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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而复生 死而复生 ...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萧彻,不是你杀得了朕,是朕活腻了,朕不想活了,懂吗?你终究......”一枪当胸,虎啸冲天,一代魔头终于归于沉寂。

      说来,这历朝历代,但凡举国共伐的大恶人死了,拍案叫好、最为释怀的,往往是那些连这恶人做了什么都说不上名头的芸芸众生——为茶余饭后多了一项谈资喜不自胜。唯独这次,怕是那些翘首在听书先生帐下、脚下踏着桌椅、口中吃着花生、手里提着二两小酒的看官,都没有这魔头本人兴奋。

      他确实是活腻了,活着吧,没什么意思,这天底下为人君王能做的事儿,一统九州算是极限了,他偏偏二十二岁就完成了这番壮举,自此之后,选贤举能,筑坝泄洪,开道兴商,轻徭薄税,凡是史书上历代明君能想到的励精图治,他是挨个玩了个遍。但他是个魔头啊,喜怒无常,明知奸佞,朱批谗言,他还偏偏去听,单是听听也就罢了,他甚至做得连进谗言的奸佞看了,都不禁背后渗出涔涔冷汗,别说是车裂凌迟,刺配充军,就连先朝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酷刑,他都自创了好几个,听闻最喜欢做的就是端着琉璃酒盏坐在堂前,看受刑的可怜人被按上烧的通红的大鼎,继而发出绕梁不绝的笑声。

      民间多传言这魔头乃是夜叉转世,饮血茹毛,来这人世便是为着祸乱苍生,就连那一统八荒的壮举,到了众生耳里,都成了人力不可及的佐证。一时之间,民间巫蛊压胜之风横行,传闻只要请的巫师道行够高,法事过后,即可让那夜叉不敢靠近,保得那人家一世安宁。好在这场闹剧,仅持续了三年光景,到了二十五岁这一年,他终于腻了,再也没有什么想做的事,似乎曾经那些能让他裂尽目眦、癫狂嗤笑的事情都那么不值一提,他甚至都忘了,当时的自己怎么就能因为这么无聊的事提起兴趣。

      至于后人评说如何,他活着的时候尚且不畏悠悠之口,死了?死了还有什么可想的,那些苍蝇般嗡嗡评论的声音他又听不到。就算曾经所有功绩都成王败寇,说成是消极应对谏言,不得已而为之,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当个彻头彻尾的魔头可比当个英雄天子有趣的多,再说、那个萧彻,从小到大的榆木脑袋,就那点功绩,别说抹杀了,估计还会毕恭毕敬的让史官好好执笔,啧,当真无聊。

      说起来这些都不是当务之急,当务之急是,他太渴了,给来碗水啊,难道是以前为了看那些蝼蚁爬柱子,烧的火太多,所以这死后让他备受口渴的煎熬?

      “哎,不是朕说,阎王老儿你也太小气了,要杀要剐,啊不对,已经死了,要下多少层地狱你就赶紧给朕放下去,吊着朕算怎么回事,话说,鬼能喝水吗,能的话先给来碗水啊。”

      他想着想着居然撑开了厚重的眼皮,“嘶,真刺眼,这地府的光还真像凡间。就是这屋子太简陋了,朕盖得房子可比这好多了。”春日里的光,说来倒也温煦,丝丝缕缕的洒在尘埃里,洒在四溢的柳絮中,若是解风情的人见了,怕也是田间陇上的归园好景,可他从不是个耽于风景的人,这一觉又实在睡得久,久到乾坤轮回,再睁开眼,便只剩下刺眼了。

      他摸索着找到了茶壶,两碗水下肚,眼前便清明了起来,这不清明还好,一清明起来忍不住要吹胡子瞪眼。可惜胡子还没长,只剩下干瞪眼的份了。

      “这...”他抬手看向掌中,脉络分明,不似梦境,“朕...”又带着三分不可置信,七分咬牙切齿地看向镜中,抬掌便想给自己一巴掌,又堪堪停在面颊,‘怜香惜玉’的擦过脸庞,“有没有搞错,那么多仙门禁术,朕基本都修齐了,到最后都无聊到捡豆子了知不知道,无聊到这地步都没修重生术,你这让我重生是要闹哪样,朕什么时候让你重生了?是嫌我不够无聊,再让我无聊一次?”他不无愤愤的再次抬手看了看,这手,这身段,这细皮嫩肉,超不过十一二岁,这行,这可太行了,这绝对是那阎王老儿给他专门准备的无间地狱。

