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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 3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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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前,连立芯也没有投胎转世前。
立芯的身世之所以在地府鬼门为莫如深,不仅是荒古以来的第一位鬼胎诞生。
更是转世为鬼胎之前,乃地狱臭名昭著的邪秽残魂,尚且只有一魂一魄,都闹得鬼不聊生,残魂剩魄凶狠冥顽不化,连地藏王菩萨都无法超度,按理来说,对于无法超度的魂魄,通常情况下就是打到魂飞魄散,以免祸害人间,但偏偏就是连灭掉残魂魄都没办法,因为有功德的护体,水火不侵,刀枪不入,以鬼神之力灭杀反而得到反噬。最后是城隍爷作法镇压在阿鼻狱。
统管幽冥凶吉的秦广王,翻遍生死簿,想要查出究竟是何方妖孽的残魂,苦于涉及天机,并没有得到太多提示,当时只是猜测是上古时期的某位堕入魔道的神兽金刚羽化后的残魂剩魄。
直到前千多年前,一魄出逃,转世投胎。
立芯一出生就背负起千万条性命,方圆万里人间地狱,昏天黑地,日月无光,尸横遍野,生灵涂炭,没有一棵草一只鸟能活下来。
秦广王脸色变得凝重,“我觉得一切太巧合了。一千五百年前,立芯转世,封印了数千年的亡灵藤突然在印界逐渐强大。百年前,同样被封印在阿鼻狱的一缕残魂,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投胎转世,又一位鬼胎诞生,亡灵地居然出现一条暗道通向人间。”
细思极恐。
阎罗王面色沉着,缓缓道,“本王明白你的意思,内鬼一事,必会查清。”
一切的一切,看似巧合,其实都是内里外合。
阎罗王看着幽暗望不到尽头的地府,黑暗中,似有无数双眼睛,就像伺机而动随时猎杀的黑猫眼睛,不详的感觉涌上心头。
平原一望无际,落日余晖,红了半片天空,偶有几只落单的小绵羊,甩着尾巴,嚼着草根,咩咩叫,碧绿色的长河蜿蜒而去,两岸远处的穹庐汇集,在穹庐前,升起炊烟袅袅,烤着肥得流油的大羊腿,把半大的小孩馋得双眼冒星星。
张灯结彩,锣鼓喧天。
途跋镇上的女儿节举办到第三天,正是如火如荼,白热化的阶段,入暮前将会弄个评花榜,给优胜者按个名次。
草原上的揭榜时刻,自然是豪气干云,黑压压一片,大排筵席,磨刀霍霍向牛羊,闹得甚是喜庆洋洋。
吃喝玩乐时刻,花笠必然不想错过,他出来,江述泓地赤松自然不容错失跟着,地赤松出来,他姐空应凌自然忧心忡忡跟着,空应凌出来,章义自然乐滋滋跟着。
一群人大摇大摆入席,在迎宾处被小厮分头带着,虽空应凌穿着打扮行为举止偏男性化,但小厮是何其伶俐,还是将她和花笠分为一组,其余人归为一组。
当时花笠就纳闷了,当毕竟入乡随俗嘛,也没多问,要是他早知道会如此丧尊严被侮辱,绝对当时会打破砂锅问到底。
苍天啊大地啊,堂堂一个七尺男儿被误认为是女人啊,何其难堪悲伤欲绝没法接受,花笠坐在一群杨肥燕瘦间,无语凝噎。
章义忍住不笑,看了看花笠,又自带情深深地瞧了瞧空应凌,解释道,“途跋镇上的女儿节风俗就是这样,男女分席而坐,至于花兄弟,应该是个误会。其实离坐得也没多远嘛,就隔了两三桌。”
章义笑得还算含蓄,空应凌笑得那个前翻后仰,就令人恨痒痒的。
花笠一度气得赌气要离席,被空应凌扯住,笑道,“还没吃饭,走什么,哈哈哈哈哈哈。”
女眷们都是盛装出席,此处民风彪悍,装束袒胸露背,红红绿绿,衣袂飘飘,胭脂水粉一样不少。隔着老远就嗅到浓浓的香粉味。
有女人的地方就有一场大戏。
