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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番外篇:程西子和萧暮的后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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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屿岛,上午九点一刻。
程西子坐在柏油马路边的咖啡馆里,小口小口啜饮着咖啡,掌心的温度一直烫进心脏。她在看书,一个老朋友的新书。
窗外,海风汹涌地跨越千里而来,把一切吹得空旷又纯净。香樟和悬铃木在风里招摇,空气是忧郁的蓝。
天气在降温,海滩上的人越来越少。散步的人、去便利店买便当的人、坐轮渡去海峡那边的大城市游玩的人,都不得不裹紧防风外套。
只有在窗外骑自行车的那个家伙是个例外,他穿得单薄。这是他在这条路上第三次出现,前几天他刚刚完成了梦想已久的环岛骑行,那股征服岛屿的兴奋劲儿还没过,这几天来来回回地在这条空空荡荡的街上骑车,卖红豆冰和手摇饮料的阿婆都对他很眼熟。
他离她越来越近,经过她座位旁边的时候,他用力按了按车铃,程西子微微一笑,朝他抬起手里的陶瓷咖啡杯。于是男生笑得比她更灿烂欢呼着远去。风更大了,把他的白衬衫吹得鼓鼓囊囊,他离她越来越远,像一只巨大的海鸥。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从男孩变成了男人,眉眼变得更加疏朗,腹肌变得更加紧实,但总有这些时刻,会让西子觉得,他们又回到了那个无知无畏的少年时代。她还是那个娇蛮漂亮的小公主,他还是那个聪明挺拔的美少年。
也许,这是这么多年她日复一日愈加爱他的原因吧。她爱他的英气逼人,更爱他的少年气。她爱他的自信倨傲,更爱他不经意泄露的羞涩和慌张。
十几年过去了,他和她从风明中学的两颗星星变成城市洪流里两个并不明亮的小灯。也算经历了成长与蜕变,也算见过彼此全部的落魄与风光,也算……直面过死亡。
他们几乎从没提起过回忆里那个倔强的女孩,那个以惨烈的死亡把自己烙进他们生命里的那个女孩――那是他们心里的一根刺。法律上,司北迦的死和他们毫无关联,但他和她心里的道德法则没有一刻不在鞭笞着他们的灵魂――这与你们息息相关,她是你们给生生逼死的。
是那个霸道的自私的程西子,是那个虚伪的懦弱的萧暮,他们是压死骆驼最重的两根稻草,他们是劈向北迦灵魂的两把冷冷的刀。
两个月前,破晓时分。萧暮站在陆家嘴CBD大楼顶层的落地窗前,留给她那么深刻又孤独的背影,他的身前是流动的恢宏的上海,高楼大厦,灯火通明,像一个又一个长满闪亮鳞片的巨龙,他是一柄锋利而凛冽的剑,笔直地插近巨龙的心脏。
萧暮的声音又低又哑,仿佛混进了沙粒。
“西子,我们结婚吧。”
彼时程西子正裹着大围巾窝在他办公室的沙发上喝咖啡,听到他的话后,怔怔地发呆。她以为,他已经忘了婚姻这件事。
萧暮缓缓转过身,用那双熬夜做完策划案的通红的双眼看着她,他的眼神是历尽千帆的疲倦。
“西子,我们该结婚了。我爱你。”
她应该兴奋地跳起来,告诉萧暮她也爱他,甚至勾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吻他。然而她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这么深深地看着他的眼睛,仿佛里边有这世界上所有的黎明与日落。
她期待这个时刻期待了这么久,甚至在那些被失眠包裹的夜晚反复地演习――该怎么答应他,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回应。
然而真到了这个时候,西子的心里空空荡荡的,所有的玫瑰都枯萎了。他的话叫她说不出的难过。
