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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那人眼里闪着光,问道:“谈个恋爱吗?少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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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海衍生,机甲向,2k5,祝食用愉快
#这是第一卷最后一章啦~
#期待小红心
“哔——”
清晨五点半,窗外枝叶繁茂的花参木上只有早起的鸟和被吃的虫,房间光线并不充足,还很早,只是闹铃尽职扰民,还没响几秒,单人床上青绿色薄被下鼓起的大包猛然伸出一只手,对准床边柜,下意识一掌拍断,动作行云如流水,仿佛排练多次,不用看也知道怎么拍拍哪里能第一时间让自己昨晚亲自调好的闹钟闭嘴,最绝的是手的主人似乎还没有清醒,震天鼾声完全没被打扰,蒙头睡大觉,正是香甜。
当然,22世纪的闹钟已经和人类的赖床行为相互折磨了近五个世纪,早早进化出新buff,一个能把睡梦中也能关闹钟的主人叫醒的闹钟才是一个好闹钟。比如现在正在充能的闹钟,“5s倒计时结束后,将进行第一次放电。”这闹钟完全不停顿,冰冷冷的机械女声和香的能让人立马睡过去的鼾声交相辉映,“5——倒计时结束,12v电压,第一次放电。”
昏暗的房间顿时蓝光大作,响起一顿哀嚎。
……
廖刚一激灵鞋都没顾上,径直弹射起身洗漱穿衣叠被一气呵成,和方才的懒散惬意截然不同。真不愧是22世纪最残忍的闹钟,直击灵魂的电流能直接强行唤醒,不管你在装睡还是真的在释放睡眠波,它都能让你从内心深处迫切地想离开床——这电压能烤糊鸡蛋了。
虽说如此,廖刚还是很感谢闹钟的,有了它,你可以睡到上课前15min,简直赖床患者福星。小廖教官表示买了它,你就会拥有一个美妙的清晨,再也不会一觉睡到外太空啦。
但不是每个人都需要闹钟的,人家有自己的生物钟,比如现在走廊上提着早餐挂着湿透毛巾戴着止汗带刚跑完步的步重华。
太可怕了,廖刚想,嘴上老步今天也这么早哈晨跑强身健体好哇,心理嘀嘀咕咕,怎么会有人为了一顿早餐不迷恋温暖的被窝呢,怎么会有人为了几块肱二头肌腹直肌股四头肌放弃赖床呢。
步重华应过,走到廖刚隔壁房间门口,回手猛一关门,险些没把闻着味蹭过来的廖刚鼻子给夹了。
进浴室洗净一身黏腻,在书桌坐下,独自扯开早餐外包装,也不挑嘴,包子馒头和咸菜粥。
光脑10min前发给吴雩的消息也没回,估计是交手机集训去了。其实也没什么,就咕咕咕呗,问人家等他出征回来再出征行不行。是的,杨成栋不是来帮他步重华的,是来代替步重华头疼脑热的。前线突然命令归队,7点到位。
他一个多月的假期要结束了。真可惜,步重华心想,我还没好好亲过吴雩呢。
狭小的单人间不同于隔壁内裤袜子一抽屉的埋汰,找不到一丝杂乱。除了书桌和床,一个书架,一个衣柜,只剩被特意收拾出来的小空间——用于每晚睡前必做的健身活动。
他从小到大,度过了二十多年孤独寒冷的黑夜,也没觉得有什么可惜的,身边的人来来往往,旧的人走了,新的还会再来,朋友没几个,那些被俊朗外表吸引着的男男女女,也不会用一辈子热脸贴冷屁股。
