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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婢女好言相劝,沈妙外出钓鱼执法 ...
天色刚刚微亮,缥云在屋子的外间把热水烧好,门就被推开,冷风一灌,她反手就把房门给关上。
手里的活计没有停下,缥云把白粥给盛了出来,对着刚刚乘着冷风进来的沈妙笑道:“这热水我刚刚烧好,你赶紧洗一洗,把那东西给卸了,咱们好用饭。”
沈妙笑呵呵的把绑在腿上的沙袋卸了两个,热帕子洗了脸,顿时精神了许多,瞧见桌面上的东西,笑的嘴角都咧了上去:“看着比府里的要好?”
“那是自然,”缥云坐了下来,“太太虽说按时按量的把东西给了咱们,可里头的东西有多少是不能用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唉,可惜咱们就在这里住七天,要是多住几日就好了。”
沈妙也希望能在这里多停留几日,先不说这吃的东西是新鲜的,就是这庄子够大,她早上起来跑步也都能走远一点,不像在沈府,只能绕着她那个小院子跑圈,无聊得要死。
可惜这事不是她说了算。
沈妙抄起了筷子,给自己夹了一点咸菜:“你今日若是没事,咱们一块出去走走,我瞧着附近山上有片竹林,咱们挖一些冬笋,再跟张妈妈要点干肉,一起炖上,好好吃一顿。”
缥云忙劝道:“姑娘,我知你身上有些本事,可咱们云州府今日也是不太平的,还是少出去的好。”
“不太平?”
“正是,今年大旱,好多地方都有流民,咱们在天子脚下,自然也是少不了的。”缥云一面吃着,一面讲起来,“我表姐前两日去城西看亲戚,险些被贼人掳了去,现在街面上都让女眷少些走动。”
沈妙倒是有些不在意:“你说的是城里,这庄子上荒山野岭的,谁会跑到这里来讨生活,想来是无事的。”
缥云想要再劝,可她知道,眼前这位姑娘关在宅子里十来年,从未出过宅邸,眼下好容易能见见外面,岂不是可了劲的撒欢,她也不便搅了兴致。再者她刚刚说的也有几分道理,这讨生活都要去人多的地上,这庄子上人户也就五十来户,百十口人,又都穷,何必来这里。
“那也行,不过今日我答应了张妈妈帮她做一点活计,你且自己去就是。不过这路上还是小心些。”缥云下了桌子,从炕上的柜子里取了一件东西,那是一把牛皮包着的匕首,“这东西是我娘留的,你带着去防身,不然我不让你出门。”
这两年小院里就缥云跟沈妙两人,早就不分主仆,见着她这样正色,沈妙也只好收下了东西,忙应承着:“知道,我一定万分小心。”
缥云这才放下了心,只是她忍不住好奇的问:“姑娘,这天寒地冻的,你怎么非要去吃冬笋呢?咱们今晚上随便吃一些就是了。”
“还要招待客人嘛。”
沈妙没头没脑的留了这一句,缥云有些奇怪,她家姑娘会有客人?
难不成是附近的狐仙吗?
虽说这样想着,缥云也不会多问,两人便说起了其他,说笑之间,这顿饭就用完了。沈妙再把刚刚卸了的沙袋又绑在腿上,趁着天光一起,便是准备出门要去挖一些冬笋回来。
刚巧开了门,便看见张妈妈提着一只活鸡到了,正准备敲门来着,见着沈妙,忙笑道:“姑娘,你已经起了?”
“嗯,缥云,张妈妈来了。”
听见声音,缥云忙的走了过来,见着张妈妈,热切的道:“这么冷的天,妈妈出门做什么?快进来暖和暖和。”
沈妙把门给让开,张妈妈给她道了万福之后,才走了进去,那活鸡正咯咯的直叫唤,张妈妈眼瞧着就提不住了,沈妙便接了过来,放到了门口。
“今个是除夕,我一会就回带着小孙子就去女儿家过年,想着小姐跟缥云姑娘,所以送来一只活鸡,让你二位也好好过个年。”张妈妈笑意盈盈,“大小姐这是要出门?”
“正是呢,她嘴馋,非要用些冬笋,便要去山那边去挖一些回来。”缥云随口就答了,这几日她们受张妈妈的照拂,这新鲜的米面蔬菜,从来不曾短过,甚至是沈妙那种种看起来十分怪异的行为,她也没说什么。故而缥云便觉得这妈妈是个好人。
“这样啊,可这天寒地冻的,外头的冬笋不好挖,不过附近西面山上有一口热泉,那附近要好一些,也有笋,姑娘去哪里挖吧。”张妈妈拢了拢鬓角的头发,“那地方好找,直接往山里走,就成。”
“那就多谢妈妈了,”沈妙站在了门口,摩挲着手臂,似乎有些冷的样子。
“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去我女婿家了,两位就好生在家,看紧门户就是。这附近我都打了招呼,另外……”
“张妈妈放心,家里那些小事情,我一定帮您做完。”
“那就多谢了。”张妈妈笑着就走了,一路回头还叮嘱着要看好门户。
这院子本就不大,沈妙跟缥云看着张妈妈带着一个小包袱,抱上了自家的小孙子。
小孙子靠在他奶奶的肩头,一双眼睛滴溜溜的看着,手指伸进嘴里,不断的吸吮着,口水流了一肩头,张妈妈也没个反应,大步的走了就是。
沈妙若有所思,待这张妈妈离开远了,她回身对缥云笑着说:“那你就在家好好收着门户,我去拿锄头跟篮子,今晚上的年夜饭,可就靠你了。”
“行,我知道了!”
