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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 29 章 ...

  •   他扯开衣服,低头一看自己白得病态的胸膛,除了两个区分正反面的小点点,什么也没有,觉得非常单调无趣且缺乏美感,他按照自己独领风骚的审美,在身下挑了朵最为鲜艳夺目的花朵,直接画了朵在胸腹上,还是一朵加大版的,铺满胸腹。巨大的花瓣边缘爬上脸颊,鬼王的长相偏向硬朗,跟阴柔扯不上关系,要是装着正常,光是模样也像是一名征战沙场的武将,但花瓣尖尖现在一边脸上,并不显阴阳怪气,反倒另有一番风味。
      他又扭头看了看同样觉得单调无趣缺乏美感的后背,同样照画葫芦地来了朵一模一样的大红花。他自顾自地沉溺欣赏,很久才念念不舍地披上外袍。
      鬼王在花床上滚了一圈,头发沾上几朵颜色各异的花瓣,发现童童没歪着脑袋,眼睛方向向着自己,虽然仍是空洞无神。鬼王用与他外表不匹配的语调“咦”了一声,“白毛毛,原来你会动的”又挠挠头发,挠下一朵花瓣,用手指搓得稀巴烂,再跟弹鼻屎一样,弹走了。
      鬼王让两排绿藤人跳舞,跳得毫无节奏,跟鬼上身抽搐一样,他就是无聊,想看看童童这个堪比木头的小人儿是怎么动的。
      绿藤人的群魔乱舞并没有吸引到童童半分注意力,他还是呆呆滞滞。
      鬼王摇摇头,轻笑一声,反倒勾起了好奇,眯起眼,透过童童的双眼,去看到童童曾看到过听到过的一切。魂力层层叠叠刺破童童漆黑闭锁的识海,鬼王忽然觉得无趣,以为他是一个瞎子,瞎子的世界又是多么寂寞的单调,全然不感兴趣,但漆黑中,鬼王忽然捕捉到一丝光,他嘴角勾起,搽走掉落在肩头的花瓣,自言自语得神经兮兮,“啧啧啧啧,原来我也有失策时候啊。”叹气连连,捧出病西施的伤心娇容,但手下魂力丝毫不减,还倾注加倍。
      鬼王毫无怜香惜玉尊老爱幼之心,以他这样毫不留情毫无分寸的搜魂识海,哪怕是刑天黑无常这类修为强悍的鬼狱鬼使,也无法撑得住。
      童童就只是扬起了小脸,白色瞳仁睁得大大。
      鬼王再一次十分满意,是因为终于看到这根木头人是怎么动的,但并没有觉得有何新意,没有出现什么特殊,满意过后有点点扫兴。
      童童瞳仁睁得越发空洞,四周绿藤人开始扭曲变形,渐渐流失生命,疯狂地枯萎。
      鬼王忽然哈哈大笑,笑得双手拍打花床,眼角露出蔑意,“你这个小人儿也太不自量力了吧,想噬本王魂哈哈哈哈哈,你哥哥,不,你叔本王我,也不对,论年纪,本王也算是你不知多少辈上的祖爷爷,哈哈哈,本王——”他目光转冷,一冽寒光闪现,“本王也是噬魂者,本想就翻看你的记忆,既然你动了杀念,那本王不奉陪,就有违本王的处事原则了。”人若犯我,我必加倍奉还。
      鬼王蛮横无理的魂力疯狂吞噬识海,但,他发现,无法同化,简单粗暴点就是消化不了。
      噎着也怪不舒服的,他尽悉吐了出来,讪讪地挽回面子,打哈哈道,“小屁孩,逗你玩呢。”鬼王的情绪比小孩子还要不稳定,本应喜上心头却竭斯底里,就像现在暴跳如雷的却风平浪静,甚至还心情不错,对童童的识海感到更加好奇,任由魂力在漆黑的万无边际中,四处飘荡,
      那束光又是一闪而过,但鬼王敏锐捕捉到,用魂力捕抓到,钻进了光里面,霎那间,魂体震撼,天翻地旋,许久鬼王才找到方向,只见四下明亮。那是日落西山的余晖,轻轻揉揉,笼罩大地。
      鬼王被这夕阳光芒刺得有点恍惚,恍如隔世般的感觉涌上心头。他分不清是童童的识海里看到的记忆,还是自己的记忆,他去看到这一切,是远处群山连绵起伏,绿下河水缠绕,山涧中几处炊烟袅袅,他忽然很想唱歌,记得以前他会唱一曲,但是曲名曲调全然忘记了,鬼王忽然很懊悔,觉得自己不应该忘记的,感觉是失去了一段珍藏。
      葱郁的大树十分高大,几只不知名的小鸟在树脚下蹦蹦跳跳,一只跳出草丛吃草的兔子,惊飞了鸟,叽叽喳喳。
      鬼王看着小得可怜的小鸟,眼泪就出来了,他魂体残缺不全,记不得前尘往事,模模糊糊的记忆被翻出,他依稀记得,万古年前,他藤身上,栖息过一只鸟,鸟每天每夜唱个不停,哦,自己会唱的曲,好似就是那只鸟教的。
      那只鸟呢?
