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吧,写故事比法考容易多了(叹气)
如果要贴合实际的话,嬴总很快就要觉得卫总对自己家的崽崽“影响过大”了。。。而至少在这时候(变法初期)自家崽崽肯定比卫总重要。。。
但我不想这样写!!!!!
初期嘛,还不是考虑“大臣太重者身危”的时候,而到以后一起经历了创业艰难又逐渐成为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以后,就不会考虑了,嗯,就是这样(我是作者我说了算)。
不过小驷是要注意把控距离,不要过于亲近啊!就算你现在比嬴总更了解卫总也不要体现出来!
红白玫瑰的问题暂时没想出解决办法,除非卫总有个闺女可以嫁给小驷(不!我不同意!渣渣驷他凭什么娶到卫总家闺女!)。而且我好喜欢小公主哦。。。要么全要?(这。。。。我觉得不大可。。。爱情中的独占欲是个没啥道理但肯定存在且威力巨大的东西,捂脸)。争议问题先搁置吧。
考虑过这篇走帝师路线,但后来想了想这个好像没啥用(张居正:是的,没错,的确没啥用)。按现在的规划,嬴驷还是会走到“太子犯法”这么一条路上的,因为这是已知的最安稳可行最能稳住氏族势力给其希望让其不至于早期鱼死网破的一条路了……【我承认就是自己对于还能怎么破题一无所知只能抄答案>-<】
而商君,在这篇里他一辈子也不会知道小太子和他有个不死不休的上一世,他会觉得最后自己是险而又险地全身而退,而上天又是如此厚爱秦国也厚爱他(作者:上天就是我呀!!!是我呀!!!),以致前后两任君主都贤明又重情(作者:假的,是我又聪明又重情~)。讲道理,秦国这个杀/逐相传统,是习惯性把上一任权臣交给下一任练手吗????所以能够达成“奋六世之余烈”成就???【商君,张仪,甘茂,蔡泽,吕不韦对此归纳进行点赞,白起点了反对+没有帮助,范雎发表评论:所以要看好时机找好继任者然后赶快退啊!!!入职合同里退休待遇相关全是骗人的!!!黑心公司不给交五险一金的!!!李斯……算了不讨论李斯,他的情况太复杂了】。
最后来个小剧场吧。
每旬日一次的课上:
卫鞅:太子想学些什么?
嬴驷:自然是法学了~(内心:法家之学超棒的~)
卫鞅:太子说的是法学?
嬴驷:嗯嗯是的(内心:秦法我超懂的~)
卫鞅:嗯。。。那臣开始讲了啊。给太子讲讲最高额抵押权吧。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太子如何理解这句话呢?
嬴驷:?????????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的法家之学,和法学,他们真的不是一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