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章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

  •   “这已经是先生王第N次来到我的梦里了,人们常说‘梦里都是爱不到的人’。梦中山河,醒便成空。这是关于先生王,这么多年来,我唯一想要说的话。
      关于先生王,我们之间好像谈不上有故事。只是五年前的初夏突然遇见,四年前的夏天便失去了消息,比起路人而言,陌生人似乎更适合我和他。但是,关于陌生人先生王,我有好多故事、梦和念想想要告诉他。当然,只是想要告诉他,至于他是否真的能够知道、了解和相信——曾经以及现在,甚至于将来,始终有一个人站在他的背影深处生活,这些都不是我所考虑和能够顾及的。因为,我始终无法明白先生王是怎么走进我的生活与梦。所以,至今为止,我依旧找不到一个方法把先生王排除在我的梦与生活之外。为此,我努力了很多年,至今无果!
      说起先生王,很多人都会疑惑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说实话,我也无法描述先生王的性格。有时候觉得他像冰,让人觉得干净明亮却又冷漠得让人无法靠近;有时候又觉得他不过是普通的同龄人,会提着早餐来看那个自己喜欢却有男朋友的可爱女生;有时候又像夜晚昏黄灯光旁寂寞又孤单的梧桐,他的阴影照在路过的我的身上,然后进入我的心里,最后生根发芽。等到后来,我再想起他的时候,回忆起的只有他一人独自行走在黑暗里留给我的单薄背影。我是他身后不起眼的影子,跟着他走过了无数个清冷且寂寥的深夜。甚至,连他的样貌我也没办法准确地描绘出来,只有这些年,那些无数次梦见他的夜里,我才能再次清晰地见到他的脸,看清他的表情,他微抿的嘴唇和紧锁的眉头。
      遇见先生王是在2015年的夏天,济南的夏天很热,总是让人想要在炙热午后的阳光里睡上一个慵懒的午觉。某个同往常一样沉闷炎热的午后,我揉着惺忪的睡眼想要抬头看看黑板上方钟表的时间,穿着蓝色格子衫的先生王就那样一下子闯入了我的视线。大学三年第一次被蓝色格子衫吸引,不,准确地说应该是第一次被穿蓝色格子衬衫的男生吸引。如果是三年之前,依旧相信纯白校园爱恋的我遇见这样一个人,如何为之心动、为之雀跃,我都有理由相信且觉得毋庸置疑,因为那是十八岁未满的青春,任何浪漫且不实际的场景都被默认为合理存在。但关于初识人间疾苦的二十岁,我从未想过,穿着格子衬衫的少年会走进我的故事里。
      那是一个身边人都在为自己前途奔波、劳累和奋斗的夏天。一年之后即将到来的毕业让我们不得不去思考一年之后自己将何去何从。此生前途未卜,便应竭尽全力地折腾、努力和奋斗,那是即将面临毕业的迷茫一代慌里慌张的奋斗史。
      未来和奋斗是一组和我没有很大关系的词语,船到桥头自然直和随遇而安是我活着的二十年来劝解自己默默无闻的托词和借口,也是后来让我遇见先生王的铺垫和伏笔。
      毕业将至,工作难寻,考公无趣又不肯心甘情愿回到家乡的我决定和舍友一起随波逐流——考研。没有任何想法,只是为了避开大学毕业后可能会被催婚的风险。(那时,我一个交往三年的男友。)
      遇见先生王的那天正好是我决定考研后的第三个周三,自习室的风扇在我的头顶摇摇晃晃,就像先生王这么多年来在我梦里躲躲藏藏。虽然没办法满足我贪婪的心,却成了那段煎熬日子里珍贵的安慰……”

      “智书姐,这个故事是真的吗?”
      “智书姐,先生王真的存在吗?”
      “智书姐,要不要我们帮你找到他”
      “智书姐,这个故事太伤感了。”
      “喜欢的话,一直想念的话,就去联系嘛!为什么要暗恋呢?”
