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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们本无缘,全靠我死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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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学校,高中的学习生活正式拉开序幕。
每天一个教室里面坐着,位置挨得也不算远,交流也慢慢多了起来,话题除了班务,也加了点私人的取向空间。
那点小心思是什么时候开始萌动的,我已经找不到源头,我只知道,我开始下意识地去关注他的身影、他的动向,开始留意他的喜好,开始迎合他的兴趣,开始想吸引他的注意。当我的理智分辨反应过来的时候,感性已经来不及停止。
我和他顺理成章的转正,从临时负责人变成了班长,分管的内容有种“男主外、女主内”的意味,因此也有很多人开我们的玩笑。他听到了,或者当面打趣他的时候,他那双标志性的丹凤眼一挑,向着说话的人一瞥,然后跳起来追着人作势要打。
嗯,是那个年纪,处理这种事情时,最大众化的反应。
所以,班级里的座位是我管的。每周一次,位置图我会提前写到黑板上,大家按照那个图示换,顺便再进行一次大扫除。我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假公济私”的机会,看起来随机实则满是心机地把他的座位和自己的,想方设法地安排得近一点再近一点。
当然,为了避嫌和掩人耳目,中间几次我也会故意地把座位调远,虽然没过多久,又会调回来。那时,只要到了能做在他附近的那一周,我都会特别开心。
我以为,我把这份心思藏得很好。
都说,感情这种事情,捂住了嘴巴,还会从眼睛里跑出来。我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却没控制好目光,也挡不住别人几十双眼睛。更何况在他们的眼中,我和他的关系一直不怎么“单纯”。
所以,有人发现了我下意识总会追着他走的眼神,发现了我每次从教室门口回到座位上,都会投向他的目光。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似乎,架不住次数繁多;所以,当我写座位图,他们发现他的座位又在我附近的时候,身边总会响起一阵意味深长的起哄声。
只不过,那个时候的绯闻,可能会让主人公产生更深的暧昧,也可能会让两个人,刻意保持距离。
渐渐的,我做得比较明显。
他的身上有股特别好闻的味道,一周五天,天天穿校服,可是他身上的那股味道永远不会散。形容不出来具体的嗅觉,但会令人很舒服、清爽、温暖。
学校举办一年一度的篮球赛,班级球员上场的时候,剩下的人在旁边加油。我去的早,站了一个好地方,球员休息区的旁边。这个位置帮助我便利地观察他的举动,还不会被人瞧出端倪。看他热身、候场、换人、休息,看他换上球服,把校服外套放在椅子的边上——我的手边。他脱下校服放下的时候,那股熟悉的味道瞬间变得明显,充斥在鼻尖。
我心里有种推测。赛势激烈,我却在琢磨着怎么确认一番内心的猜想。直接拿起来?不行,太明显,也太变态了;他下场的时候,故意把衣服递给他?我看看身边的人,那还不得被这群八卦的人吵死;最后,我决定,蹲下假装找东西,然后趁机一探究竟。
虽然还是有点变态,但至少确认了,味道的来源,是他衣服上洗衣液的余香。
于是那段时间,我有了一到超市,就要闻遍所有洗衣液味道的怪癖,甚至成为了一种执念。走过各种超市,尝试过各类洗衣液的品牌,但我一直都没有找到,和他身上相近的气息。
像上了瘾,对那个味道。
那怎么办呢?多出现在他身边呗,甚至,我找了各种各样的借口,借穿他的校服。每次得手,都会贪婪地深吸几口气,确实很像变态。穿一阵再还给他,会觉得自己的身上,也沾染了一些这种香气。高中校服男女同款,为我这种举动,打了很好的掩护。