但她还是点点头:“好。”她付出了自己如此珍贵的岁月,把自己的生命和他用力的交织在一起,快乐的,痛苦的,熠熠生辉的,交织成一条时间的长河。她不想认输,她必须得到萧暮。
萧暮第四次从她的面前经过,笑容一如既往。风把他的头发吹起来,她想起多年前他破碎的柔软的刘海,那时,她站着,他在升旗台上。
天空是漂亮的灰色,流云奔腾而过。
一个月前,他们敲定了婚礼的所有事宜,最终决定来到这个小岛上,完成人生最重要的一个仪式。在此之前,程西子和萧暮去了上海公墓,并肩站在那个冷冰冰的墓碑前,看着照片里那个笑容明亮的女孩子,久久地沉默不语。
西子在她的碑前放下两朵小小的白色雏菊。那天下午,风暖光亮,西子轻轻地说:“姐姐,我来看你了,这么多年,你也很寂寞吧。”
萧暮没有接话,眼睛里尽是惘然。
北迦,北迦你听得到的吧。我是你的妹妹啊。请原谅我,请原谅我的愚蠢和恶毒,请宽宥我,请宽宥我的刻薄和尖酸。最后,请允许我拥有萧暮。
你离开吧,你从我的记忆里离开吧,十年过去了,你从来都不肯放过我。
窗外走过来一群背着画板的高中生,这样的天气还要出来写生,艺术生,确实一年前比一年艰难了。西子想起高二时妈妈曾经提出过送她去英国学艺术,当时她对此嗤之以鼻,认为出国学这些都是无能懒惰的富二代才会做的事。殊不知她不屑一顾的,正是那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梦寐以求的事。
高中生们立好了画板,开始在素描纸上勾描线条,萧暮又一次出现在窗外,扬起下巴向她吹了个口哨。
她想起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是十三年前,是看到喜欢的人还会脸红的时代。夏末秋初,天空湛蓝如海,他站在讲台上骄傲的挺起胸脯,眉眼间还残存尚未脱去的稚气。
他说:“大家好,我叫萧暮。我要当高一(1)班的班长,不为什么,我就是最好的班长。”她坐在第三排正中央的位置上,手中的笔在草稿纸上一圈一圈的画圆。她的笔画不出那夏末时分的心动,她闭上眼,念着他忘记了一切。
那是西子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三年,无数萧暮的碎片拼接出她完整的中学时代。
在篮球场上奔跑跳跃的他,在图书室里安静地翻阅原版外文名著的他,训斥不守纪律的同学时恼怒的他,和喜欢的女孩说话时温柔的他。他低头不说话的样子,他好看的眼睛和喝可乐时滚动的喉结。
她看见他和梵夏夏在实验楼下的梧桐树下接吻,梵夏夏的脸烧成玫瑰色。她恨得牙齿发酸,恨不得立刻砍掉那棵树,炸掉那幢楼。
人人说,程西子是公主,生来拥有一切。只是她最想拥有的,只是某个人的某颗心。人间最苦的事,莫过于爱而不得,比爱而不得更苦的事,莫过于得不到又不甘心,乃至到最后变成一种偏执。
萧暮说:“我不喜欢娇滴滴的女孩子,我喜欢倔强的在荆棘里开出的花。就算是公主,也要那种酷得不行的□□公主。”所以他喜欢宫一,所以他喜欢梵夏夏,所以他喜欢司北迦。到最后西子把自己折腾的遍体鳞伤,萧暮才终于回头看了她一眼。他们的第一次接吻,已经是西子大二时候的事了,那个吻那么生涩,西子也并不快乐。
十点一刻了,西子终于看完了那本书,手机“噔”地响了一声,她拿起桌面上的手机,推送栏显示着一行字:知名作家宫南青日前被发现于家中死亡,死亡原因仍在调查中。程西子默默地看着那几个字,喉咙干干的,没有点开的欲望。她盯到手机再度黑屏,然后饮尽了杯里的最后一点咖啡。裹了裹大衣,起身离开座位。
高中生们还在画画,道路对面,油漆工在一家奶茶店的外墙上泼红色的油漆。程西子盯着那片刺眼的红,突然神经质般的笑了起来。海风吹乱她的头发,把头发和泪水一起糊在脸上。
萧暮回到咖啡店的时候,那个座位上已经空无一人了。杯壁还有余温,那本书规规矩矩放在咖啡垫的上边。
书名是《青梅煮酒》
他打开书,一枚戒指被西子夹在扉页,上边工工整整地排列着她留给他的一段话:对不起,萧暮,也许你曾经对我心动,但我想我不配拥有爱情。
每个人的心脏都是一座长满森林的岛屿,那里适合沉睡,更适合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