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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娘又回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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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与期,字秋池。生于仙门盛世,殁于乱葬岗。
可怜金夫人,膝下一子一女,白发人送黑发人。先丧一子金子轩,后丧一女金与期。二人皆命丧于夷陵老祖魏无羡之手,可悲可叹。
金与期逝后,金夫人一病不起,撒手人寰。而后,金光善病死,偌大兰陵金氏直系,只余金光瑶,金子轩之子金凌叔侄二人。
可悲可叹。”
说书人语气平淡,寥寥几句,概括一代佳人生平,中间那些血雨腥风却被时间遗忘,但下面茶客们都扼腕叹息。
“据说那金与期虽是年少,但却修为超绝,毫不落于世家公子。”
“可怜佳人香消玉殒,被凶尸杀害。据说那相貌,啧啧啧,美的很。”
“说的就跟你亲眼见过似的,十多年前的事,那时你才多大。”
“稚子年纪,倒是有幸见过仙子一面。”
“怎么样怎么样?”
“美,很美。”
角落里一位素衣少女冷嗤一声,呵,无知的凡人。从钱袋里数出几枚铜钱丢在桌上,拿起长剑,转身出了茶馆。
外面天气正好,暖意浮现。她抬手遮住阳光,看着指缝中露出的光线,是久违的温度。阿娘病逝,金光善也去世了。魏无羡也被众仙们斩于乱葬岗,斯人已去,前尘过往已经变成别人嘴中的故事。
兜了兜钱袋,零零落落铜钱碰撞的声音。“唉,想我金与期也称霸兰陵金氏,今日怎的这么穷,连吃饭钱都不够。”
原来,这名少女竟是众人口中的金与期。
到底怎的一回事呢?就让我们回到三天前。
金与期是被人晃醒的,那人又晃又叫,“喂,醒醒!醒醒!”脑袋被那人晃的前摇后摆,脑浆都快摇出来了。
“别摇…我…我要吐……”金与期颤颤巍巍道,那人如同没听见一般,还在摇,“放…放肆!”
这下是听见了,金与期眼都未睁开,一把揪住那人直接吐了出来。
“啊呀!我的妈呀!”那人在耳边叽叽歪歪咶噪到不行,金与期伸手捏捏额角,太阳穴被吵得突突直跳。
睁开眼,只见一人上窜下跳,那人身上被她吐的一身,“你谁啊?”金与期颇为不耐的问道。
她大脑很清晰,思路很明确。自己明明在乱葬岗被凶尸一手穿了心,怎的又成了这般。莫非又活了?
附身?金与期抬手,转圈,看起来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也没什么奇怪的法阵和符纸。瞧着自己普普通通的衣裙,不是哪个仙门仙子,身边的长剑朴素无华,也不是什么宝剑。聚气,竟有金丹结于体内,好说好说,竟是修仙之人。虽是普通散仙,倒也不错。
那人带着一身污垢,很不爽的走过来,“我说,你也真是的,不要仗着自己好看就为所欲为。”
金与期抬眼,看看眼前少年,双手抱胸,吊儿郎当问,“你想怎的?”
“赔我衣服!”
金与期习惯从腰间摸索,竟真的摸出一个钱袋来,不沉。打开一看,竟只有几块碎银和铜钱。脸上一阵黑一阵白,作为金氏小姐,身上出门都带金锭金珠的。
只好拣出小拇指大的碎银丢过去,打肿脸充胖子,“够了吧。”
“小气。”那人哼了声,还是接过碎银揣进怀中。金与期连忙拦住那人,“这位兄台请等一下。”
“又怎么了?”那人挑眉问道。
“我…我为何直接晕过去了呀?此地…又是何处…?现又是何时?”
“你不会是晕倒撞到脑袋失忆了吧。”那人狐疑的打量着金与期,“现是玄正弎拾肆年,此地还有十里就到佛脚镇。咱们只是结伴去夜猎的,刚刚歇歇脚,你刚站起来就晕过去了,真是吓死个人。”
“哇哦。”金与期脸上微笑,心中爆炸,原来是自己逝世十三年后啊。
“你是不是有什么隐疾?”
金与期白了他一眼,压根不想搭理他。但是有一个词提起她的兴趣,夜猎。真的,自从伐温之战开始,她好像再也没如同少年一般夜猎过了。
“走吧,小子。”
如果真的是老天再给她一次重获新生的机会,何不好好利用。那些前尘往事,好似昨日一般,历历在目。不知道,现下都过得如何?
金凌也有十三岁年纪了吧。
还有那人,现在应该也娶妻了吧。
金与期嗤笑,当初放了狠话说势不两立,现在死了又活,竟然还这么没出息惦记。
谁知道是哪家仙子,被他这臭脾气娶了,可是每天得被骂死。
“哎,你怎的出来啦,不听说书啦。”咶噪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金与期叹口气,“不听了不听了,闹心。”
“你这好好的,又在闹心什么。”少年被她落在身后,叽叽咕咕唠叨着。
废话,任谁也听不下去,一帮人在评论自己的。再多坐会,怕不是那些早年干的丢人事又重新再听一遍。
这次,金与期怎么感觉心里都隐隐感到有些不对劲。
第一,自己并没有附身,自从死后.,再也没有意识。也不是之前从魏无羡嘴里听到的献舍,没有法阵,没有符纸。身上皮肤光滑,只有早年间留下的伤痕,没有任何被诅咒的痕迹。
第二,最让她诧异的是,这具身体的主人竟有一张同她一模一样的面容。怨不得那小子说自己不要仗着好看就能为所欲为。
一模一样在于,连她额间那颗小痣都有,好似复刻自己的脸一样。
第三,据那咶噪小子说,这具身体主人,竟也叫秋池。姓什么不知道,只说自己叫秋池。
金与期举起手中长剑端详,若是母子剑,那她更怀疑,自己可能在自己不知情的时候,偷偷活在世上。
疑云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