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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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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是从见到他的那一刻开始的。
先是关于图像的记忆。接下来是关于声音的记忆。
神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
我一直觉得神穿了件黑色夹克,拿着一个zippo火机,以唱rap的声调和节奏说,“要有光”。咔嚓一声,黑暗中火机的火焰如璀璨星辰般闪烁,照亮整个世界。
神在我的印象中,一直都是那样酷。
而他,则只是在某个宁静的下午,若无其事的站在我面前,问:“你喜欢画画吗?”于是,我的世界便隆重拉开了帷幕。
五彩斑斓,有喜有悲。
我无法回答他的问题。因为那一刻,所有的一切已经与画无关,而与爱有关。
我的十六岁,我的十七岁,我的十八岁。
每一年,都在日记本上细细密密的记载着关于他的拙劣文字。他的发型,他的身影,他说话的样子,他笑着时的表情。
十八岁的终点,就是时间的尽头,是天长地久,是从恐龙灭绝再到外星人入侵地球那样漫长。
冥王星系的超人类绑架我的那一刻,也就是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我尚不能忘却他。我看着逐渐远去的水蓝色星球,想着要和他永别了,我就泪奔。
他是否能够发明一辆在超空间内行驶的宇宙摩托,到冥王星拯救我?然后我们再私奔到银河系之外。
我知道他不能。因为,在地球上,有他的玫瑰花。玫瑰花的荆棘缠绕他的躯体,让他一次又一次人格分裂。
不过,事到如今,怎么样都无所谓了。
神创造了这个世界,而他却创造了我的世界。尽管我是如此不愿意的,把他和神放进同一个句子里。
可事实就是如此。而最悲哀的地方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