戏是好戏,还是一场武戏。
说到笑话,把大腿拍得肥肉乱颤,咧开的嘴角用手捂也捂不住,铜铃般的笑声非常迷人。期间,唾沫横飞,夹起饭菜当仁不让,非常考验筷子功夫。
将五脏庙祭得差不多时候,又是一场文戏上演,戏码换成老生常谈,广大劳动妇女最为喜爱的姻缘话题。
一唠叨起婚配,替别人关心,比自己激动得多,都说起那个谁谁谁今年都三十好几,还没成亲,又说起那个谁谁谁也是,一来二去,都不知道两个是谁谁谁,就配成姻缘。
在战火还没烧到花笠身上时,他听得滋滋有味,没办法,就是这么爱八卦。
后来,这群老大姐们,不满足于口头婚配,势要在现场拉成一对。
同桌的花笠,首当其冲。
打探起身世状况,嘴皮子一溜溜的。花笠听得眉头一皱,大事就不妙了。衣服花纹最为俏丽的老大娘,扯着她的好姐妹,问起花笠芳龄几何,家在何许之类的例行问话。
一涉及这个问题,江述泓和地赤松的耳朵比狗都还要不知灵敏多少倍,几乎同时走到花笠身边,彰显所有权。
花笠,“……”
花枝招展的老大娘们,“……”
空应凌唯恐天下不乱,笑得肩头乱颤,一桌人,不知她在看别人笑话,还是别人看她笑话。
日落,红霞似火般绚烂不已,举头遥望,皆是无边无际的草原。
晚风吹来,轻抚脸庞,是无限的惬意。
酒过三巡,饭菜填报肚子,所有的残羹剩饭撤走,换上瓜子小吃,摆上一壶羊奶酒,草原上的狂欢也是正式开始。
佳丽遴选三轮,剩下了的二十三位,皆是大浪淘沙,留下的才貌双全的美人儿。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战场,何况是像春日的花一样的女人,简直就是争奇斗艳,硝烟弥漫。在宴席中央,搭建一个大台子,比酒馆唱戏的舞台大得多了,装饰也是费钱不肉疼的风格,怎么奢华怎么来。而精心打扮的美人儿们,一溜排开,围成个小半圆,姿态怎么美就怎么来。
选美选美,自然而然是选出来的,至于选择权则是掌握在在坐每一位手里,每人一支木削成的花,可以投到相对应的美人儿身前的花篮里,根据木花数量的前三名,分出名次。
而在整个投票过程,美人儿会进行才艺展示,除了不能明目张胆的张嘴拉票,想表演啥都可以。
观赏性和刺激性齐飞。
花笠是一行人里,看得最为认真的一个,二十三个人,花多眼乱,忍不住道,“哪个呢,把花送个哪一个呢”
江述泓地赤松的注意力由始至终都粘在花笠身上,对于他的问题,都异口同声敷衍答道,“都好看。”
江述泓,“……”
地赤松,“……”
花笠心里默默想,其实他们俩才是最有默契。
章义在跟旁边的大爷佩佩而谈,转眼丢了同伴,不用抬头看就知道他们去找花笠了,他现在痴迷得空应凌非比寻常,颇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糖粘乎乎,就一顿饭时间,不知偷偷瞄了她多少下。
这个老男人的春天来得异常花香满园,一阵清风吹得潭水碧波荡漾。
章义按耐不住要找心动的感觉,起身往人满为患的桌子挤,他一来,桌子更是坐不下了,惹得老大娘们,磕着瓜子啧啧啧地鄙视他。
俗话说,脸皮够厚,做事不漏,这点,章义深得真传,在真爱面前,一切风凉话都是不值得生气的。
这会儿,这个春心动荡不安的老男人,其实是不善言辞,特别是跟女人相处时,在他印象中,出了他娘亲外,好像没跟哪个女人好好聊过天,于是看着选美,开始了没话找话,胡乱一话,他给空应凌倒了一杯羊奶酒,从羊奶酒扯开话题,“这里的人民世居草原,以畜牧为生计。羊奶酒、手扒肉、烤羊肉是他们日常生活最喜欢的饮料食品和待客佳肴。每年七八月份牛肥马壮,是酿制羊奶酒的季节。勤劳的妇女将马奶收贮于皮囊中,加以搅拌,数日后便乳脂分离,发酵成酒。随着生活的繁荣,途跋人酿制羊奶酒的工艺日益精湛完善,不仅有简单的发酵法,还出现了酿制烈性奶酒的蒸馏法。六蒸六酿后的奶酒方为上品。”
空应凌不知他突然说起羊奶酒的用意,问了一下,“所以呢?”
