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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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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辈子没来过这种的地方。
虽然说“这辈子”,但统共也才十八年。这么说显得我幼稚,因此不好说出口。可小叔仿佛听见我心里话,扯着嘴角偏头对我笑,一股痞气从他的桃花眼里泄出来,看得我连退几步——
我真怕被他偷了魂。
我的怂样大概逗乐了他,胳膊一伸揽住我的肩:“怕老子啊?”
还没来得及辩解,乐队主唱走过来通知他上台。他把鼓槌和吊镲包递给小叔,顺便瞪了我一眼,阴阳怪气加上句:“新找的小情人?”
小叔竟然懒得解释,一手拎过包,一手从我的肩滑下去停在腰际,故意压低的声线害我苏了半边身子:“宝贝儿,到外面看叔叔表演,看完记得给叔叔送花儿。”
主唱看上去想把我撕了。
我的僵硬让小叔笑得直弯腰,他大发慈悲地松开我,挥手让我滚。在滚出去之前我忍不住回头。
我感觉有点完蛋。
小叔背对我走向前台,边走边把他身上的白t扯下来,露出了一身恰到好处的肌肉。紧绷的背部肌肉上纹着玛哈嘎拉神的线稿,而那条本该缠在玛哈嘎拉脖颈处的白蛇则抬起身子绕过他的肩膀——看不到蛇头在哪儿。
主唱向我呵道:“还不滚出去!”
小叔转身对我挑挑眉。
我连忙讨好地一笑,滚出了后台。
原来那蛇头纹在小叔右肩的锁骨上,正吐着信子咧开嘴,朝心脏的位置露出毒牙。
我叫萧仕风,萧家仕字辈中最大的男人。小叔叫萧谦和,萧家谦字辈里最小的男人。
所以他也就比我大十岁。
在这个字辈快被遗忘的年代里,我们萧家还遵守着家谱规则,可见家风之严。
小叔的大名从我九岁起便经常挂在我爹嘴里充当反面教材。只要我做错了什么,我爹便会骂道:“我看你以后要跟萧谦和一样,做个街头卖艺的乞丐!”
我也一直是这么以为的——玩乐队就是街头卖艺。
现在看来我错得离谱。
小叔坐在舞台最后面,酒吧的灯光让他忽隐忽现。他手里的鼓槌轻盈翻腾,可又以千钧之力击打鼓面。发出的鼓点声与心跳产生共鸣,浑身的血液如群马疾驰,一股股冲撞我的心房。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小叔,其实只能模糊看见个轮廓——因为来得太迟只能站在最外围——可我似乎仍能看清小叔脖颈上的汗珠滑下,挂在蛇牙尖上将落未落。
我记得我是个直男来着。
勉强记起性取向的我转移目光看向身边的妹子们。
她们都疯了,摇头晃脑地踩着节奏跳动,尖叫声都快盖过主唱。
我也忍不住开始蹦哒,什么烦心事都抛在脑后,目光再次回到小叔身上,只想跟着他的鼓点跳。
乐队退场时,“encore”的呼声几乎掀翻酒吧屋顶,我懵懵懂懂不知什么意思,却也胡乱跟着叫。于是退到后台的主唱又走回来和大家闲聊几句,最后说道:“那我再唱首写了一半的歌。”
他做了个手势,一束追光打在我身后。
那里是酒吧吧台。
乐队其他人不知什么时候坐在了那里,小叔拿着瓶小啤酒正和贝斯手吉他手碰着。
光打在他身上时他眯起了眼。
“我想送给你,谦和。”
吉他手和贝斯手的表情都变了,只小叔一人在笑。
人群躁动,有人吹起口哨。
我却觉得有些发寒。
后来我知道,小叔只要咧嘴笑,那就是生气了。而小叔一生气我就怂,不管他在气谁。
主唱唱完了半首情歌,他问小叔:“你愿意和我一起写完下半曲吗?”
“不愿意。”
这个干脆利落的回答让主唱噎了一下,他有些病态地叫嚷起来:“萧谦和,你为什么不能和我在一起?凭什么那些小贱人能上你的床?”
小叔站起来把酒瓶砸碎在地,沉着脸骂他:“老子他妈是不是给你脸了,沈琛。”
沈琛此人,是我见过最烦最恶心最想一巴掌拍死的人。明明爱得要死要活,吐出来的永远是恶言恶语,真实地阐述了“贱”字。
我被他烦得手痒,小叔只点头给我一句话:“往死里打,别打死就行。”
但他跟牛皮糖一样,永远黏在小叔身后,让“防止沈琛骚扰小叔”成了我往后岁月里最艰难的任务。
但这时候我还跟不上局面,只敢缩在一边看着。
贝斯手和吉他手拉着小叔的手臂,口里说的是:“我们揍他,你坐着消消气。”
站在我身侧的姑娘可能是沈琛的脑残粉,不要命地在这种情况下冲小叔发脾气:“你凭什么拒绝我们琛?他还给你写了歌!”
