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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圣诞还没过完,新年的钟声便又敲响,人们还没从蛋奶酒的微醺里回过神来,便又酩酊大醉在庆祝的香槟中。但这欢乐的景象不属于榆林区,圣路易斯最大的贫民窟。

      十七岁的富兰克林就出生在这个拉丁裔和黑人混杂的地方。他是个混血儿,失业的酒鬼父亲是从墨西哥偷渡过来的拉丁裔,叫塞萨尔·维阿潘多(Cesar Vialpando),大家都叫他老塞,母亲是白人,但他从没见过这个女人,父亲也很少提起,只告诉富兰克林他老妈是个站街女,他不是爱情的结晶,而是十美元的漏洞,没错,漏洞,因为没钱买贵的,所以套套漏了。

      这是富兰克林和众多生活在这里不幸少年一样的不幸,老爹常年酗酒,喝醉了就大发酒疯,把本来就拥挤简陋的屋子砸个稀巴烂。桌子永远是缺角的,水泥地板也总是坑坑洼洼,橱柜里的玻璃器皿在经年累月的摧残中也被换成了塑料制品。

      好在老爹从不打他,不像隔壁的老麦克,只要喝醉就把儿子洛克当出气筒。富兰克林觉得有时老麦其实并没有喝醉,他只是需要把对十年前抛家弃子的老婆的气发泄出来,洛克就成了靶子。

      黑人小孩洛克·埃弗斯是富兰克林的邻居、同学兼死党,和他的老爹麦克,祖母阿曼达生活在在一起。埃弗斯一家在榆林区算是条件好的,老麦在橡树街尾有一家叫橙林的汽修店。祖母阿曼达年轻的时候在理发店工作,哪怕现在上了年纪,也时常会去店里帮忙。

      除此之外,富兰克林还有一个比他大八岁的混混兄弟安东尼奥·维阿潘多(Antonio Vialpando)。和小富不一样的是,安东是纯正的拉丁裔,也就是说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至于安东的母亲是谁,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小富问过很多次,可是安东自己也记不清,只告诉富兰克林自己的老妈应该是个辣妹,因为安东出色的外表说明了一切。

      对小富来说,安东的角色不只是一个兄弟那么简单,他是小富的知心朋友,是他的老师,也是他的保镖。在榆林区,安东也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身材壮硕,浓眉大眼,浑身充满了拉丁人特有的性感气息和痞子味道,跟他不足月的混血弟弟一比,安东简直就是烤焦了的阿波罗,是个真正的拉丁男人。因此,总有多嘴的街坊说富兰克林是老塞收养的,更有难听的说他是老塞拐骗的。

      这所有的街头传闻,富兰克林都是知道的,但是他不在乎,因为安东的拳头很硬实,如果有人让他伤心,安东就让别人实打实的“伤心”,而他要干的就是事后屁颠屁颠的帮安东“收尸”和清理现场。

      日子本来可以一直这样过,白天上上学,晚上和安东混混街,周末叫上洛克去超市偷零食,平时再老塞打打嘴仗。他和老麦说好了,中学毕业就去他的汽修店上班。然后再遇上个漂亮姑娘,生三个小孩。胸无大志富兰克林还没成年就已经规划好了未来。

      只可惜,就像阿曼达跟他讲的,天有不测风云。

      “上一秒你老公还在和人吵架,下一秒他就被枪杀了,活着的时候就要尽情享受人生!”阿曼达经常这样告诫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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