章义莫名其妙的兴奋起来,继续叨叨,“羊奶酒性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被称为元玉浆,是‘途跋八珍’之一。曾为宫廷和贵族府第的主要饮料。以前的草原皇帝常把它盛在珍贵的金碗里,犒赏有功之臣。当你踏上草原,走进穹庐后,热情好客的途跋人便会将美酒斟在银碗或金杯中,唱起动人的敬酒歌,款待远方的贵客,以表达自己的诚挚之情……”
空应凌越听越不明所以,粗声打断,“什么意思”
章义这种单直线的动物是不理解女人心,丝毫不在意她话里的不耐烦,接着道,“这时,客人理应随即接住酒,然后能饮则饮,不能饮品尝少许,便可将酒归还主人。若是推推让让,拉拉扯扯,不喝酒,就会被认为是瞧不起主人,不愿以诚相见等等。主人的满腔热情,常常使客人产生难别之情,眷恋之感……”
空应凌,“……”在无话可说中,将杯羊奶灌进他的嘴里,只求他别唠唠叨叨的,要不是看在在场人客份上,估计她直接动手,把他打到再也不想开口说话了。
不知名的香气四起,顺着风飘扬传散。
花笠喝了两杯羊奶酒,脑袋就开始转圈圈了,渐渐地看什么也在扭曲变形,他心道,酒就这么烈吗我还没喝高吧不对啊,心下升起大大的疑惑后,终于意识到不对劲后,一切都迟了,整个人的意识被吸进了幻境中。
雾很浓重,浓得化不开。
花笠,“……”转身抬眼四处张望,空无一人,花笠试探性喊了江述泓,吼了几时,根本没人回应,糟了,大意了,他恼火得很,究竟什么时候中的迷幻术
迷幻术,是一种名为梦魇女的秘术,关于梦魇女的民间传说多不胜数。
各种妖魔鬼怪旁门左道凶险恶化,专门吸魂食髓,令人永世不得超生,在民间传说里,就是恶名远扬。
其实,梦魇女乃地狱魔兽,通常用来惩罚堕落的人心,不断制造噩梦困扰他们。
不过也有特殊,这一只便是意外,游走在地府之外。
梦魇女迷的是心,幻的是景,法术并不难解,难就难在在心神的迷惑,制造出最令人怀恋的人物情景,在人世间遗憾的,错过的,要留住的,想要弥补的,在幻景中,都可以满足一切,在这里面,可以按照自己想要的一切去生活,在里头,哪怕想要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也是可以,但都是有等价交换的条件,那就是灵魂,将灵魂交给梦魇女,
真真假假中,难辨真假,虚虚实实里,捉摸不透。
花笠意识逐渐溃散了,眼前的一切又开始扭曲变形,他用力抽自己一巴掌,提醒自己不能陷入其中,但是意力在幻术中,并不那么坚定不移,因为过去太令人迷乱了,那年的白雪纷飞,红梅绽放,落红缤纷,花下的少年郎,笑而不语……不知不觉花笠眼泪就簌簌掉下来。
于是,他渐渐分不清楚是现实还是幻觉了,渐渐地被控制着走。
在梦境里,又将遭过的人生,细细碎碎,幸福的,快乐的,又重走了一遍。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
少年人特有的嗓音,在晨早的朝露里响起,学生们朝气蓬勃,个个摇头晃脑地诵读经诗,孜孜不倦。
老师是个古板不言苟笑的老头,脸上皱纹一道道,白发白须,身形瘦削,颇有几分道气风霜的脱俗之气,身上书生袍穿得不带一丝褶皱,梳着一丝不乱的束发。
