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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NO.1 ...

  •   歌词:
      我时常会感到恐惧 那时我似乎忘记了如何讲话
      I often feel fear When I seem to forget how to speak.
      不 我再不会开口讲话 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No, I don't speak anymore,
      那里一个人都没有 没有什么可说的
      There are not a person, not what to say
      因此 我更喜欢独自一人无声地躺在黑暗的最深处
      Therefore, the depths of my more love alone quietly lying in the dark
      聆听那黑暗 那声音 还有那些人们的低语
      to the dark, the sound, or someone to talk to
      ……
      空旷的大厅里响起“咯噔咯噔”的脚步声,韵律感十足,虽然步履缓慢,但毫不迟疑。大厅通往内室的走廊上,隐隐约约能看见两个人,一高一矮,分不清男女。云层散去,月光突现,顺着光影的方向,出现了一个女人。身后还跟着一个高大又魁梧的男人。
      女人:“你刚才听见什么声音了吗?”
      男人:“好像是有小孩儿在唱歌,而且还有玻璃破碎的声音。”
      女人:“是啊!这玩意儿还左右声道……装神弄鬼的东西,他约我们来,自己又迟到,真不像他的作风。”
      男人:“他应该是提前来过了。这里有他留下来的字条。”
      女人:“嗯?这是他的字?如果不方便见面,为什么还要让我们来,有病……”
      第二天夜里,有人报案,女人在家中遇害,手法残忍,现场被女人的衣物堆满,里屋的衣柜里还有很多被绞碎的衣服。报案人在公安局死活不肯走,说是出了这屋就有鬼在追他,警察不相信这些无稽之谈,但案发现场的氛围着实有点儿……
      这案子惊动市局的原因也不只是因为这案子有阴间色彩,还有,死者是赵佳佳在之前的一起案件中认识的。女人叫万茜,虽然是个不婚主义者,但身边从不缺男人。交际花可以引来蝴蝶、蜜蜂,也可以引来苍蝇、蚊子和害虫。之前就是因为她乱交男朋友又不想负责任,差点闹出人命,这一次是真的死了。但就此判定为情杀,未免太草率了一些,更多细节还要反复勘察过现场之后,再根据尸检报告才能理性的分析。最近天气回升较快,尸体腐烂速度也快,所有人都需要争分夺秒地办案子。
      王旭怕鬼,出现场的时候一直紧抓着赵佳佳的手,战战兢兢地进屋。
      “这屋子也没什么啊,小孩儿……你行不行啊~”赵佳佳调侃王旭胆子小,“胡噜胡噜瓢儿吓不着~哈哈哈!”
      王旭习惯了大家拿这个开玩笑,不过毕竟是被一个小姑娘笑话了,不禁脸红。“佳佳姐……你别笑……你不觉得墙上有什么东西藏着吗。”这是真的害怕了。林萧刚刚还在想:要不让他出去等。下一秒就看见这个怕鬼的小孩儿认认真真地盯着墙纸,林萧见他看得入了迷,瞳孔也不对了,怕不是真的被什么夺了舍,不由自主地也往那个方向看,怎么看也不像有问题的样子,赵佳佳也看了过去,接下来的场景就是,每一个经过的警察都会跟着一起看墙,没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能这么沙雕。很快,林萧就意识到了,墙纸的偏左侧有一道微末的划痕,完美地隐藏在众多浅色细纹之中。回头拿眼神问王旭:刚刚是不是在看这个?那边犹豫着点了头。
      林萧没再废话,摸索着找到缝隙,扯了一下,撕开了一个角,藏在里面的真相被利落地揭开。
      “嘶啦!!”
      满墙的“白肉”令人惊悚,墙上的照片被人恶意泼了红色的油漆,划烂了,看不清谁是谁,只看清是一群男男女女,仔细观察会发现都是同一对男女。他们是什么关系?是男女朋友?夫妻?还是情人?抑或是……财色交易关系?可是……为什么会被毁掉……之前为什么要照这种照片,还挂出来?林萧已然跟不上节奏了。
      “那个……赵佳佳、王旭你们去问笔录,王啸跟我取证。”真是贴心,把女孩子和“小朋友”支走了,留下他和王啸两个神经坚强的人受罪。
      “头儿!我眼睛疼,我去找邻居问问怎么回事吧!”
