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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一章 不能相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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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相守,便不必相望。
一个好男人,一个温暖着我的男人。只是,这个男人,从不曾向我承诺过什么。所以,我觉得安全,亦或是疏离。
也许,我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么坚强。
舒舒说过,我就是个不中用的瓷花瓶,看起来坚硬,一敲就碎。说的真对。只是以前的我不信罢了。
李言走了。没有任何预兆的,出国了。
当舒舒扯着嗓子在电话里吼出来的时候,我也懵了。李言,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她什么都没说。
张悦。舒舒。我。我们。
傻了。
下午六点,我在星巴克静静的等待。等着舒舒搜罗来的各路小道消息。
有很多,最值得我注意的是。那所李言选择的学校,亦是修远达曾就读过的学校。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只是隐约能够感到言言和修远达之间的种种牵扯。
可是,修远达。为什么是我?
张悦和王家辉依旧是形影不离。舒舒在我耳边叽叽喳喳的述说着她的不满。
“看吧,看吧。现在言言也走了,就是我一个人形单影只的,你们于心何忍啊。”
“我说小悦,你们俩就不能稍微的、偶尔的分开一下下?”
“箫箫,今晚,我去你那儿睡!”
没错,我羡慕小悦。
爱情,有时候真的就是这么简单的事,只是,我没机会没遇到而已。
晚上一起吃饭,舒舒还是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讲着她一天的种种见闻,说着最近新出的漫画,聊着最近见过的某某帅哥。
这样盛夏的夜晚,舒舒牵着我的手。像那年年少时,走在学校外墙边爬满斑驳的爬山虎的小路上,舒舒依稀还是那个穿着夹脚拖鞋,高声歌唱的孩子。而我,那些青涩的岁月,彷佛一去不返了。
我突然很想哭。
死死拖着舒舒的手,舒舒还像那时候一样,回身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拍着我颤抖的肩膀。我能感觉到她温热的鼻息,还是那样,充满着安定的力量。
眼圈红了,又因为这温暖,渐渐退潮。
零食。
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零食。
当我们从家乐福拎着大大小小N个口袋出来的时候,舒舒啃着手中的凤爪,辣的呲牙咧嘴。我捧着刚出炉的米糕,烫的左手换右手。
舒舒看着我狼狈的样子,我看着舒舒使劲的吸气。然后终于在人声嘈杂的超市门口哈哈的笑出了声。
俩乱没形象的人,没形象的笑闹着在大街上渐行渐远。
舒舒还是改不了她那个到谁家就爱翻箱倒柜的习惯。
把衣柜翻了个底朝天以后,又继续翻书柜,书柜翻完了终于轮到我家的冰箱了。话说,我家冰箱自从有修远达来收拾了以后,那叫一个井井有条。肉类、蔬菜、水果、零食,绝对该放哪儿放哪儿。加上平时我都以蔬菜为主,冰箱里总是放了三天量的蔬菜,够我慢慢吃的。这就是传说中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嘿,我说,你什么时候这么爱收拾了。”
“哪儿呀,这是修远达收拾的。”我啃着苹果,眼也没抬一下。
“我说呢,就你那树懒一样的毛病,怎么会弄这么干净。”
我顺手将手中的苹果核往那一扔,正中某人后脑勺。嗯嗯,不错,看来又有长进了。
舒舒嚷嚷着向我扑来,一时间什么靠垫、杂志满天飞。
我好不容易看起来整洁的小窝啊,又毁了!
舒舒气喘吁吁的倒在床上,“哎,箫箫,你真的和修远达好上了?”我抓起旁边的枕头放好,看着天花板上的橙色灯泡。
“舒舒,你说,我该不该难得糊涂一回呢?”
“嗯,你就是什么事都太较真了。其实,有时候别那么认真,人会活得自在点。”
侧过身,紧紧抱住舒舒。
其实,有你这样陪着,我就觉得什么都够了。
清晨第一缕阳光。
看着舒舒熟睡的脸,照耀在窗格上的丝丝光线。跳跃、绽放。
我换上一套咖色的套装。仔细的穿好丝袜,找出那双尘封已久的黑色高跟鞋。
那双,魏杰送我的高跟鞋。
纯黑,没有一丝杂质。金属质地的、纤细的后跟。一如从前一般闪亮、耀眼。
这是我和他的第一个纪念日时,他送我的礼物。
我从来没穿过,因为它太过纯净、太过纤细。我害怕,一不小心,就伤害了它。
鞋盒子里,还有他的字迹。
写着:“穿着它,陪我走到天荒地老。”
天荒地老!
那是哪里?
我从来不曾到达,你也从不曾带我去过。
我抱着这个鞋盒,彷佛回到那个遥远的时光。
工作还是要做的。
我应该告别那些年少的痴心妄想。
今天的精神格外灿烂。笑着和每一个人打招呼,笑着完成所有的工作。连看着丁老头也觉得他今天的地中海发型格外光亮。
还有什么可哀伤的?
现在的我,有可爱的朋友,有亲爱的爸妈,还有安稳的工作。可以说,我什么都有了,我本就不应该无病呻吟。
我和同事处的也不错,说不定,这里面还有我的白马王子,是唐僧也可以。丁老头虽然严格,可也没有刻意的给我穿小鞋。
诗诗时刻都在我身边,帮助我,陪着我。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修远达,你出差就出差了吧。
为什么要去你的母校?!
难得糊涂,难得糊涂。
舒舒说得对,我不应该凡事都那么较真。
她愿意爱上她的劫难,所以愿意低下头来。
有舍才有得。这是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