师塾开在半山腰,山的来头不小,在代代相传的故事里逐渐被神化,取名也是仙气飘渺,名唤北昆山,四周山林茂密,群山环抱,山脚绿水依依,环境好空气好,就是偏远了点,方圆几里不见人迹,唯有这间师塾。
能上得起这间师塾的学生,身份自然非富则贵,在这里即使游手好闲不学无术也可朝廷谋得一官半职,说白了就是官二代富二代的集居地。
近年来,外邦进犯频繁,适时先帝驾崩,后宫内乱,十七个皇子,有十个内斗,加上一群皇妃国舅,乱朝乱纲,举国上下是乱得一塌糊涂,文臣武将纷纷站队,朝政四分五裂,军队战斗力不堪一击,被外邦捡了个大便宜,轻而易举就攻破池垒,不出三日直逼帝京,势如破竹。
里头百姓根本不知道外邦进犯来势如此狂妄凶猛,还沉醉在一片貌似的国泰民安中,瞬间被逼犯得措手不及,头破血流,家破人亡。
那年三月,万物复苏,欣欣向荣,那天,阳光明媚,草长莺飞。
师塾每年于这一天都会举行一场狩猎比赛,说是庆典,其实就是一群公子哥儿嬉戏打闹,水平参差不齐。
天生身体孱弱的花笠就是来凑数的,他本来就不想参加,但看到同期的书生都跃跃欲试,男孩子的好胜心自万物进化以来就存在,单薄的身躯亦有争强好胜之心。
而他陪读的奶娘,从得知要参加比赛,在她看来狩猎的刀林弹雨中,匍匐前行,小少爷不是猎人而是猎物,一不小心就……她扇了自己一巴掌,呸呸不停,嘴里唠唠叨叨阿弥陀佛,保佑小少爷………奶娘小心肝吓得噗白,就一直苦瓜干的表情,便秘得很,一直在耳边嗡嗡,唯恐在赛马场出了个三长两短。
花笠乃官塘人士,官塘即一国之都,他爹名为花崇志,是富甲一方的盐商,朝中即使是朝中权臣对他爹也是敬让三分。
他爹发家致富的的经历也是成了各种传闻异录的范本,一直被市井之徒津津乐道,总结起来就是占尽天时地利人和,成就了一段传奇。
花笠家中排行老三,因为是老来得子,跟前面两个哥哥年纪差了将近二十年,花崇志早年在外为生意四处奔波,待在家中的日子少之又少,到了颐养天年的年纪,膝下
的孙子孙女都呀呀学语了,他夫人肚子争气得很,又给他生下一子。
花笠出生那一年,城中阴雨绵绵,一年到头,没几天是晴朗天气,这可愁坏了花崇志,他家的盐不是晒不出来,就是在运输途中,被雨水打湿化掉了。
而花笠出生的那一天,暴雨倾盆,还夹杂着冰雹,敲打得房瓦破碎,房屋滴滴答答的漏水,官塘全城一片狼藉,而产房中传出婴孩的哭声时,雨停了,不多时,太阳出来了,明媚的阳光散退乌云,天空澄明透亮,折射出雨后彩虹,此后花家风调雨顺,生意兴隆。
人人都说小少爷是福星降临,有异于常人,就是一出生带着一头小卷毛,但小模样长得俊俏得很,也不闹腾好带得很,就是身体略为单薄。花崇志对这个小儿子宠爱又加,几近对他千依百顺,一句奶声奶气的爹爹,花崇志就恨不得摘星星掏月亮给他。
花笠顺风顺水长到十六岁时,他爹为了给他在朝中谋得一官半职,便将他送到了北昆山上读师塾,其实也不是指望花笠当什么权臣重将,只是希望他谋得一份闲职,将来不至于坐食山空。
北昆山离官塘非常远,临行前,他一向在外人看来铁石心肠的爹,一夜苍老了几岁,眼眶红红的,差点就跟他娘一起抱头痛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