      但当他走到那面磨得不能再磨的铜镜前,突然又朗声笑了起来,尚未变声的童音倒是清脆悦耳,就是这个人看起来多少精神不太正常。

      他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有多有意思呢,他这人虽然记性不太好,但是自己十几年前不长这样还是知道的,也就是说,他不是重生了,而变成了另一个人,说不定还是别的什么朝代,这可太有意思了。

      但还没开心完,一盆冷水就泼了下来,这家人也太无聊了吧,正常人谁家还专门备个簿子记年月,上面勾勾画画的看上去是给病人记用药和昏迷日期用的,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到了那个抬头,天赐七年,这年号,他当年取的时候,那叫一个志得意满,觉得自己既有傲世天下的疏狂,又兼具身居高位的气魄,可见那个无聊到不能更无聊的萧彻连这些旧朝的旧历都从未收缴,更无聊的是,从年号来看这才是他死后的第四年,萧彻那小子左不过也才32岁。

      无聊的时代,无聊的国君。但他眼睛一动,不由得嘴角勾起一个甜丝丝的微笑,这笑容挂在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身上,倒是十分古灵精怪,讨人喜欢。用一个新身份调戏一个无聊的人,这可就太有意思了。

      他耳尖一动,听得百步之外有归来人的脚步声,暗自忖了下,怎么,重生以后上辈子的修为还能用?脚下却是说时迟那时快的贴墙躲在了窗边。

      “毅儿这样昏迷不醒已经三年多了,这两天总算有些起色,昨天我还看到他手指动了一下。”

      “我就说,悬持道长不会骗人吧,说咱们毅儿能活过来就能活过来,人家可是四国国师,能骗你个妇道人家?”那妇人听此话竟半娇俏半掩泣的笑了,摘了丈夫身上的干柴,两人又说着什么柴米的琐事出了柴扉。

      他听了这番话,先是惊于逸儿这名字同自己前世竟是同名,后是罕道这悬持道长来无影去无踪,就是他最为非作歹,祸乱红尘那三年也从未露面,如今竟连这乡野村夫都得以一见,心道士别三年,万物刍狗,待到听及“四国国师”一词,眉尖倒竖,不由得拿起手边的茶碗,几欲捏碎,“萧彻这小子,没用得也得有个极限吧,这才四年不到,朕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你又特么给我还回去了?怎么?知道朕要重生,想要朕再给你打一次?”他信手把茶碗扔在桌上,从一旁简陋的箱柜里取了件合身的袍子,摸了摸兜里倒是还有几个铜板,在那本让他重生后第一眼就看不顺眼的日历簿上勾画了龙城两个字就出门了。

      方才出门前,他倒是仔细看了眼那本他嫌弃的不行的簿子,这一贯是他的优点,就算再讨厌,只要用得着,他就可以不计前嫌,从善如流。看日子,清明方过,这里衣衫正薄,暖风习习,该是在龙城之南。

      这乡间小路本就阡陌错杂,有人行处便成新路,要想离开,还得提防着脚步声被刚才那对夫妇抓个正着,是以兜兜转转了几圈,好不容易才到了村落路口,见地上石碑赫然“长子”两个字。虽然打了好几年仗,也曾亲征挂帅,也曾手操沙盘,但这地理方位,村落哪些,他倒是从未在意过,何况这村落虽不甚荒芜,但也毫无战火痕迹,是个兵家都不争之地,不知其名也不足为奇。可这地方,他还偏就知道在哪儿。

      他这人最喜欢有趣的东西,这村落名偏偏就俗的有趣,所以偏就记住了。好在离他要去的龙城倒是不远,以他现在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的脚程,左不过两三个时辰就到了,看了眼村口日晷,尚未辰时,到龙城刚好赶上吃胡饼,许久不食,甚是思念。行动比脑子还快是他第二个不算是优点的优点,这一席事还没想完,脚已经朝着日晷十二时的方向行进了半里路程,晓雾将歇,一路顺遂。