      “是啊,我也曾经遇见这样一个先生王,也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
      这是新书宣传微博下书迷们给智书的留言,关于先生王,这是智书第一次在书中提及。
      先生王真的存在过吗?存在过的吧!至少在智书这里。或许他也是从未存在过的,因为除了智书,无人知晓他曾经以先生王的方式存在着。因为只有在闵智书的世界里,先生王才活着。

      “智书姐,主编说他在会议室等你。”穿着一身白色蕾丝裙,踩着裸色高跟鞋的白洋走过来说。
      “好,你一会儿把这个给宋部长吧。”智书把手中的一个袋子递给了白洋,便径直走向了会议室。
      白洋是季宣明的助理,宋部长是负责这次智书新书宣传事务的人,也是智书这四年来在瀚辰出版社最好的朋友。宋传文,从认识智书时的编辑兼作家经纪人,到如今升到瀚辰的宣传部总监,可以说,智书能有今天,全靠宋传文的一心栽培,所以她十分感激他,因为对闵智书来说,他就是亦恩师亦挚友的存在。
      “智书呀,真是开心呀,你这本书可是今年咱们瀚辰出版的书中反响最好的一本书呀!线上宣传很到位,线下销售量也很大,我们还打算加印。恭喜恭喜呀,晚上叫上传文,我请客!”智书刚走进会议室,季宣明就搓着手笑着说。季宣明是瀚辰的总编,也算宋传文的上司,他是除了宋传文之外,智书在瀚辰比较熟的人。从三年前出版第一本书时,智书和他就认识了。
      “好,可以。这是给你带的礼物。”智书把手中的纸袋递给了季宣明。袋子里是智书给他准备的礼物,三年来,智书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每逢出版新书,就会给传文和宣明准备一份礼物,算是对成全自己梦想的朋友们的一种感谢。
      “哇~智书小姐,你居然送我运动手表!突然对我这么好我都有点不适应了。”季宣明拿出礼物盒一脸惊喜的看着智书,兴高采烈地把手表拿出来戴在手上自言自语,“嗯,很不错,眼光特别好!”一边转动手臂一边欣赏。季宣明很喜欢运动,除了工作之外,没有女朋友的季宣明一般都会待在健身房里,前几天季宣明在朋友圈说自己在健身房洗澡的时候把自己的手环丢了,正在为这次礼物发愁的智书就决定送他一个手环。
      “你前几天不是发朋友圈说不小心把手环落在健身房找不到了吗,去商场的时候正好看见就给你买了。顺便感谢你这段时间的辛勤付出呀,季主编。”
      “嘿嘿~还是智书贴心呀,不像宋传文那个没良心的,就知道评论说破财免灾。”宣明一边吐槽传文一边冲着智书晃动手臂。
      “谢啦,今天想吃什么?你说了算,全听你的。”季宣明说着转过头来问
      “嗯,那就去民东胡同的那家日料店吧,我好久没去了,记得出《鹿野》的时候咱们也是去的那家店。”智书放下手中的咖啡杯抬头说。
      《鹿野》是智书出版的第一本书。大学毕业后智书申请了新疆的支援计划,在新疆的一年里,智书除了平常的教学计划,便用自己的手提电脑写小说,发布在网上,反响很不错。那部小说是智书人生中写完的第一部小说,虽然大学四年智书不停的写却从来没有善始善终地坚持写完一部,而那部唯一写完的小说却真的实现了埋藏在智书心里十几年的作家梦。
      那时候宋传文还是瀚辰一名小小的作家经纪人,也就是寻找有灵气的新人作家培养并为出版做准备,而宋传文就是因为看到了智书的那部小说而找到的她。
      “您好,智书小姐我是瀚辰出版社的作家经纪人,我叫宋传文。看了您的《清晨的第一次苏醒》觉得您的作品十分出彩,请问您有和我们出版社合作的意向吗?”微博的私信对话框在午休时间突然蹦跶出来,智书点开对话框里的头像,照片里是一个眉目清秀的白面小生。
      “您好,谢谢,不过这是我的第一部作品不够成熟,写着玩玩而已,没有出版的意向。”智书出于礼貌,委婉的拒绝了他。虽然从十岁不到就怀抱着作家梦,但心里的声音告诉智书,这不过是智书人生中的第一部小说,以智书的才能怎么可能第一部小说就遇上这么好的事呢。智书一向怀疑自己的运气以及在写作上的天赋,担心对方是骗子便予以拒绝。
