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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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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的问话,还是很让他感伤,但我能感觉的到他并没有很排斥我提到林雪,也并没有不愿意讲他们之间的事,或许是我的话题勾起了他们之间的回忆。
路晨仰起头一口气把半杯易拉罐的啤酒都倒进了嘴里,把空了的易拉罐握在了手里,一双乌黑的眼睛,闪动着亮光。
“你还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冬天,下很大的雪,很晚了我还没有回去,你冒着大雪出去找我,在路上我们碰见了,我却转身就走了,为此你说我的样子像极了一个跟踪犯。”
“我记得。”
“那天是林雪的生日,可我不能给她过生日,只能远远看着她,托人给她送去了鲜花和蛋糕,好似她自己都忘记了那天是她的生日,在收到鲜花和蛋糕后,她整个人都有些懵,或者那是一种害怕。”
“所以你那天是真的在跟踪人,而那个人就是林雪?她是我们学校的?”我后知后觉才感觉到,一连窜问了好几个问题。
“你为什么不能给她过生日?”我又问。
“因为她并不知道我和她在同一所大学,我也不能让她知道。”
我越听越糊涂,但还是忍着心中的疑惑,认真听着路晨给我讲述着他和林雪的故事。
我和林雪上初中的时候就认识了,上初二的时候,我作为插班生来到她所在的班级,或许是命运的安排,让我就坐在了她的前面,起初我对她并没有太多的好感,只是觉得她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女孩。”
说着说着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好似他看到了林雪似的,露出痴痴的傻笑。
或许从我一进门就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因为那是我出车祸刚恢复的第一年,我还拄着拐杖,当我拄着拐杖嘎达嘎达走进教室的时候,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也成为了最另类的一个,再加上我性格有些内向孤僻,导致我来到初二三班整整两个月了,我都没有交到朋友,别人也不会主动邀请我参加一些活动,他们甚至害怕我,都离我很远。
那个时候的课堂小练,无论是英语课还是物理课还是生物课,我都没有伙伴,或许是因为成绩好的缘故,只有老师都很关注我,照顾我,帮我特意安排我旁边的一个叫叶子欣的女同学,和我组小组,但是我能看的出来,那个女生是极其不愿意的,她先是和别人练完,剩下一两分钟的时间,来应付老师交给她的差事,我们在练习中,她的英语语速极其的快,看得出来她是个口语很好的女生。在我没有来到这个班级以前,她一直都是这个班的第一名,也是我们年级的第一名,对于任何人她都很高姿态,每当有人问她题的时候,她都会要求对方坐到我的位置上,因为我就坐在她旁边,那是最合适的位置。我只能勉为其难坐到了林雪旁边的空位置上,这也是经常发生的事,我或许已经习惯坐在她旁边了。林雪的同桌是我们班的体育代表,每节课下了他都会去打篮球,课间十分钟基本上都不在位置上,我坐着也就格外的自在了,不用再担心有谁会叫我起来。
起初,她对于我坐在她旁边的位置还有些惊讶,抬头看看前面的位置时,她明显知道了缘由,就不觉得奇怪了。
林雪长得很漂亮,她的样子清丽脱俗,带着一些清冷,但她的性格并不像她的样貌那样清冷,她很爱闹,也很爱笑,性格很阳光开朗,她学习成绩在当时也是名列前茅的,但她从没有叶子欣那般趾高气昂,居高临下的感觉,她为人很和气,总是笑嘻嘻的,因此她身边的朋友很多,追求她的男生也很多。对于她这样性格的女孩我那时应该是喜欢的,可或许是因为她身边太多的异性追求者,也让我对这类女生画上了休止符,不是很喜欢,因为在我看来有众多异性追求者的女生,她们一定会利用她们光鲜亮丽的美貌从男生那里得到些什么,之后可能还会堂而皇之的炫耀一番。
记忆中那是秋天的一个下午,因为我独有的特权,总是可以选择不上体育课,班级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我站在窗边,看着热火朝天的操场,丝毫没有在意身后走近的人。没错,那正是林雪和她的闺蜜花林,是我们班上的另一个女生。她们想要从后面拍我,但我恰巧就转身了,她一幅惊呆了的模样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好笑极了。那应该是我们第一次正式讲话。
“还以为你不会知道呢?”林雪一副古灵精怪带着遗憾的口气说道。
“就属你幼稚了,换谁都会有感觉的。”花林一早就已经坐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对于林雪的举动,她一脸的无奈。
