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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罗修特x海王x你瞒我瞒 ...


  •   “我们结束吧。”

      普罗修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在涂口红,新买的这只唇釉果然好用又美貌,不愧是被各大杂志推荐的现象级产品,连我都是费了好大功夫才托人买到。

      对着镜子用手指将唇峰处的形状抹成一个小小的爱心,确认十分完美后,我才转过身,不紧不慢地问他:“为什么啊?”

      虽然面对这种堪称侮辱性的话语心平气和很难,但他好歹是我近期最满意的恋情对象,我也一直认为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固若金汤,他突然提出没有预警的分手让我很好奇我们的相处模式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此时此刻,刚说出过分发言的金发男人正靠在飘窗上抽烟。略带薄荷味的烟雾从打开了一条缝的窗口中飘出去,令我觉得是时候租个带阳台的房子了。

      “没什么。”他眯着眼睛看向底下的街道,“你不是找到了新的炮/友吗。”

      这句话的隐含意义是哪怕现在分手也不会影响我的生活。我听懂了,也因此十分生气。

      “不要岔开话题,问题的重点是我也有感情需求需要满足……况且租这个两居室的房子刚花了我不少钱,你干嘛不在我租之前说?”

      那只烟终于燃到尽头,我也得以从二手烟的地狱中解脱。但普罗修特并没有回答我的抱怨,导致我在瞪了他几分钟之后只好宣告妥协。

      “你这两天不是要出差吗,搬东西也要时间,分手的事情等你回来再说吧。”

      他随手把那只烟扔掉——我盯着它下落的轨迹,在内心祈祷不会有邻居过来敲门——然后走过来端详我镜子中的面容,好像有点漫不经心地问道:“如果我没回来呢?”

      -

      “没回来?”

      我的好友往摩卡里扔了第三块方糖,一边露出了叹为观止的表情:“这是什么渣男发言?臭男人果然靠不住……我帮你预约明天下午两点的搬家工人,让他见鬼去吧。”

      “麻烦你了。”我有些头痛,“你还是喝不惯咖啡的话我可以直接给你倒牛奶……”

      “不,我都二十二了,应该喝大人会喝的咖啡才对。”

      “……”

      我没忍心告诉她没有任何一位成熟的大人会喝加了三块方糖跟三枚奶精球的摩卡。我现在仍旧沉浸在她即使始终不能理解开放式关系但依旧帮我痛骂我男友的感动中,此刻她就算对我说要往咖啡里倒一整罐冰糖我都只会欣然应允。

      “不过啊,”她露出了有些迷茫的神色,“你们不是感情一直都挺稳定的吗?你不会被他发现了吧?”

      “发现什么?”我把方糖的盒子塞回柜子里,冲不知道在哪里的普罗修特翻了个白眼,“是那个大学生还是酒吧里那个帅哥?他泡的女人也不少,凭什么因为这个跟我提分手?”

      “不啊,我是说……”

      我的好友缓慢地伸出手指,将指尖对准了我额头上定住的红点。

      “……关于你是□□的这件事。”

      在话音落下的下一秒,子弹呼啸而来,我的眼前炸开一片血花。

      -

      “这个也太贵了……”

      上周五的此时此刻,我正毫无形象地扒在玻璃橱窗上面,认真端详着里面的一对指环。

      普罗修特在我身旁抽烟。街道的对面有一个年轻的流浪歌手,正在拨弄着尤克里里。他随着调子轻轻地哼唱,并没有回答我。

      我忍不住敲了敲玻璃:“倒是理理我啊。”

      或许是我的怒意终于传达给了他,又或许是因为尤克里里的声音停下了,普罗修特转过头来,看着我笑了。

      他手里的烟散发出白色的、暧昧的吐息,遮掩掉一半蓝色的眼睛。眼睛的主人含着一口呛人的烟雾,喂进我的肺里。

      然后唇齿相接间,我听见他模模糊糊地说:

      “……我们不会结婚的。”

      -

      “好久不见。”

      我轻声说。伴随着话音,我将枪口往他的口腔深处又送了一分。牙齿摩擦着金属的声音令人头皮发麻,而我眼前的这个男人浑身发抖,死死咬住了枪管。

      他身后的玻璃窗上倒映出我的脸。

      那或许已经不能被称作脸。因为我的头顶掀开,额头被贯穿,炸裂出一个巨大的空洞。半张残余的面皮挂在骨骼上,血液从伤口瀑布一般淌下,又一瞬间回流,慢慢填充起我干瘪的皮囊。

      这一枪时隔三年,终于射进我的额头。

      -

      我上一次谈恋爱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对方比我小两岁,还是个刚进大学的小孩。很烦人,总是摆着一副读书人的腔调,劝我回大学一起念书。偶尔还会在我兴味正浓时说要跟我结婚,十分扫兴。

      我说我是□□,你要跟我结婚,你疯了吧。

      然后他就会说,你退出组织吧莉多,等我大学毕业我们就去结婚。

      听得多了我甚至懒得骂他,男人总是喜欢一些烂俗的桥段,以为现实生活是电视剧,好像他说两句要结婚的空话我就会丢下一切跟他跑路一样。

      但生活有时候就是很烂俗。

      他最后一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一边骂他多嘴,一边将头埋下去,狠狠地咬了一口他的肩膀。

      就在我牙齿咬合的一瞬间,我听见砰的一声,他的身体一下子绷直了,血腥味轻飘飘地漫出来。

      他的手臂用力地环抱住我,搂住我颤抖的身体。

      我死死咬着他的肩膀,他的金发蹭到我的脸上,又痒,又麻,又痛。

      -

      “这个月的第几个?”

      在我费力拖动男人身体的时候,我的好友却在旁边围观,一颗一颗地往嘴里扔榛果。

      “第四个。”我说,“这是最后一个。”

      手下的肌肤奇异地干枯,像是披着层风干多年的死皮,握在手中令人觉得有些恶心。我凝视着他苍白的面容,他左眼黑洞洞的眼眶也回视着我。

      就在十几分钟前,我将滚烫的枪口一点点挤进他的眼眶,碾碎了里面的晶状体。连接的神经在高温下发出呲啦呲啦的响声,我单手捂着脸,控制不住地发抖,他的身体也在颤抖,喉咙里发出垂死一般的呜呜声。

      但我不会让他死的。

      我要让他一直活着。

      “结束了。”

      我抚摸着他死尸一般的脸颊。手腕上的伤口正在淌血,鲜血在半空中流转,如同交织的红绳,连接到他的心口。用枪管烫开的伤口又痛又痒,我却忍不住露出了微笑。

      “还有最后一次。从那不勒斯回来,我就退出□□。”

      距离我启程前往那不勒斯还有两个小时。

      我的最后一次任务,是去杀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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