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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01 “玫瑰是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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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是卡赞的守护,没有人能在我们面前诋毁它。”
——卡赞居民
日薄西山,沉沉的余晖铺在小镇的上空,把房子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偶尔会有白色的鸟两三只结伴从小镇的这头飞到那头。
天边像是弥漫着一团火。那团火红并没有立刻消散,而是一点一点的生长,像是涅槃的凤凰,在无尽的痛苦中长出新的羽翼。慢慢的,艳红的巨翅包裹住了半边的天空。只有稀稀疏疏的羽毛中,漏下点点的光束。
不用害怕黑夜降临,因为即使是一点点微弱的光,也能传达神的旨意。
夜幕终将拉下,凤凰收拢它的羽翼。可是光并未减弱。
那个被金色笼罩的小镇,是卡赞。
卡赞小镇位于欧巴大陆的东南隅。不得不说,那里是玫瑰的天堂,当地人以玫瑰作为神圣的象征。
每年五月份玫瑰初开季节,镇子里的人就开始期盼。不过这也是多余的,因为每年玫瑰都开得那么美丽,就像得了女神的眷顾一样。
镇中心的人家,家家户户的栅栏、花圃以及窗前都是玫瑰。简直是爱到了痴狂。
红的,黄的,白的,粉的,橙色的,绿色的,蓝色的……人家里的玫瑰也就这么点,几朵伸出栅栏、花圃的,几只白色的蝴蝶绕着飞几圈。
要是想看大片大片的玫瑰,得去玫瑰园,那在卡赞的西北,再过去就是安德鲁山脉了。
远离安德鲁山脉的这边,有的是人工培育的玫瑰,因为地势相对平坦,就建了好几个小型的玫瑰园。一个品种一个园。
而越靠近安德鲁山脉,地势起伏就越大。
那里的玫瑰大多都是野生的,以红色的居多。
和镇子里的那些花不一样,园子里的玫瑰们有楼那么高,藤蔓快比上粗麻绳了。
说是玫瑰园,可它却不属于镇子上的任何一个人。那么高的植株,那么粗的藤蔓。谁也不知道那个玫瑰园是何时出现的。
早一批在卡赞居住的人发现了它,于是叫了几个镇子里身强体壮的年轻人,修缮了一下。这样,玫瑰园有了人为的痕迹,就成了玫瑰园。
镇子上的老人或许会一遍一遍告诉年幼的孩子。
那是神的恩赐。
每年五月到十月那个时间,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泥土上铺满了被雨打落的花瓣,盛开的、半开的、含苞的花上淌着晶莹的水珠。
每一朵都是那么的娇媚,像鲜活的女子胴体,散发着青春的荷尔蒙。
镇子外的人,尤其是年轻的小情侣,慕名相伴来到卡赞。
从山的那边过来,慢悠悠地走遍整个玫瑰园,立刻回去就太扫兴了。镇子西北有个旅馆,来的人往往都住那儿过夜。
来到这儿的,通常不会只住一个晚上。因此,莫丽的旅馆在卡赞小镇外也是有大名气的。
那些小年轻们整天腻歪在一起,莫丽可看不惯。虽然店里的伙计拉着她有这样一个原因,但山的这边也就莫丽这一家旅馆,所以旅馆的生意总归是不会差的。
别问为什么只有莫丽一家旅馆。别忘了,这里的人都以玫瑰为生。
说到莫丽那么讨厌那些整天你侬我侬的小年轻,也是有原因的。
据镇子上的人说,莫丽一直在等待她的“白马王子”。就因为她年芳十八之际做了一个梦,梦见了那个玫瑰园里,一个女人,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的脸看不清,女人却可以知道是一头乌黑色的长发,和莫丽的发色一样。也因为这样,莫丽原本是短发,十几年过去了,现在一直是长发。
但是,同样那么多年了,她的“王子”可从来没出现。
镇子上的其他人都劝莫丽放弃,早早寻个人家嫁了。可莫丽不同意,她始终认为这是真的。
莫丽这么想也是有原因的。
她总能说出一些快要发生的事,虽然某些时候并不是什么好事。
总归,这样的日子也算是平静了。
不过,据说好像也是在十几年前,有个吟游诗人漫游到卡赞,看见这些娇艳的花朵,却脸色苍白,惊恐地大喊。
“诅咒,这是诅咒啊!”