      鬼王想不起,凭着内心的直觉,那只记不起模样的鸟,对他无比重要。
      那只鸟去哪了?
      鬼王两千年来,头一回生出要离开这个不见天日的地心,要去找回那只鸟。

      “吴刀翦彩缝舞衣,明妆丽服夺春辉,扬眉转袖若雪飞。
      倾城独立世所稀,激楚结风醉忘归。
      高堂月落烛已微,玉钗挂缨君莫违。
      李白金花折风帽,白马小迟回。翩翩舞广袖,似鸟海东来。
      李白微雨散芳菲,中园照落晖。红树摇歌扇,绿珠飘舞衣。
      繁弦调对酒,杂引动思归。”
      ……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魅惑的嗓音低转浅唱,一歌曲尽,唱尽美人妙曼舞姿。

      “竞春台榭,媚东风、迤逦繁红成簇。
      方霁溪南帘绣卷,和气充盈华屋。
      金暖香彝,玉鸣舞佩,春笋调丝竹。
      乌衣宴会,远追王谢高躅。
      籍甚四海声名,林泉活计,未许翁知足。
      日日江边沙露静,人徯东来雕毂。
      八锦行持,五禽游戏,已受长生箓。
      衮衣蝉冕,最宜双鬓凝绿。”
      ……
      缓歌慢舞凝丝竹,糜糜芳音,有勾魂摄魄的蛊惑力。人群拥挤,花笠踮起脚尖也就看到金钗闪闪的发髻,
      罗袖动香香不已,姑娘们身上的香而不俗的香气远远飘来,丝丝缕缕钻进鼻腔。花笠抽抽鼻子,觉得香甜,不由得道,“这姑娘肯定是个大美人。”
      江述泓凭借身高优势,将一切尽收眼底,歌唱的姑娘一身华丽锦服,比起那些争相斗艳的女子,可以用端庄优雅来形容,给人一种是出身书香门第的感觉,满身书卷气倒也不违和。对于女子的美不美,江述泓无心理会,反正在他眼里,谁也比不上花笠。
      地赤松叹了一声,“一切皆为虚幻。”
      花笠闻言,看着他,眼中尽是不解。
      地赤松道,“我看到了那位姑娘身上带有将死之气。”
      “没发法解救了吗,”花笠伸长脖子努力瞅瞅,江述泓想将他搂起,却被地赤松抢先一步,花笠一睹芳容后,颇为尴尬地推了推,地赤松将他轻轻放下。
      花笠不敢去看江述泓的脸色,摸摸鼻子,“这姑娘长得真好看,这也怪可惜呐。”
      地赤松笑道,“所有相皆是虚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当作如是观。对于皮囊:美好的皮囊,其实都是虚幻的,始终熬不过时间的消磨,在流失的岁月中,美人迟暮,所带来的苦恼,也是因为一副皮囊,如果看重的不是外表,而是内心,人生在世,可以免去很多烦恼。但是偏偏世人执着,执着追求皮囊,用各种各样的邪门歪道去求得一副好皮囊,但是往往会反噬。”
      他忽然很伤感,叹了一口气,“爱情也是这样。”低头情深深雨蒙蒙地看着花笠。
      花笠语塞,下意识避开他灼灼目光。
      江述泓反倒轻松一笑,慢调道,“可是虚幻的爱情却也是最美的!如坠梦中,近在眼前,却触摸不到;遥远的总是最美,因为遥不可及,充满想象,却难以了解。真正的最美,在于人心所营造的幻境。这种美,值得一直去追寻,即使花去毕生的时间,得到心碎的结局,却依然在憧憬。”
      花笠不用抬头都能感受到江述泓的炽热目光,他忽然像个无措的小孩,站在大人身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干些什么,他绞着衣带,艰难苦涩道,“其实就像追求尘世间的功名利禄,如果不执著世间的一切物质名利,就不会被物质名利所控制;正由于人追求这些感官之物,才会变得不快乐……”
      江述泓摸摸他的脑袋,顺着他的话语,接着道,“一切皆流,无物永驻。人就是太在乎自己的感觉、感受,因为才会身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所以记得佛家的句:一切皆为虚幻。人生如梦随风散!聚散,喜忧皆是缘!”