      “您好,智书小姐,您真的很有写作的天赋,文字也十分有灵气,现在的读者都十分偏好于您这种风格的作品,您可以好好考虑一下。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和我们出版社的相关信息,您考虑好的话可以随时联系我。”宋传文便发给了智书一串电话号码和一个他们出版社官网的链接。
      从那以后,智书每天除了备案、教学、写作之外的第四个工作就是看着宋传文发来的电话号码和他们公司官网链接发呆。一个月的时间,通过浏览官网以及网上各类信息的查询,智书开始了解这家出版社。当时的瀚辰只是一个成立五年的小出版社,20人不到的规模,倒是出过几本市场上反响不错的书。智书也看了看其中几本,书的质量确实都不错,错别字也极少看见,这让智书觉得瀚辰只是年轻而已,并不是智书想象中的骗子。
      “如果出版的话我需要做些什么呢?”智书在微博私信宋传文。
      叮咚~
      “您只需要写好作品发给我们,然后事后做一些必要的修改就行。”宋传文几乎秒回了智书的消息。
      “那请问您是打算出版《清晨的第一次苏醒》还是其他的作品呢?”宋传文接着又发来消息。
      “我手上有一部还没有写完的小说,倒是就差结尾了。”智书忐忑地给他回复,因为十分担心自己手上的作品是否真的值得出版。
      “那就等您写完了,我们这边看完了初稿再详谈。如果您想出版《清晨的第一次苏醒》也是可以的,可以直接商讨出版事宜,作品本身很优秀,不需要做太大的更改。”宋传文的提议被智书直接否决了。《清晨的第一次苏醒》是工作之余的消遣,而《鹿野》则是从眼进入智书的心,在智书心里生根发芽之后长出来的故事藤蔓。它从智书的心里生根、发芽、蔓延,在智书的欣赏重新建了一个秘密花园。智书觉得自己就是花园里一直自由且孤独的麋鹿,而心里的这片花园则是智书的原野,这也是它命名为《鹿野》的原因。
      “给我您的邮箱吧,我写完了,邮箱发给您。”两个月之后,智书再次联系宋传文。
      “您在哪里呀?我们面谈吧!毕竟第一次合作。”发送完邮件的第三天,智书收到了宋传文的短信。
      “我现在在新疆呢,面谈估计不大方便,要不还是邮箱或者微信联系吧。”智书回复道。瀚辰在重庆,从重庆到新疆,火车长途漫漫,飞机又贵,而且自己根本没有时间去重庆。并且宋传文他怎么可能会为了自己这么一个新人从重庆千里迢迢地来见自己呢。理智考虑了所有因素后,智书婉拒了宋传文面谈的提议。
      “新疆啊,我也在新疆,出版社需要采访一个作家。我正好在乌鲁木齐呢。您在哪儿呢我忙完这两天过去找您吧。”宋传文发来短信。得知他也在新疆,智书惊讶不已,惊讶于世界上竟然还会有这么巧的事儿。
      三天后,智书在学校大门见到了汗流浃背的宋传文。一件白色衬衫在阳光地照射下白得有些刺眼,一条灰色的休闲裤搭配着棕色的皮鞋。若不是因为看过他的微博头像,智书都不敢相信他是一个来找自己谈出版事宜的作家经纪人。他看起来太年轻了,和智书年纪相仿,让智书觉得他更像一个朋友,而不是一个职场人。
      “您好,我是宋传文。”宋传文搓了搓手,向智书伸出了一只右手,他有些紧张这是他第一次正式地和即将成为工作伙伴的人见面。
      “您好,我是闵智书,请多关照。”六月的新疆为智书迎接了她在新疆的第一个朋友。关于在新疆遇见宋传文这件事,一直让智书觉得特别安慰。因为对一个在异土他乡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有一个人是为了见自己而来更为珍贵。
      后来有一次喝醉,宋传文对智书说“呀!闵智书,你以为我去新疆见你闵智书真的只是顺道吗?我可是从重庆坐了三十三个小时的硬座去的乌鲁木齐,又坐了二十个小时的火车去喀什,你以为我真的只是顺道啊!”