镇子里的人见他竟然玷污自己心中神圣的象征,自然不会给他好脸色看。尤其是汤姆,他在酒吧喝醉的时候就时常提起这件事。
“那个杂种,竟然敢这么污蔑她!要是让我遇见他,一定揍他两个乌眼青。”汤姆说着狠狠砸了桌子一拳。
桌子“吱嘎”了一下,倒得满满的酒杯洒出了金黄的液体。
“什么都不知道的蠢货,只会无病呻吟的娘娘腔!”
哦,那可怜的吟游诗人,如果当时汤姆在镇上的话,他一定不可能活着离开。镇上的人都知道,汤姆把他那些玫瑰当作女儿一样照看。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镇子里的人当然不会同情他,多的只是幸灾乐祸罢了。毕竟,玫瑰是他们吃饭的家伙。
或许还会有人可惜汤姆那时候为什么不在。
乡镇大汉力挫柔弱小诗人。哦,那可以值得说上好久。起码半个月,或者更久,都是很好的饭后话题。
不过那个诗人也只在镇上住了一个晚上。哦,不是一个晚上。他是连夜离开卡赞的。
镇子里的人其实想过,他本来是马上就逃走的,可是天黑了山路难走,于是就留了下来。
旅馆的老板娘莫丽当然也不待见这个诋毁玫瑰的外来人,给了他最差的房间和晚饭。
这个吟游诗人的事像风一样很快就席卷了整个小镇。旅馆的食客一遇见他就碎碎语。谈话的内容无非就是他说的“诅咒”。
最后,第二天莫丽发现那个外来人已经离开了,还留下一张写着“玫瑰”“诅咒”之类的羊皮纸。不过究竟有没有这回事,也只有莫丽和她店里的伙计知道了,毕竟谁都没见过那张羊皮纸。
有好事的,说看见那天晚上莫丽的旅馆有一间房子一直亮着灯。更有甚者,不过也是听说,那天晚上住房的旅客听见隔壁发出了“滋滋”的声音,还有人压低了嗓音的低语声。
于是,紧接着吟游诗人的“诅咒”,第二件在一息之内疯传卡赞的就是旅店的闹鬼事件。
本来是要彻查这件事,给全镇人以及外来的人一个心安的。但为了全镇人生计,这件事很快就不了了之了。
对外的说法是:那个疯了的吟游诗人,或许他根本就不是,只是个疯子。所以经常自言自语。
但是,很快就被质疑了,因为见过那个吟游诗人的人当中,有人是认识他的。
于是镇子里的人说,他在山上磕了头。毕竟安德鲁山确实不好走。
他就是个疯子。多么合理的解释啊!
就像往平静的湖面上丢了一颗石子,晃晃悠悠出现几圈涟漪,又晃晃悠悠重新恢复表面的平静。而那颗石子,被丢入水中,一路扬起密密的气泡,最后在水草杂生的湖底踉跄几步,佁然不动,只有残留的气泡证明它曾经不属于这里。而它究竟对这片湖改变了多少,谁也不知道。
“来,”汤姆举起酒杯,里面金黄的液体一直在晃啊晃,“继续喝!”
汤姆心情不好的时候总会来酒吧喝几杯,心情好的时候喝得更多。他是个单身汉,没有人会约束着他。早些年汤姆心情不好是因为这个,近些年反而觉得是好事。因为没人管他干什么,不像其他人,用汤姆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怕老婆的软蛋”。
“那个杂碎!呸……”汤姆又喝醉了,红着脸大着舌头,胡子一翘一翘,拿了酒瓶子就摇摇晃晃地朝着他的花园走去。
酒吧里的人早就习惯了他这样,谁都没在意。
“继续,继续!”又是推杯换盏,酒吧里多的是醉汉和花一样的姑娘。
月亮就那么冷冷的,像是神的眼睛就这么审视着他的信徒。这一夜似乎与平时没什么两样,又似乎与平时不太一样。
有时候,命运的齿轮是会停止转动的。但可能只是那一点点的时间,就可以改变原本将要发生的一切。那一点点的时间里,发生了什么,连神也无法预测。命运,对于神来说,并不仁慈,有时甚至是可笑的。在命运面前,谁都是蝼蚁,无论人,无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