      “嗳!!”章丘斗鸡般的大嗓门响起,一个箭步,非常自来熟地半挂在花笠身上,其实他也只不过是顺手,没办法嘛,江述泓太高够不着,地赤松太壮,够不过来。
      他一伸手,马上拉来两道略带攻击性的目光,章丘浑然不觉,浑身酒气,虽不至于醉,但半醺。本来为人处世就是毛毛躁躁的,几杯快乐无忧水下肚,人更是飘飘然,四处张望,“咦,胖娃呢,怎么一转身就不见了”
      他口中的胖娃,就是娃娃面的捕快,大名顾乐,但一直被人喊成胖娃,人倒是不算胖,就一张小脸肉乎乎,给人造成了假象。
      “哎,不管他了,你们刚才说的那些歪歪肠肠的,真是难以理解难以明白,所以嘛,今朝有酒今朝醉,你们都刚到此地,还没见识到这里的风土,对吧。走走走,小爷带你们去见识一番。”
      “丘兄弟,你怕是没带酒钱了吧。”地赤松跟他相处有一段时间,对此人的秉性有大概了解,便挪喻道。
      章丘讪笑,底气不足地道,“我至于么,不就是几个小钱而已。”
      对于章丘的出现,以及邀请,花笠是非常开心的,开心到带有感谢的成分,因为三人行的氛围,微妙而容易擦枪走火,终于等到有第四个人来打破这一气氛,感觉世界都平衡了。
      花笠抢着道,“去去去,在哪里,带路呗。”还十分豪气冲天道,“钱方面,我包了。”
      章丘一听,放下的手,有激动搭在花笠身上,“好咧,花哥听你的。”
      于是他带着花哥去喝花酒去了,还开了一个最贵的花房。

      花笠四人分别坐在桌子四面,周围围着一堆莺莺燕燕。浸泡在各式香水中,鼻子直发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左拥右抱的章丘看着他们三个端坐得一副正人君子模样,跟唐僧掉进盘丝洞一样,无欲无求。
      他十分不解,“没有一个合口味”
      花笠摇摇头。
      “要不换一批进来,还是你想跟着小嬷嬷去选。”
      “不用了。”
      章丘百忙之中,抽出一只手给他加酒,“还是酒没喝到位,年轻人嘛,难免脸皮薄,听哥哥话,灌下半壶酒,什么天性都能解放出来了。”说完对着花笠挤眉弄眼,笑得一脸猥琐。
      花笠,“……”
      花笠这只纯良的老鬼,实属罕见,身前没喝过花酒,死后也没逛过妓院。头一回进来,光是腿迈进门口,看到里面的景象就目瞪口呆了,一条腿卡在门槛上,做了一番思想斗争才迈了进来。
      同行的地赤松也没来过这种烟花之地,但他泰之若然,对一切充满好奇。
      在魔兽的世界里,鸳鸯属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在没有结合成夫妻,根本不会出来招惹狂蜂浪蝶。

      章丘一拍大腿,哈哈大笑两声,“我知道了,是对女人不感兴趣对吧,兄弟明白,兄弟也不是光顾着自己享受的人,”然后手指从莺莺燕燕画了大半圈,“你们都出去吧,叫小妈妈找几个伶俐清秀的小子进来。”然后搂紧身边的两位,笑嘻嘻道,“你们两个就跟着哥哥吧,哈哈哈哈。”
      花笠,“……”
      地赤松,“……”
      一众莺莺燕燕听到要换人,可知道就相当于今晚是白干活,又看着这几人都是以礼相待,比起其他客人可谓是差天共地,加上出手阔绰,心下自然不愿意到手的鸭子就这样送人,当即娇嗔声连连。
      花笠,“……”
