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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非梦 “梦里梦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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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抹夕阳残余的光芒照射着陈恪期的咖啡发色,顾子墨眼看着那阳光把他的头发染成了浅浅的金色,那脸上的绒毛的清晰可见。
世上人皆爱美色,就算他们互相之间隐含着些警惕,那他也不至于在心里贬低一个人,只会更重视他。
因为就事实数据来看,人嘛,都喜欢容颜好的,更别说还有一个好家世,好脑子。可如果余笙没有遭遇那些,他们如同余笙暑假回家说的那么好,他愿意退出,可是结果…
他不管当年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他小时候发誓,要保护她,不管她是否需要,在她快意时,或者失意时随侍左右就可以了。。
“这是我托一个朋友调出的民政部门的领养登记资料,你们来之前我已经看过了,好像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啊。”顾子墨手指敲着桌子,手指明显有着茧子。
“没有任何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吧。”余笙冷静的说道。
陈恪期补充说道:“我们去福利院的时候,那个吴院长有些问题,据我所知,她已经在那干了二十年,而且并不是什么特别富裕的机关,手上一个茧子都没有,而且基本说的很多话,都是在撒谎。”
顾子墨知道余笙的性格,如果不是真的有什么问题的话,她不会说来麻烦她,但对待陈恪期,他就没有那么好的脾气了。“你怎么知道她在撒谎呢?你有什么依据吗?”
陈恪期自然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不至于一句话就退后,“凭我关于微表情研究的论文发表在国际心理学权威杂志上,以及我看出你刚才说话的表情,有挑衅及不屑。”
顾子墨倒没想到陈恪期真的是这方面的专家,这放在刑侦方面的话,审案绝对是好帮手啊。这小子虽然一副小白脸样,但看他还有点本事儿嘛,“那你继续说。”
“以及她身上的衣服和首饰,虽然不是奢侈品牌,但那个材质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公务员可以消费的起的,更别说招待客人用的雨前龙井就更是好货色了,虽然她说因为是他老公老家产茶的缘故,但说这个的时候,我看出来她在撒谎。”
陈恪期有些悲哀的想到,如果是那时候的余笙,关于衣服的问题,她恐怕是早已经看出来了。毕竟伯父伯母什么都给她用最好的,衣服鞋子全是当季新品,穿都穿不完,可现在她已经失去了那种能力,或者说这些东西已经不在她的眼睛里。
余笙听的时候,眼睛闪过一缕光,她搜寻到了记忆中的吴院长,那原本已经发灰的记忆慢慢鲜艳起来,那条水红色的裙子的面料的确不是普通面料,那院长耳朵上的细碎耳钉也开始闪光起来。她吃惊于自己的迟钝,太久没穿过好衣裳,太久没去过商场,她已经失去了对品牌的鉴赏力,这对比起来,无疑是一个有些悲哀却又现实的事情。
顾子墨听到这里,倒是没多大反应,顶多是一个贪污什么的吧。
余笙看顾子墨的样子,便知道刑警大队长好像并没有把这个案子放在眼里,也不觉得有什么调查的必要。她只好强调道:“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事件,所有的孩子都是容貌十分出众的,年龄分配也好像很均匀,这在一个孤儿院是不合理的。聊天的女孩子说,她们有时候会被带到奇怪的地方,但时间有限,这句话还是写在纸上给我们的。她们对孤儿院都十分的害怕,可想而知孤儿院那些管理人员到底是怎么回事。”
