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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遇见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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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系川在糖糕店门口睡了一夜。糖糕店老板是个好人,歇店前看他可怜,又瞧着夜风瑟瑟,便给了块毯子,这才让他没这么冷。
林系川睁开眼,还是那条街。原来过了一个晚上,常姑姑还是没来接他……
他有些失望,他想着如果常姑姑派人来找他的话,他一定会原谅她忘了他的事。
他直起身子,不免觉得肚子有些空。他将毯子放在糖糕店门口的台阶上,松开钱袋子,放了二两银子在上面,就当谢过好心的店家了。
他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周围人声鼎沸。卖簪子的姑娘顶着花吆喝着,说书人有板有眼地讲着他现在还听不懂的风流故事。他穿梭在行人之中,街边的繁华本是他一直向往的,现在却莫名生厌。
是不是当初他不嚷嚷着要出街,他就不会被丢弃在这陌生的地方了。他不知道自己该怪那狠心的常姑姑,还是怪自己过于贪玩了,才让常姑姑和母后对他厌弃至此。
渺小如他,周围的嘈杂声将他淹没,他本是人群的中心,本还有望做那人上人,但他现在感觉自己被所有人抛弃了……
“哎,你听说了吗?三皇子毙了。”
路边面摊子传来的声音使他回过神,他猛地一惊。他林系川就是那个三皇子。
“早猜到了,罪孽啊,生两个男儿,这娃娃也是可怜。”
“可不是吗,这皇宫里的规矩就是多,平常人家生个双胞胎那还不得乐死,放到皇宫里还要弄死一个,深宫乱深宫乱哪。”
林系川的心顿时坠落谷底,他这才明白事情的原委。
这是规矩这是规矩,原来他该死就是规矩。
他按了按左肩上被刻字的地方,刀子划得深,才过了一夜,这么一按,衣服上便透出了血迹,他并没有疼的出声,心里的痛已将他千刀万剐了。
“呵。”
他这才知道,所谓的刻字只不过是找了个方便下手的借口,想来他还得感谢他的常姑姑没狠得下心。
他再次打开钱袋子,翻出那张字条,仔细读过后,揉成一团便随地扔了。
既然要他永不回京城,那他便不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做事。
他总有一天要让他们知道,选他去死是最错误的决定,而他被选也不会是他的命。
他一直往前走,渴望走出这座城。
饿了便去街边小店讨要吃食。即使被挨打了赶出来,还是被剩菜剩饭或是冒着馊气的饭菜扔了一脸,他只想着有吃的便行了。
他不舍得花钱袋子里的一分一毫,他怕花了就没了。
他想着尽量让自己不要那么狼狈地趴在地上吃。他抢了路边一户人家狗的碗,他至今忘不了那条恶犬咬住他腿凶狠的眼神,好在年幼的他尚且学了些武,这才让他得以逃脱。
每个日夜里,他抱着他从狗嘴里抢来的碗,吃着他讨来的饭菜,感觉自己除了这副脏兮兮的身子,其他所有东西都不属于他。
他不清楚自己这样已过了几日,他自己算着约莫是过了一个月,他也不清楚他如此每天夜以继日地走,是走到了哪。
但他看到写着“邬水”牌匾的城门时,他想着自己终于走到头了,可如此乞巧可怜的境地又能何时到头呢。
到达邬水城时,已经半夜了。一入城门,眼前辉煌的场景让他不由得一惊。明明已是半夜,街边却灯火阑珊,行人络绎不绝,千门开锁万灯明,和京城一到傍晚便万家熄灯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景致。
走街串巷,寻得一角落,便在此休息。
一大早,他便像往常那般,在街边一处显眼的位置坐下来,面前放着那个碗。他不懂得如何主动讨要,他也不想那般。常常便是一坐就是一天,除了午时讨要吃食才起身。然而一天下来碗中的钱不过两三文。
就这样,过了八年光景。
他的身子已窜的很高,由于长期没吃饱饭,脸上的棱角很分明。他不习惯身上很脏,便总在半夜三更街上已无行人时,前去邬水河边洗洗身子。
但最近总感觉有人抢他生意。原本附近只有他或几个年长的人行乞,可最近平白冒出了几个年级比他小些的乞丐。
他们比他圆滑些,仗着圆头小脸可爱些,便讨到的钱多些,不像他,路人一经过,便被他的眼神给吓退了。
他不喜欢这些小家伙,本来讨到的钱就少,一来人可不得更少,更况且,他们整日东跑西跑,嬉嬉笑笑闹个不停,吵的他心烦。
他总是很疑惑,为何他们已这般田地却还能玩的如此开心。
“大哥哥,你来和我们一起玩吗?”
突然,一个幼稚女童声扰乱了他的思绪。
抬眸望去,一个摇着拨浪鼓的小姑娘向他跑来,脸上脏脏的,穿着同他一样破旧的衣服。
未曾想到的是,他那般的眼神竟没能吓走她这个可能也差不多只小他三岁的女娃娃。
“不。”
他坚决拒绝了。
玩?那可是他最厌恶的东西。
可谁知那个女娃娃没有走开反而和他坐在了同一道。
“大哥哥,有没有人说你长得很好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