      “别跑!这种事邻居怎么会知道,鉴识科的人抓紧拍照取证,我们好拿回去化验……”林萧知道王啸他也想跑,但是如果王啸也跑了,这就没有人能帮他干活了。
      “呀!这家总算是有人管啦。”刚才还说邻居不太可能会知道这种事情,随即就响起了一个声音。门口有几个鉴识科的警察给这位大婶让了个道,大婶手里还拎着两个菜篮子,都是当下最新鲜的蔬果,王旭正巧经过,跟她搭了个话:“大婶儿,你是知道这家发生什么了吗?”
      “很多年轻人呢,喜欢赶潮流,时髦着呢。”这个大婶瞟到了屋里面墙上的照片,“有的女孩子包括男孩子,嗯……在年轻的时候啊会去拍一些写真是吧?甚至有的年轻人呢在结婚的时候会去拍一套裸体婚纱照啊什么的,说实话这种行为我个人是不理解的。”抛去大婶的表达方式略带喜感的这一点,她所说的内容也确实是引起了在场人的不适。正常的夫妻哪有拍裸体婚纱照挂在自己卧室的。但这是别人自己的选择,既然有这个需求,就有这个市场,这也为很多事情留下了隐患,眼前这间屋子的主人不就因为这事儿丢了命了。
      林萧:“那这家的主人的情况,你方便去警局详细聊聊吗?”
      大婶:“我这还要喂猫呢……”
      喵喵~喵哇!!
      大婶一开门,就窜出来十几只猫,都是布偶呢。为了不让这些猫乱跑破坏现场,路过的王旭、赵佳佳还要帮着抓猫,林萧看着这场面突然觉得是他自己在到处抓乱跑的吕风眠。
      尸体的位置不太好办,让两块木板扣住手臂,手腕和臂肘的位置好像还有细线,怕一用力就给扯断了。现场的人从搜查线索到现在变成了一群人坐在那儿理清细线。费劲整理完线,轻手轻脚地将尸体抬起来,但就在放上车的一瞬间被什么锋利的东西绊了一下。
      “小心!!”
      当有人反应过来时,手上已经有了伤口,尸体竟然被肢解成块散落一地,人们傻了,紧接着手忙脚乱地捡尸块。
      “别乱动,我们还不知道它为什么会被解体,小心现场还有没被发现的锐器。”所有人都随手拿过工具,地毯式的“扫雷”,在尸体被解体的地方不远处,有一位鉴识人员手里面的工具不知道碰到了什么,被划开一道口子。仔细观察之后发现,是一条非常细且长的钢线,而且这屋子里并不只有这么一条,现场还有人因此受了伤,还好都是在可控范围内的。仔细排查过后,把所有的证物分类装袋,把尸块重新拼接好之后,一起打包回了市局。
      “我上次看见这个人的时候,她还很风光的呢,周边的人也多,但是朋友很杂。”赵佳佳对万茜的死表示出惋惜,一朵娇艳的火红玫瑰,从此以后便香消玉殒了。
      “她这种死法太诡异了,不过看着有点眼熟啊……”王啸苦思冥想,一定要想起来在哪里还见过这种死法。
      “啊!商州的一个女孩叫于雪曼的,她丈夫也是因为裸体婚纱照死的。”
      众人疑惑,之前有过这样的案子吗?
      “就……就是之前网上传的沸沸扬扬的那个案子!”
