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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言初悠哉悠哉从宋九如的车里下来,然后被宋九如抱进办公室的时候,尸检报告已经出来了,沈玉茗早就带人去抓嫌疑人去了。
      大家对宋九如公主抱言初这一举动表示十分震惊,当然……情绪最严重的当属痴迷小粉丝——百晓生。
      痴迷长腿欧巴的小粉丝——百晓生已经对宋九如厌恶到差点脱下西装和他拼拳头了呢!
      言初一脸的平淡,甚至有点想睡觉。直到宋九如把他放到自己的办公椅上,才稍微打起了点精神。
      小粉丝气的牙痒痒,刚要来找宋九如理论,就见他撸起袖子,骂道:“你丫的!老子信了你的邪!”
      言初表示很无辜,道:“我怎么了?”
      宋九如把百晓生拉过来,道:“你评评理,你见过一个法医整天不务正业走两步就喊累,坐个车还嫌车小!我好歹买的名牌车,你以为是大众啊!”
      小粉丝表示一脸懵,言初却自然接了宋九如的话:“你说我累了你背我的。”
      宋九如捂着半张脸,叹了口气,道:“我对这个世界曾经是多么的憧憬!可现在,我居然沦落到被人耍的团团转,自己还要专门开车送他!”
      言初边听着宋九如发牢骚边伴着刚到的鳗鱼饭,听完这话直接把叉子丢到一边,看着宋九如平淡道:“宋队长,您自己多重我多重您心里没数?”
      百晓生立马道:“那是!我偶像可是一米八的个子一米二的大长腿!整个人往那一站就是个神仙下凡!一百二十斤都没有的体重,不过躺了五年这点体重确实合理,怎么样?怕了吧?我偶像这腿,那叫一个长,细,白!我偶像这腰,那叫一个夺命弯刀!我偶像这臀……”
      宋九如直接踹了一脚百晓生,又把他拎出了办公室。
      言初倒是觉得没什么,他原来还没躺着的时候,别人说的比百晓生说的还严重呢!什么说法都有,更何况他小时候没长开那会,还有小男生拿他当小姑娘喜欢过他,这算什么?
      不过躺了五年……只有一百一十三斤,好像确实是瘦了点。
      想着,言初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大长腿,伸手在大腿上掐了一把,又抬头看了看站在自己面前的宋九如,突然觉得心里不平衡了。
      宋九如面对言初赤裸裸的目光,随手抽了一本文件夹挡住要害,以免被言初出手的时候误伤,他还是要娶妻生子的!
      言初把目光移回来,又看了看桌上已经拌好的鳗鱼饭,丢下筷子就走了。
      宋九如看着言初上楼的背影,那背影虽然清瘦,但是气质还是在的——不近人情和微微的愤怒。
      他道:“不吃给我啊。”
      下午3:50
      百晓生把尸检报告一并拿给言初,然后在思想上打起了小差。
      “偶像,你要不吃点吧,你中午不吃饭不难受啊?你看宋九如那个老王八蛋,他吃的比猪还多!”
      言初把尸检报告合上,道:“结果多年的办公练就了一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
      百晓生点点头,道:“其实我也挺有料的,你要不看看?而是我觉得啊,你要是没躺那五年,指不定比那个王八蛋还厉害呢!”
      言初:“不会。”
      “为什么?”
      “我的上班时间是不会超过五小时的。”
      百晓生投来羡慕的眼光。
      言初学着宋九如叹了口气,道:“可现在给你六个小时你都没把尸体弄明白,我怎么下班?”
      百晓生哭诉道:“我已经是尽我最大的努力了,我从死者腋下提取的衣服碎片就是普通的地摊货,典型的家庭妇女,该验的也都验了,这俩关系是母子关系,可死亡时间差了快120个小时!也就是巨人观形成的最长时间,这么多天,我真的想不出来这个变态还会留下什么痕迹啊!”
