁,落地玻璃窗前的书桌,书桌上崭新的液晶宽屏电脑,也要仿佛吃一惊似的的重新适应一遍,心里对自己说:“这里才是我的家。”可是恍惚中,仍然以为自己睡在拥挤的八人间宿舍,在那张短了一截的单人床上,听着吵吵嚷嚷的摇滚乐,翻着少年漫画,在网上看着非常无敌的YY小说,和室友聊着隔壁班的漂亮女孩儿。被子也永远嫌短,盖住了头,脚就露在外面。可是他总习惯睡觉时把头盖住。据说是小时候看恐怖片,一个人睡觉时害怕,只得把头藏进被子里。久而久之,养成了习惯。
所谓的回忆,就是把原本不那么美好的东西完美化。就像一部悠长的叙事诗。在回忆中,一片树叶,一片蓝天,一个无所谓的背影,也像电影镜头一样富有美感。并且,它们永远不会重来,所以异常珍贵。
可能是这段时间第一次起得那么早,他竟然有些多愁善感。这样可不行,太不像个男人了。他从被窝里弹起来,冲进浴室。将淋浴开到最大,他仰着头,花洒里的水像瓢泼大雨一样倾泻下来,击打在他年轻的身体上。十六岁就已经冒过180了,可是嫌自己太瘦。特别是腿,细得如竹竿。但是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多余的肉,每一个地方都充满活力,像是要从身体上闹独立一样。
他在温热的水中沉浸了一会儿,关掉淋浴。用白色厚毛巾擦干头发很身体,在镜子面前把头发吹干。
镜子里是一个小麦色皮肤的少年,左眼下有一颗泪痣,左胸上也有一颗痣。他觉得这是“胸有大志”的含义。他对着镜中的少年笑了一笑,镜中的少年也对着他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该上学去了。
他套上一件T恤,穿上牛仔裤,换上球鞋,便关门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