      这一路穿山过水,他倒也没闲着,好在这一路上采摘的野果多数酸涩,不然不知要往肚子里填些什么唤不上名字的物事。以他的心思来看,既是让他死而复生,断没有这么白白让他生而赴死的道理,怎么会因为吃点果子就出差错。但让他烦闷的倒不是这些果子,而是这一路的飞石走木,让他不得不认清,他如今这副身子,是真的唤不来曾经的修为。虽然上辈子最浓墨重彩的一笔都画在这朝堂上,但若是论及来处,他却实打实来自当时最广为人知的修行门派,若是后来不偏要趟朝堂这趟浑水,凭借天赐的纯火属性,怕是脱凡为仙都可期许。只是这属性落在凡人身上,也未必算得上福报,往日这个时节,他怕是早已燥热不堪,如今也算是福至心灵,清清爽爽——这副身子绝不是火属性就是了。

      半日倏忽而过,龙城倒是比他想象的更早出现在眼前。就是这城中不太热闹,比他执政的时候还要荒凉,以前人们是怕走在路上被抓走爬油烧火淌的铁柱,如今萧彻当政,总不会男在家之乎者也,女在房织布绣花吧,想到此处,他又是一阵朗笑,别说,他带的百姓,这样还真随他。

      人少好啊,这尘世的人,无聊还喧嚣,人少好落座,有酒有饭还荫凉。可那人偏就耐不住寂寞,吃没两口就操着他自己听着直拧眉的脆生生嗓音问店家人都去哪儿了。天地良心,他可不想访查什么百姓生计,也不是操心萧彻把这龙城管的怎么样,他是真的不想无聊。

      “小二,给朕...斟一壶杜康来。”那店小二左右无事,笑脸迎了过来。

      “小公子,你是外地来的吧,不知道咱们这里的规矩,公子彻年前就颁了诏令,男子未及束发不得饮酒。”

      他听了这话简直比上辈子心口被萧彻穿了个窟窿还难受,这萧彻,果然是他的头号仇家,还没碰面,重生一世第一个绊子就绊在他萧彻脚上,岂有此理。

      “萧彻他不好好当他的王上,管的倒宽。”这话的语气若是当年的他说出来,慵懒中带着不屑,可如今听来,倒像是个初入世不知天高地厚的后生,听了自己即便如此依旧脆生生的话,那人不由得眉头皱的更深了。

      那店小二见这少年直呼公子彻名讳,倒也不惊不恼,果然又是个被那家伙洗脑的蝼蚁。“小公子想来是远道而来,公子彻禅位王上已经月余了,如今只在上清山修行。”

      这倒是超乎他的意料,不由得微微侧目,似乎眼里有些不可置信,甚至有些怒其不争,不管哪一种,在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脸上,看起来都过于奇异。

      “他就这么禅位了?给谁?他儿子还是个十三四岁的臭小子吧,乳臭未干,简直胡闹。”那小二见他称一个年纪略长几岁,况且此刻已位及高位的主上乳臭未干,前番的隐忍谦恭终于憋不住了,哂笑了起来。他这才想起此时的身体也左不过十一二岁,但却也不恼,毕竟让原本谦恭的人释放人类本性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这也是他第三大优点,不管身居何位,脸皮都堪称天下第一。

      不过他现在不是前世这件事,本来是时刻记着的,只是那店小二提及上清山一事,不由得慌了神,毕竟是他从小长大,和萧彻总角几载,共日落月升的地方。但是这一瞬恍惚恢复极快,可以说是他第四大优点,天塌下来都不放在心上。

      “先不说这个,我问问你,你们龙城向来都是这么冷清的吗,我怎么一路走过来,巷子都是空的?”

      那小二也从方才的哂笑中回过神来,“小公子问的这其实是一回事,今天是公子彻首次开山收徒,别说是四方邻里,就是像小公子这样从外地特地赶来的,都是有孩子的带孩子,没孩子的看热闹,这会子都去上清山了。”

      他细忖了下日子,每年上清山收新弟子的日子都是仲秋过后第七天,意在农忙已过,可入学清修,怎么如今春日里就开始了?不过想想也无碍,虽说是打着农忙的幌子,不过是按着惯例罢了,且不说内门弟子,就是外门的记名弟子,也是非富即贵,有几个人是当真要农忙的庶民?他这一觉睡醒的可真是不偏不倚,正是时候,念及到此,不由得扒饭快了两口,眼露喜色,他想到了一件比他上辈子任何一件事都好玩的事情。

      那店小二把他的神色看在眼里,“小公子这是也有打算?”说着便摇了摇头,“可惜啊,你不合条件。”

      他从胡饼里抬起半个头,见店小二指了指门柱上贴的上清山布告,眼里掠过一抹狡黠的神色,勾起一边嘴角漏出半颗虎牙,“那我就更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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