小叔转过头看她,神态近乎宠溺:“姑娘您多大了?说话怎么不过脑子呢?”
“你居然对一个女孩子这么讲话,不要脸!”
站在她身边的姑娘接了话:“你不想想你是怎么跟谦爷讲话的?”
两人越吵越激烈,居然直接开撕。我撤得不及时,被高跟鞋狠踩一脚眼泪都痛得飙出来。两位姑娘的同伴先开始还在劝架,后来直接撸袖子跟着干。加入的人越来越多,整个一酒吧混战。
我退着退着就到了小叔身侧。
小叔没管我,和沈琛隔着疯狂的人群对视一眼。
他咧嘴对沈琛一笑,张开双臂拍拍身边的吉他手贝斯手:“孩儿们,揍他!”
他们居然真的去了。
我正想着怎么带小叔跑路,小叔摊手问我要手机——他用我的手机报了警。
“对,就是长宁路的这个酒吧,有人打群架,吓死人了。”
“嗯,我知道,我在酒吧门口等你们来。”
“我的名字叫……”
小叔说着瞥了我一眼,我脱口而出:“萧仕风。”
“萧仕风。嗯,嗯,谢谢您了。”
挂了电话把手机递回来,还附赠一把钥匙。
“你到门口等着警察来,备完案去南湖花园别墅9栋。”
说完转身要走,脚步一顿又转回来,弯腰捡起地上的啤酒瓶瓶口,在手里颠了颠:“出了局子自己去医院,回来估计早上,我要吃虾仁馅的生煎,两份,不要醋不要辣椒。”
话音落下他手里的碎瓶口就飞了出去,正正好砸在沈琛的脑门上。
沈琛侧头阴恻恻盯我,头上的血顺着脸滑下来。
我慌得扭头找小叔,他人早不见了。
吉他手和贝斯手两个弱鸡被沈琛掀在地上,他直直穿过干架的人群向我走来,途中被误伤了好多次,脸上血流得更欢。
起先我被他揍了几拳,反应过来后就变成了我单方面殴打他——其实我学过泰拳。
这也是我离家出走的原因。
我老爹盼着我能接替他的位置,给我报了一堆财经大学。在报名截止的前半个小时我溜到网吧把第一志愿改成了体育大学——我想继续学拳——于是我成了萧家离经叛道的第二人,跟小叔一样,被扫地出门。
酒吧里的人都被带进局子,除了沈琛,他被送到医院了。一个肩章上印着颗四角星花儿的男人冷声问道:“谁是萧仕风?”
“我。”
他领着我进了审讯室,开头第一句却是问我:“你跟谦和什么关系。”
“他是我小叔。”
“行了,你走吧。”
我怔住了,心里怪道这也太轻松。抬头看看墙上的钟,才凌晨三点。
“还不走?”
“太早了,小叔让我给他带早餐,您要不再审一会儿?”
“那你去我办公室躺会儿,早上我跟你一起去。”
我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他,冷冰冰的样子,一身制服衬得他人模狗样。话没思量已然出口:“你也喜欢我小叔啊?”
“还有谁喜欢他?”他蹙眉看我,眼神如刀。
我乐了。
虽然今天头一次见小叔,但我已然明白了他的魅力。于是这问题简直跟“太阳会不会从东边升起”一样无聊。我反问他:“谁会不喜欢他?”
他脸更冷了。
“您办公室在哪?”我又问他。
他告诉我位置让我一人去,他还要接着审人。我到他办公室门口瞅了眼铭牌。原来这蠢货叫成安。我把他名字记住,直接开溜。
傻逼才带他去见小叔。
小叔不来警局肯定也是给这面部肌肉坏死的智障烦的。
事实证明我想的一点没错。
成安不仅表情冰性格也冰,还自带正气凛然,称得上一句高岭之花。小叔因打架被抓进局子时见了他一时惊为天人,忍不住口头撩了几句,这朵花就被小叔摘了。
小叔虽然是颜控,可喜新厌旧。更何况成安总摆出一副我本来是一个干净的人儿却被你碰脏了所以你一定要负责的智障姿态,小叔和他在一起没多久就把人甩了,并且摆明了再也不想见他。
明明嫌弃我小叔还觍着脸去贴,这人神经病吧。
顺便一提,沈琛也长得不赖。
由此可见,小叔的颜控属性给他带来了不少烂桃花,而他的对策就是用下一朵烂桃花对付上一朵烂桃花,制造修罗场后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当然,这方法是他遇到我之前用的。遇到我以后他只用伸手指着烂桃花对我说一个字:“打!”
那天晚上我找了间网吧,窝在沙发里看了几部黄片,又逛了一会儿论坛,明白了一个道理——其实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双性恋。
所以我喜欢我小叔,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