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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就是遇见你顺便喜欢你。

      沈逐鹿在那三个月里仿佛度日如年,他每天会买两份饭,还会买各种小礼物放到路铭之的房间里,路铭之这个被喜欢的人却迟迟不归。

      就在沈逐鹿那天在桌上自己吃饭的时候,家里的门响了。

      那是初秋了了,路铭之踩着飘零的叶子回来了,小区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花草树木都显得萧瑟凄凉。一进家门,就看到沈逐鹿自己在桌上撑着下巴,桌上的饭也没有吃,但是桌子上总是备着两个碗,两双筷子。

      回家,无非是为了一碗热腾腾的饭和在家里等你的人。

      沈逐鹿听到声音,立马回过神来,他激动的站起来,像是一个找到家人的孩子:“豆子,你可算回来了。”

      沈逐鹿慌忙地走过去,当他靠近的时候又变得束手束脚,只是玄关处,笑着说:“我从快餐厅买了饭,一起吃吧。”

      路铭之这次因为受伤给他了一周的假期,他的伤不严重,但是那个人却有所戒备,也许是发现了什么,也许是自己多想了。不过哪一种都对他接下来的形势不利,他背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近期以来日夜奔波让他脸色难看,眼睛布满红血丝,眼圈乌青,总之他很累。

      累得不想说话,不想吃饭,只想倒头就睡。可他看到沈逐鹿,看到桌上的饭还是打算坐下来和这个人一起吃饭。

      沈逐鹿今天超乎往常的热络让路铭之都怀疑他变了个人,但是路铭之并没放在心上,他觉得大概是因为久别重逢吧。

      路铭之在家里休息了两天,精神头又回来了。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早早起来去厨房准备早餐,然后中餐晚餐。而沈逐鹿那点久别重逢的惜惜相逢却还未消去。

      路铭之察觉到这个平日里吊儿郎当的家伙,对自己比以前要上心,他每天都会拉着自己去摆摊,然后在厨房里叭叭个不停,话变得越来越多,还像个小尾巴一样黏着自己。

      他很不适应,后来他又发现沈逐鹿买了一个大花瓶,然后每天下班都会带来一枝花。花的品种从未改变,他总会带来一些奇怪的小礼物,大概是从礼品店的买的。

      沈逐鹿从最初八爪鱼一样缠着他睡,现在也愈发肆无忌惮,直接把脸贴在他的脖颈那里,他全然不在乎这样的姿势有多别扭。

      如果沈逐鹿是一个小宠物,那大概身后的尾巴一直在摇,在向自己示好。

      可是路铭之不需要这样的示好,他甚至有点郁闷。

      那天沈逐鹿照常拉着他去摆摊,他们两个人一起坐在天桥上。路铭之个子高,小板凳都无法撑起一张腿,他不得不蜷着腿,而沈逐鹿还像个大型挂架一样贴在他身上,别人看不出来,但是他能感觉到,沈逐鹿几乎恨不得挤进他怀里。

      那时候天气凉,衣服都厚了,可是沈逐鹿不经意地蹭在他身上,他就觉得体温仿佛也留在了他身上,他觉得空气都仿佛变得黏腻。

      沈逐鹿那天下午状似不在意地问道:“你知道同性恋吗?”

      路铭之:“知道。”

      沈逐鹿心中窃喜,继而问:“那你喜欢男人吗?”

      这像是一个定时炸弹突然引爆了,接连几天的不在意,困惑都如同街上的尘灰暴露在灼灼阳光下,暴露在他的视野里。他怦怦有力的心跳仿佛也慢了半拍,他大概知道沈逐鹿明显示好的原因,他盯着沈逐鹿那双没有神韵的眼睛,却觉得这眼睛已经看到了他心底。

      可他还是不愿意将心里的东西揭露出来:“不喜欢。”

      除了你以外,沈逐鹿。

      沈逐鹿心里颇为遗憾,他们谁也没有在说话,彼此各怀心事,安静地度过了这个短暂地午后。

      自那天起,路铭之开始疏远沈逐鹿,沈逐鹿最初不在意,后来这种感觉越发清晰。沈逐鹿那些堆叠的礼物送不出去了,沈逐鹿不愿意放弃,他对于喜欢的东西并不像对别的东西一样,可他又一边矛盾着,人家不喜欢男的,自己上赶着凑不就是贱吗?

      他二十多年沉稳的心跳突然因为一个人有了新的韵律,让他放弃,又怎么可能呢?