取了工具之后,沈妙就真的出门,去往了西面的那座据说有热泉的山,远远望去,的确郁郁葱葱的,像是有东西的样子。
为了方便,沈妙一身的短衣,把锄头放在肩头,篮子挂在上头,晃悠悠的走在田间小路上,不时的路过几处低矮的土房子,路边撒野的孩子,正好奇的看着她。
若不是这身上的衣裳,跟偶尔路过的人,她还真以为自己是在某处农家乐玩耍。
可她还是在心里……
一脚睡过去就到了这鬼地方,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已经是第一百六十五次这样咒骂,虽然她到这里,已经有二十年的光阴。
沈妙是魂穿到了这个名叫大顺的陌生朝代,一张开眼的时候,那就是自己这辈子身生母亲,胡氏的一张漂亮脸蛋。旁边还躺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皱皮猴子,那是她一胎双生的弟弟,现在大名叫做沈尚言,小名叫做庆哥。
那一下子,沈妙就哭了起来,让她放弃美好的电气时代,到这个什么都没有的封建社会,那就是给她一个皇帝都不要的。
可是除了哭,又有什么办法呢?
沈妙在连着哭了三天,连带着把身旁的弟弟也勾着哭了三天,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同时哭,把胡氏急的直冒火,心疼的直掉眼泪。
那时沈妙才收敛了起来,虽说她不能真的叫一个跟她岁数差不多大的女孩子为母亲,也不能让人家这样着急冒火不是,好歹给了她一条命。
可这一口怨气,却是怎么也出不了,于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就在这个大顺朝落地生根。
后来,她见到了长得还算不错的爹,家里的几个姨娘,丫鬟婆子一大堆。
处在统治阶级的她,并不需要担心饿死或者冻死的可能性,但是在沈妙长到五岁的时候,一个严重的事实摆在了她的面前。
作为诗书传家的沈家,女孩子是要缠脚的!
想着在互联网上看到了所谓三寸金莲,沈妙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所以在某一天的夜里,她偷偷从自己的寝室跑出来,趁着秋天正凉,泡起了宅院里池塘的冷水,然后趁着没人发现,悄悄的回去,如此泡了四五天。她的温度是越来越高,最终在某一天白天,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发起了高烧。
其实那件事,沈妙现在想起来都是十分的后怕,在这个没有特效药的时代,她身体又弱,这样折腾自己,要是嗝屁了怎么办?
可是一想到那样的三寸金莲,沈妙是宁可死了,也是不要的。
或许是上天给她的金手指,发挥了应该有的作用,沈妙在三天三夜的高烧之后,顺利醒了过来。
醒来之后的事情,那就不是沈妙能够决定的。
虽然装疯卖傻,把缠足这件事给躲了过去。可是她的母亲,为了她的病症心力交瘁,在她八岁的时候,就撒手人寰。
那一刻,沈妙是有后悔过的,她那个时候装疯卖傻,即使有心规劝胡氏,要放开心胸,不要太过劳累,甚至多去外面走动走动,也都被当做疯言疯语。
沈尚言还被禁止过来看她,实在是没有办法,她只能眼看着胡氏一天天的憔悴下去,最后断绝了生机。
沈妙上辈子就是个普通人,胡氏因她而死,她是难受的,甚至有想过要不要找个机会,再恢复神智,好好给胡氏守灵。
可是紧接着进门的小胡氏,彻底让她把这个念头给浇灭了。
那个披着漂亮人皮的美女蛇,她让沈妙彻底见识到了,宅斗到底是个什么事。
也让她彻底见识到了,在古代,无论你是女子,还是男子,是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其实都是一样的可怜。
所以她继续装疯卖傻,在沈府不起眼的角落,过了十来年。
除了按时送来的残羹冷炙,残破的衣裳,一点都不暖和的棉被。
沈妙的日子,还算是过得去。
甚至,她还有了缥云这个朋友。
沈妙站在山脚下,这座并没有名字的小山包,其实并不是算是特别的高,只是这地方连条被踩出来的路都没有,竹林的落叶几乎是把这地方都给铺满了。
走到了这里,天色已经是大亮,且阳光正好,把前几日那阴霾冷风给照了个一干二净,让人身上暖洋洋的。沈妙瞧了瞧这高度,又想了想,把自己腿上了沙包给卸了下来,放进了篮子里,顿时觉着身子轻了不少。
这也是她被关进那小院里头,才想出来了一个法子,虽然吃的跟不上,可锻炼也不能缺,否则一场风寒就把沈妙的小命给收了。
沈妙于是走走停停,在这枯叶堆里面找些正冒出小尖的地方,拨开了枯叶露出了笋尖,连着找了好几处,等篮子里头再也装不下的时候,她已经到了张妈妈所说的热泉边上了。
这地方只是个三米左右大小的池子,水面上正飘着热气,沈妙看着手指略微试了一试,温度不是很高,人也能直接下去。
沈妙看了看自己的手背,寒毛直刷刷的立在那里,于是默不作声的把装满了笋子的竹篮给放到一边,然后把锄头也丢开了。四处瞧着,看看还有人没有,确定无人,便脱了鞋子,放进去好好泡一泡。
只是刚一进去,沈妙的身后就响起了声响。
嘎吱
嘎吱
声音,一声比一声大。
有人在靠近她。
是的!金手指就是超能力—蜘蛛感应!!但是除了这个,还有一个哟,以后再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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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婢女好言相劝,沈妙外出钓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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