      地赤松,“……”
      他们俩实在想像不出来,换成成群男子在一旁撒娇伺候,是怎么一场画面,光是想想就一身鸡皮疙瘩了,连连摆手,几乎异口同声道,“不不不,还是姑娘好。”
      几位风尘老手看到江述泓气质不凡,便认为他即便不是达官贵人,也是几个里头的老大,对他使出浑身媚骨,□□半露,非得往上蹭,你一手我一手,四处点火,江述泓虽然笑了出来,但坦坦荡荡,轻轻一推,不失君子之风地将她们推开,“光是喝酒取乐,浪费了美人在侧,不如玩个游戏”
      这得到章丘的热烈响应,“那玩□□,如何”
      花笠,“这是什么”话毕,他身旁的女子,掩嘴娇羞状,“官人你好坏哦。”
      花笠一头雾水,只听到,章丘继续道,“要不,输了我们男子脱两件,你们脱一件呗。”
      花笠,“……”摇摇头。
      地赤松,“……”摇摇头。
      章丘继续道,“那玩□□焚身”一听这名字,就知道内容是上不了桌面的。
      在风尘历练的伶人,是何其玲珑,一看花笠和地赤松这两位爷,是不适应这种烟花地,便提议出,“不如,摇骰子,输了就男扮女装”
      章丘皱皱眉,心道,这是什么情况,老子进妓院还玩自己
      江述泓有意无意看了眼花笠。
      花笠,“……”

      古人有“五运六气”之说,五运即金、木、水、火、土五行,六气指风、寒、湿、暑、燥、火。这五运六气,花笠独占有,唯独在某种事件发生的概率微小、随机性强、无法计算且不可控制的情况下,事件结果产生后恰好与某人的猜想或个人情况决定一致,并且在现实中发生一般为不可思议或完全不可能存在的背景下发生的事件,这种运气偏偏沾不上。
      逢赌必输,是花笠一身悲催的写照。
      开局三盘,输得惨不忍睹,还耍起无赖,死活不肯画个女装见人,越是挣扎越是不服输,越是不服输越是输,越是输就越是挣扎,一直来来往往陷入了死循环。
      他偏偏又是个酒量浅得跟小水洼一样,太阳一晒就蒸发,几杯快乐傻子水下肚,哪怕千年修为也不足以抵挡醉意,人呐,一醉许风流,往往就是这样了,连挣扎也不会了。
      故意起哄取乐的胭脂女子,解开了花笠随意扎起的发辫,一把泼墨微卷长发散落,披在肩上,花笠趴在桌子上,半掩的嘴唇也不被放过,被涂上唇脂。
      章丘看呆了眼,松开了搂住妓女的手,知道他长得漂亮,可随意打扮一番,竟然……有点情难自控,文墨不多的脑海,就突发地想起“唇若丹霞”这个词,安在花笠身上竟是最合适不过,他这个人就像夏天的晚霞,容易令人产生联续。
      在胭脂女子继续想扒下花笠的衣服换上女装时,被江述泓和地赤松同时制止了,情敌间的默契总是契合度非常,在给花笠系上松开的外袍时,一人一手握着一半衣服,在暗暗较劲中,命途多舛的外袍不堪重负,撕拉一声,一分为二,花笠倒是醉得不省人事,这么大的动静,就是打了个喷嚏,接着继续醉生梦死。
      在指望化解三人尴尬的矛盾中,章丘这只丘头是帮不上忙的,反而还倒扒一把,这衬托出妓女们是何其四面玲珑,何其善解人意。当即奉上一件虽然颜色艳丽得跟只求偶的孔雀一样,但胜在厚实啊,完全可以避免两位情敌为怕着凉献上衣服而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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