顾子墨好歹也是破过很多大案的人,余笙现在说的话,倒是让他有了调查的兴趣,因为他已然闻到了犯罪的味道。“放心吧,最近局里没有什么大案子,我加班帮你查,不过这毕竟没有什么直接性的证据,还是先保密。”
余笙点了点头,“这我自然知道。”
顾子墨又转头看向对面的陈恪期,陈恪期看着他眼中的桀骜不驯,冷硬的回道:“知道了。”
顾子墨这才满意,“菜上来了,赶紧吃饭吧。余笙没什么你讨厌的菜。”
余笙甜甜的说道:“谢谢子墨哥了。”
陈恪期看着两人之间浮动的某些躁动的粉红泡泡,便想一个个给他戳破了去,看这桌上的菜,的确都是她喜欢的菜,好不容易看到一盘有蘑菇,边挑,边不动声色的说道:“余笙最不爱吃蘑菇,你这发小也当的不称职嘛。”
余笙一直沉默的嘴角,突然扯起了一副冷笑的弧度,对着陈恪期说道:“陈医生,我不是和你说过了,不要随意揣测别人的喜好。”
说完把陈恪期用公筷挑在盘子旁边的蘑菇夹了起来,喂到了嘴里。陈恪期再如何是微表情的专家,也看不到她的脸上有任何讨厌的表情,只有不屑是最明显的。
顾子墨看见余笙将那么多蘑菇吃了下去,也是极其惊讶的,那举动就像是在宣告些什么。他知道余笙最讨厌蘑菇,可回国之后,很多习惯都变了,以往蘑菇不能出现在桌子上的任何一盘菜里,可现在,已经能接受了,只不过也是能不吃就不吃,从没见过她这样子。
余笙吃的时候,吃的不是蘑菇,而是回忆,是屈辱,是罪恶。
她如果没心没肺,她留学的时候不用那么苦,父亲留下的钱足够她安安稳稳的毕业,只要不买奢侈品,什么花费都尽够了。更别说叔叔是他爸一手带着出来的,在她出国之后,也并没有不管不顾,可以说的上是把她当女儿在养。
可是她不愿意,她不能容忍自己如此。
公主可以落魄,却不能食其子民的血肉,公主可以屈辱,却不能丢弃傲骨。
陈恪期看到她脸上的屈辱,也无意继续触摸这个如今满身刺的公主殿下。
她高兴时,自然可以给你展示她的肚子,可她不允许时,她只会给你展示她身上的刺有多长多密,再告诉你这些刺扎到你的身上是有多疼。
这就是公主殿下的本性,肆意妄为,就算她披上再柔软的羊皮,也扮不成可爱的羊羔。
她有最骄傲的样子,她有最得意的事情。她让你帮她办事的时候,自然笑意盎然,可等你触碰到她的裙摆,她可以瞬间翻脸,把你判向极寒的冰狱。
顾子墨看两人如此针锋相对,心中快意,反而更加热情的招呼她们吃饭。
陈恪期自她说那最后一句话之后,再没开口说过话,匆忙吃饭,也是觉得味同嚼蜡,“我吃好了,我突然想起来,我还有事,先走了。”
顾子墨看着一阵风一样走了的人,也是有些好奇,按说陈恪期已经挺放下面子,讨好余笙了。
余笙看他出门,听见门帘的响动,发呆的眼神才转过来,说道:“我自行车还在他车后备箱。”说完追了出去。
可等出门,只见那凯迪拉克的车屁股淹没在人流之中,顾子墨站她旁边说道:“这小子真不地道,把你气生气了,还把你丢这。”
余笙:“调查,你尽心,我先回去了。”
顾子墨喊了一声:“老板,记账。”没听到回应直接就追了出去,“你这是干嘛,我送你回去吧。这么远的。”
余笙微笑道:“不用了,我心情不好,想自己一个人走。”
顾子墨不知道为什么话就从嘴里出去了,“你还喜欢他?”
余笙停下脚步,浅浅的笑,笑意不达眼底,“子墨哥,你都29 了,被阿姨催急了吧。不如早点给我找个嫂子。”
顾子墨瞳孔骤然缩小,却也只能转变成一副大哥哥的样子,“你呀你,别管我了,我自己有数。”
余笙回了个虚无缥缈的笑,转身走向路边伸手打车。
她就像五年前一样消失在他的眼前,耳边还是刚才传来的爆炸声。
他当时只是在窗户看见她上了一辆车,她的头发被雨淋湿了,他看过她最狼狈的糟糕时刻,当时他没有反应过来她当时的心情,后来就更别说了。
再见面时,又熟悉,又陌生。
余笙再也不是余启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