      路铭之不收他那些小礼物,并请求沈逐鹿回自己房间睡觉,倒不是请求,而是要求。

      沈逐鹿最初的炽热被这一盆冷水浇得顿时熄了不少,但还是残存着火苗,火苗终有一天还是会再燃起。

      他还是会照样去卖花,把买来的花放在花瓶里,每天早晨还要特意摆弄一番。路铭之当初问他这花是什么花,他却不告诉路铭之,路铭之看着花瓶里那一束花也摸不准沈逐鹿到底在想什么。

      路铭之喜欢沈逐鹿,喜欢了四年,喜欢那间画室里的沈逐鹿,喜欢天桥上卖画的沈逐鹿。他的喜欢从四年前难以言明的微妙感觉到如今沉淀成了一种芳醇的爱。他可以去守着这个人,甚至在楼底下偷偷地注视这个人,也可以悄悄地为他提供帮助,总之自己能帮助的,自己都可以义无反顾地去提供一份帮助。

      但他就是不允许这个人为自己做出任何一丁点牺牲。

      他一个走钢丝的人,没必要带着别人去如履薄冰。他认为这个世界上好的东西自己仰慕的东西就应该一直好下去,不需要自己这种满身血腥,甚至有一天会半身踏进阎王殿的人来靠近。

      他的爱掩藏在泥土里,永远不敢见天日,即使是春风化雨的温柔和骄阳似火的碰触也难以让他这颗顽石出土,不过,这颗顽石又早在地底下扎根。

      当这个人想要去触碰的时候,他会快刀斩乱麻,冷漠却又慈悲:“别再做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了,我不喜欢男人。”

      他们两人一同坐在桌子上,上面的汤是沈逐鹿想念许久的红豆汤,沈逐鹿听到这句话夹菜的手停住了,微微颤抖起来。所以路铭之早就知道了,他看出来自己示好的目的。沈逐鹿设想过无数次拒绝的情景,唯独没有想到是在饭桌上。

      没有想到是在他想了许久打算同这个人说出自己的心意的时候,他为此在天桥上脑残一样练习了好多遍,怎样显得含蓄又可以理解,他最后果断觉得就应该说“你给我做一辈子的红豆汤吧。”

      现如今,他心里酝酿好的话全都被这短短几个字给打得片甲不留,他拿着筷子的手攥紧,然后用自以为很自然的声音“嗯”了一声。

      这顿饭吃得少了沈逐鹿各种调侃和撩拨,少了路铭之支支吾吾闷头扒饭,空气中仿佛都掺杂着悲伤的味道。沈逐鹿那天没有神韵的眼睛在低头扒饭的时候也悄悄红了起来,他见着喜欢的人会毫不顾忌地靠近,他没有路铭之那沉淀了四年的隐忍,他会因此而感到伤心,落寞,甚至是觉得自己在这种无声的追爱中尊严扫地。

      他在床上翻来覆去,他觉得自己玩完了,自己动荡的一场单方面恋情宣布告终。

      没想到这个拒绝只是一个开始,路铭之对于他的疏远越发加剧,路铭之除了做饭打扫卫生以外一整天也不会同自己说话超过两三句。空荡荡的客厅里只有娱乐节目的主持人在讲些令人捧腹的笑话,可是沈逐鹿笑不起来,他听着电视里传来的声音伴随着哄笑声,他连干巴巴的笑上一声都不再笑了。

      沈逐鹿攒够了钱,看中了一间门面房,他再也不愿意维持这种令人窒息的关系。他们最初的那点隔阂如今已经变成了一道深沟阔洋。沈逐鹿打算搬走了,他想自己生活又不是不可以,除了每晚不改变的失眠和白天偶尔的心不在焉,没什么其他不适。所以,趁早离开吧,别再待在这里掉份儿了。

      沈逐鹿那天回家又带来了酒,再怎么说散伙饭还是要吃的。他提前给房东打了一通电话,让他明天来家里把房租收走。

      沈逐鹿:“豆子,我明天打算搬走,今天咱们再一起喝一次酒吧。以后就算搬走了,咱们还是朋友。到时候你有事需要帮忙,尽管找我。”

      放弃一个喜欢的人,一瞬间如释重负,只是一瞬间。

      路铭之默不作声地把菜端了上来,他看着坐在椅子上的沈逐鹿,看着那个大半张脸都遮进头发里的家伙,苍白的脸没有表情。他好想冲上去说喜欢他,但理智那根绷紧的弦不允许。

      母亲和他就是个例子,当年因为父亲整日担惊受怕,后来父亲尸骨无存,母亲得知消息就疯了,在精神病院中过完了一生。

      他过得战战兢兢,今日难以思明日,怎么能再牵扯别人呢?

      他想着就坐下看着杯中的酒,两人都一言不发。

      沈逐鹿一杯一杯喝,喝完一瓶又再喝一瓶,他喝到最后就趴在桌上不动弹了。路铭之酒量好,没有醉,他看着沈逐鹿,苦笑了起来。他想着沈逐鹿对自己突如其来的喜欢大概就是一时新鲜,迟早会淡的,但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

      路铭之觉得自己能和他住在一个屋檐下,何其有幸。

      他这半年里已经将一生的幸福尝完了。

      钟表上的时间过得很快,路铭之移开贪恋地目光。他起身打算将这个人抱起来,送他回房间睡觉。

      当他伸出手揽住沈逐鹿的时候,沈逐鹿那双交叠的手突然抓住了他的双手,用力气强行摁住了路铭之,说话带着浓重的鼻音:“你不喜欢我,为什么总是对我好?”

      “你喝多了,去睡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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