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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第三章

      当夜,回到家中。我对旁边絮絮叨叨的明旭充耳不闻,径直回到房间。

      夜里,我起来喝水,哪知房间茶壶水没有了,我到厨房走去。院中立着一个人影,我停了下,没有理会,走向厨房。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悠然你也出来散心?”戏谑的语气从那边传来。

      “心无旁骛,自然睡得好,吃得下。起来喝水而已。”我笑得疏离。

      “是吗?”声音里有几分生硬。

      我继续向厨房走去。

      “悠然,你在恼什么?”声音又柔了下去。似在耳边轻语。

      我回头,看着他的眼睛,那双漂亮光亮的眼睛了,有着我不明了的情绪,叹了口气“是啊,我恼什么呢?不是互利互惠罢了,我不是也认识了郡主吗?”

      “可不是。那,明天••••••?”

      “放心,我会去的。”我有些疲惫。想了想,又说:

      “今天有个人,长得挺不食人间烟火的,他毫无声息地出现在我身后,——两次。”我隐下情绪,“这人应该跟贤王相识。”

      “我知道了,明天我会帮你注意的。”言语无波。

      我转步离开。

      是啊,我气恼什么呢?这一直是我们的相处方式啊。

      两年前,三叔带明旭回来时,他衣服已经破败不堪,全身到处可见大小伤痕,骨瘦如柴,脸色苍白,嘴角还给人打肿。三叔告诉我,是城东地痞手上救出的,见他只剩半口气,就带了回来。

      哪知这厮醒后竟死皮赖脸的要留下来,说是家里不容他,他离家出走了。现在无家可归,自愿留下为仆,已报救命之恩。三叔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会,留下了他,不过不是要他做仆,而是收他为徒,却不让他叫师父,跟我一样,叫三叔。

      家里没有佣人,三叔换药,要我帮他清理一下。

      “三叔,男女授受不亲。”我看着三叔给他换药,叹息:我好歹是个黄花大闺女好伐!三叔心平气和的对我说,你非拘于小节之人,以医者仁人之心,则无男女之别,说完施施然走了。

      我的三叔啊,你是医者,我不是啊!!

      我心中无力,不是有古人比较重视名节之说吗?我都遇到了些什么人啊!拿起毛巾,认命的给他轻拭起来。原本闭目养神的他,悠然的睁开双目,里面星星点点,却幽不见底。见我怔住,灿然一笑,虽狼狈如此,却不掩风华。

      丢给我一句此后想起来都会起鸡皮疙瘩的话:“本大爷的玉体都给你看光了,名节不保,你要对我负责,以后都由你伺候吧。”

      一派你何其荣幸的施舍口吻。

      我手一哆嗦,没注意伤口,他痛哼一声。我后知后觉的回了一句:“我稀罕啊!”,见我脸色青白交加,他大约心情极好,头一偏,昏睡过去。

      没想到,此后几个月,这句话竟成真言。我开始了我无力的“丫鬟”生涯。不过,看着他渐渐转好,风华尽现,不禁有种吾家有男初长成之感。

      成就感归成就感,俺这魂好歹在社会主义的阳光下普照了二十多年,奴性还没彻底培养形成。他伤好一点后,除了一日两餐,其他的管他去死。

      我是收留他,心里想着就跟收留小猫小狗一样,喂饱了就行。至于其他,本小姐敬谢不敏。

      他也没说什么,自己顾自己的。起初还试图打扫一下自己房间,清理一下衣服,哪知天不遂人愿,无论做什么他都可以让你吐血三升。在无数花瓶和衣服的残骸下,他放弃了。NND,古董啊,我的心在滴血,可我依旧什么也不说,唔,不心疼,不心疼,迟早要他还的。

      大约看出我是油盐不进的主,他也没要求我动手,只是任其房间脏乱不堪。
      我有一日,去他房间,瞠目结舌:“卖糕的,这哪是人住的?”他也不生气,眼波一转,:“呵呵,当然不是,这里住着的是神仙一样的我啊!神仙怎会去卖糕呢?”

      我一本正经的对他说:“在我家乡,卖糕的,是最厉害的神仙呢!”指了指屋内,又道:“这个我来,十日一次。条件,打水,砍柴。”

      “恩?”

      “打水可以锻炼你的臂力,至于砍柴嘛,在后山也是砍,在后屋也是砍,反正要练剑,物尽其用而已。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他好看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我还是察觉到了危险,:“放心,你练剑的事大家心知肚明,如果要问你原因,三叔就不会带你回来了。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若无十足把握,先苦练自身,能藏拙也是本事。”

      我顿了顿,想了想还是说了:

      “二叔也是懂些武功,可以的话,找他切磋。”

      他面无表情盯着我看了一会,我眼无任何思绪的回看。

      “成交。”

      就在我数他睫毛的时候,他丢了一句,而后转身离开。

      “明明就是他占了便宜,怎么好像是受委屈似的。”我摸了摸鼻子,嘀咕一句。他身形一顿,随即走了。

      二叔回来后,见到他,在院中和他对视了好久,我没理会其中的波涛汹涌,神经粗条地上前,喊了句:

      “吃饭。”

      最终,二叔没有说什么,默许了他的存在。

      而后,无意一次去后山,见到二叔在和他对决,二叔动作干练,简单直接,不带一丝泥水,使剑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仿佛经过电脑的精密计算,明旭则行云流水,身形潇洒自如。

      我看了一会转身离开,我知道,这时候的明旭应该赢不了二叔的。

      此后,不管晴雨,只要二叔在家,明旭一定会和二叔在后山对决。我也视若无睹。二叔曾要我习武,我嘻嘻一笑,告诉他,有二叔和三叔在,没事的,况且我又不想做女侠。打打杀杀的没意思。

      二叔知我懒惰,也没有勉强,只是要三叔教了我一套轻功,要我勤加练习。三叔这套轻功我不记得叫什么雁什么的了,三叔一使出来,我觉得极为好看,所以,缠着三叔改了,叫它凌波微步。

      三叔曾说,我学什么都很有天赋,如果认真起来,可以一日千里。是吗?明明我已经非常地按照进度了,按我的计算,这个应该只是中人之姿啊。所以,二叔三叔无论教我什么,他们只有一转身,我就会躲懒。

      是的,我比较懒,上辈子本人的最大愿望就是:睡觉睡到自然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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