      言初道:“这是宋队干的事,你的事就是负责尸检,提供证据。”
      “我也想啊!”百晓生又看了一眼尸检报告,道:“但是目前还有一个疑点,这小孩的脚底干净,根据DAN样本我确定了这孩子的基本信息,但是在一个什么都有的垃圾堆里,他的脚底是怎么做到这么干净的?穿鞋也得染上点东西,更何况他没穿鞋。”
      “没穿鞋?”言初又确认了一遍。
      百晓生摇摇头,道:“从尸体送过来的时候我就在看他脚,没穿鞋。”
      言初的神情里有那么一丝惊讶。
      百晓生连忙解释道:“我不是变态!我只是觉得这很奇怪,而是从他的脚踝开始就有条特别明显的分界线将身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已经成为‘巨人观’,另一部分就是干净的脚底。”
      言初又看了眼尸检报告,没过几秒就拿起手机走了。
      “诶?偶像!你去哪?”百晓生喊着,连忙追了出去。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百晓生愿意没有志向!
      他到的时候,言初已经穿着白大褂上了宋九如的豪车了。
      格林天城,世纪小区。
      言初慢悠悠的走在宋九如身后,宋九如也不催他,毕竟刚醒了没两天的人,能强撑着走路上楼梯已经是后福了。
      两人刚进门,就听到一阵猫叫和几声狗叫。
      喜欢手术刀的白衣天使坐在小沙发上选了个舒服的位置,居高临下的和阳台上的猫对视,期间还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狗窝里的五只小狗。
      “说说吧,你为什么认为这是情杀?”
      宋九如给他倒了杯水,才坐到沙发上,姿势嚣张,浑身透露着正主的气息。
      言初把目光移到宋九如身上,“不为什么,直觉。”语气淡然自若,足够让人的心理防线崩塌。
      宋九如道:“你是女人?我记得我妈的直觉就很准,次次我爸藏钱她都是看直觉找到的。”
      言初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道:“那个女的,凶手为什么要在一个人死后选择焚尸?不同于其他的是,焚尸过程只进行了一半?”
      半晌,宋九如才到:“掩盖某种证据?焚尸过程只进行了一半恐怕说明不了什么,要么就是凶手对这个女的存在感情不愿意烧毁,要么就是他想掩盖的证据已经销毁所以他出于恐惧保存了尸体。”
      五只小狗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其中一只全白的小狗跌跌撞撞的跑到言初脚边,抬手抓了抓他的裤腿,言初把小狗抱起来揉了揉。
      他道:“有没有可能,他在焚尸的过程中发现有人所以把火扑灭?”
      宋九如道:“不会,凶手心理素质很高,但是即便是这样,他也不会选择在白天抛尸,毕竟白天什么人都会出现,所以他只能在晚上进行抛尸过程,大山里晚上黑灯瞎火的,突然见到人然后把火扑灭这个过程需要的时间不长不短,如果火势正旺的时候把火扑灭,可能会适得其反。”
      在言初怀里的小狗突然叫了一声,仿佛是对宋九如的观点表示赞同。
      言初轻笑,问道:“几个月了?”
      “还没一个月呢,二十三天吧。”说着,宋九如从抽屉里拿了牛奶倒在纸杯里,亲自弯下腰来喂,“楼下流浪狗生的,前几天大的死了,我看着没人要就抱回来了,反正会自己喝奶了。”
      言初低头看了看怀里正在喝着牛奶的小狗,从他这个角度,只看得见宋九如的后脑勺,不知道怎么的,他突然觉得这个画面,就是他想要的岁月静好。
      和客厅打通的阳台上,小猫还在猫妈妈怀里叫唤,另一窝的五只小白狗已经摇摇晃晃的在客厅里走了,言初怀里抱的那只意外的乖巧,宋九如端着纸杯弯下腰耐心的喂它喝,好像一切都静止了,在这个喧闹的城市里,原来这就是言初向往的,岁月静好的生活!
      可是为什么是跟宋九如?
      半小杯牛奶已经被小狗喝完,剩下没照顾到的四只小狗全在言初腿边叫唤,像是在打抱不平。
      宋九如一边抱两个的把四只小狗抱回了窝,找了个发点的狗盆倒满了牛奶就没管了,站起身回头看的时候,喜欢拿手术刀的“白衣天使”轻抚着怀里恹恹欲睡的小狗,满眼都是爱,他突然觉得,娶个言初回家也值了!
      “我不能排除凶手是个严重的心理变态,他想烧毁的还有可能是一样东西,而是文山市这种地方,城市倒是发展的快,偏远地区直接就是晚清啊!”宋九如说着又挪回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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