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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漫无目的,不赶时间,是多么快乐的事啊 吉隆坡之夜 ...

  •   2010年1月,我在学校宿舍里和新加坡的一个放飞自我的野小孩儿聊MSN,说我快20岁了,想出去看看。这句话像拧开了对方的水龙头开关,我头一次听人那么绘声绘色和我描述东南亚何其的好,好吃好玩风情一流,实在很适合我这个即将20岁势在要放飞自我的野小孩儿一探究竟。

      我当时虽然人在香港读了一年多的书,却少有人跟我提起独自旅行的乐趣,我揣着暑假办的一本纯白的护照,趁着打闲工存了一点钱,吭哧吭哧二话不说,当晚就订了机票酒店青年旅舍,决定过两日就飞去吉隆坡和巴厘岛过20岁生日。

      我小时候常常被我爸骂说是个”说风就是雨“的小孩儿,这句话常出现在我想拥有一个刘海,晚上十点就要在我们附近砸开一家理发店剪刘海,也出现在我某个高三夜晚被TVB的剧情感动得昏了头,摸出诺基亚开始在凌晨翻查香港的大学录取流程,第三天,我已经把学校要求的申请材料发了出去,第五天,我穿着拖鞋吧唧吧唧地从书房一堆数学题里踱步出来,和我爸说,咱们要去趟深圳啊,我要去面试香港的大学。我爸差点没拿柚子皮砸过来,当时距离我们地震重灾区的板房高考,还不到20天。

      现在想想,我人生中的很多事情,如果不是借着这股”说风马上就要雨“的蓬勃激情,大概都会错过。虽然我从不认为”错过“是多么可惜的事情,毕竟你也不知道”错过“以后是不是有别的际遇插入这段时间缝隙——大学之后学到一个词叫”机会成本“,我以为这四个字很好总结了我的上述感受。但是,我没有错过(这是个执拗的谐音梗)。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刷机票和酒店的时候,情绪是很高涨的,因为所有画面都直指你要去度假,去放飞,去体验,去陌生的城市窥探一个和自己环境不一样的氛围。

      这事着实让我很兴奋,在出行之前,我只准备了一个书包容量的行李,无所畏惧,踏上马航的飞机。

      19岁踏入香港机场最具标志的“离境”大厅,再回来时,我可就是20岁的少年了。

      想想真让人开心。

      那时候马航还没有出现失联的航班新闻,被评为大概是全球top好几的航空公司,因为我的出行时间不热门,我独享了一整排空座位,然而给我留下好感最深,是马航的那不间断供应的美食,从正餐到热烤面包再到热烤马铃薯,中途还要送菠萝鸡肉小烤串,最后我摸着滚圆的肚皮斜躺在两张座椅上时,小姐姐端来梦龙和哈根达斯供我挑选。

      飞机餐太实在了,虽少了一分穷游的酸楚感,但我根本不担心晚上下了飞机会挨饿。不过,谨小慎微的我,最终还是把机上的小矿泉水揣进了背包里——以备落地东南亚的不时之需。

      马来西亚当时给中国护照72小时过境迁,只要出示过境的机票,可以在出入境海关口申请72小时过境签证,我查好了政策,只订了吉隆坡一晚,一边在茫茫人海里寻找过境签的去处,一边观摩又是世界top几的吉隆坡机场造型,边走边看,边看边赞叹,心情十分舒缓,脚步拖沓磨叽,和众多下飞机就步履急促的乘客们格格不入。

      填好了申请表,我的空白护照在申请窗口获得了首个印戳。

      我悠哉悠哉地顺着人潮去搭机场快线,很便宜,半小时就到了城里的游客中心。当晚我定了一间,不对,是一张青年旅舍的女生宿舍床位,据说从机场快线下来后打车10马币就能到。

      我倒也不着急去找的士站,在游客中心逛逛看看,顺便把从飞机上带出来的矿泉水小口小口喝掉,感觉已经学会了大人的那套——走哪儿都要带着点吃的喝的。特别没有正事,但在当下,我非常享受这种无所事事又很不着急的快乐。

      平时我们都着急忙慌,读书考试,工作结婚,特别是在香港,连扶手电梯和红绿灯都催人心慌,少有机会这么无所事事,这么留在当下,做放松到云朵里的自己。这大概是我热爱旅行的原因之一。

      鉴赏完了游客中心的明信片和冰箱贴,我才出来找的士,司机的英文好像一般,我把打印的预定地址拿给他看,他思索了好一会才把车开出去。

      好在吉隆坡当时的出租车是预先购票的,我上车前已经付掉了不会有浮动的10马币,我猜这也是司机有点浑水摸鱼的前兆。

      到底怎么个浑水摸鱼呢……司机把我放在了一条没什么人的街上,说实话我当时并未看见预定时人家说的那个很明显的青年旅社灯牌,但是苦于双方英文都不灵光,我还是顺着他胡乱比划的手指下了车,寄希望于他所指的方向就是我青年旅社所在之处。

      然而并不是。

      我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来来回回走了九遍,确定没有见到传说中的旅社大灯牌,对照着若有若无的沿街路牌,也找不到一个匹配的标示。

      此刻的我理应着急、慌张、生气、甚至在空无一人的夜晚空巷里,应该有点害怕?

      但是我完全没有。我被放飞的快乐,迷惑了心智。

      我依然沉浸在漫无目的游荡左右的舒适里,见前面有家711,我钻了进去,浏览了一下当地的报纸,最后买了一瓶矿泉水出来,继续毫无想法地张望左右。虽然内心渴望找到我的青年旅舍,但是身体停滞在原地不想作为。

      自动门从我背后打开,炎热地带惯有的冷热空气在我背后碰撞开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越过我走出来,他回头看看摇头晃脑不知去向的我,问道:“You seemed get lost.”

      我正愁找不到问路人,看他穿着老汉背心,长着和爷爷姥爷一样慈祥的亚洲老人脸,赶紧张口问:“Yes, Im looking for this place, you know it?”

      白马甲老大爷接过被手汗捏皱了的A4纸,像读报纸一样认真地看,思忖了一会,和我说应该在那个方向,叫我跟着他去。

      他指的那个方向,并非的士司机泛指的这个街区,而是要过街后,另外那一半的马路,若是依照我自己的路感,是绝不会涉足那么远的区域。我感觉老大爷很可信,稀里糊涂跟他走过去。

      路上他和我聊天,得知我从香港飞来,和我讲起粤语,说他是华侨,我用不标准的粤语回应,感觉这样讲起他的家乡话来,就更安全了几分。

      途中我们经过了一个大楼后门的垃圾堆,和无数电视电影里被打劫的楼后垃圾堆,是那么的相似,我只在快速经过那一带时,紧紧抓住了双肩包的两根背带。

      白背心的老大爷一边溜着粤语,一边带我找到了那个硕大的青年旅社灯牌,它就竖在这光秃秃大马路的中间,周身散发着橘黄色的光,三层楼那么高,显眼到无法忽视,如果的士司机开对了车,怎么会看不到呢。

      我一边在嘴上拼命感谢老大爷,和他握手鞠躬,另一边在心里咒骂不负责任的的士司机。

      老大爷穿着白背心,手捏报纸扬长而去,我在独自出行的异国他乡遇到了第一个善良的路人,这很重要,这奠定了我对外面世界好人比坏人多的想法(司机不算坏人,我最终原谅他工作不够细致认真,成不了大事),同时期,我决定也成为这样一个,善良的、能聊两句的、能为迷途之人指指正确道路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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