自小学起,他就和宋平住在一起,那时宋卉还小,他主动提出不用一天23h泡在办公室的宋平和忙忙碌碌的婶婶操心自己,他可以自己上学自己回家。不哭不闹,懂事得让人心疼。还在上小学的步重华个子不高,晃晃悠悠到了家,还主动分担家务——作业早在午休和课间完成了。宋平知道他的孤僻和父母早逝有关,怕他精神不稳定,每隔一周就带回各类纸质书籍。
于是每天晚上洗完澡,会是小步重华最快乐的时光。架起阅读器,那如同放大拉长版台灯的阅读器就会投出一片锥形区域,把书放在底座上,只消数秒数据读取,就能看到空气中浮动起众多光点,像是有自我意识的光精灵,排列成字句图片,而底座负责读取存档和模拟声频五感。
开始时是把作文书当成一个个小故事,后来上了初中,迷上悬疑推理,乐忠于各种光怪陆离的故事,到了高中,屈服于导数数列和圆锥曲线。
那时的房间还带有很强的设计感和舒适度,不同于不能再简约的军校宿舍,双层架床,玻璃立柜和专用矫正坐姿的儿童书桌。
玻璃立柜里除了精心归纳出来合心意的大文豪著作,还有各类奖杯奖牌和各种活动纪念品,包括但不限于奥赛、化学竞赛、跆拳道、耐力赛甚至还有不知从哪考回来的花艺师资格证。
墙角立起的单板吉他并没有收进琴盒,线谱还散在一边。衣柜里除了几套校服清一色的黑白灰,哦,角落里的红色秋裤是考上军校时宋平带回来的礼物,宋平的热情怎么也拒不掉,甚至每年冬天都要被灵魂拷问一番:冷不冷秋裤穿了吗你怎么不穿衣服。
上了大学生活还是不会有什么变化,五点早起集训吃早餐,然后教室食堂图书馆训练场四点连线,直到莫名其妙被辅导员钦点空降学生会会长,在繁重的工作学习生活的压迫下,他一向隐忍不发的情感才得到一次爆发。
崩了20年的脸终于不再死气沉沉,那感觉难以言喻,像是活了20年,头一次知道,啊,原来我是这样的人,一个不甘于现实,没有朋友但又是有着丰富情感的一个人。他只是不爱说废话,不是人善被人欺。于是从那时起,他的强势和压迫性的气质成了他的代名词,或者说成为了他坚不可摧的外壳。
其实自己一个人也挺好的,他那时想,只需要一直向前跑,不管前方有什么,他总能感觉到身后的温暖来那个有父母妹妹和猫咪的家。
他更冷了,气压低得能把站他面前还没来得及表白的小姑娘吓哭。他也更暖了,暖洋洋的周末下午还会和室友同学一块打篮球游泳或是对战。
四年毕业,在太空军前线战战兢兢工作六年,又在维和部队呆够八个月,在一片眼红怨声中破格升衔少校,回到母校休整,随时等待再次出征。他还是一个人。
他以为也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那个眼尾飞扬的少年出现在他眼前。
一开始只是想看看能一炮带走一波的新兵是谁,后来发现这人连坐在指挥椅的姿势都七歪八扭的,对着高级怪只会走火乱开枪,对群作战最拿手的就是死亡单排和勾搭对手……于是他成了教官,只有一个学生的教官,一个只有一个学生而且晚上上课上到深夜的教官。
他们坐在一起吃过晚餐,一起肩并肩往训练场走,一起共用一根把杆热身,一起头碰头研究战况资料,一起在隔间冲澡洗头发,最后还能一起互道晚安。
那一个月的步重华心平气和,简直心花怒放,甚至连总是丢三落四的副手小蔡同学都懒得骂,吓得人每天睡前都在努力反思自己是不是又做了什么无法原谅的蠢事。
这新兵不仅长得挺好看,学得还挺快,尽管能教的东西还很多,但第二次实践课上就能把他轰下线了。
步重华也不是迟钝的人,虽然solo多年,但每次见面都在悸动乱撞的心都在告诉他,前面这个贴着他嘴唇眼角带笑的少年,是他往后一身都想同休戚,共进退的人。
那人眼里闪着光,问道,“谈个恋爱吗?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