      后来智书才知道,宋传文虽然年长自己一岁,却和自己同年毕业,也就是说他也不过是一个工作不到一年的新人而已。宋传文是智书的第一个编辑,智书也是他的第一个作家。因为年轻时对工作的热情和执着,宋传文坐了五十个小时的硬座为他的第一本出版物而努力。这也是智书和宋传文关系这么好的原因,智书的《鹿野》不仅仅是成就了作家闵智书,也成就了编辑宋传文。
      那时候的宋传文看见智书的小说就像看见了希望,有些名气的作家要么是看不上瀚辰、要么就是看不上没有资源、年轻的自己,而那些看得上瀚辰且看得上自己,不用自己请就主动联系的也都是一些在网络上写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狗血故事的没有灵气和才华的作家。
      那个时候的宋传文工作的时间绝大部分都是坐在办公桌前,抱着笔记本刷网文,遇见写得不错的文章就记下作者信息,再通过各种方法和那些在自己笔记本中留下姓名的作家们联系。那样枯燥无味的工作几乎差点让宋传文放弃了他想要当编辑的梦想,直到后面看到了智书的《鹿野》,他才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希望。这也是他不顾辛劳,一路坐着拥挤的硬座来到喀什只为了见一面智书的原因。读着智书的书就仿佛看到另一个自己,这也是后面他越来越喜欢这个比自己年小一岁作家的原因。
      智书还记得《鹿野》上市后的第一天,下了班的宋传文提着啤酒和宵夜走到了智书家小区楼下给智书打电话。她和宋传文在天台的长椅上肩并肩地坐着,一边喝啤酒一边笑。
      “其实我特别感谢智书小姐你,因为《鹿野》是我出版的第一本书。”宋传文一边喝酒一边说。
      “你知道吗?版权页上责任编辑是宋传文哦!我就是宋传文,宋传文从今天起就是责任编辑了哦!”他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拿出从印刷厂寄过来的样书,指着版权页给智书看。
      “你看哦!这是宋传文,是责任编辑哦!我就是宋传文哦!”
      “这么开心吗?宋编辑”智书接过他手中的书摸着封面问他。
      “嗯!特别特别地开心!你知道吗?我特别特别喜欢重庆的夜景,特别喜欢嘉陵江,我每天下班了都会沿着滨河路走上两个小时再回家。虽然我在重庆呆了五年,但是,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真正的属于过它。但是,今天是第一次,第一次觉得自己属于这座城市,觉得这座城市的这片灯火是属于我的,真的是第一次。”宋传文一边说又开了一瓶啤酒递给智书,智书放下书接过酒笑着看他,他有些醉了。
      “你知道吗其实我和你差不多,我也很喜欢嘉陵江的这片灯火,喜欢重庆的夜景,喜欢重庆的生活气息还有烟火味。我一点儿也不想回贵阳去。贵阳很美,但是我更喜欢重庆,这也是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喜欢的这座城市是真的属于我。你知道吗?十四开始就梦想当一名作家,谢谢你成全了我。感觉活了二十二年,终于做了一件事儿。谢谢你呀!宋编辑。”智书举起手中的酒碰向了宋传文手中的酒,他突然大笑。
      “宋编辑,啊哈哈哈哈~咱们都差不多大,你就叫我传文吧。”他说完便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好吧,我也不喜欢这么客气,那你以后也不用叫闵作家或者智书小姐了,叫我智书就好。”智书一边笑一边喝酒。
      “好,智书!”宋传文一边和智书碰酒杯一边调皮地叫。从那天之后,智书交了自己在重庆的第一个朋友——宋传文。一个亦师亦友的朋友,总之在重庆的这几年,全是靠他的照顾,才有今天的闵智书。
      宋传文大概自己也不知道,那天醉了酒抱着书冲智书傻笑的自己给了那时候的智书多大的安慰。原来有一个人和自己一样对一件事执着,被一样东西感动,原来这样有一个人和自己一般感同身受是这样触动自己,那时候的智书看着傻傻的宋传文的时候这样觉得。

      “智书,你已经到了呀!”传文的声音从会议室的外面传来,智书和季宣明扭头,宋传文就站在会议室门口冲着智书们笑。宋传文刚进出版社的大门,白洋就告诉他智书已经到了,该递给了自己一个纸袋,不用说也知道这是智书给自己准备的。全出版社人都知道看起来温暖好处的宋部长和闵作家的关系最好,一些新来崇拜宋部长的小姑娘们还曾经把智书当成了假想敌,只有向季宣明这样看着宋传文和智书在视野上慢慢成长的人才知道,像他们俩这样一起成长、互相成就的情谊有多么珍贵和难得。