原以为我们就会保持沉默,等待着这趟体育课结束。但是林雪和花林两个人有说有笑玩的不亦乐乎,在教室里打打闹闹,吵得人不得安宁,她们一会儿在黑板上写写画画,一会儿竟然模仿老师站在讲台上讲课,甚至把我囊括在她们的游戏名单中,在不经意间叫起了我的名字,打断我看书的思绪。一会儿,又坐在一起谈论起了娱乐八卦,一会儿又走到窗户前谈论起了操场上的人,她们的窃窃私语总是会让人不自觉往她们所在的方向看去。
就当我低头认真阅读着聚斯金德写的香水一书的时候,一阵洗发水清香的香气,萦绕在我的鼻尖,那丝丝的香味带着水蜜桃的甜蜜还有栀子花沁人心田的清新,很是好闻。我转过脸看到林雪弯着腰倾着身子,低头看着我面前瘫开着的书。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看着一个女孩子的脸,她白皙透亮的皮肤上细绒绒闪着白光的汗毛,都让我尽收眼底,她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一动不动盯着我桌上的书,没一会儿她的眼睛就笑了,晶亮亮的一双弯眼睛很是吸引人,一行亮灿灿的白牙露在外面。
“这是聚斯金德的香水吗?”她并没有看向我,目光始终停在我放在桌上的书上,突然问。
我没想到她会知道这本书,因为这本小说在初中阶段,不是课本要求阅读的小说读物,况且它的内容描写,也不太适合初中生阅读,一般的初中生是不太知道,也不一定会深刻读懂这本书的内容,但是那个时候林雪就已经知道了。我后来才知道,她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她甚至以收集阅读小说读物为乐趣。这里就有一间一间卧室专门被她整理出来作为了书房,里面摆满了她的书,每天总有一段时间她是会呆在书房不出来的,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会那么喜欢读书,她说读书可以让她平静安宁,让她可以脱离这个现实的世界,遨游在一个充满自由的世界中,那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世界。
可是在当时我并不知道她是真的喜欢读书,并且误会了她。
当她问完我所看的书籍之后,就凑到了花林耳边小声说话,但她们就在我旁边,即使很小的声音,但是我听得很清楚。
林雪很兴奋地和花林讲述着我桌上的书,她想看,但不知怎么张口和我借,想拜托花林向我借书,但花林一口就否决了,而且他们还拿我借与不借来打赌,而他们的赌注就是让一个我早有耳闻的学校风云人物请客吃饭,我那个时候并不知道史永萧这个人,只是在班级里总能听见这个名字。也是那一次我才知道了林雪和史永萧之间有着莫名的关系,是一种暧昧的关系,只是他们的关系其他人并不知道,只有花林知道,而我也是在那节体育课才知道。
林雪在花林的怂恿下向我张口借书了,但是我一口就否决了她,并没有借给她,她输了,我却很开心,我好像在看笑话一样,很想回头看一看林雪当时的囧样,但是我还是忍住了,哪怕她质问我为什么不借给她的时候,我都是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十足的不给面子,让林雪在花林面前跌破了脸。我们第一次的交谈就是以这样一种莫名其妙的讨厌结束了。
我原以为林雪是一个很记仇的人,会想办法报复我,甚至是不会主动再和我搭茬了,但是我错了,我全然误会了她。
自那一次,我们确实再也没有主动说话,但一次英语课的口语小练,我又像平时一样,低头呆坐在那儿,在我没有主动寻求别人帮助的时候,是不会有一个人主动要求和我练习的,因为我孤僻的性格已经成为了我们班上的怪人,他们私底下也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无脸怪。再加上我周边都坐着成绩好的学生,他们更加没有理由去放低姿态,央求我和他们练习,整整半节课的英语课,我就像是一座孤岛,安静的漂在海上,无人问津。
或许是林雪实在看不下眼了,她用笔很用力地捅我,问我需不需要练习口语,没等我说话,她就已经开始了,她的口语很好,字正腔圆,每个音发的极其的准确,我也毫不示弱,一口流利的英语讲出来以后,她的脸上竟然显出一丝惊喜。
她并没有说太多的话,或许是她还记得我上次对她的吝啬,练习完之后并没有和我说其他的话,变得有些冷漠,和我那天所认识的那个嘻嘻哈哈的女孩简直是截然两个人。可是自那一次的口语练习之后,每次的课堂小练,她都会主动找我,和我组成搭档,她可能是在可怜我吧,看我孤苦无依一个人独坐在那里,才愿意和我练习。
但事后,班主任的一次外出谈话,才让我知道,那都是我的自作多情,是班主任良苦用心,特意安排了林雪帮助我应对每一次的随堂小练,自那次的谈话以后,我面对林雪的目光时,总是情不自禁的闪躲,心中充满了羞耻感,但是林雪不知道,我也不能让她知道。每次的随堂小练,她都像往常一样,用笔捅我,我也习惯性地转过身,却不敢看向她,目光始终停在书本上。
就是这样我们除了随堂小练,没有说过多余的话。一天的早上,我把香水那本小说放在了她的课桌上,在不知名的一页里,我写下了我的第一个谢谢,但那本书再次回到我手里的时候,我发现那两个字早已没有了痕迹,被擦掉了,只剩下没有颜色的痕迹,永远被镌刻在那一页。
或许从那个时候,她就已经住进了我的心,只是我不太知道而已,还傻傻的以为那是自己的自尊心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