      “于雪曼八三年出生,在商州这个现代化的大都市里是个不折不扣的潮人。‘潮女孩’大学毕业之后到了一家外资公司做文员。〇八年三月份的时候,于雪曼通过网络就认识了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小伙子,叫陶荣。”
      王啸一路上做了详细的解读,解读后大家上网搜了一下:这陶荣长得很高大、很帅气,喜欢朋克、摇滚。两个时髦的年轻人认识了半个月就同居在一起了。八月份的时候,他们就正式登记结婚了,并且商量好了国庆节举办婚礼,婚礼时间定下了,在拍婚纱照这个环节上,俩人那可费了一番心思。
      年轻人的思维永远是个谜,他们为了标新立异,在拍婚纱照的时候就开始四处找灵感,他们试过“僵尸新娘”“暗黑洛丽塔”“哥特式教会风”总之都不是正常的,他们双方父母本来不同意这场婚姻,现在年轻人又变着花样作妖,自然谩骂声不断,后来有一天,于雪曼翻开了一家报纸的那个彩色页,上面有一个大标题——情迷婚纱照。于雪曼一看可就动心了。她有一个同事叫李娟,就跟她说:你们也去拍一套呗。你看你这身材这么漂亮不拍你会后悔的。因为这报道再加上同事的鼓励,于雪曼更加心动,自己这身材,自己这容貌只有让裸体婚纱照记录下来,那才是最完美的。她自信地认为身上多穿一件衣服,那都亵渎了这身材。为了一探究竟,于雪曼还特意到那家婚纱写真馆实地考察了一下。
      这个婚纱写真馆开在商州繁华的淮海路商业街,一走进去,她才发现这儿跟其他照相馆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区别。于雪曼把自己的想法跟前台小姐一说,前台小姐一边跟她解释一边还跟她说:我说于小姐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裸体照片这是一种艺术。于雪曼一听也是这么回事儿。再者说了,这照片就我们夫妻俩看,也不给别人看。最后她还了解到这家照相馆程序很规范,拍之前得签一份协议,保证影楼拍照时的安全。除了女摄影师,还有一位女化妆师在场,保证所拍的照片不留底片,全部都交给顾客。如果发现照片流出馆外,影楼将承担一切风险责任,这一下可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晚上回到家,于雪曼把自己要拍婚纱照的事儿就告诉未婚夫了。陶荣一开始挺反对的,但经不住于雪曼软磨硬泡,终于是同意了。一个星期以后,俩人再一次来到了这个照相馆,签好了协议。在服务员的带领之下,化好妆进入了摄影棚,经过一整天拍摄,一共八十八张照片,终于是拍完了。当他们拍完了走出照相馆的时候,于雪曼还是很兴,跟陶荣说:老公,这次拍的婚纱照是咱们的爱情见证,也一定会是咱们最美好的照片。
      二○○八年十月二号,俩人热热闹闹举办了婚礼。蜜月的时候,两个人还经常关起门来,把这本婚纱照拿出来一起欣赏。可是他们毕竟结婚之前没有经过长时间的磨合,认识几个月就结婚了。蜜月一过,两人的矛盾就显露出来了,经常为一些小事儿吵来吵去,俩人磕磕碰碰的,反正在一起过了不到半年感情就耗尽了,谁看谁都不顺眼了。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号晚上,于雪曼很平静地跟陶荣说:“老公,我们的性格实在是合不来,咱们离婚吧,好不好。陶荣一听就上火了,质问她:我为什么要离婚呢?我坚决不同意!性格不合?结婚之前你怎么不说呀啊!现在要离婚?”
      为此俩人又吵了一顿,陶荣一走,于雪曼冷静下来,左思右想,觉得不行,日子不能将就,爱情没了,这就不能再当夫妻了。还好俩人结婚半年也没孩子,夫妻共同财产的也不多,平时都是“月光族”,分割起来也方便,基本上就是各走各的就完了。她突然想起来,哎哟!不对呀,我们结婚的时候拍了婚纱照了呀……刻录着婚纱照的光盘,一直是陶荣保管的,自己也没在意,现在要离婚了,这婚纱照该怎么处理呢?要是离婚以后被别人看见了,那可就惨了。于雪曼赶紧在家里找光盘,可找遍了所有的地方都没有发现。
      第二天早上六点多,这陶荣满身酒气地回到家。于雪曼就问他:“阿荣,存着咱们婚纱照的光盘呢?你把光盘给我。”然而,陶荣并不想理她,手里有把柄才好拿捏对方:“光盘为什么要给你啊?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我现在就要打开欣赏欣赏!”说着就要打开他的笔记本。原来他把光盘放在随身带的笔记本电脑的光驱里了。难怪于雪曼是怎么找也找不着。于雪曼看光盘在电脑里,马上跑到电脑桌前,要把光盘退出来。可是陶荣一把就推开她,俩人你来我往,由最初的推搡就演变成了肢体冲突,后来变成了于雪曼恼羞成怒,掰了光盘,扎死了陶荣,自己被判无期,名誉也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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