      “快收拾一下吧,我们去民东胡同的那家日料店,已经叫白洋定好位置了,就等你了。”季宣明催促着传文道。
      “好,我去换衣服,实在不喜欢吃饭的时候穿着西装。”宋传文摇着头冲着闵智书努嘴。他一向讨厌穿西服,若不是工作,他估计碰都不会碰一下吧,以前没有升部长的时候,他从来都不穿西服。
      “智书,这件衣服很好看呀,眼光真好。”宋传文一边开车一边对闵智书说,看的出来,他很喜欢这件衬衫。
      “你不是喜欢休闲一点嘛,今天去商场的时候看见就顺手给你买了。”她说着按下了车窗。
      “咦!特意去给我买礼物就直说嘛,还顺手呢!你今天……”传文的话逐渐消失在她的耳边。

      “智书,智书!”宋传文和季宣明两个人盯着智书看,不知何时,宋传文已经将车停到了路旁。
      “智书,你哪里不舒服吗?”宋传文伸手拍了拍智书的肩膀。
      “嗯?什么?怎么突然把车停下来了?”智书一下反应过来问他。
      “问你怎么了?怎么望着窗外不说话,哪里不舒服吗?”宋传文望着智书说。
      “哦!没事儿,就是突然间想到了点事情。”智书低下头,“没事儿,走吧,我没事儿,饿了,咱们去吃饭吧。”智书心虚地转移话题。
      “好,那你忍耐一下,只有几分钟就到了。”季宣明一边说一边递了瓶水。
      “好,好的。”智书接过水低下头不说话,

      智书好像看见那个人了,不过不确定是不是他。他不是应该在美国吗?怎么又出现在重庆了?应该不是他吧!智书一边希望是他,又希望不是他。希望是他是因为自己太久没有见到他了,说真的,智书太想知道他现在生活得怎么样了。不希望是他是因为自己不知道如果再次遇见他,自己该怎样面对他
      “这家店是真的一点没变呀,还是以前的样子。”宣明一边抬头张望一边说。
      “真不是我说,季宣明,你真的太吝啬了,每次都是看销量好才给请客。上次也是看智书的销量好才请客。”传文拍着宣明的肩吐槽。
      “对了,我先去洗个手。”传文拍拍手,“开完车总是觉得手特别脏。”传文是出了名的洁癖和强迫症。
      “正好,智书也一起去吧。”智书也跟着传文王洗手间的方向去。
      “咦!林总,你怎么在这里?”传文突然停住说话,智书停下自己找纸巾的动作抬头便看见了站在洗手间旁边的人。林慕一,瀚辰出版社的创立人及社长,虽然不是很熟,但是见过几次面。
      “你好,林社长。”智书见是他急忙低头示意。
      “闵作家也过来了呀!”林慕一见了智书也招手示意,“我和一个朋友一块儿过来的,他刚回国,今天就是来给他接风呢。”他往厕所的方向偏了一下头。
      “既然这么巧,正好一块儿吧,我一会儿让服务生换一个大一点的包间。也得恭喜闵作家新书大卖呀!”林慕一看着智书笑着说。
      “哪里的话,还是谢谢林总这段时间辛苦了才对。”智书谦虚地回道,“要不是林总……”
      “慕一,走吧!”智书话音未落,一个男声便打断了智书的话,智书和传文、林慕一转过头,便看见一个西装革履、身材挺拔的男人望着他们三个。
      “那我先去洗手了。”看清男人的脸,智书便转身慌忙地冲进了洗手间。真的是他,他真的回来了。智书手扶着墙壁,转身慢慢地坐在马桶上。“呼~呼~”智书不停的抚着自己的胸口,想尝试让自己冷静下来。
      门外王致远看见了说话女人的脸时愣了一下,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女人已经走进了洗手间。王致远看见那个女人的时候,想起了四年前那个夏天,那个在自己背上碎碎叨叨的女孩儿。
      十分钟后,智书才劝好自己不能像以前一样逃避,应该正确地对待自己的心意。智书深呼吸打开门走向镜子,整理了自己的衣服和头发,从包里拿出了口红补了补妆。确保自己看起来没有慌乱的模样,才鼓起勇气走出洗手间。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传文见她低着头便问。
      “没什么,补了个妆,时间花得有点久了。”智书抬起头冲他笑,顺便嘟了嘟嘴,示意他看自己的嘴唇。
      “嗯呐~颜色很好看,特别适合你。看把你美得,书卖得好久这么开心吗?”传文看了她的红色的嘴唇满意的地笑了笑,用手指敲了敲智书的头,“林总和他的朋友已经过去了,宣明已经见到他们了,就等咱们了,走吧!”
