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9、第八章 ...

  •   等到萧虔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被百凭生和情悠悠他们接了回来。听青伦说,当时找到他的时候大家都吓坏了,自己浑身是血倒在林子里,还好带着出城令,上面有所感应才顺着找到了他。
      情悠悠得知自家儿子偷偷跑出去,还想着教训这小子,结果等十天半个月找不到后,气全消了,都被吓哭了。好不容易找回了人,一直也醒不过来,躺在床上就又躺了半个月。
      等到萧虔醒过来的时候,他没有和任何人讲起过这段经历和那个少年。他看到自家爹娘往日的精致面孔,如今都透着一股憔悴,心里也是自责一面安慰着爹娘,一面认错,平日里也是敛去了几分轻狂,乖乖地待在家。
      就这样持续了几天,周围人的情绪这才慢慢平静下来,也觉得萧虔慢慢长大懂事了起来。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从这以后,也许才是不正常的开始。那种与世隔绝的孤独感愈发明显,因自己肆意而死去的那个少年,在时间的发酵里成了萧云玦无法放下的心结。
      他默默以开玩笑的口吻打听过,寻找过相关的消息,可是毫无疑问的,并没有任何结果。
      那个时候的那件事,那个人,似乎是存在着的,似乎又从未出现过。
      如果当时自己没有一意孤行,没有拉着他一起去那个地方,现在的两个人应该早就被救出来了,应该有空还会去各地走一走,去看那些大好河山。
      是自己毁了他。
      是自己过于天真。

      “萧大哥?你干嘛呢?”桓子枫伸手戳了戳身边的人,看他没反应,垫脚凑到他耳边大喊道:“萧!大!哥!”
      “靠,你要吓死我吗!”萧云玦被这喊声拉回了现实,深吸口气看着面前拿了支糖葫芦的桓子枫,忍住了想要打他的冲动。
      “谁让你一直像丢了魂儿似的,喊你那么多声也听不见。”桓子枫一面很怂地躲了躲,一面实实成成地嘟囔,“今日我生辰,也不见你有多大表示,就我一个人在这自娱自乐... ...”
      看着某只委屈的包子,萧云玦无奈地笑了,“是你不见别人吧,桓府里那么多人去给你庆生,你非要跑出来。”
      “那还不是因为萧大哥你们在这嘛...我想和你们一起。”桓子枫默默回答。
      萧云玦有一刻的恍神,他似乎看到了一个人的影子,在那里给他烤鱼,然后回过头来递给他。
      如果还活着,就是和他差不多的年纪。
      “放心。”萧云玦伸手摸了摸桓子枫的头,眸子里滟着认真,“以后你每一个生辰,我都陪你一起过。”
      我定会护你周全。

      有一个似乎是个人都会问的哲学问题“我从哪里来”,而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此地。
      此地是世间集聚元气之地,名为大森之境,是每个生灵最初诞生的地方,也是世间人穷其一生都在寻找的力量源头。
      飞禽走兽,花鸟鱼虫,有四只腿的物,也有两条腿的人,只要是会动的,都离不开这一点“元气”。
      元气足,活得就长,元气少,你就是个短命鬼,而元气灭了,你就死了。就这么简单。而且这个道理适用于所有东西。也就是说,你的元气和一只猪的元气是一样的,除了是猪比你充足还是你比猪充足以外,毫无差别。
      而此时此刻掌管此地的是一位少女。准确的来说,看上去是个少女。
      这位少女常带着一个斗笠背在身后,一头长发垂在腰间也不做修饰,而那双大大的眼睛大大拉低了她的年龄值,可若是仔细看你会发现,那双眼睛并不是纯黑色的,而是隐隐透着一种令人忍不住一直看下去的青色。
      当然,这也说明她不是“人。”
      此时此刻这位少女正有一脚没一脚地坐在小溪边踢水,溅起的水花上面团着乳白的雾气,又微微泛着光,一旁的长着三个角的形似金猊的猛兽直直盯着那光,不受控制似的往前挪动脚步,发出呼呼的口水声,那模样甚是骇人,似乎下一秒就想扑过去连着那位少女一口吞下。
      “不可以哦,蚩。”少女停下扑腾的双脚,脑袋微微抬起靠向肩膀看过去。只见那被唤作“蚩”的猛兽瞬间清醒过来似的匍匐在地,发出呜呜的臣服声。少女见状笑了笑,正欲抬手抚摸它,却被一股力道隔开,那蚩像是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似的嚎叫出声,连滚带爬地逃走了。
      “山月大人,这种东西不配在您身边待着。”一个好听的男声从身后传来,带着几分适合讨价还价的狡黠意味,“有什么事唤文狸就够了。”
      “说了多少次,叫我山月就可以了。”烟山月拍了拍被濡湿的裙摆,那水渍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去,“冥泉的状态不是很好,它在萎缩,我能感觉得到。”
      “山月大人,不必担忧,此番前去东洲,文狸有所收获。”名叫文狸的男子走上前,“沧灵珠应是被一化作女子的魇携带至北海,那名女子在一段时间后又离开去了鹤京一带。据情报,是有了相好,不愿再在北海待着了。但就目前而言,还不足以断定一定是被鹤门堂匿下。”
      “暂时不要惊动鹤门堂,”烟山月叹了口气,“唤白明来,我有事和他交待。”
      琅白明那个冷面阎王能有什么用,文狸心想,估计来了就是打个你死我活全灭口,能留个全尸就不错了。不过想归想,文狸轻轻挑了挑眉,修饰了一下面部表情道:“文狸遵命。”
      “别了吧,让他来找我估计一年后我都听不到这个消息。”一男子声音从不远处的石头上传来,这声音不老不少,虽有讽刺意味却又像机械一样没有多少感情,颇有些鹦鹉学“情”的感觉。
      “属下琅白明,参见山月大人。”
      烟山月颇为头疼地叹了口气,似乎对这个“大人”的称呼感到无奈。“一个两个的,都是臭屁相投,果然在一起呆久了就都是这样吧!”
      文狸:“山月大人,那叫‘意气相投,耳濡目染’。”
      烟山月:“啊,我又记错了吗??”
      琅白明似乎对这一幕见怪不怪,走上前道:“所以此番之行,山月大人有什么吩咐?”
      “我要你们两个一起去一趟东洲找到之前扎根在那的那些魇,继续一起打听那女子的下落,但不要惊动鹤门堂,”烟山月闭上双眼,眉头微蹙,“我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不是在北海么...有趣。”文狸拢了拢不知从哪里变出来的镀银扇子,轻笑道。
      “估计鹤鸿光也觉得活着的魇要么在我们这,要么就都在北海了。”琅白明道,“所以找到他们,问出那名女子的消息,沧灵珠的下落就有了。”
      毕竟,若是相识的魇兽之间是能感觉到对方气息的,东洲的那些魇兽里,自是会有识得那女子的。
      烟山月把斗笠从背后摘下,轻轻地摸了摸,眼神中似乎凝了一股缱绻的眷恋,“不会那么容易,不过还是得去一趟。”
      “切记,不要惹是生非。”
      “还有,活着回来。”