他没问过我为什么总借他的校服,在我借他校服的时候,也没有拒绝过。
周五没有晚自习,一到放学,面对即将到来的周末,同学们都兴奋得迫不及待地早早离校,住校的同学也不放过这个一周一次回家的机会。全校只有极少数的人会留下,为一周里“最后一堂自习课”站好最后一班岗。一次周五,偶然的从别人的谈话中我得知,他一直是“站岗”的其中之一。
我周五晚上,其实是要按一定的频率补课的,因为与我而言难磕的理科和逐渐跟不上的教学进度。那天知道这个消息之后,我瞬间就做出了选择。和妈妈商量过后,我第一次在周五的晚上留校自习。
如我所愿,和他一起。他第一次看我在这个时间出现,理所当然的有点意外。我朝他笑笑,没解释什么,说了句“好巧,你也自习啊”!更幸运的是,那天晚上,教室里面只有我和他。
人去楼空的学校灯暗了不少,校园内的路灯在周五的晚上也点不了几盏,这样的氛围,总会莫名的有种恐怖的感觉。到了食堂晚餐开餐的时间,从教学楼过去,要穿过大半个黑漆漆的校园。半是真心,半是故意,我借口害怕,申请和他一起去食堂,他点点头,答应了。
或许是因为我心里有鬼,或许是因为班级里面的绯闻,我和他总会有点刻意的避嫌。所以从出教室到食堂的路上,我一直跟在他身后,保持5米左右的距离。打饭不在同一个窗口,座位相隔几张桌子,吃完了起身,再跟在他后面回到教室继续学习,依旧是5米左右的距离。
整个过程我们没说一句话,我们中间还是流淌着那股,莫名的默契。
和他上的第一个单独的晚自习,相安无事。
有了第一次,后来就更加自然、顺理成章了。不补课的周五我都会留下来自习,或是只有和他两个人,或是有两三个一时兴起的同学。跟在他后面去食堂的习惯依旧如故,他对我的行为不置一词,任我随意。偶尔碰到两个人都无心学习的时候,他和我还会聊上一两句。
和他上过的所有周五晚自习里面,结束时我们从来没有一起走过。不是我提前走了,就是他晚走一段时间。
他一直没有回避,却也没有回应;他没有抵触,也没有拒绝。
我和他的关系,一直不咸不淡,不好不坏。
我和他的故事中间,总有其他一个女生的存在,就是板报小组里,另外那个女生。
也许是我抱着的心思不单纯,也许是被“舆论”所困,我和他相处没有那么的随意轻松,也就能更加清晰地感觉到,他与她之间更加亲近、熟悉。玩笑可以开得肆无忌惮,聊天可以更加密切不避嫌,更会一起笑,一起打闹,一起组小组学习,一起大胆地并肩去食堂。
郭敬明《小时代》一经出版,迅速在同学中间掀起了一阵狂潮。周围十个人里面,至少有一半的人在看,我当然也没有放过。我记得我买了两本,一本自己看,一本在扉页工工整整地留了不少自己写的话和见解,然后偷偷送给了他。
没看到他看过,可能他看的时候我不知道,这些我倒不是很在意。只是转眼在几天之后,我在那个女生的桌子上,看到了大大咧咧摆在那里的那本小说。确定就是我送的那本,是缘于那个独一无二的书签。
几天前还崭新的书,没多少功夫就变得褪色老旧了,还有不少翻页的折痕,那个书签,角上也起了毛边。不知道除了她,他还让多少人看过。也许对他而言,这只是一本普通的受欢迎的书,既然送给了他,他怎么处置都是他的自由。别人看到借了就借了,旧了就旧了,也丝毫不会在意别人看到扉页上的话的时候会怎么想。
可是对我不一样。那不仅仅是一本书了,它被我赋予了更特殊的含义。那些话我想了好久才写下的,正因为它们才让这本书变得更加与众不同。再者,我这样“爱书如命”,对看实体书有点“洁癖”的人,实在忍不了这样糟蹋的行为。或者,更实际,更现实的,是那本书出现在一个女生的桌子上,出现在,那个女生的桌子上。
我把那本书“偷”走了,趁别人都没注意的时候。
我只想着,收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他和她发现了,到处问别人有没有看到。问到我的时候,我抬头看着并肩站在我的面前,同样是一脸焦急的他和她,面无表情的撒谎说,“不知道”。
送出的东西是收回去了,但放出去的心,轻易收不回来。
不断地在这种混乱的关系里浮沉,心酸、失望,被打击、被伤害。