      宋传文觉得有时候智书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心思和情绪都写在了脸上,总觉得今天的智书有一点奇怪,但也说不上来是哪里奇怪,总之这是自己三年来第一次见到这样子的她。
      “嗯!那个人是林总什么朋友呀?”智书抬头假装没事似的问传文,一边划拉自己挎包的拉链。
      “听说是林总的一个高中学弟,都是济南人,后来考研也来了重庆这边,前两年出国留学了,昨天刚回来。”传文看着智书手上的动作一边说一边若有所思地点头,他知道,闵智书的手一闲不住就是心里有事儿。但看她的样子应该也不打算告诉自己,所以自己也不问。
      哦!原来他考研后来了重庆后来又出国了都是真的呀!智书松了口气,这么多年来,关于他的消息都是经历了一个又一个人传到自己的耳朵里,总是不确定自己得到的消息是否准确。但是关于他,比起一无所知,从此音讯隔绝,智书更愿意那些不知真假的消息穿过重重人海抵达她,告诉她任何关于他的近况。对于智书而言,那个消息里有他,对她来说,就已经足够安慰了。
      有时候,一些人的存在不是为了和你一起度过多么幸福美好的时光,也不是来和你分担生活中那些难熬且艰难的岁月;而是为了让你一个人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始终有一些美好的期待和幻想。就像这么多年来,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先生王对于智书而言。

      “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宋传文一拉开包间的门就客气地说。这时候王致远就看见了低着头跟在他身后智书,看清宋传文身后的女人,王致远的嘴角浮出一抹旁人不易察觉的笑容。
      “闵作家,传文,快进来吧!”林慕一招呼着,智书和宋传文脱了鞋就急忙走进去坐下来。王致远就抬头看着智书笑,智书一直低着头,一直不敢看他的眼睛,甚至他的脸。
      “都到齐了,闵作家还没有介绍呢!那我就介绍一下吧。致远,这是我们社的著名作家闵智书,特别出名,写的书特别好。”林慕一边给智书倒酒一边对王致远说。
      “闵作家,这位是我以前在济南的高中学弟,王致远。后来也考研来了重庆,前两年出国留学刚回来。”王致远一边点头一边看着低头紧握酒杯的智书,确实是闵智书你啊!
      “济南?咦,智书也是在济南念的大学对吧?”季宣明抬头问,宋传文和林慕一听了季宣明的话都抬头惊讶地看着智书。
      “是吗”王致远接着问,说完侧过头来,看着智书微笑。
      “嗯,对,对的。”智书点了点头,回答道。
      “哪个大学呀?”林慕一问。
      “正扬大学。”智书一边端起酒杯一边摇晃着回答。
      “正扬大学?”林慕一反问了一下“致远,你大学也在正扬对吧!”他偏着头看正在摆弄餐具的王致远。
      “嗯。对,我也是正扬的,建筑学院。”他抬头正好和智书四目相对,智书慌忙地转移视线继续摆弄酒杯。
      “闵作家是哪个学院的呢?”放下餐具的王致远抬头。
      “哦,我啊,我是文学院的。”智书抬头正好看见他的脸,他一脸微笑地看着智书。他的那个笑让智书想起了五年前他在自习室面对那个可爱女生的样子。他这样的笑,是智书第二次看见,第一次就是他站在那个可爱女生的桌前和她说话的时候。
      那个女生就坐在智书的斜后面,因为总是能看见他来找那个女生,所以智书也总是关注到那个女生。那个女生长得白白净净的,也和自己一样,午觉会趴在桌上睡很久很久,有洁癖,强迫症,桌面总是整理得很整齐。她有一个男朋友,和她不在一个自习室自习,她总是穿白色或者黄色的衣服。他总是和她的男朋友一起去吃午饭,晚饭总是不一起去吃的。在不经意间,智书发现自己注意到那个可爱女生的很多事,最重要的是,王致远总是去找她。
      智书还记得有一次自己吃完午饭回自习室的时候,看见他坐在她的桌子边上。她趴在桌子上睡得正熟,他捧着一本单词书对着她背单词。智书小心翼翼地走进去,生怕吵到他和她,等到智书趴在桌子上整理完自己的失落情绪时,他已经离开了,那个可爱女生依旧趴在桌子上睡得香甜。
      智书有些替他难过,因为她看见他看那个女生的样子想起了自己无数次走在他背后的心情。有时候,就是有那么一个人会让你想要对她好,就像他对那个女生,就像她对她。

      “你好!我是王致远。”他笑着把酒杯伸过来碰了一下智书的酒杯,智书看见他微微向上的嘴角愣住了。
      那一刻,智书是相信缘分的,五年多来,从未相识相遇的两个人,竟然在全然没有交集的情况下遇见。看着王致远的笑容,智书突然想起人们常常说的那句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