      向烟山月告退后的两人一前一后走着,琅白明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道:“这一趟,我们必须要让鹤门堂察觉,一味地躲藏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文狸闻言挑了挑眉,“我明白,不仅如此,还要让他们主动寻上门来。山月大人她太过仁慈,这样的话是找不到沧灵珠的下落的。”镀银的扇子缓缓打开,每一尾的末端都连着一个银色的弯钩,与扇骨融为一体,“这种事不需要告诉她。”
      “我听说,你之前去府城吃了瘪,怎么没见你如实交代?”琅白明似无意间想到什么似的,惊讶道:“不愧是言君子‘文狸’,天性如此,话说起来谁都骗。”
      听闻此话,文理脸色依旧不变,他笑了笑,道:“收获自然是有的,比如...我碰到了一个小子,长得和你那个朋友很像。”
      琅白明不明意义地笑了笑,“府城本是他的家,遇到了也不稀奇。”琅白明顿了顿,“倒是你,如果一直为了把我拉下来而把心思放在一些有的没的上面,可是会拖我后腿的,霍隐。”
      “自是会合作愉快。”霍隐听闻只是微微顿了一下,仍然保持着那副轻浮的笑意,“不过不要叫我那个名字。”
      “不然你会死的,小狼崽子。”
      “我不介意在去之前活动活动筋骨,臭狸。”
      各怀鬼胎且彼此看不惯的两人互相皮笑肉不笑地问候了彼此后大打了一架还不过瘾,然后互现原形撕咬开来。路过的一只果子狸惊恐地看了一眼然后飞快地逃走了,毕竟眼前的是两只长了三只角的魇兽在边打边骂人。这场景甚是美丽。打够了骂够了,两人这才互相瞪了一眼后分开了,整片土地上只有脚踩树叶的破碎声。

      大森之境没有白天和夜晚之分,自然也没有太阳和月光,能被称为光亮的东西只有各处零零散散的元气依附在或大或小的生命体上,古树的能亮一些,偶尔飞过的飞虫就不值一提。
      那是一种极为阴森而富有生命力的画面,光是没有颜色的,只有微弱和刺眼之分。借着偶尔路过的比较大的生命体能看得到,落叶下泛着白色的骸骨裂开得七零八碎。风一吹过,那骸骨便可破碎融进风里,风停而落,扬了一地微弱的星尘。
      那是魇的骸骨。
      传说上古之时,人是城池国府的王,在那个日升月落的地方南征北战,构建家族,所有生物都是人的附属品;魇则是山川河海,大森之境的王,在这个不见天日的领土上和其他生灵物竞天择,成为独占一方的猛兽。二者互不干涉,各自逍遥。人以从冥泉获得的元气为荒谬,教育后代要远离那个地方;魇以元气之母为神圣,留守此地,繁衍后代。
      不过这些都和那些骸骨一起碎掉了,太过于漫长的时间吞噬掉了那些似有似无的传说,执着于眼下才是生存之道,毕竟一个大你四五倍的凶兽蹲在你面前流口水瞅着你,那场面换做是谁也得吓得半死。
      传说毕竟只是传说,是有能力生存下来的胜利者给过往的记忆填补一个富有美感而悲壮的空白罢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